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內用稅率為3%。
營改增容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㈡ 營改增後,企業收取的利息實際上屬於金融服務,金融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因此貸款利息的稅率也是
就是說企業間資金拆借收取利息的,這個利息要按照6%增值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申報納稅
比如利息收入是A,那麼相應的銷項稅額就是:A/(1+6%)*6%
㈢ 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金融服務,按6%征稅的稅目有哪些
根據財稅2016 36附件1 (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㈣ 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稅率
貸款利息收入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為6%,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金融服務稅利率擴展閱讀:
《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㈤ 金融服務業營改增稅率
從今年5月復1日起,國家築制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4個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自此,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全部改徵增值稅。實現貨物和服務行業全覆蓋,打通稅收抵扣鏈條,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和製造業升級。其中,建築業和房地產業適用11%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稅率。
繼上一輪增值稅轉型改革將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納入抵扣范圍之後,本次改革又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無論是製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稅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加大企業減負力度,促進擴大有效投資。同時,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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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㈦ 5月1日以後,一般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稅率是多少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專附件1第十五屬條規定: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因此,一般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稅率為6%。
㈧ 金融服務業需要交哪些稅
1、營業稅按照取得利息等金融應稅收入依照5%稅率計算繳納。
2、城建稅按照應納營業稅稅額依照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在城市7%、縣城、建制鎮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的1%)
3、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依照3%費率計算繳納。
4、印花稅,借款合同按照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營業賬簿,記賬資金賬簿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數依照萬分之五貼花,以後就增加額貼花,其他賬簿按件五元貼花。
5、企業所得稅按照實際利潤額依照25%稅率按月(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6,、金融增值稅;比如銀行銷售金銀業務要交增值稅,期貨交易所在進行貨物期貨交割時就要交增值稅,典當野銷售死當物品,還有未經過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金融企業在租賃期滿時租賃標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要交納增值稅。這些業務發生時一般都是要去稅務局代開發票
如果有應稅房產、土地、車船,應當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房產稅按照房屋原值減除10%-30%後余值,依照1.2%稅率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按照實際佔有土地面積依照規定單位稅額計算繳納;車船稅以每輛(乘人車輛)每噸(載貨汽車)按照單位稅額計算繳納;具體納稅期限,減除比例、單位稅額,因這三稅屬於地方稅種,請到當地主管地稅機關咨詢。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