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中小企業經營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些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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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3年,我國私營企業數量從23.79萬戶增加至300.55萬戶,增長了13倍多,年均增長28.89%;注冊資本從681億元增至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從業人員則從373萬人增至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
毋庸置疑,在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雖然,在中央的關心、支持下,融資難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但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渠道狹窄,仍然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仍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尚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應當看到,中央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台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如,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鼓勵和支持四大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經濟貸款、建立擔保體系、建設風險投資體系等等。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措施還沒有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從體制上看。當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尚不能一視同仁,受各種條件制約,諸如有的怕出現問題受到牽連。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70%以上的信貸資金,在信貸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原本是民營企業尋求信貸支持的主要來源之一,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受處在行政過分干預的准財政運作體制的約束,導致其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許多地方反映,對同樣數額的不良貸款,貸款對象如果是國有企業,銀行工作人員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責任,如果是私營企業就可能被有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予以追究。出於對貸款責任的考慮,不少銀行員工寧肯少貸或不貸給民營企業,盡量限制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數額。其貸款手續之繁雜,抵押條件之苛刻,對抵押品要求之嚴,抵押率之低,遠遠超過國有企業,使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當民營企業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貸款時,也往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白白地錯過了寶貴的商機。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殘留著「缺陷」,急需調整完善。例如,國有企業並購重組時,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外資企業將部分利潤投資可在稅收上減免,而私營企業卻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應有的政策優惠等等。這種政策性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展。
2、從制度上來看。(1)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還未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尚未解決而難以運作;抵押貸款因市區多數民營企業未能解決房產、土地等相關證件而被擱置。抵押擔保落實難是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2)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嚴重不足。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樂於「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缺少興趣,由此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明顯不足。這里分析的不僅是服務意識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問題。各區縣專業銀行大都無權審批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對流動資金貸款也有嚴格限制,這些限制難以適應遍布各地的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此外還缺少對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缺少專門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3)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不夠,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業板在深圳上市僅一年左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十分蕭條,使得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當困難。
3、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匱乏,而且償債能力弱;加上經營觀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對落後,財產抵押實力不足,沒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記錄,缺乏信用基礎,加大了銀行投資民營企業的風險,縮小了民營企業的融資范圍。這些問題均需要我們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民營企業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資金,從主觀方面看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建立賬目,即使有賬目也是比較混亂,漏洞甚多,經不起檢查,因此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給它們,它們自己也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融資;二是不少民營企業由於抵押物不足,無法從金融機構那裡借到錢;三是有些民營企業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記錄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觀原因使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它們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或者通過非正式渠道融資。
再從客觀方面進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難有五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從縣以下領域退出,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范圍縮小;二是即使是縣城和縣以上的城市,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實行統一運籌的策略,資金重點投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以致欠發達地區和一般行業的民營企業難以得到貸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貸擔保機構;四是民間金融機構、地下金融沒有被引導浮出水面,難以通過正當渠道發揮作用;五是商業銀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而且貸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從而信貸人員認為向民營企業放貸責任巨大,寧肯慎之又慎,而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當前應針對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採取措施,力求盡快地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以下七條建議:
——盡快建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間資本的參股,尤其要吸納游離於金融體系外的民間資本。這也有助於使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現有商業銀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進行改制的商業銀行)在調整業務結構的過程中,對大額貸款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分別制定規劃和分別核算,即對小額貸款業務另行制定規劃和單獨核算,避免貸款部門因擔心小額貸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棄。此外,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銀監會發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在貸款發放方面作了改進,包括對銀行業績考核辦法也作了修改,這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有條件發展企業債券的民營企業,要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選擇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營企業進行試點。對於個別盈利現狀雖然一般但確有發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也可以列入試點范圍。企業債券不一定都要中長期的,短期債券可能更加適用。
——在上市方面,應當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要重點推動達到一定規模的高科技行業的、符合上市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包括海外上市、買殼上市等多種模式。在這里,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上市必須是民營企業自願的,在上市決策方面必須充分尊重民營企業自身的意見。
——積極發展各類有助於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包括:由企業集資聯合建立商業性的擔保公司,主要接受民營企業的財產抵押而替它們擔保;政府撥款設立的非營利性擔保公司;專業協會之類的民間組織集資成立互助擔保基金;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互助擔保基金。此外,還有必要建立民營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各省市可以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收集、匯總稅務、海關、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企業納稅情況、信貸記錄、合同履約率、遵守法律等情況,供社會查詢,以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應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評價機制,由信用評估機構全面實施企業的信用評價,規范各類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融資領域。在「2005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說,我國民營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另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定點觀察的數據,全國農戶戶均借款來源中,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只佔26%,而來自私人的貸款則佔71%。可見,民間資本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現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好地發揮作用。設想如下:其一,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其二,使民營資本能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央行准備在一些地區試行的建立「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機構的意見,是有積極意義的。今後,如果這些金融機構確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嘗不可以發展為民營的商業銀行,既存也貸;其三,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並發揮作用。
最後應當強調,民營企業素質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措施之一。例如,民營企業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如實編制財務報表,依法報送統計信息。民營企業的出資人和經營管理人員都應當增強法律觀念、誠信意識和社會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又如,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的產權並不是十分清晰的。有些因長期掛靠在某一個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中,甚至掛靠於某一個事業單位,以致產權不清晰。也有些家族制企業,家族主要成員對企業擁有的產權不清晰,導致內部糾紛,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經營。因此,即使是家族制企業,產權也應當清晰,應當明細化。再如,民營企業不能靠不正當手段來獲取貸款。在一些地方曾發生這樣的現象,即民營企業為了得到銀行的貸款,不惜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拉攏和賄賂銀行工作人員,結果把銀行工作人員拉下水,也使其他民營企業的融資受到影響而更加困難。民營企業一定要切記這方面的經驗教訓。
⑶ 我市加快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小企業騰飛有哪些措施
一、推進全民創業,大力發展民營中小企業
(一)推進全民創業。加強政府引導,充分調動群眾辦企業的積極性,形成千軍萬馬、千家萬戶創新創業的態勢。對企業下崗職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辦或領辦民營中小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對吸納失業人員再就業的中小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其稅費、小額貸款擔保、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等,執行國家對下崗職工的有關優惠政策。鼓勵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化升級為微型企業,引導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轉化升級為中小民營企業,實現集約發展,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建立農民工返鄉創業綠色通道,為項目推進、群眾創業創造寬松、便捷的市場准入環境。
(二)放寬創業條件。鼓勵各類資本在我市投資、參(控)股發展民營企業。降低門檻,放寬注冊資本限制,注冊資本達到3萬元以上即可申請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貨幣出資可降至注冊資本的30%;對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上新設立的公司(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可實行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制,首期實繳的注冊資本可降至注冊資本額的20%(不低於3萬元),其餘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分期到位。
(三)支持發展優勢特色企業。對凡在內江市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為大項目協作配套、開展資源綜合利用、開發資源節約型產品的各類中小民營企業,對被列為市上重點企業及優勢特色中小民營企業,在安排新徵用地、項目立項、資金支持、技改項目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土地政策實行一事一議,享受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
(四)扶持創業發展。各銀行機構要積極落實國家創業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放寬對勞動密集民營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幫扶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技改投資項目,在爭取上級項目貸款貼息或資金補助的同時,市、縣(區)可在工業發展資金中安排資金補助。
二、提升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
(一)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大力實施品牌帶動戰略,引導民營企業樹立品牌意識。指導具有比較優勢、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好、消費者信譽度高、市場競爭力強的民營企業依法申請中國馳名商標、四川省著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四川名牌,著力打造一批名牌產品或馳名(著名)商標。對首次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50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免檢產品、國家出口免檢產品、中國出口名牌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首次獲得四川名牌產品、四川省著名商標、四川出口名牌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5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經鑒定的國家級自主創新產品(重點新產品)、省級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給予3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承擔制定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企業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重點戰略產品開展關鍵技術攻關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每件給予2萬元補助。對首次獲得「國家出口基地」稱號的工業企業,獎勵30萬元,對其它行業首次獲得國家級基地的獎勵可參照執行。以上獎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二)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好我市現有信息技術研發資源,加快建立行業創新中心、產品設計中心,突破產業信息改造中的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提高產品工業水平和市場的響應速度。大力推進企業信息化、深化信息技術在企業設計、製造、管理和市場營銷等各個環節的應用,著力抓好計算機輔助技術的應用。積極開展網路營銷,通過發展電子商務,降低企業營銷成本,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市場開拓能力。積極推進工業園區信息化建設,改善區內服務環境,提高區內企業競爭力,提高園區的承載能力和吸引力。
(三)促進提升民營企業管理水平。積極推進中小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優化企業治理結構,推動企業在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體系、管理內容、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創新。引導和鼓勵民營企業實施股份制改制,規范資產權屬,為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打好基礎。引導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推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把引入職業經理人和企業內部培養相結合,建立管理團隊,實現科學決策和管理。進一步健全企業自律機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引導民營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依法建立黨團組織、工會組織,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和用工管理制度,依法簽定勞動合同,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民營企業家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事業。
(四)大力實施人才戰略。積極引進培育一批高素質企業家,加快培育企業經營者市場,建立企業經營者人才庫,建立健全職業經理人制度,努力引進一批外來經營者。拓寬培訓渠道,不斷提高企業家的綜合素質,堅持正確導向,創造有利於企業家成長和創新、創業的社會環境,充分調動企業家的創造性和積極性。在加強現有人才的教育培訓、用好現有科技人才的同時,積極引進培育一批高層次科技開發人才,鼓勵企業引進和聘請外來高科技人才,幫助企業進行創新活動。通過人力資源開發,積極培養一批高級產業技術工人,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人力支撐。積極開展民營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組織參加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和省、市組織的各種培訓,進一步提升民營企業經營者素質,加大對企業員工的教育培訓力度,轉變發展觀念,堅定發展信心,形成整體合力。
三、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進一步加強融資服務。
1、拓寬融資渠道。加強對優質民營企業上市的指導服務協調工作,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上市培育和政策支持力度,對成功上市的民營企業,按照省、市相關政策予以獎勵扶持。積極支持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的發展,加快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建設一批小額貸款公司,拓寬城鄉創業主體融資渠道。積極推動村鎮銀行試點工作,提高對農村民營企業金融服務水平。探索發行民營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集合票據和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開展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和信託產品等直接融資。引入各類風險投資、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融資機構投資民營企業。
2、創新金融服務。銀行業機構監督管理部門要引導銀行業機構積極支持其分支機構所在社區、區域的經濟發展,有效加大對民營、特別是對民營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認真落實信貸傾斜政策,積極創造條件加大對民營中小企業信貸額度的授信工作,重點支持有市場、有技術、有發展前景、信用良好的民營中小企業,各銀行業機構縣域一級(或以下)分支機構在當地發放貸款余額至少應達到其在本地吸收存款余額的60%以上。除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銀(社)團貸款外,農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一律不能流出本縣(區)。要不斷完善民營中小企業擔保抵押貸款方式,加快發展創業貸款、聯戶聯保貸款,以及知識產權、應收賬款、訂單合同、集體土地使用權質押貸款等業務,充分運用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遠期外匯等各種表外金融工具,不斷滿足民營中小企業差異性融資需求。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設立專門為民營中小企業服務的信貸部門,配備專人負責中小民營企業信貸業務,根據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短、頻、快」的需求特點,制定服務民營中小企業的專門授信管理辦法,開辟「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綠色通道」,簡化業務操作流程,形成從市場調研、客戶篩選、營銷安排、客戶開發、客戶維護到貸後管理的「一條龍」服務模式。
3、積極推進政銀企合作。進一步加強民營企業與銀行間的交流、合作,每半年舉辦一次駐內江銀行與民營企業銀企合作專項洽談會,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平台。建立完善市級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和激勵機制,對中小民營企業貸款實際形成的風險,按照金融機構、擔保單位誰損失誰受償的原則,按不超過銀行當年新增民營企業貸款總額的0.3%給予風險補償。資金來源由同級發展資金列支。
4、發揮調劑資金「搭橋」作用。為解決全市中小民營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臨時、急需的資金需求,按照《內江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調劑資金管理辦法》對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的中小民營企業,根據「政府推動,部門聯動,政策促動、金融機構合作帶動」的原則,以調劑解決中小民營企業在季節性原料采購、申報貸款、項目補貼過程中,由於程序性等原因影響中小民營企業資金鏈時,由市國資公司通過協作金融機構以委託貸款方式提供給企業作為短期性周轉資金,確保企業資金鏈不斷裂,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不受影響。
5、推進信用建設。加快推進民營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信用信息徵集機制和評價體系,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級。依託人民銀行和工商徵信系統,不斷完善個人和企業徵信系統,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詢服務。構建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信用約束機制,增強民營中業信用意識。大力實施千戶誠信民營企業培植計劃,組織開展信用宣傳、信用培育、信用徵集、信用激勵、信用評級工作,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加第三方信用評級。實施重點企業信貸客戶培植計劃,每年選擇60家以上符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合法誠信經營的民營企業,加強輔導培植,完善信用檔案,開展信用評級,把評級結果納入信貸審批流程,重點給予信貸支持。
(二)切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稅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經認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一個納稅年度內,民營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對鼓勵類產業工業投資項目,國家政策規定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屬於上繳中央和省的部分,按收費標準的下限收取;屬於市、縣(區)收取部分,行政性收費全免,事業性收費按收費標准下限的50%收取,經營性和中介服務性收費按成本價收取。對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款)在5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免收市、縣(區)的全部行政事業性收費。鼓勵外商及港澳台商獨資或參股、控股(國家規定不允許投資控股的行業除外)在我市創辦民營中小企業,並給予政策扶持。
(四)政府采購優先支持。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要按照有利於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在技術、服務等指標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本地的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對以綜合評標為主的招標項目,要增加自主創新評分因素並合理設置分值比重。
四、大力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
加強服務指導,成立內江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協調領導小組。建立民營企業發展督導制度和行政問責制度,加強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辦事效率。建立民營企業發展優秀企業家表彰獎勵制度,制定符合民營企業發展特點的文明單位創建辦法,促進民營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
(一)健全民營及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民營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功能,大力開展針對民營中小企業的專業服務。按照市場化運作,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為民營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籌資融資、創業輔導、技術支持、信息咨詢、市場開拓、人才培訓、國際合作等領域的服務。積極推進內江市民營企業信息網建設,建立覆蓋全市規模以上民營中小企業公共信息服務平台,逐步建立民營企業項目庫、人才庫、產品庫、政策法規庫、技術專利庫等,為民營企業在互聯網上發布各類需求信息,開展電子商務、網上交易提供便利;建立技術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省、市行業協會,中介等機構及市內外各類技術創新和科研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推進建立區域性技術服務中心和科技企業創業孵化器,指導和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中小企業和園區建立技術研發中心;鼓勵和幫助民營中小企業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大專院校開展產學研對接活動,為民營中小企業應用新技術提供咨詢、診斷、論證等服務;建立人才服務體系。積極做好各類中小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與推薦工作,建立健全企業各類人才培訓、評定、使用、交流機制。建立健全民營中小企業培訓體系,形成政府引導、社會支持和企業自主相結合的培訓機制,不斷提升民營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按照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原則,發展商業性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商會在非公經濟發展中的協調服務、行業自律、橋梁紐帶等作用。
(二)優化生產要素保障。針對民營及中小企業存在的融資難、招工難、用地難、用氣難等突出問題,各級相關部門要多渠道破解企業融資難題,切實做好水、電、煤、氣、運等生產要素的協調保障工作,有力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需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深化政銀企對接,努力擴大信貸規模,創新金融服務,做大做強政策性擔保公司--內江市農業產業化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以及省上備案的5戶縣級擔保公司,逐年增加資本注入,擴大資本金,有效放大擔保比例,確保全市全年新增擔保貸款同比增長30%以上,著力緩解民營及中小企業「融資難」;加強本地勞動力資源保護利用,加大職業技術學校人才的培育平台建設,突出實際操作運用能力,使其培育出來的技術人才順利走上適宜的工作崗位。同時,要密切關注東部沿海一帶技術人才、專業技術工人迴流,組織專業力量為他們開辟常態招工渠道,要不失時機地開展園區企業用工服務活動,全力化解入園企業和大企業「招工難」;進一步加大園中園建設,為本土中小企業急需的發展用地創造發展空間。強化老廠房改造,集約利用土地,努力擴充增量、盤活存量、提高質量,全力破解「用地難」。積極加強溝通協調,爭取內江地區的管網改造。要向上爭取我市工業用氣指標,切實解決工業企業「用氣難」,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多服務支持。
(三)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繼續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嚴禁對民營企業亂代理、亂指定、亂評比。不準要求企業提供贊助,不準指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嚴格執行涉企檢查、檢測、檢驗(簡稱「三檢」)備案審批制度,從嚴控制對民營企業的各種檢查和評比活動,凡舉辦全市性評比活動,必須經市政府批准。繼續加強維權保護工作,紀檢監察部門應當進一步完善對重點民營企業的掛牌保護制度。對民營企業的行政許可事項或投訴事項,要按照職責分工和規定時限及時辦理,並告知申請人或投訴人。民營企業要依法維護和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證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四)加強監測與分析。健全民營中小企業統計體系,加強預警監測,及時掌握中小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趨勢。市統計局、市經信委、市中小企業局等部門要加強對我市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狀況的事前調查、事中研究和事後形成結果的分析研究,及時、准確、全面反映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⑷ 保險業要著力服務小微企業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是民營經濟的主體,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民營經濟加快發展是全局性、戰略性的重要問題,是新時期雲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我省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全省經濟增長、產業發展、城鄉繁榮、就業再就業和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在全省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與全國發達地區相比,我省民營經濟存在起步晚、產業發展層次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尤其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金融供求矛盾較大,制約了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各級、各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用好用足國家各項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健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貸款難、擔保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創造良好的民間投資環境,引導民間資本積極參與雲南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全省民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沿邊開發開放戰略、橋頭堡建設和「十二五」規劃實施等重大機遇,堅持「非禁即入」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原則,以擴大民營經濟規模、促進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以增投資興產業、大力發展實體經濟為重點,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創業成長力度,不斷擴大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金融環境,實現民營經濟與金融業互促發展。
(二)目標任務。「十二五」期間,要確保全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年增速高於全省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水平,對3000戶優質小企業開展信用貸款試點,其中,省工業信息化委會同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部門優選2000戶左右的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省農業廳和省林業廳分別組織優選600戶和400戶左右的特色農業、林業產業化小微企業;支持民營企業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力爭實現10戶民營企業上市,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積極引導民營資本參與股權投資,爭取到「十二五」末全省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到200支,募集資金規模達到1000億元;積極推動保險業更好地服務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爭取保險資金對民營企業投資取得新突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爭取小額貸款公司達到500個,推動地方金融機構健康快速發展,為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達到7000億元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一)拓寬民間資本投資實體經濟的領域。根據國家關於促進民間投資的有關政策,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營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條件和環境。重點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水利、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環保、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文化產業、社會事業、商貿流通等領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有效機制,著力營造引商、親商、留商、活商、富商的良好氛圍,大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促進金融產業發展壯大。
(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領域。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參與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鼓勵民間資本按照集約化發展、地域適當集中的原則,規模化、批量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三)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落實國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雲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組建小額貸款公司,重點推動在經濟發展滯後、金融服務不完善的縣(市、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盡快實現小額貸款機構和服務的縣域全覆蓋。積極發展專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優勢特色產業領域中的民營企業加快發展。進一步完善小額貸款機構的市場准入評審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發揮小額信貸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扶優懲劣,規范發展,有效遏制高利率化傾向,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我省小微企業、「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支持,增強其貸款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積極向村鎮銀行轉變。
(四)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行業自律、政策扶持、規范發展」的原則,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作用、國有資本的示範帶動作用、民間資本投資的主體作用、雲南股權投資發展中心和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的行業管理服務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公司制、合夥制的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股權類投資企業,開展專業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投資咨詢等業務,推動全省股權投資事業健康規范發展。
(五)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其他金融活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創辦融資擔保公司、產業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資信調查與評估公司、典當拍賣及會計師事務所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有序參與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的改制重組。
四、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力度
(一)完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健全完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處於轉型期的民營企業,要做好融資幫扶工作,指導和支持企業轉型發展。財稅部門要全面落實對小微企業和服務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的各項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引導信貸資金加大對獲得財政扶持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投入力度。對符合轉型升級要求但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要按照規定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逐步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合理統籌使用各項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研究建立小微企業新增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
(二)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機制。積極借鑒其他省(區、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大財稅配套扶持力度,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工作機制,引導民間資本加速創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支持創業「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的規模,把有發展潛力、誠實守信、盈利能力強的優良創業項目作為業務增長點,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信貸和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農村富裕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留學回國人員以及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加強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集群建設,有效匯聚各類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創業的良好環境,發揮創業集群效應,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三)創新信貸服務方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快組建小微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完善小微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和考評機制,改進貸款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和審批等業務流程,強化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有效滿足小微企業「短、頻、快」的資金需求。根據小微企業的需求,創新信貸業務和抵質押方式,大力開展聯保聯貸、網路循環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並購融資、信用保證類貸款等系列信貸業務,穩步增加對小微企業的授信規模,並向小微企業提供結算、匯兌、代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四)提高擔保服務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快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損失補償、再擔保和退出機制,促進各類擔保機構規范經營,強化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鼓勵各類擔保公司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多渠道籌措資本金,增強資本實力和壯大業務規模,改變單一的以固定資產、有價證券抵質押為主的擔保辦法,按照民營企業運行特點和融資需求,將無形資產等納入融資抵質押范圍,拓展擔保業務,逐步完善覆蓋全省、布局合理、資本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管理規范化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小微企業之間加強合作,通過構建互保聯盟、互保基金和「企業發展互助資金會」等方式,為會員企業提供應急保障資金,保證企業正常運轉。
(五)創新監管服務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落實存貸比扣除、風險權重優惠和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等優惠政策,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審慎的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細則,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容忍度,不斷提高監管技術和監管有效性。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自律,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按照針對小微企業的「三嚴五禁」監管要求,嚴格落實貸款新規,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或外流,確保貸款資金真正進入實體經濟;嚴格落實利率風險定價,合理確定利率;嚴格落實全省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任務,切實轉變過於依賴抵押擔保的信貸方式;加強現場監管,禁止存貸掛鉤、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費、禁止搭售金融產品、禁止向民間借貸中介機構融資,禁止將銀行自身考核指標壓力轉嫁給企業,有效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切實幫助小微企業破解資金困境。
(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民營中小企業「走出去」提供靈活高效的融資、結算、匯兌、信息咨詢等金融服務。發揮我省人民幣跨境金融服務的獨特優勢,鼓勵和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在人民幣跨境貿易試點地區使用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為中小企業結售匯提供便利化服務。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性作用,積極為民營中小企業對外貿易、投資提供政策性保險服務和融資支持,為我省民營中小企業積極開拓東南亞、南亞市場搭建風險規避、融資促進、信息咨詢的平台。
五、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信貸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簡化貸款手續,提升信貸審批效率,增加信貸規模,加快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努力滿足民營企業的信貸需求。各政策性銀行要結合自身特點,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要積極向總行爭取政策,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豐富和完善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服務民營企業的主力軍作用。郵儲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提升對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城市商業銀行要准確把握市場定位,篩選和培育優良客戶,為民營經濟主體提供高效信貸服務,在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中贏得自身發展空間。農村信用社要在全力服務「三農」發展的同時,適當集中資金,積極扶持縣域民營經濟發展,加大「貸免扶補」支持力度,促進城鄉創業帶動就業。
(二)大力推動民營企業上市。充分發揮省直接融資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進一步明確省直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上市工作職責,構建企業改制上市的統籌協調機制和綠色通道,簡化各項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時間,提高企業改制和發行上市工作效率,加快我省民營企業上市步伐。落實推動企業上市的扶持政策,降低企業上市融資成本。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盈利能力強的民營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要在輔導、培訓和推薦上下功夫,引導其通過中小板、創業板實現上市融資。證監部門要強化對擬上市民營企業的培育工作,督促處於輔導期的民營企業按照上市公司標准規范運作;指導已上市的民營企業利用定向發行、配股等方式積極擴大再融資規模。
(三)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信託融資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鼓勵和支持大中型民營企業通過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和引入保險資金等方式擴寬直接融資渠道。
(四)進一步提高保險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保監部門要結合我省民營企業發展特點,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手續簡化、保障充分、責任清晰、理賠快速的各類保險產品,重點為民營企業提供財產險、責任險、意外傷害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積極做好民營企業信用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穩妥開展保險資金對優質民營龍頭企業的股權、債權投資,推動保險資金投向民營醫療衛生和養生養老產業。合理釐定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保險費率,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為員工投保商業性醫療、養老保險,支持民營企業積極運用保險產品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五)積極拓展新型融資方式。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採用定向募集等方式增資擴股,採取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租賃融資、信託融資、基金融資等方式開展融資。規范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有效吸納和集聚民間金融要素,推動民間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探索開展民營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效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
六、優化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
(一)明確部門職責。省級建立中小微企業融資聯席會議制度,由省工業信息化委、金融辦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工商局、工商聯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等部門以及有關金融機構參加,有效發揮金融工作協調職能,建立完善政府、銀行、企業、保險四方聯動機制,組織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制定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方案,認真遴選優質小微企業,扎實推進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工作;加強對民營經濟金融服務的政策研究,加快建設民營企業項目庫;完善促進創業富民的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要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運用貼息、風險補償等間接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等部門要不斷健全規范中小微企業不動產和動產抵質押等中介服務,降低或減免小微企業登記、確權、認證、評估、擔保、轉讓、審計、驗資等服務收費。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督促和指導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搭建銀行、證券、保險機構與小微企業及擔保機構的聯系協作平台,創新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和水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牽頭開展專項統計,做好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監測分析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失信懲戒機制,增強民營企業的信用意識;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測,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營造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金融環境。
(二)強化考核獎勵。省金融辦要會同省工業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工商聯和省級金融監管部門完善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考評獎勵辦法,將各金融機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全省金融工作年度考核獎勵內容。各級政府要結合自身財力情況,統籌安排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配套資金,支持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化解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各級工業信息化、科技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對民營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給予適當補助。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各類獎勵、補助和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三)形成聯動機制。各地、有關部門要共同搭建高效務實的信息平台、項目平台、園區平台、市場平台和融資對接平台,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優質民營企業,密切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對接,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便捷條件。各金融機構要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宣傳,主動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推薦符合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工商聯和各類行業協會、商會要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幫助指導,著力培養一批民營企業帶頭人,支持民營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財務、經營信息的透明度,增強融資能力。民營企業要通過規范經營,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做強主業、做大企業,爭取各類金融機構的支持,講求企業信用,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債權,形成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互促共進、互利共贏的良好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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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雲南省政府為什麼鼓勵和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是民營經濟的主體,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民營經濟加快發展是全局性、戰略性的重要問題,是新時期雲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我省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民營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全省經濟增長、產業發展、城鄉繁榮、就業再就業和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在全省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與全國發達地區相比,我省民營經濟存在起步晚、產業發展層次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尤其是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金融供求矛盾較大,制約了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各級、各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金融支持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用好用足國家各項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健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著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貸款難、擔保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創造良好的民間投資環境,引導民間資本積極參與雲南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全省民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沿邊開發開放戰略、橋頭堡建設和 「十二五」規劃實施等重大機遇,堅持「非禁即入」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原則,以擴大民營經濟規模、促進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以增投資興產業、大力發展實體經濟為重點,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創業成長力度,不斷擴大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金融環境,實現民營經濟與金融業互促發展。
(二)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要確保全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貸款年增速高於全省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水平,對 3000戶優質小企業開展信用貸款試點,其中,省工業信息化委會同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部門優選 2000戶左右的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省農業廳和省林業廳分別組織優選 600戶和 400戶左右的特色農業、林業產業化小微企業;支持民營企業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力爭實現 10戶民營企業上市,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積極引導民營資本參與股權投資,爭取到 「十二五」末全省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到 200支,募集資金規模達到 1000億元;積極推動保險業更好地服務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爭取保險資金對民營企業投資取得新突破;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爭取小額貸款公司達到 500個,推動地方金融機構健康快速發展,為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達到 7000億元提供強有力的金融保障。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一)拓寬民間資本投資實體經濟的領域。根據國家關於促進民間投資的有關政策,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營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條件和環境。重點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水利、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環保、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文化產業、社會事業、商貿流通等領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有效機制,著力營造引商、親商、留商、活商、富商的良好氛圍,大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促進金融產業發展壯大。
(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領域。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參與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鼓勵民間資本按照集約化發展、地域適當集中的原則,規模化、批量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三)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落實國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雲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組建小額貸款公司,重點推動在經濟發展滯後、金融服務不完善的縣(市、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盡快實現小額貸款機構和服務的縣域全覆蓋。積極發展專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優勢特色產業領域中的民營企業加快發展。進一步完善小額貸款機構的市場准入評審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發揮小額信貸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扶優懲劣,規范發展,有效遏制高利率化傾向,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加大對我省小微企業、「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支持,增強其貸款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積極向村鎮銀行轉變。
(四)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行業自律、政策扶持、規范發展 」的原則,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的引導作用、國有資本的示範帶動作用、民間資本投資的主體作用、雲南股權投資發展中心和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的行業管理服務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公司制、合夥制的私募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股權類投資企業,開展專業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投資咨詢等業務,推動全省股權投資事業健康規范發展。
(五)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其他金融活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創辦融資擔保公司、產業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資信調查與評估公司、典當拍賣及會計師事務所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有序參與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的改制重組。
四、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力度
(一)完善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健全完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與金融聯動機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處於轉型期的民營企業,要做好融資幫扶工作,指導和支持企業轉型發展。財稅部門要全面落實對小微企業和服務小微企業金融機構的各項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引導信貸資金加大對獲得財政扶持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投入力度。對符合轉型升級要求但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要按照規定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逐步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合理統籌使用各項產業化發展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研究建立小微企業新增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
(二)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機制。積極借鑒其他省(區、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大財稅配套扶持力度,建立鼓勵創業富民的長效工作機制,引導民間資本加速創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支持創業「貸免扶補」小額擔保貸款的規模,把有發展潛力、誠實守信、盈利能力強的優良創業項目作為業務增長點,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的信貸和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農村富裕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留學回國人員以及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加強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集群建設,有效匯聚各類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創業的良好環境,發揮創業集群效應,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三)創新信貸服務方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快組建小微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完善小微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和考評機制,改進貸款評級、授信、貸款審查和審批等業務流程,強化對單戶授信總額 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有效滿足小微企業 「短、頻、快 」的資金需求。根據小微企業的需求,創新信貸業務和抵質押方式,大力開展聯保聯貸、網路循環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並購融資、信用保證類貸款等系列信貸業務,穩步增加對小微企業的授信規模,並向小微企業提供結算、匯兌、代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四)提高擔保服務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快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損失補償、再擔保和退出機制,促進各類擔保機構規范經營,強化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鼓勵各類擔保公司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多渠道籌措資本金,增強資本實力和壯大業務規模,改變單一的以固定資產、有價證券抵質押為主的擔保辦法,按照民營企業運行特點和融資需求,將無形資產等納入融資抵質押范圍,拓展擔保業務,逐步完善覆蓋全省、布局合理、資本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管理規范化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小微企業之間加強合作,通過構建互保聯盟、互保基金和 「企業發展互助資金會」等方式,為會員企業提供應急保障資金,保證企業正常運轉。
(五)創新監管服務機制。金融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落實存貸比扣除、風險權重優惠和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等優惠政策,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審慎的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細則,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提升監管容忍度,不斷提高監管技術和監管有效性。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自律,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按照針對小微企業的 「三嚴五禁」監管要求,嚴格落實貸款新規,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或外流,確保貸款資金真正進入實體經濟;嚴格落實利率風險定價,合理確定利率;嚴格落實全省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任務,切實轉變過於依賴抵押擔保的信貸方式;加強現場監管,禁止存貸掛鉤、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費、禁止搭售金融產品、禁止向民間借貸中介機構融資,禁止將銀行自身考核指標壓力轉嫁給企業,有效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切實幫助小微企業破解資金困境。
(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 「走出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民營中小企業「走出去」提供靈活高效的融資、結算、匯兌、信息咨詢等金融服務。發揮我省人民幣跨境金融服務的獨特優勢,鼓勵和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在人民幣跨境貿易試點地區使用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為中小企業結售匯提供便利化服務。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性作用,積極為民營中小企業對外貿易、投資提供政策性保險服務和融資支持,為我省民營中小企業積極開拓東南亞、南亞市場搭建風險規避、融資促進、信息咨詢的平台。
五、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信貸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適合民營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簡化貸款手續,提升信貸審批效率,增加信貸規模,加快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努力滿足民營企業的信貸需求。各政策性銀行要結合自身特點,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要積極向總行爭取政策,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豐富和完善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發揮服務民營企業的主力軍作用。郵儲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提升對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城市商業銀行要准確把握市場定位,篩選和培育優良客戶,為民營經濟主體提供高效信貸服務,在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中贏得自身發展空間。農村信用社要在全力服務「三農」發展的同時,適當集中資金,積極扶持縣域民營經濟發展,加大 「貸免扶補」支持力度,促進城鄉創業帶動就業。
(二)大力推動民營企業上市。充分發揮省直接融資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進一步明確省直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上市工作職責,構建企業改制上市的統籌協調機制和綠色通道,簡化各項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時間,提高企業改制和發行上市工作效率,加快我省民營企業上市步伐。落實推動企業上市的扶持政策,降低企業上市融資成本。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盈利能力強的民營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要在輔導、培訓和推薦上下功夫,引導其通過中小板、創業板實現上市融資。證監部門要強化對擬上市民營企業的培育工作,督促處於輔導期的民營企業按照上市公司標准規范運作;指導已上市的民營企業利用定向發行、配股等方式積極擴大再融資規模。
(三)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信託融資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鼓勵和支持大中型民營企業通過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和引入保險資金等方式擴寬直接融資渠道。
(四)進一步提高保險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保監部門要結合我省民營企業發展特點,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手續簡化、保障充分、責任清晰、理賠快速的各類保險產品,重點為民營企業提供財產險、責任險、意外傷害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積極做好民營企業信用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穩妥開展保險資金對優質民營龍頭企業的股權、債權投資,推動保險資金投向民營醫療衛生和養生養老產業。合理釐定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保險費率,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為員工投保商業性醫療、養老保險,支持民營企業積極運用保險產品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五)積極拓展新型融資方式。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採用定向募集等方式增資擴股,採取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租賃融資、信託融資、基金融資等方式開展融資。規范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有效吸納和集聚民間金融要素,推動民間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探索開展民營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效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
六、優化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
(一)明確部門職責。省級建立中小微企業融資聯席會議制度,由省工業信息化委、金融辦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工商局、工商聯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等部門以及有關金融機構參加,有效發揮金融工作協調職能,建立完善政府、銀行、企業、保險四方聯動機制,組織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制定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方案,認真遴選優質小微企業,扎實推進優質小微企業信用貸款試點工作;加強對民營經濟金融服務的政策研究,加快建設民營企業項目庫;完善促進創業富民的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要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運用貼息、風險補償等間接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等部門要不斷健全規范中小微企業不動產和動產抵質押等中介服務,降低或減免小微企業登記、確權、認證、評估、擔保、轉讓、審計、驗資等服務收費。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證監局、雲南保監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督促和指導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好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搭建銀行、證券、保險機構與小微企業及擔保機構的聯系協作平台,創新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展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和水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牽頭開展專項統計,做好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監測分析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失信懲戒機制,增強民營企業的信用意識;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測,配合公安機關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營造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金融環境。
(二)強化考核獎勵。省金融辦要會同省工業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工商聯和省級金融監管部門完善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考評獎勵辦法,將各金融機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全省金融工作年度考核獎勵內容。各級政府要結合自身財力情況,統籌安排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配套資金,支持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化解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各級工業信息化、科技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對民營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給予適當補助。各級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各類獎勵、補助和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發揮效益。
(三)形成聯動機制。各地、有關部門要共同搭建高效務實的信息平台、項目平台、園區平台、市場平台和融資對接平台,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優質民營企業,密切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對接,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便捷條件。各金融機構要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宣傳,主動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推薦符合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工商聯和各類行業協會、商會要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幫助指導,著力培養一批民營企業帶頭人,支持民營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財務、經營信息的透明度,增強融資能力。民營企業要通過規范經營,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做強主業、做大企業,爭取各類金融機構的支持,講求企業信用,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債權,形成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互促共進、互利共贏的良好發展格局。
⑹ 融資難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民營尤其是中小抄企業,很多時候會面襲臨現金流亞健康問題,有時周轉不靈時,企業就會陷入困境,這時就加重了企業的運營成本、經營困難等等等;
如果是為了新項目而融資的話,融資失敗就意味著項目只能死於腹中,大多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1.企業信用、財務狀況不佳 2.項目可行性報告無法吸引銀行或投資者 3.企業團隊人員能力欠佳,不被出資方看好 4.企業融資手段單一
⑺ 我的論文題目是: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問題探討
給你一點參考資料吧:
1.關於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問題的探討http://scholar.ilib.cn/A-zggxq200208019.html
2.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探討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CXH200815129.htm
中國民營企業融資現狀和對策探討
【摘要】民營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成分,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然而由於長期以來民營企業由於企業自身、政府政策和社會金融環境等方面的原因,融資成為制約其發展的最大瓶頸。本文從民營企業本身、政府政策以及社會環境三方面入手,探討了融資的現狀、原因以及對策。
【關鍵詞】民營企業 融資現狀 原因分析 融資對策1
【Abstract】Privately economy regards as the important part of economic system, ring elementary state of socialism, which becomes one power cannot ignore in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But because of enterprise itself, government policy, and financial environment reasons etc. Currency fund becomes the biggest bottle neck what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ly enterprise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present conditions reasons, and policies of currency fund from three aspects.
【Key words】Privately enterprise; present conditions of currency fond; reasons analysis; policies of currency fund
【文獻綜述】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新世紀伊始,在「技術創新全球化」和「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的在背景下,中國民營企業在擺脫傳統體制束縛和經過近20年的發展准備之後,正以新的目標、新的組織、新的結構、新的動力步入全球分工體系,成為中國經濟新的支撐點。
然而民營企業在縱深發展中出現了許多的制約因素,有的甚至形成了瓶頸。目前,我國大部分民營企業規模較小,民營企業創業者大都並不十分富裕(沒有足夠多的可用資本),所以投入資金相當有限;同時,民營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有資本的積累,資金基礎相對薄弱,單靠自身資本積累來發展民營企業,其緩慢的積累速度與瞬息萬變的市場不相適應,容易錯過發展良機;其次,許多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高科技企業的項目有很好的市場前景,只要注入一定數量的資金,企業就會有更大的發展。從財務特徵上看,民營企業資產結構上不動產少,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總資本中貨幣資本比重小,人力資源資本相對較多,比重大;在經營上具有較好的成長性,因此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但這類企業經營風險相對較大,並由此帶來較大財務風險,在財務上予以准確評價和確認難度較大。
基於上述分析,不難看出,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首要問題是融資。沒有資本的融通,就沒有民營企業的大發展。這對於民營企業的發展速度的快慢以至成敗,對於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對於中國經濟質量水平的提高將是一個重大損失。「而對於民營企業來說,目前,中國民營企業所得到正常資金總量不足銀行貸款量的2%。在直接融資市場,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也只有區區20%左右,在債券市場上佔有額則幾乎為零。」①由此,私營部門的蓬勃發展與其融資能力規模形成了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矛盾。
因此,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使民營企業在生產和營銷方面有更多的資金投入,使自己的優勢項目得到有效的開發,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提高產品開發能力佔有更多的市場份額,使企業承擔融資成本能力大為提高,再加之企業的技術風險釋放,市場風險、管理風險降低,又大大的改善企業的融資水平,達到一種良性循環,促成一種雙贏的效果,使民營企業得到長足的發展。本文從社會金融環境、政府和企業三個方面分析了民營企業的融資現狀、原因和對策,提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現狀和融資難的原因,並對它求解,使社會金融環境、政府和企業形成清醒的認識,共同為創造優良的融資環境,大力拓展融資渠道努力、共同促進中國民營經濟和整個國家經濟的大幅度提升。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1946年6月,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ARD)於1946年向波士頓科學企業家大基地投入一筆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創業開始了,在此之前,1909年斯坦福大學校長David Starr Tovdan以500美元投資現代電子學業創始者lee deForrest的三極體實驗,還有洛克菲勒也開始資助新的創業,肖克萊實驗室的「八個叛徒」,1957年也到東部找過資金。風險投資60年代末投資於半導體工業,70年代投資於生物技術和個人電腦;80年代投資於計算機工作和網路產業;90年代投資於網際網路的商業化和通訊產業。進入我國,在80年代中期左右,在這十八年中,中國風險投資業有較大發展,孵化了眾多民營企業,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但目前處於發展初級階段。1989年,美國國際數據集團(IDG)旗下的太平洋技術風險基金(PTV)就成為在我國進行風險投資第一家國際機構。1992年,「中國太平洋技術風險基金」(PTV—CHINA)正式成立,90年代中期以後國外風險投資機構加大在我國投資力度,1996年11月,張朝陽獲得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三位教授22萬美元風險投資後成立愛特信電子技術公司(SOHU),90年代的國外風險投資機構進入,對我國風險投資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產生了非常重大影響。
同時,近一二十年來,西方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為了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紛紛探索建立資本市場中的高新技術企業板塊。我國的二板市場的建立是在完善風險投資機制這個課題中提出來的。自從1985年我國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中創」建立以後,已經出現100多家了。1998年,林祖基、邵漢青在《資本市場融資與運作》中提出把發展資本市場和金融體制改革、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聯系起來,建議資本經營和生產經營「兩個輪子一起轉」,以及提出為參加香港資本市場,政府、企業和金融中介機構如何培育和完善的問題,給人以啟示。2000年,楊艷軍、陳曉紅合著《二板市場上市之路》,對二板市場的建立與操作提出指導意見。2001年,中國證監會決定,要在加強風險控制和監管力度的同時,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高新技術板塊,單獨編制股票指數,單獨集中顯示行情,為科技型民營企業發行上市營造更有利政策氛圍。
日本最早於1937年成立了地方性企業信用保證協會,1958年成立全國性的日本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和全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聯合會,形成中央和地方共擔風險,擔保和再擔保(保險)相結合的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隨後,美國、德國、加拿大分別於1953年、1954年和1961年開始實施此類信用擔保體系,截止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其中日本最為成功。1999年6 月14日,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經貿中小企[1999]540)標志著以貫徹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意圖為宗旨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正式啟動。從1996年底上海銀行與上海發展研究基金會共同設立上海中小企業發展研究基金以來,圍繞中小企業特別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民營企業融資以及融資服務為主的社會化服務與社會各界展開了廣泛的研究,形成了一些成果。1998年2月8日,鎮江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正式掛牌成立。2000年初上海銀行和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狄娜副司長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李揚教授等專家共同商定借2001年OPEC中小企業部長會議在上海召開之機編寫《中小企業與金融叢書》,主要圍繞中小企業特別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民營企業發展和金融問題展開分析,李揚提出設立中小企業銀行及其運作方案設計,同時,張利勝、狄娜提出完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方案。
在政策支持方面,美國成立小企業管理局,並於1977年開始進行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實驗的SBIR,即小企業投資創新研究計劃進行各項資助;1982年,美國通過了《小企業創新發展法》,明確規定每年研究與發展經費超過1億美元的企業聯邦機構必須拔出其R&D經費的1.25%,用於支持小企業技術創新和開發活動,1992年,開始經費比例逐漸加大,1997年增大到 2.5%,其它還有小企業技術轉移計劃,小企業研究和研究發展目標計劃,對廣大企業進行金融支持。
在中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通過了《中小企業投資法》以及將要配套出台《中小企業標准》、《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設立和管理辦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
三、主要觀點和創新之處以及趨勢預測
本文描述了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並指出民營企業信譽缺乏產權不清晰,管理水平不高是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分析了政府監管與聲譽之間的內在聯系,同時銀行的體制歧視和管理體制制約了融資的發展,產生了對民營企業的惜貸現象。在金融中介機構缺乏的同時,政府法律法規實施不力是融資難的又一重要原因,這其中包括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管制太嚴對民營企業不利等。
然後,本文提出了融資的三方面九點對策,並對每一對策作出了具體實施方法。這些對策包括:重建企業信譽;作出正確融資決策;加大銀行體制改革;加大金融中介機構建設;組建創業中心;吸引風險投資;發展融資租賃業;實施債轉股;拓展證券市場;加強政府立法執法力度等。並著重分析了信團管理,債轉股戰略,以及證券市場融資戰略。本文的創新之處在於提出了企業自身的管理不足導致信譽缺乏,以及外部中介機構缺乏使企業融資乏力。並提出企業的信用管理模式以及發展融資租賃和債轉股戰略等。
由於加入WTO,中國經濟環境進一步改善,我國承諾到2005年將逐步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地域限制和人民幣業務限制,允許它們向外資投資企業、外國自然人、中國企業和中國自然人提供金融服務,包括消費信貸、抵押貸款、金融租賃、證券交易等,因此將引發外國直接投資總量的迅速增加和投資方式多樣化,這給民營企業大幅度利用外資提供新的契機,並且可以促進中國國內金融機構改善服務、降低民營企業貸款難度。同時政府立法執法也會得到改善,加上中國二板市場將建立,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一個良好環境,民營企業將擺脫融資難的困難,迎接民營經濟和國民經濟的又一個春天。
注釋:
①張青美,施林琳,李紅:中國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思考,企業經濟,2003年第2期,第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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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陳曉紅,楊艷軍:二板上市之路,湖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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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凱科技有限公司、愛千金(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安徽德中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安徽徵信有限公司、安徽新安銀行有限公司、安徽新安友達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安潤金融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安投金融(北京)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和安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鞍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航資信調查有限公司、百榮雲創科技有限公司、寶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市包陰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寶富網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安榮匯眾資信調查有限公司、北京白城科技有限公司等約400家企業。
1、百行徵信有限公司
百興信用調查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3月19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煥琦董事長、鄭憲兵董事長。
收集和利用企業信息開展企業信用評估、評級、咨詢、培訓、市場調查研究、資料庫服務和技術服務;計算機軟體和網路技術開發、銷售、培訓、轉讓、系統運行維護;計算機軟硬體銷售;會議策劃等。
2、百融雲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於2014年3月19日。百融雲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融雲創」)是一家運用人工智慧、風險控制雲和大數據技術,為客戶提供金融業全生命周期管理產品和服務的智能科技公司。
百榮雲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客觀中立的第三方立場和開放互補的數據聯盟戰略,致力於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構建中國金融業大數據應用基礎設施平台。
3、鞍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立足中小企業發展,立足零售業務發展,立足客戶需求」的市場定位。
積極支持鞍山市基礎設施建設、教育衛生事業、民營企業和再創業企業,投入流動獎金、項目貸款、個人消費貸款700多億元,已成為支撐地方經濟建設的重要力量,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4、寶付網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寶富網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滿道金富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2011年底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
寶福致力於為個人和企業提供靈活、自助、安全的互聯網支付產品和服務,寶富產品種類繁多,受眾廣泛,價格優惠,提供365天不間斷的結算服務,幫助商戶快速取款,使電子商務與資金流安全無縫連接。
同時,以「實時結算整體解決方案」為核心業務模式,使保福近兩年市場規模保持高速增長勢頭。
5、北京百乘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百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5年9月18日在朝陽分公司注冊成立,法定代表人:賈鵬,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咨詢、經貿咨詢等。
⑼ 稅收制度調整對民營企業的影響
據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3年,我國私營企業數量從23.79萬戶增加至300.55萬戶,增長了13倍多,年均增長28.89%;注冊資本從681億元增至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從業人員則從373萬人增至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
毋庸置疑,在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雖然,在中央的關心、支持下,融資難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但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渠道狹窄,仍然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仍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尚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應當看到,中央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台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如,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鼓勵和支持四大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經濟貸款、建立擔保體系、建設風險投資體系等等。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措施還沒有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從體制上看。當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尚不能一視同仁,受各種條件制約,諸如有的怕出現問題受到牽連。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70%以上的信貸資金,在信貸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原本是民營企業尋求信貸支持的主要來源之一,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受處在行政過分干預的准財政運作體制的約束,導致其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許多地方反映,對同樣數額的不良貸款,貸款對象如果是國有企業,銀行工作人員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責任,如果是私營企業就可能被有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予以追究。出於對貸款責任的考慮,不少銀行員工寧肯少貸或不貸給民營企業,盡量限制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數額。其貸款手續之繁雜,抵押條件之苛刻,對抵押品要求之嚴,抵押率之低,遠遠超過國有企業,使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當民營企業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貸款時,也往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白白地錯過了寶貴的商機。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殘留著「缺陷」,急需調整完善。例如,國有企業並購重組時,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外資企業將部分利潤投資可在稅收上減免,而私營企業卻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應有的政策優惠等等。這種政策性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展。
2、從制度上來看。(1)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還未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尚未解決而難以運作;抵押貸款因市區多數民營企業未能解決房產、土地等相關證件而被擱置。抵押擔保落實難是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2)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嚴重不足。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樂於「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缺少興趣,由此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明顯不足。這里分析的不僅是服務意識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問題。各區縣專業銀行大都無權審批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對流動資金貸款也有嚴格限制,這些限制難以適應遍布各地的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此外還缺少對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缺少專門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3)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不夠,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業板在深圳上市僅一年左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十分蕭條,使得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當困難。
3、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匱乏,而且償債能力弱;加上經營觀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對落後,財產抵押實力不足,沒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記錄,缺乏信用基礎,加大了銀行投資民營企業的風險,縮小了民營企業的融資范圍。這些問題均需要我們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民營企業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資金,從主觀方面看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建立賬目,即使有賬目也是比較混亂,漏洞甚多,經不起檢查,因此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給它們,它們自己也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融資;二是不少民營企業由於抵押物不足,無法從金融機構那裡借到錢;三是有些民營企業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記錄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觀原因使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它們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或者通過非正式渠道融資。
再從客觀方面進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難有五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從縣以下領域退出,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范圍縮小;二是即使是縣城和縣以上的城市,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實行統一運籌的策略,資金重點投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以致欠發達地區和一般行業的民營企業難以得到貸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貸擔保機構;四是民間金融機構、地下金融沒有被引導浮出水面,難以通過正當渠道發揮作用;五是商業銀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而且貸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從而信貸人員認為向民營企業放貸責任巨大,寧肯慎之又慎,而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當前應針對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採取措施,力求盡快地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以下七條建議:
——盡快建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間資本的參股,尤其要吸納游離於金融體系外的民間資本。這也有助於使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現有商業銀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進行改制的商業銀行)在調整業務結構的過程中,對大額貸款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分別制定規劃和分別核算,即對小額貸款業務另行制定規劃和單獨核算,避免貸款部門因擔心小額貸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棄。此外,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銀監會發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在貸款發放方面作了改進,包括對銀行業績考核辦法也作了修改,這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有條件發展企業債券的民營企業,要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選擇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營企業進行試點。對於個別盈利現狀雖然一般但確有發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也可以列入試點范圍。企業債券不一定都要中長期的,短期債券可能更加適用。
——在上市方面,應當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要重點推動達到一定規模的高科技行業的、符合上市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包括海外上市、買殼上市等多種模式。在這里,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上市必須是民營企業自願的,在上市決策方面必須充分尊重民營企業自身的意見。
——積極發展各類有助於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包括:由企業集資聯合建立商業性的擔保公司,主要接受民營企業的財產抵押而替它們擔保;政府撥款設立的非營利性擔保公司;專業協會之類的民間組織集資成立互助擔保基金;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互助擔保基金。此外,還有必要建立民營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各省市可以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收集、匯總稅務、海關、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企業納稅情況、信貸記錄、合同履約率、遵守法律等情況,供社會查詢,以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應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評價機制,由信用評估機構全面實施企業的信用評價,規范各類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融資領域。在「2005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說,我國民營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另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定點觀察的數據,全國農戶戶均借款來源中,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只佔26%,而來自私人的貸款則佔71%。可見,民間資本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現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好地發揮作用。設想如下:其一,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其二,使民營資本能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央行准備在一些地區試行的建立「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機構的意見,是有積極意義的。今後,如果這些金融機構確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嘗不可以發展為民營的商業銀行,既存也貸;其三,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並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