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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1-10-06 20:33:19

⑴ 誰有金融資金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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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代理養老工資應急預案

第三方第三方

⑶ 金融突發事件有哪些種類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其中,自然災難和事故災難突發事件的演練,假想事件的設計較為容易,而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的引發原因較多,開展演練時的假想事件在性質和內容方面就會多種多樣,處置方式相應地也會大有不同。當前人民銀行及其各部門組織的各種應急演練經過幾年的積累,可以假想到的自然災難和事故災難大多已經演練過,之後的演練僅是不斷的重復,缺少對小概率突發事件的假想設計,導致演練組織者對演練的重視程度逐漸減弱,演練的效果也在減弱。

處置過程對宣傳和輿論引導的研究少,金融幾乎涉及每個成年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後,受到城鄉居民的關注度非常高,突發事件的傳播面和速度非常大。近年來,隨著信息業和互聯網應用的飛速發展,互聯網等新型媒介對突發事件傳播和處置的影響越來越大,但目前的金融突發事件處置中,由於相關人員對運用網路新型媒介宣傳和輿論的應用、掌控能力信心不足,擔心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在應對過程中容易出現封鎖消息、一味辟謠和否認、鴕鳥政策、敷衍塞責和忽視網路民意等錯誤做法,造成欲蓋彌彰的不良後果,不利於突發事件的順利應對。而人民銀行在進行此類金融突發事件的演練中,很少對應對措施中的輿論引導進行深入研究和系統化演練,導致演練很難達到應有的效果。

⑷ 銀行常見的防範暴力應急預案有哪些

為了處置因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以及突發社會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由此而引發區域性的金融風險突發事件,防止風險的擴散和蔓延,保障全區國有資產安全,保證區金融業的持續穩定、健康、有序發展,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區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單位,因下列事件的發生而導致部門無法正常運轉:
1、水災、火災、地震及重大疫情等事件的突然發生;
2、突生社會動亂或者恐怖襲擊等危害公眾安全事件;
3、各預算單位領導人員攜巨款潛逃或單位突發被盜、被搶事件;
4、區本級「銀—財—庫」計算機網路系統突遭病毒或者黑客侵襲造成預算撥付癱瘓;
5、區本級銀行賬戶遭上級或外地法院查封,影響到全區的正常運轉;
6、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或危機。
二、組織體系
1、區人民政府成立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經濟金融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財政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國庫處、市人民銀行國庫處,區公、檢、法、工商、稅務、宣傳及轄區內金融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地點設在區財政局,由分管預算、國庫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全區各預算單位的財務負責人組成。
三、職責分工
1、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負責對全區突發金融風險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召開緊急會議;研究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處置原則、處置方式;提出處置方案;向區政府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負責接收、整理、上報有關信息資料;向領導小組匯報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相關情況;負責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負責對突發金融風險的處置提出具體建議並具體實施;負責檔案管理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風險報告的基本原則
總體原則:迅速、及時、准確。即最先接到突發事件信息的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報告的渠道要暢通,不得延誤、截留。
五、報告的程序及內容
1、發生金融風險事件時,突發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
2、辦公室在接到金融風險突發事件的情況報告後半小時內電話報告給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應於當天遞交書面報告,同時應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
3、報告的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損失、發展態勢、擬採取的緊急應對措施等。
4、領導小組獲悉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向區政府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六、突發事件的等級及處置
1、一級事件:涉及金額不大及公眾人數不多的,由辦公室會同事件發生單位直接進行處置,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2、二級事件:涉及金額較大及公眾人數較多的,由辦公室向領導小組匯報,在取得領導小組的處置建議之後,立即付諸實施。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3、三級事件:突發區域性或系統性金融風險事件,立即向領導小組及區政府匯報,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由領導小組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共同商討處置方案,並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處置。
七、分析與總結
1、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之後,負責處置的有關部門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交由辦公室統一歸檔。與此同時,各部門還應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應急措施、預警體系、防範手段。
2、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分析總結會,利用處置突發事件的具體案例。採取以案說法的形式進行業務培訓,總結經驗,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不斷提高幹部的監管水平。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v

⑸ 誰有金融資金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處置因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以及突發社會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由此而引發區域性的金融風險突發事件,防止風險的擴散和蔓延,保障全區國有資產安全,保證區金融業的持續穩定、健康、有序發展,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區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單位,因下列事件的發生而導致部門無法正常運轉:
1、水災、火災、地震及重大疫情等事件的突然發生;
2、突生社會動亂或者恐怖襲擊等危害公眾安全事件;
3、各預算單位領導人員攜巨款潛逃或單位突發被盜、被搶事件;
4、區本級「銀—財—庫」計算機網路系統突遭病毒或者黑客侵襲造成預算撥付癱瘓;
5、區本級銀行賬戶遭上級或外地法院查封,影響到全區的正常運轉;
6、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或危機。
二、組織體系
1、區人民政府成立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經濟金融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財政局局長、區政府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財政局國庫處、市人民銀行國庫處,區公、檢、法、工商、稅務、宣傳及轄區內金融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地點設在區財政局,由分管預算、國庫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全區各預算單位的財務負責人組成。
三、職責分工
1、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在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負責對全區突發金融風險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召開緊急會議;研究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處置原則、處置方式;提出處置方案;向區政府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2、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負責接收、整理、上報有關信息資料;向領導小組匯報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相關情況;負責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負責對突發金融風險的處置提出具體建議並具體實施;負責檔案管理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風險報告的基本原則
總體原則:迅速、及時、准確。即最先接到突發事件信息的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報告的渠道要暢通,不得延誤、截留。
五、報告的程序及內容
1、發生金融風險事件時,突發事件的單位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
2、辦公室在接到金融風險突發事件的情況報告後半小時內電話報告給突發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應於當天遞交書面報告,同時應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
3、報告的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損失、發展態勢、擬採取的緊急應對措施等。
4、領導小組獲悉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向區政府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六、突發事件的等級及處置
1、一級事件:涉及金額不大及公眾人數不多的,由辦公室會同事件發生單位直接進行處置,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2、二級事件:涉及金額較大及公眾人數較多的,由辦公室向領導小組匯報,在取得領導小組的處置建議之後,立即付諸實施。並將處置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3、三級事件:突發區域性或系統性金融風險事件,立即向領導小組及區政府匯報,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由領導小組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共同商討處置方案,並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處置。
七、分析與總結
1、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之後,負責處置的有關部門應當形成書面報告,交由辦公室統一歸檔。與此同時,各部門還應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應急措施、預警體系、防範手段。
2、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分析總結會,利用處置突發事件的具體案例。採取以案說法的形式進行業務培訓,總結經驗,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不斷提高幹部的監管水平。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⑹ 國家發改委有關此次金融風暴的相關應對措施

七大金融宏觀調控工作:

一是擬定保證金融穩健運行的各項應對預案,建立完善國際金融危機監測及應對工作機制。加強對國際金融形勢演變的監測,重視與其他主要央行的溝通。加強與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之間的信息共享與合作,密切關注國內金融機構經營狀況,及時制定完善應對各種緊急情況的預案,努力避免和減少危機對我國的影響。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強化功能監管和事前監管,維護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穩定運行。

二是繼續改進流動性管理,保證市場流動性充分供應,引導貨幣信貸合理投放。結合國際收支變化情況,靈活運用公開市場操作和存款准備金率等政策工具,將銀行體系流動性保持在合理水平。制定完善銀行體系流動性支持應急預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銀行體系流動性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三是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政策指引,優化信貸結構。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根據實體經濟的有效需求調整信貸投放的節奏和力度。同時將總量調整和結構優化相結合,在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加大對「三農」、就業、服務業、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等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要加強對信貸投向的監測指導,確保貸款投向符合信貸政策要求。

四是結合地震災後重建進展情況,制定金融支持政策。繼續引導金融機構在堅持商業化運作和風險可控原則下,積極滿足災區信貸資金需求。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房重建貸款指導意見,通過機制創新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戶住房重建的有效貸款需求。繼續通過支農再貸款增強災區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實力,研究拓寬優惠利率支農再貸款的使用范圍。加大對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票據兌付的政策扶持力度。

五是加強對房地產金融的監測,改進房地產金融服務。建立健全房地產金融監測機制,密切跟蹤房地產市場發展態勢。簡化和規范住房貸款制度,理順住房消費貸款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科學評估房地產業的風險,在完善風險控制的前提下,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支持房地產業的合理有效信貸需求,促進房地產信貸市場平穩運行。

六是加強價格杠桿工具調控作用,推進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合理運用利率等價格型工具實施調控,穩定市場預期。加強貨幣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建設,更多地發揮市場在利率決定中的作用。保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繼續按照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匯率彈性。積極推動外匯市場發展,豐富匯率風險管理工具。

七是加強外匯管理,防範短期資本流動沖擊我國金融體系。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管理,完善針對不同流出流入渠道的管理措施,防範投機資本大規模流動對經濟造成大的沖擊。加強對外投資的風險提示及監管,完善多元化、多層次的對外投資體系。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⑺ 金融機構電子銀行應急計劃和電子銀行應急預案的區別是什麼謝謝你的回答

金融機構電子銀行應急預案是還沒有確定下來的,是預備狀態,應急計劃是當出現緊急情況時需要用此計劃方案是已經確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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