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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綠色金融服務

發布時間:2021-09-30 18:25:26

① 綠色金融如何助力地方經濟

2017年以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湖州市分行以實際行動助力綠色金融發展,11月,郵儲銀行湖州市分行投資湖州城投集團公司債4億元,用於企業日常運營。

綠色金融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銀行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② 深圳:加強銀行業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

6月30日,深圳市政府公布印發《關於加強深圳市銀行業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根據《指導意見》,綠色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滿足經營規劃、人力資源、經營規模、產品創新等方面建設要求,其中包括綠色融資余額占該綠色金融機構全部公司業務融資余額的比重不低於25%,且綠色融資余額較年初增速原則上不低於該綠色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增速的120%。
據了解,《指導意見》是為了加強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符合國際國內綠色金融發展趨勢,能助力實現國家戰略目標;加強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是深圳市吸收和推廣國家綠金改試驗區綠色金融發展成功經驗的重要舉措。
綠色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滿足以下建設要求,經營規劃:制定未來三年綠色金融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成立專門的綠色金融團隊,負責人具有兩年以上綠色金融相關業務經驗,配有不少於2名具備金融、環境等復合型知識的專職綠色金融客戶經理,並根據業務發展及時增配人員;經營規模:綠色金融機構的綠色融資余額占該綠色金融機構全部公司業務融資余額的比重不低於25%,且綠色融資余額較年初增速原則上不低於該綠色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增速的120%;產品創新:在總(分)行的指導下,持續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積極總結綠色金融典型案例。
經認定為綠色金融機構或者下設分支機構被認定為綠色金融機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分)行,可以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強化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優先支持綠色金融機構;各銀行的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情況將作為加分項納入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對各銀行的綠色金融績效評估體系;市、區人民政府及各部門在選擇合作金融機構和開展綠色金融相關試點工作時,可以將綠色金融機構建設情況作為參考依據之一。
此外,還有市、區人民政府的綠色企業(項目)、綠色融資主體及相關政務數據將優先與綠色金融機構對接;綠色金融創新項目可以申請我市金融創新獎貢獻獎或者特色獎,單個項目最高可以獎勵100萬元;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財政情況,通過貸款貼息、融資擔保、綠色金融人才培養和引進、綠色債券獎補等方式給予綠色金融機構支持;綠色金融機構創新示範意義較好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案例,將編製成冊面向各方宣傳推廣。

③ 綠色金融的政策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綠色金融」隨綠色發展應運而生,代表國際金融業發展的新方向和新趨勢,對於我國金融業來說,更意味著將迎來一場巨大的變革。而結合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現狀,筆者認為應加快以下幾方面的進程:
――加大綠色金融政策引導。國家應盡快出台對「綠色信貸」的扶持政策,制定「綠色信貸」目錄指引、項目環保標准和環境風險評級標准,放寬「綠色信貸」規模控制,實施差別信貸政策,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有利可圖。
――健全綠色金融法律法規。國家應加快節能減排法制化進程,通過國家立法確定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從而讓「綠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暢信息交流渠道。國家有關部門應加強和金融監管部門以及商業銀行之間的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加快金融機構改革。金融機構應改變傳統的經營理念,積極推進業務轉型。如從商業銀行的角度看,發展綠色金融要做好下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引入環境觀念,加強員工環保意識和業務流程的環境評估。二是要進一步有針對性地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和業務創新能力。三是要進一步放開和擴大銀行業的綜合經營范圍,商業銀行有必要把金融創新、實現戰略轉型、發展綜合經營和發展綠色金融有機結合起來,創造性地通過貸款、理財、擔保、租賃、信託等多種金融工具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加強國際交流和合作,借鑒國際先進經驗。

④ 如何構建綠色金融體系

正加快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是實現穩增長調結構的重要舉措,是籌措環保資金的重要渠道,也是減輕財政環保支出壓力的重要途徑。當前,我國環境保護領域全社會投資與實際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社會資本參與度不高,綠色金融發展滯後。解決綠色轉型發展過程中突出的資金瓶頸,亟須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

⑤ 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對我國經濟發展及居民個人產生的積極影響

綠色金融體系意義重大,因為以往高污染高能耗的經濟模式不可持續。任何行業的發展都離不開金融支持,綠色環保當然也一樣,金融扶持的介入能夠使綠色產業的發展更高效。
對於居民個人那就是可感觸得到的了,青山綠水可以極大提高幸福指數啊,誰也不希望自己和子孫後代生活在污染嚴重的環境中。

⑥ 如何提供綠色金融服務

綠色金融 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銀行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⑦ 綠色金融是如何服務於實體經濟的。政治回答

近年來,我國日益重視對綠色金融的發展,在「十三五」規劃綱要及規劃建議中,對發展綠色金融進行了闡述;在今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鼓勵發展綠色金融。不僅如此,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在政策環境、規模體量和市場建設等方面也成績斐然。一是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頒布《關於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了《關於運用信貸政策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這標志著綠色金融正式在中國誕生。隨後央行、環保部、銀監局、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先後出台了綠色金融相關制度文件,綠色金融制度進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批准七部委發布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綠色金融體系進行了頂層設計,標志著綠色金融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二是金融機構積極實踐綠色金融。各銀行機構紛紛開展綠色金融業務,2008年10月,興業銀行成為中國首個加入「赤道原則」的銀行;2012年浦發銀行推出「綠色金融綜合服務方案2.0」。各保險公司則設立了環境責任險。三是綠色金融產品日益豐富。在政策支持下,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有序推進。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協會支持綠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已超1500億元。2016年,中國發行綠色債券2300億元人民幣,佔全球綠債發行量40%左右。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方面,2013 年先後在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湖北和重慶兩省五市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四是綠色金融示範區啟動試點。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綠色金融雖然發展成就顯著,但由於總體上仍處於起步階段,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首先是相關法律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表現為:首先是立法層次較低。在國家層面沒有正式法律出台,僅是一些部門規章,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監管效力;現有的制度體系操作性不強,未將綠色項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項目的負外部性體現在市場價格上,財政補貼、稅收減免和金融優惠等政策未有效跟進,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盈利性不強。其次是基礎性工作不牢固。綠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確,各方對綠色金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徑的不一致導致了數據缺乏可比性。綠色金融各項標准不完善,各方主體的責任與權利不夠具體明確。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再次是綠色金融市場發展不足。各相關機構「綠化」程度不夠,到目前為止,我國只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多數銀行金融機構沒有深入參與到綠色金融業務中。綠色金融總體體量較小,名義上許多銀行機構公布的綠色貸款佔比遠超90%,但實際真正用於綠色發展的資金佔比較低。綠色金融產品種類有限,以綠色信貸為主,其他直接融資業務發展相對滯後,覆蓋范圍有限。最後是中介機構、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國內還沒有成立專門的綠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信用評級、第三方認證、資產評估、信息咨詢、環境風險評估等專業性服務機構涉足綠色金融業務較少。
探本溯源,綠色金融是在相關政策指引下,通過貸款、債券、股票、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將更多社會資金支持節能環保、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等綠色項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國金融體系的發展,應牢記服務實體經濟的使命,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為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此,筆者認為應重點做好六大體系的建設: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完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重點是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實施制度、綠色金融監管制度等綠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強引導,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推進財稅政策、貨幣政策、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與配合,引導有關各方積極參與綠色金融,激發市場潛力和活力。特別是要強化市場手段,實施差別信貸政策,通過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補貼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有利可圖。三是強化考核硬約束,完善監管體系。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對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主體分別開展綠色績效考評。金融監管當局應聯合有關部門,完善綠色金融監管指標體系,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場機制,構建全面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綠色金融參與的市場主體,重點是調動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創建專門的政策性綠色金融機構,對現有政策性銀行信貸進一步「綠化」;加快綠色中介機構的發展,鼓勵和支持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服務。五是創新業務模式,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大力推進綠色信貸創新,把綠色環保理念引入信貸政策,切實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積極發展綠色債券,推廣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業務;開展綠色金融衍生工具創新,建立健全綠色金融衍生品市場,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快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六是建立健全環境成本信息系統,加快綠色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企業資料庫,建立公益性的環境成本核算體系,將大氣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環境成本盡可能量化,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產業開展綠色評級試點,開展排污費收取及排污許可證發放和價格補貼、資源稅收取及企業環評等;引導投資人基於綠色要求進行投資決策。

⑧ 建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對治理霧霾有哪些作用和意義

從經濟學角度分析,當前的霧霾問題主要是受政府對市場扭曲、市場失靈、企業與消費者缺乏社會責任感等因素影響產生的,因此需要以經濟和金融政策推動結構轉型,從根本上治理霧霾。他指出,其中建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可發揮重要作用。
盡管官方已出台若干治理大氣污染的政策與措施,但中國環境保護部日前公布的華北地區重點城市大氣污染治理綜合督查整改情況顯示,整改成效明顯但「仍不到位」。在去年中國空氣質量最差的十座城市中,便有八座位於京津冀地區。
為此,官方正將綠色金融作為應對大氣污染的重要政策工具加以研究和推進。此前,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已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可持續金融項目聯合發起成立了由馬駿領銜的綠色金融工作小組,並在多個機構共同參與下完成了一份研究報告。據介紹,這份報告不久後將正式出版。
馬駿表示,與單純的提升清潔技術和排放標准相比,推動經濟結構轉型能更有效促進PM2.5減排。其中可供使用的經濟與金融政策包括改革導致工業用地價格過低的體制、糾正間接稅稅負在行業間扭曲、大幅提高煤炭資源稅稅率、大幅提高對清潔能源的補貼、建立PM2.5減排的區域間補償機制等。
針對當前綠色環保項目融資難的困境,他特別闡述了建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意義,「我們需要建立一個激勵綠色投資的綠色金融體系,來引導大量民間資金進入綠色行業。十八大強調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綠色金融體系就應該是這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具體而言,馬駿指出,綠色金融可以包含綠色貸款、綠色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基金、綠色ETF和共同基金等。他並在報告中提出了成立專業性從事綠色貸款和投資的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加大財政對綠色貸款的貼息力度等一系列關於如何在中國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具體建議。

⑨ 綠色金融的存在問題

我國綠色金融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綠色金融發展還缺乏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我國環保政策、法律體系還不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也還處於醞釀和探索階段地方保護主義、政策執行不力等現象在環保領域還比較普遍,環保信息也還不透明。2008年來,國家環保總局進行的四次環評執法,靠的全是直接叫停大項目、區域限批、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長期效果十分有限。雖然,我國已將節能減排指標納入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但在具體領域、具體項目、具體企業,環保政策的實施還不是非常順利。我國對環保違規信息還缺乏完善的發布機制。金融機構不僅缺乏環保專業知識,也面臨信息獲取的高成本問題。現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企業基本信用報告》所能提供的「環保信息」涉及的企業范圍還很窄。金融機構對大多數不屬於國家監控范圍的企業、項目的環保違規情況,只能通過實地調查或媒體報道獲得,有的甚至難以獲得,信息極不對稱。
二、綠色金融的發展還缺乏內外部激勵和監督
我國金融機構股東、投資者、員工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意識還不強。金融機構內部在公司治理方面還沒有建立起與綠色金融配套的制度,也缺乏符合綠色。
金融發展需要的約束激勵機制。這樣,金融機構內部的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意識還很容易被繁重的經營考核壓力和誘人的經濟效益沖淡。從外部來看,政府部門還沒有建立起對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激勵機制,我國企業和個人「綠色消費」意願還不夠強烈,對金融機構的監督不足。
三、金融主管部門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安排和政策配套比較欠缺
現金融主管部門的綠色金融政策目標也還主要停留在限制對「兩高一資」企業的信貸投放和促進節能減排短期目標的實現上,對綠色金融缺乏完整的戰略安排和政策配套。金融主管部門還沒有全面承擔起綠色金融理念的傳播、引導職責。在國際合作領域,金融主管部門也未見有積極動作。金融機構缺乏對國際綠色金融發展最新趨勢、環境風險評估技術和環境風險管理經驗的了解、學習渠道。
四、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戰略准備工作進展還比較緩慢
綠色金融還沒有完全提升到我國金融機構的戰略層面,戰略准備工作還沒有全面展開。部分已經進入實踐探索階段的金融機構,其綠色金融發展實際上也大多還停留於某些具體經營層面,還沒有制定專門的綠色金融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我國金融機構也還沒有有效展開組織保障、企業文化(包括信貸文化)、人才、政策的戰略准備工作。我國金融機構在如何將環境因素嵌入業務決策流程、如何開發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如何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和管理等諸多方面還需要不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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