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專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屬托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Ⅱ 金融機構怎麼樣促進企業社會責任
近年來,關於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事件逐漸進入公眾視野,接受公眾目光的檢閱。陳游標的高調慈善引起了人們對慈善活動方式的討論;「三聚氰氨」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毒餃子事件」等則引發了公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警惕;富士康連跳事件引起了媒體和公眾對基層勞工權益行為的關注。 以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1912-2006)為代表的自由主義經濟觀點在現實中會受到許多挑戰。商業倫理學者認為,企業要謀求良性的、長久的可持續發展,不僅需要在日常經營中正確地維護好內部組織問題,更需要處理好企業與外界的關系,即承擔自身社會責任。在社會網路中,承擔社會責任可以使企業避免倫理道德危機,獲得因社會責任優勢可能帶來的競爭優勢。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企業到了真正思考自己價值的時候:社會價值與經濟利益如何統一?在整個文明中,人類行為都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原因。比如,中世紀的歐洲被宗教統治所束縛,因而會發生文藝復興。現在,整個社會的信息傳遞方式在發生變化,消費者地位在不斷提高,消費者和生產者角色在不斷融合。企業只是社會中的一個組織,經濟利益與社會價值之間的碰撞越來越多。碰撞的時代,是否會發生變革?
Ⅲ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Ⅳ 金融機構和金融企業有何區別
金融機構不一定都是企業性質的,如:人民銀行,它是國家的管理機構。
金融企業則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單位,如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等。
Ⅳ 金融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區別
金融機構范圍很廣,不僅包括各類金融企業,比如證券基金期貨銀行保險信託投資評級典當,還包括交易所,監管部門。
Ⅵ 什麼叫金融機構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是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專型金融資產屬,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及持有到期投資。個人的金融資產包括:個人存款、股票、債券、基金、證券集合理財、銀行理財產品、第三方存款保證金、保險、黃金、信託等。
Ⅶ 我國的金融機構有那些
我國金融機構按抄其地位和功能襲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