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用卡代還犯法嗎
不犯法,但是非法經營信用卡代還就犯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
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
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1)讓金融機構還信用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
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⑵ 金融機構能否直接從我信用卡里扣錢還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十年的貸款
銀行是不可能從你的信用卡扣款還貸款的,如果你說的是借記卡(儲蓄卡),不管什麼時候銀行都是可以從你有錢的儲蓄賬戶扣劃違約貸款的。過了訴訟時效是指法院可以不受理銀行的訴狀,但你與銀行的借貸關系是不會取消的。
⑶ 叫金融機構的人辦信用卡不用面簽能不能相信
絕對騙子。。
銀行櫃台辦卡,銀行官網網上辦卡都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版,一切第三方權辦卡機構,都是收取費用的。已經有非常多被騙的案例了。能不能信完全取決於你自己,但要是如果是我,我不會選擇第三方機構辦卡。
原因:
1.銀行本身辦卡就不收費,我何必浪費這個錢;
2.第三方機構都是打著絕對下卡、高額度的口號誘惑別人;
3.這些騙子,第一步騙取辦卡費,接著過幾天又找你要審核卡費,最後說要想激活卡片就還要交一筆錢,收費名目居多;
結果最後你是啥卡都拿不到,不但拿不到卡,還被騙取了你身份資料信息。
業內人士透露,「黑中介」通常通過承辦大額信用卡騙錢,往往是從謊稱「內部人士」,能搞「內部操作」入手。一旦你上套,陷阱也就給你設好了。以我說了那麼多,你看著辦把,祝生活愉快!
⑷ 代還信用卡違法嗎
犯法的
信用卡代還款的操作簡單來講就是中介機構先把即將到期的透支額度還款,然後再通過刷卡消費的形式,將不久前的還款金額全部刷出。其實就是先還再刷出來。有的客戶也許會有疑問,還進信用卡里的錢能第一時間刷出來嗎?答案是可以的;根據目前各大銀行的信用卡章程,信用卡的額度在客戶還款之後會第一時間恢復,也就是說,只要客戶的卡是正常的。由我們替客戶代還進信用卡里的錢就可以馬上刷出來。這樣不但有了還款記錄,還有一筆消費記錄,再配上一些小額消費,可以使你更快的提高你的信用額度。且可以永久享受免息期!
信用卡代還款,本質如同信用卡套現,由於現在信用卡代還款屬於這個灰色地帶,所以法律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它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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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信用卡的額度通過刷卡消費方式轉化為現金,有積分、當場提款。
如果您的信用卡卡內額度已經用完,我們可以使您的信用卡在指定商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刷卡套現,套現額度為您信用卡的消費額度的(招行為1.5-2倍其他銀行1-5倍),即時可完成操作,當場結算.安全快捷,全市最低收費
卡託管、代還款--因資金緊張暫不能還款但又不想支付銀行利息和滯納金,可以委託相關單位代還款,免去銀行按日計息的壓力,並能保持良好的信譽和提高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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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代還款雖然解決了信用卡用戶的燃眉之急,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信用卡代還款機構代還款以後,在刷卡的時候沒有刷出代還的款項,就要求客戶用現金返還,當然有風險承擔能力的客戶及時籌措還是可以還上的,但是風險承擔能力較差的用戶就要謹慎使用信用卡代還款服務,以防給自己帶來不便。
另外現在市場上有一些不法商販,假借信用卡代還款的知名,用低廉的服務價格吸引商戶到他們那邊進行代還款或者刷卡,盜取信用卡資料信息,偽造信用卡進行非法套現。所以在選擇機構的時候要選擇正規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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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現本質特徵就是通過欺騙方式將信用卡的授信額度轉化為現金套取出來。套現商戶串通持卡人利用信用卡進行虛假交易,實際上是對金融秩序的擾亂與侵犯。
此前,由於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相關部門在打擊信用卡套現方面,只能對進行套現的商戶進行收回POS機具和停止交易等軟性處罰,一直缺乏有力手段,難以從源頭有效遏制套現行為的蔓延。據統計,2009年,僅中國銀聯就協助確認了近三萬個套現案例,金額達數十億元。
《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這個司法解釋的出台填補了信用卡套現在法律條款領域的空白,同時也將對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現行為給予重拳打擊。
《解釋》同時規定,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按照刑法相關規定,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而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 「處五年以上,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⑸ 信用卡還信用卡是違法的嗎
是的。
「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不是通過正常合法手續(ATM或櫃台)提取現金,而通過其他手段將卡中信用額度內的資金以現金的方式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
對於近年來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現行為,央行上海總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央行正在研究將持卡人套現行為記入個人徵信系統,直接影響其個人信用記錄。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追問: 怎麼 量刑 的 回答: 新司法解釋出台 惡意透支 5000元以上可判3年刑 追問: 最高判多少年,或者最重 量刑 多重 回答: 數額 定性 刑責1萬~10萬元 數額較大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 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金 10萬~100萬元 數額巨大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100萬元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 沒收財產 。
⑹ 信用卡逾期沒還上,銀行打電話說要交給金融機構處理會有什麼後果。
交給金融機構處理,估計就是交給討債公司處理,無非是各種催收。沒交給公安局處理,就給佛祖上香吧,個人徵信黑掉了沒商量。
⑺ 除了金融機構誰還可以受理信用卡
1.只有開通信用卡業務的銀行可以受理信用卡。其他部門是不可以的。2.但是申請的方式可以不同。可以在網上,銀行櫃台申請。也可以在支付寶,微信里申請。但是最終受理信用卡的還是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