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工商銀行:銷戶後,存、取款記錄還會保存多久呢
工商銀行:銷戶後,存、取款記錄至少保存五年。
遵守其規定、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章對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有更長保存期限要求的,便於反洗錢調查和監督管理,防止泄漏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法律,防止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缺失,至少應當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1種介質的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業務憑證,金融機構應將其保存至反洗錢調查工作結束:
(一)客戶身份資料。同一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採用不同介質保存的。
第二十八條金融機構應採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
金融機構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應當按最長期限保存。
(二)交易記錄、賬簿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
同一介質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的,且反洗錢調查工作在前款規定的最低保存期屆滿時仍未結束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業務憑證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⑵ 記賬憑證的保存年限
15年。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預算單位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規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會計檔案有:
年度決算財務會計報告; 資本金、股金及股權明細; 開銷戶登記簿; 客戶掛失申請書、掛失登記簿、補發憑單(卡)收據。
賬銷案存的清單或資料; 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銷毀清冊; 7有價單證、業務公章銷毀清冊; 機構變動交接清冊; 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及扣劃書。
己用憑證、賬簿登記簿; 會計系統數據移植日的所有會計檔案; 會計初始環境文本、 基礎數據維護修改有關記錄、 文件;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檔案。
2、保管期限為25年的會計檔案有:
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稅收日記賬(總賬)和稅收票證分類出納賬。
3、保管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有:
會計憑證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移交清冊;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各種完稅憑證和繳退庫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農牧業稅結算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4、保管期限為10年的會計檔案有:
國家金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及繳庫退庫憑證;各收入機關編送的報表;財政總預算保管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稅收年報、國家金庫年報、基本建設撥貨款年報;稅收會計報表(包括票證報表)。
5、保管期限為5年的會計檔案有:
下級行上報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季度、半年度 報表及附件、說明);聯行往來清單及查詢查復書; 密押代號表使用保管登記簿。
存、貸款單位余額對賬回單; 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卡片;客戶申請辦理電子支付業務的基本資料、協議; 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會計檔案。
(2)金融機構取款憑證保存期限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並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並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台一並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准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⑶ 理財交易憑證的保存年限為多少年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保存期限由15年變為30年;總賬、明細賬的保存期限由15年變為30年。
法律依據: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規定,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⑷ 取款記錄保存多久
取款記錄始終都在。
從開戶日起所有發生明細都在銀行系統可查詢。
⑸ 原始憑證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根據1999年1月1日起執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精神,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是: (l)原始憑證:15年。 (2)記賬憑證:15年。 (3)匯總憑證:15年。
⑹ 客戶取款原始憑證保存多少年
至少3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客戶取款原始憑證屬於會計憑證,至少應該保存30年。
⑺ 銀行存款記錄保存幾年怎麼調查舊記錄呢
銀行存款記錄保管期限有5年15年也有永久性保管的,銷毀的只是部分的,真正想查的話會查到,如果是容易查的賬只要本人帶著身份證去銀行說明原因,一般會給查詢,如果是很多年的,而且很麻煩的帳銀行不般不會給查。
如農業銀行卡開通網銀、指出、進入到中國農業銀行網上銀行主頁、銀行卡去農業銀行各營業廳均可查詢,需要根據其每個月的對賬單。
(7)金融機構取款憑證保存期限擴展閱讀: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對於會計原始憑證要求的保管期限是15年,但是銀行也應該提供完整的流水記錄予以印證。銀行既然明知原始憑證在將來會被銷毀的情況下,更有責任及義務保存好完整的流水記錄,不能以系統移植數據存在問題,而把潛在的風險轉移給儲戶。
銀行作為專業金融機構,應對特殊類別的原始憑證,例如借款借據、銷戶等相關憑證,延長保管期限或永久保管,保證原始材料的完整性;對銷戶等重要類型業務,以系統簡訊方式再次通知儲戶,保證儲戶的知情權。
⑻ 企業記賬憑證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企業記賬憑證保管期限是15年。
⑼ 記帳憑證的保管期限是多久呢
保管期限為30年。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發布修訂後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當進行歸檔。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附表見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