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銀行的基本概況
一、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於1984年1月1日成立,是辦理城鎮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的國家專業銀行。
2005年4月21日,國家正式批准中國工商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革,注資150億美元,隨後中國工商銀行順利完成了財務重組和國際審計。2005年10月28日,中國工商銀行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2,480億元,全部資本劃為等額股份,股份總數為2,480億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財政部和匯金公司各持1,240億股。
2006年1月27日,中國工商銀行與高盛集團、安聯集團、美國運通公司3家境外戰略投資者簽署戰略投資與合作協議,獲得投資37.82億美元; 2006年6月19日,工商銀行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簽署戰略投資與合作協議,社保基金會將以購買工行新發行股份方式投資180.28億元人民幣。工商銀行多元化的股權結構業已形成。
中國工商銀行注冊地址是中國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55號,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中國工商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
負債業務:人民幣儲蓄;外幣儲蓄;儲蓄旅行支票;外匯借款;同業人民幣、外匯拆入;發行金融債券等;
資產業務:短期、中期和長期人民幣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外匯轉貸款;住房開發貸款;具有專門用途的貸款;消費性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票據貼現;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認購業務;同業人民幣、外匯拆出;項目貸款評估和信用等級評定等;
中間業務:人民幣現金結算、轉賬結算;國際結算;代理業務(代收代付;代理企業債券、股票、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行、清算、兌付、託管;黃金現貨買賣、交易清算、實物交割、租賃黃金、黃金項目融資;黃金清算交易;企業年金業務;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保險;代理保管有價證券、有價物品;出租保管箱;代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或其它金融機構業務等);人民幣及外匯銀行卡業務;信息咨詢業務(資信調查;資產評估;金融信息咨詢;行業信息網服務;開立人民幣存款證明);外匯中間業務(進口開證;進口代收;匯出匯款;來證通知;議付;托收;匯入匯款;結匯;售匯;旅行支票;代客外匯買賣;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擔保;外匯存款證明;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外幣兌換;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項目開立周轉金賬戶);融資類和履約類擔保業務;商人銀行業務(融資顧問和銀團貸款安排;企業財務顧問;企業海外上市);個人理財服務;投資基金管理、託管和銷售;其他受託和委託資產管理;企業資信評級及其它中間業務等。
二、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之一,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總行設在北京。到2004年末,中國農業銀行各項資產總額
40137.69億元,各項貸款余額25900.72億元,各項存款余額34915.49億元,全年實現經營利潤319.74億元。
中國農業銀行網點遍布中國城鄉,成為國內網點最多、業務輻射范圍最廣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業務領域已由最初的農村信貸、結算業務,發展成為品種齊全,本外幣結合,能夠辦理國際、國內通行的各類金融業務。目前主要包括:(1)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等。(2)外匯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
三、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全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中國銀行於1912年由孫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37年間,中國銀行先後是當時的國家中央銀行、國際匯兌銀行和外貿專業銀行。目前旗下有中銀香港、中銀國際、中銀保險等控股金融機構,在全球范圍內為個人和公司客戶提供全面和優質的金融服務。
中國銀行主營商業銀行業務,包括公司、個人金融、資金業務和金融機構等業務。公司業務以信貸產品為基礎,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創新的金融服務和融資、財務解決方案。個人金融業務主要針對個人客戶的金融需求,提供包括儲蓄存款、消費信貸和銀行卡在內的服務。資金業務包括本外幣保值、資金管理、債務保值、境內外融資等資金運營和管理服務。而金融機構業務則是為全球其他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提供諸如資金清算、同業拆借和託管等全面服務。作為中國金融行業的百年品牌,中國銀行在注重穩健經營的同時積極進取,不斷創新,創造了國內銀行業的許多第一,在國際結算、外匯資金和貿易融資等領域得到業界和客戶的廣泛認可和贊譽。
1949年,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外貿專業銀行,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1994年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中國銀行成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與其它三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一道成為國家金融業的支柱。2004年8月26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掛牌成立,標志著中國銀行的歷史翻開了嶄新的篇章,啟動了新的航程。
中國銀行是中國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商業銀行。1929年,中國銀行在倫敦設立中國金融業第一家海外分行。此後在世界各大金融中心相繼開設分支機構,目前擁有遍布全球27個國家和地區的機構網路,其中境內機構共計11,000餘個,境外機構共計600餘個。1994年和1995年,中國銀行先後成為香港地區、澳門地區發鈔銀行。
四、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成立於1954年10月1日(當時行名為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
建設銀行自成立至今,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經辦國家財政撥款時期。1954年10月,建設銀行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成立後,其任務是經辦國家基本建設投資的撥款,管理和監督使用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部門、單位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幾十年來,建設銀行為提高投資效益、加快國家經濟建設和發
展作出了卓越貢獻。
第二階段,為國家專業銀行時期。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為適應經濟金融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要求,建設銀行先後開辦了現金出納、居民儲蓄、固定資產貸款、工商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國際金融、住房貸款和各種委託代理業務。通過開辦各種面向社會大眾的商業銀行業務,豐富了銀行職能,為向現代商業銀行轉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階段,為國有商業銀行時期。1994年,按照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要求,建設銀行將財政職能和政策性基本建設貸款業務分別移交給財政部和國家開發銀行,從功能轉換上邁出了向現代商業銀行轉軌的重要一步。
境內外營業性分支機構15401個,其中有6個海外分行,2個駐海外代表處。全行正式員工26.3萬人。同時,全資擁有建新銀行,並持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43.35%的股權,持有中德住房儲蓄銀行75.1%的股權。
2004年 9月15日,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和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開會議,決議共同發起設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將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制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改制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後,名稱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建設銀行商業銀行業務及相關資產、負債和權益。
五、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是中國早期四大銀行之一,也是中國早期的發鈔行之一。1958年,除香港分行仍繼續營業外,交通銀行國內業務分別並入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和在交通銀行基礎上組建起來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為適應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的要求,1986年7月24日,作為金融改革的試點,國務院批准重新組建交通銀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
2004年6月,在中國金融改革深化的過程中,國務院批准了交通銀行深化股份制改革的整體方案,其目標是要把交通銀行辦成一家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和百年民族品牌的現代金融企業。在深化股份制改革中,交通銀行完成了財務重組,成功引進了匯豐銀行、社保基金、中央匯金公司等境內外戰略投資者,並著力推進體制機制的良性轉變。2005年6月23日,交通銀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內地商業銀行。
六、中信銀行
中信銀行隸屬於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信公司),創立於1987年,是我國改革開放中最早成立的新興商業銀行之一。2002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更名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組建了以中信銀行為主體的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目前,中信銀行是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金融子公司。
1987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信銀行為中信公司所屬的國營綜合性銀行,是中信公司的子公司,獨立法人。注冊資本8億元人民幣。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國內外可設立分支機構,經營已批準的銀行業務。
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先生任中信銀行名譽董事長。
經營范圍包括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貼現業務;匯兌、旅行支票、信用卡業務;代理收付和財產保管業務;經濟擔保和信用見證業務;經濟咨詢業務;外匯存款、匯款、放款、擔保業務;在境內外發行或代理發行外幣有價證券;貿易、非貿易結算;外幣票據的承兌和貼現、買賣或代理買賣及外幣有價證券;外幣兌換;出口信貸。
七、深圳發展銀行
1987年12月28日,深圳發展銀行宣告成立。深發行由最初的6家農村信用社,成長為在18個經濟中心城市擁有230多家分支機構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自身規模不斷擴大,綜合實力日益增強。
2004年,深圳發展銀行成功引進國際戰略投資者,從而成為國內首家外資作為第一大股東的中資股份制商業銀行。
2005年,深發展正式確立了「定位中小企業,打造貿易融資領域專業品牌」的發展戰略。經過多年的積淀,深發展開始了向零售業務的全面轉型之旅。財富管理中心、個人貸款中心、汽車融資中心、信用卡中心、客戶服務中心,構建了深發展零售銀行全方位的產品和服務體系。
八、廣東發展銀行
廣東發展銀行是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組建、於 1988 年 9 月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35 億元,總部設在中國廣州市。截止 2005 年底,廣東發展銀行總資產3558億元,各項存款余額3062億元,各項貸款余額2090億元。
廣東發展銀行在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南京、大連、鄭州、昆明、武漢、深圳、珠海、汕頭、東莞、沈陽、寧波、溫州、無錫、澳門等中國經濟發達城市設立了 26 家分行、 500家營業網點,並與全球83個國家和地區的917家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初步形成了城市化大商業銀行的格局。
廣東發展銀行的經營范圍主要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 ;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外匯信用卡的發行;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 外的外幣有價證券;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和代客外匯買賣;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業務;離岸金融業務;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管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Ⅱ 急求:我國金融機構體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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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3)金融機構概況ppt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Ⅳ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模式.ppt
模式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模式2: P2P網貸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目前,出現了2種運營模式,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模式3: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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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4: 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本意眾籌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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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5: 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 「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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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6 :互聯網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
Ⅳ 簡述我國內地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國金融體系大多數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來進行組織管理的,因而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各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機構體系。
在中國,就形成了以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為領導,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銀行、保險、信託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在金融機構體系中居主體地位,是最早出現的金融機構。它們以經營工商業存、放款為主要業務,並為顧客提供多種服務。其中通過辦理轉帳結算實現著國民經濟中的決大部分貨幣周轉,同時起著創造存款貨幣的作用。下一章將進行詳盡的討論。
政策性專業銀行
政策性專業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向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它們的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並且根據分工的不同,服務於特定的領域。政策性專業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
商業性專業銀行
商業性專業銀行與政策性專業銀行相對應,從事專門經營范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戶,以盈利為目的。它們的存在是社會分工發展在金融領域中的表現,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發展,要求銀行必須具有某一方面的專門知識和專門職能,從而推動著各式各樣專業銀行的出現。如投資銀行、儲蓄銀行、抵押銀行等。
其他非銀行機構
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及其他專業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籌集資金發行的金融工具並不是對貨幣的要求權,而是其他的某種權利,如保險公司發行的保險單只代表索賠的權利。從本質上來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仍是以信用方式聚集資金,並投放出去,以達到盈利的目的,因而與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並無本質區別。如保險公司、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等。
金融監管機構
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其職責包括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運作等。中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包括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Ⅵ 概述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
中國大陸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特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回理委員答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條件下實行分業監管,具體構成是: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用合作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