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第三十二條財政部門對各單位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
(一)是否依法設置會計帳簿;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三)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四)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
在對前款第(二)項所列事項實施監督,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國務院財政部
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與被監督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被監督單位開立帳戶
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支持。
2. 財政部門和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一樣都是對各單位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錯誤。
《會計法》第三十三條 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前款所列監督檢查部門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後,應當出具檢查結論。有關監督檢查部門已經作出的檢查結論能夠滿足其他監督檢查部門履行本部門職責需要的,其他監督檢查部門應當加以利用,避免重復查賬。
3. 財政、稅務、審計、證劵等部門都可面向所有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是錯的嗎
財政、稅務、審計、證劵等部門都可面向所有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是錯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二條 財政部門對各單位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
(一)是否依法設置會計帳簿;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三)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四)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
在對前款第(二)項所列事項實施監督,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與被監督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被監督單位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支持。
第三十三條 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
前款所列監督檢查部門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後,應當出具檢查結論。有關監督檢查部門已經作出的檢查結論能夠滿足其他監督檢查部門履行本部門職責需要的,其他監督檢查部門應當加以利用,避免重復查帳。
第三十四條 依法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監督檢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4. 審計機關進行審計時,有權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
我個人認為此題為什麼是錯的:
因為審計包括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部門審計和民間審計等,不一定都是與財政收支相關或者財務收支相關。有全面性審計和針對性審計。所以是錯的
5. 河南省財政廳檢查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怎麼溝通
我是今年畢業的應屆生,我現在就在事務所實習。
在事務所是不看中級這些職稱類的,
首先看中的就是注會過沒過,過了幾門,
這是他們對完全陌生的新人最重要的衡量標准。
如果一門都沒過,但是會計和審計基礎確實掌握的很好,他們通過和你交談和一些簡單的考核也立即可以了解的。
實習就是說比助理還要低一級,基本就是跑腿的,
然後就是做最沒有技術含量的工作,比如整理業務底稿中的列印,裝訂,歸檔。這個不用擔心,基本只要你想做好絕對可以做到完美。
不過要提醒一下,做這種最基本最簡單的工作最容易掉以輕心,所以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一點錯都不可以出!如果項目經理在審核的時候發現這種低級錯誤你也會犯,那你就是一點前途都沒有了。
在事務所,級別分得還是很清楚的,從助理到項目經理,再到高級經理,還有副主任會計師,主任會計師,每個人都比你大,都是你的上司,對每個人都要尊重,而且一般沒特殊情況不要越級,有問題最好只請教負責帶你的項目經理。不過在休息至於或者早上上班前和晚上下班後的溝通或是閑聊還是比較重要的,做審計,溝通和交際能力一定不能差。
新人最不怕的就是勤快,手勤嘴也勤,有不太清楚的事情絕對要問,千萬不要覺得按你想的做應該沒什麼太大區別,無所謂。
審計講求的就是嚴謹和專業勝任,你不知道不清楚不太有把握的任何事情都不要做!
既然還沒畢業,所以如果有機會那就是相當幸運的事情了,請好好珍惜,祝運!
6. 根據我國會計法規定,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以檢查被檢查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存款 為什麼是錯的
不是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會計法》第三十二條 財政部門對各單位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
(一)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薄;
(二)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三)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四)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
在對前款第(二)項所列事項實施監督,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與被監督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被監督單位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應當給予支持。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第二十一條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在對有關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可以向與被檢查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被檢查單位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向與被檢查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查詢有關情況,應當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並持查詢情況許可證明;向被檢查單位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情況,應當遵守《關於財政部及其派出機構查詢被監督單位有關情況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財監字[2000]39號)的規定。
7. 財政廳會計處主要負責什麼權力大不你明白的。。。謝謝!請大俠給講詳細點啊
評定職稱就歸他們管
有些權利吧
但肯定不能跟發改委啊、證監會他們比的
你明白的
8. 財政廳的一般職責是什麼
財政廳主要職責
1、擬定和執行全省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參與制定有關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省級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省級與市州、財政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2、擬定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制定和執行全省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規章制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准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3、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省人民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省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中央撥款和省級財政收支;會同物價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負責承辦有關政府性基金審批的事項;管理省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4、提出地方性稅收立法計劃;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按照有關政策、法規的授權,協調、審核和審批地方性稅種的開征、稅目稅率調整及減免;負責全省農業稅收、非稅性財政收入法規制度的擬定及其省本級收入的徵收管理。
5、管理由省級財政承擔的基本建設支出、農業支出、工商貿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農業綜合開發財務及資金;負責國債轉貸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及糧食掛帳處理;制定需要全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應的財務制度;擬定全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檢查全省政府采購工作。
6、參與全省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規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省級社會保障資金;擬定全省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管理省級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
7、組織協調全省國債發行、兌付和宣傳工作;監管全省地方性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國債市場;對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實行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貸款項目的確認、項目談判、簽訂貸款協定、轉貸和資金管理等工作;管理全省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
8、管理和指導全省會計工作,監督執行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行業的會計規章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9、擬定和執行全省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有關法規、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國有股權管理辦法;組織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組織實施全省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國有預算單位的股權管理、清產核資、產權交易、資本金權屬界定和資產登記;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批及其佔用費的徵收和資產管理;
負責實施企業績效評價、國有資本金營運監測;擬定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負責城鎮集體企業的財務和國有資本金管理;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監督資產評估機構及注冊資產評估師的業務。
10、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各項預算收入情況,負責審批省級預算收入退庫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等手續費,對擅自減征、免徵、退稅及壓庫的行為進行查處;延伸檢查重點行業、重點稅源和納稅大戶,核查驗證稅收征管質量和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管理財政監督辦事機構。
11、制定落實全省財政科學研究計劃和全省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全省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教育、黨群工作。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8)財政廳檢查金融機構會計擴展閱讀:
財政廳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設置的,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財政工作的組成部門。負責全省財政運行情況的穩定。主要負責擬定和執行全省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參與制定有關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省級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省級與市州、財政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9. 求專業人士解達:銀監局對金融機構開展常規檢查,是否有權查詢金融機構的客戶賬戶信息有法律依據么
銀監局有權對金融機構的業務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但他們是沒權對存款人的信息內進行查詢、凍結、扣劃的。容所謂的法律規定的除外是指工、檢、法、司、工商、稅務等權力部門。而不包括銀行業監督部門。
《銀監法》中,增加了兩個方面內容。
第一,在銀監會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的條件下,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相關的單位和個人行使相關調查權。具體內容是:詢問與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其提供文件、材料和證明材料,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財產權登記資料;查閱、復制與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毀損、偽造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文件、資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第二,規定了調查相關人的配合義務和法律責任。即對不予配合的單位和個人,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以檢查被檢查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嗎
呵呵 目前金融機構協助查詢 凍結 扣劃企業事業單位、團體、機關存款的范圍:
1、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和海關: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及個人存款。
2、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查詢和凍結單位和個人存款,但無權扣劃。
3、監察機關(包括軍隊監察機關):查詢單位和個人存款,但無權凍結和扣劃。
4、審計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只有權查詢單位存款,無其他權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具有類似於凍結措施的對單位和個人存款暫停結算的權利。
除了上述的部門或機關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沒有權力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