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國時期的金融業發展狀況怎樣
民國時期,是國內金融業創新和發展的重要時期,在此過程中,銀行業作為金融領...
② 中國古代的金融機構為什麼沒有發展為近現代的銀行
一、思想傳統的原因:明清的票號及商行,通常是由親友或同鄉、同行合股開辦,甚至股東退出,其股份也只能轉讓給前述人物。票號的業務也集中向上述人物開放。
而且從業者並不把票號視為可以傳之子孫的家族產業,很多從業者在年老後就關掉票號回鄉養老。這種經營上的短視行為導致票號的規模與利潤受到極大制約,影響了中國古代金融業的發展。
二、經營環境的原因:金融業與工商業互為依存,工商業發展遇到阻礙,金融業自然隨之凋敝。雖然明朝至清朝前期中國的手工業及商業發展比較迅速,但清朝中後期由於社會動盪,經濟發展受到嚴重沖擊。
(2)民國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銀行產生的原因和畢竟如下:
銀行的產生和發展是同貨幣商品經濟的發展相聯系的,前資本主義社會的貨幣兌換業是銀行業形成的基礎。貨幣兌換業起初只經營鑄幣兌換業務,以後又代商人保管貨幣、收付現金等。
這樣,兌換商人手中就逐漸聚集起大量貨幣資金。當貨幣兌換商從事放款業務,貨幣兌換業就發展成為銀行業。
最早的銀行業發源於西歐古代社會的貨幣兌換業。最初貨幣兌換商只是為商人兌換貨幣,後來發展到為商人保管貨幣,收付現金、辦理結算和匯款,但不支付利息,而且收取保管費和手續費。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貨幣兌換商的業務進一步發展,他們手中聚集了大量資金。
③ 民國中央儲備銀行的錢.值錢嗎現在!請教行家!
偽中央儲備銀行,是日偽所建立的銀行,其發行貨幣主要在日軍佔領地區使用,日偽在日本扶持下設立的金融機構。該行所發行的貨幣簡稱「偽中儲劵」,是1941年1月至1945年8月華東、華中和華南地區的主要流通貨幣。偽中儲劵的一般品種收藏價值都不高:全品的偽中儲劵在郵幣交易市場上價值120元人民幣左右,流通品相的價值30元人民幣左右。(當然個別品種價格還是蠻高的)
圖示是1943年偽中儲劵100元紙幣
④ 中國最早的銀行是什麼
在我國,明朝中葉就形成了具有銀行性質的錢庄,到清代又出現了票號。第一次使用銀行名稱的國內銀行是「中國通商銀行」,成立於1897年5月27日,最早的國家銀行是1905年創辦的「戶部銀行」,後稱「大清銀行」,1911年辛亥革命後,大清銀行改組為「中國銀行」,一直沿用至今。
近代最早的銀行是1580年建於義大利的威尼斯銀行。此後,1593年在米蘭、1609年在阿姆斯特丹、1621年在紐倫堡、1629年在漢堡以及其它城市也相繼建立了銀行。當時這些銀行主要的放款對象是政府,並帶有高利貸性質,因而不能適應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的要求。
(4)民國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我國銀行業資產規模、稅後利潤逐年大幅增長,2011年中國銀行業所實現利潤佔全球銀行業總利潤的近三分之一。我國銀行業規模發展迅速,但是利率市場化加快、內外競爭加劇、盈利增速下滑背景下,銀行金融 機構必須在業務結構、資源配置以及區域布局上均做出相應戰略性調整。
而隨著銀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銀行業金融機構愈來愈重視對行業發展環境與市場需求的跟蹤研究,特別是對銀行業務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正因為如此,一大批國內優秀的銀行機構迅速崛起,逐漸形成自己的業務特色並成為行業的翹楚或新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
⑤ 民國時,四大家族是哪四家
在網路找是最全面的:
四大家族:
蔣宋孔陳
四大家族是指舊中國以蔣介石為首的封建買辦統治集團。即蔣介石 、宋子文 、孔祥熙和陳果夫、陳立夫四大家族,是國民黨官僚資產階級的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沒收四大家族的官僚資本,成為社會主義國營經濟的組成部分。
抗戰開始以後,四大家族利用戰爭時期的新情況,極力加強官僚資本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壟斷地位,大發國難財,使官僚資本迅速膨脹。
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迅速膨脹和壟斷地位的加強。是依靠政治特權和經濟掠奪來實現的。它掠奪的對象不只有工人、農民和城市小資產階級,而且有民族資產階級和中小地主。
四大家族掠奪全國人民膨脹官僚資本主要通過以下的手段:
(一)發行公債。1938年至1944年,國民政府財政部發行內債18種,有的按法幣和關金計算,有的按英鎊、美元計算。總計法幣15,192,000,000萬元,關金100,000,000單位,英鎊20,000,000,美元210,000,000。此外還有谷麥糧食債券。除1937年的救國公債在民間「勸募」外,其餘都不公開發行,而以總預約券的方式向銀行抵押,再由銀行墊款給國民政府。銀行則利用它作為發行紙幣的准備,發行不兌現的鈔票。官僚資本既發了公債財,又發了法幣財。
(二)增加捐稅。由於工業、商業發達的沿江沿海地區相繼淪陷,關稅、鹽稅、統稅三稅收入大為減少。國民政府便通過擴大征稅范圍和增加稅率的辦法,來彌補減少的稅收。國民政府將統稅擴大為貨物稅,形成幾乎無物不稅的狀況。1943年十月開征食鹽附加稅,開始每斤征3元,到1945年1月增至60元。由於通貨膨脹,從1941年下半年起,實行田賦征實,按田賦的正稅和附加稅的稅額,每元折征稻穀2市斗,1942年增至4市斗。從1942年起普遍實行糧食隨賦征購,征購價格遠低於市價,而且多數不付現款,只付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1943年普遍實行糧食征借,既不付利息,還本也只是空話。從1941年到1945年6月,國民政府通過「三征」,共實收稻穀和小麥240,000,000多萬石。這是對廣大農民最直接最厲害的掠奪。
(三)通貨膨脹。抗戰開始後四個月,國民政府決定用增發紙幣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法幣發行額,據官方公布的數字,1937年底為十六億1,600,000,000元。1945年底為10,319億元。八年中增加了738倍。實際上還不止此數。濫發鈔票的結果,使四大家族的財富迅速集中,而廣大人民則越來越貧困。
(四)外匯管制和買賣黃金。國民政府從1938年3月起實行外匯管制。從此官價外匯被壟斷,黑市交易隨之而起。伴隨法幣的貶值,官價與黑市之間的差額越來越大。抗戰期間,外匯中美元與法幣的對換率一直是1:20,而黑市1943年12月為1:85.4,1944年12月為一比五四二點二1:542.2。四大家族利用特權,以官價買進大量外匯和黃金,以黑市價格拋出,轉手之間,牟取暴利。
(五)實行專賣制。1941年4月,國民政府成立專賣事業管理局。從次年初開始,先後對食鹽、糖、卷煙、火柴、茶葉、酒等六類物品實行專賣。這一制度,使國民政府收入大增。增收數額,1942年為47,800萬元,1943年為174,700萬元,1944年為18億元左右。這一制度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負擔。國民黨官員和有關機構乘機營私舞弊,套取專賣品轉投黑市,從中牟取暴利。
(六)統購統銷。1937年9月,在國民政府之下成立貿易委員會,該會下設復興公司、富華公司、中國茶葉公司三大公司,對國統區的絲、茶、桐油、豬鬃等主要出口物資,實行統購統銷。鎢、銻、錫、汞等主要出口礦產品,則由資源委員會統購統銷。1942年2月,成立物資局,對棉紗實行統購。在統購統銷政策下,國民政府實行低價強購,利用買賣之間的差價獲取重利。以桐油為例,1942年收購價比內銷市場價每擔差100元,1943年差1100元。
總之,國民政府用種種手段對人民實行公開的掠奪,使官僚資本在抗戰期間迅速膨脹起來。
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對國民經濟的壟斷,在抗戰前即已開始,抗戰中不但金融壟斷更為加強,而且將壟斷擴展到工商業的各個部門。
在金融方面,抗戰初期設立了中央銀行(蔣介石)、中國銀行(宋子文)、交通銀行(孔祥熙)、農民銀行(陳果夫,陳立夫)四銀行聯合辦事總處,做為國民政府集中的金融機構。蔣介石自任總處理事會主席,「總攬一切事務」。孔祥熙任國民黨的財政部長和行政院副院長,直接控制了四大銀行,設立了中央信託局和郵政儲金匯業局,形成了四行兩局的格局,打著孔氏家族的旗號先後創辦、接收了中國實業銀行,中國國貨銀行、四明銀行、山西裕華銀行、祥記商行、慶記商行等等,雖然說是有四大家族,但是銀行是掌握在財政部手中的,中國銀行原有的董事長叫張嘉敖。孔祥熙任中央銀行總裁。1942年7月,國民政府又規定全國貨幣的發行都集中統一於中央銀行。從而一步一步地加強了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在全國金融業中的壟斷地位。在抗戰期間四行存款數額在四年中增加6桔,是各銀行中增長最快的。在全部銀行存款中,四行的存款佔到了%80至%90,而戰前的1936年只佔%59。
抗戰期間,官僚資本在商業方面形成了正式的公開的壟斷。前述專賣事業管理局、貿易委員會、物資局等機構的成立及專賣、統購統銷政策的實行,是官僚資本實現商業壟斷的重大步驟。此外,原屬孔家系統的農本局福生庄,後改組為花紗布管制局,統制著花紗布的貿易。以上這些宮式機構,作為國民黨反動政權的組成部分,假借抗戰的名義,壟斷了國統區的國內外貿易。抗戰期間,四大家族以私人名義設立了不少商業公司。著名的有:孔家的慶記紗號、強華公司、大元公司,宋家的中國棉業貿易公司、重慶中國國貨公司、西寧興業公司;陳家的華華綢緞公司、棉花運輸公司等等。這類公司既有政治特權,又有極大的金融勢力,具有操縱市場的壟斷地位。
四大家族對於工礦業的壟斷在抗戰前還較小,1935年底全國官營、民營工廠資本總額中,官營部分只佔%11。抗戰開始後,1937年9月設立工礦調整委員會,擴張官營工業,吞並民營工業,實行國家壟斷工礦業的機構。四大家族官營工業主要有隸屬於資源委員會和軍政部兵工署的兩大直屬系統。1944年,資源委員會下面有105個單位,兵工署下面有數十個單位。此外還有各省所辦的官營工業,如貴州企業公司、四川川康興業公司、湖南實業公司等,單位也不少。1943年國民政府經濟部的報告,說明了官營工業的壟斷地位。在國統區3700餘家工業中,官營的600餘家,民營的3100餘家。但官營的占資本總額%69,民營的只佔%31。四大家族除官營工業外,還有所謂商辦形式的私營工業,這類工業著名的有:以孔家為主的中國興業公司,1939年7月成立時的資本額力1200萬元,到1943年增為12億元,為後方資本額最大的公司,它共有13個廠,經營的中心是鋼鐵。在宋家控制下的雍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40年成立,1942年5月己完成及未完成的有18個單位,其中絕大部分分布在陝西、甘肅兩省,主要經營紡織業。除了資源委員會主辦的各廠外,它是西北最大的壟斷企業。1942年,它的已開工紗錠佔大後方全部紗錠的1/4。陳家的有大華企業公司、華西建設公司、中國工礦建設公司等,也是規模很大的壟斷企業。
在農村,四大家族是最大的高利貸主。根據15個省的調查,在農民借款來源中,受四大家族直接間接操縱的銀行、合作社、合作金庫所佔比重,1938年為%26,1940年為%38,1942年為%59,1944年為%25。1937年9月,國民政府設置了農產調整委員會,作為控制和壟斷農業生產的機構。抗戰時期棉花、蠶絲、茶葉、豬鬃、桐油等由國民政府統購統銷。在征購征借的措施下,大量的糧食納入四大家族直接掌握之中。四大家族還直接佔有大量農村土地,陳家的華西墾殖公司、蔣經國的新贛南國民經濟建設公司,都是這類機構。
四大家族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是勞動人民的最大剝削者,嚴重地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社會進步的極大障礙。由於官僚資本殘酷剝削所激起的階級矛盾的尖銳化,是中國革命發展的根本原因之一。
官僚資本正式開始在國民經濟中占統治地位是在抗日戰爭時期。
宋子文(1894年~1971年) ,民國時期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財政部長。原籍廣東省文昌縣(今屬海南省)。1894年12月 4日(清光緒二十年十一月初八)生於上海。父宋嘉樹早年留學美國,一度在上海當傳教士,後改營工商業,同情和支持孫中山的革命活動。宋子文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繼入美國哈佛大學經濟系。1917年回國後受盛宣懷之聘,任漢冶萍公司駐上海總辦事處秘書等職。1923年10月赴廣州任孫中山大元帥府英文秘書兼兩廣鹽務稽核所經理。1924年 8月任中央銀行行長。其後調任廣東省政府商務廳長。後又升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兼任廣東省財政廳長,整理財務頗有成績。1926年 1月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後,任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中央商務部長等職,負責籌措北伐軍經費。蔣介石奪取國民黨黨、政、軍大權時,他積極從財政上予以支持。1926年12月前往武昌。次年初先後任武漢國民政府委員、常委等職。
1927年4月,宋子文乘武漢政府派他往上海考察形勢之機,與吳稚暉、白崇禧等策劃反共清黨,支持蔣介石發動「四‧一二」政變,並力促蔣、汪合流。蔣介石8月下野,12月同其妹宋美齡結婚。他竭力爭取美國當權人物和江浙財團支持蔣介石重新上台。1928年2月蔣介石再次上台任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宋被任為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長,隨之任中央銀行總裁。1929年3月當選為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以後又連任三屆。1931年6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九‧一八」事變後,曾多次發表演說,揭露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罪行。12月與蔣介石同時下野。1932年宋子文再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一度代理行政院長。1933年10月後,辭去政府職務,專門從事財政金融活動。次年4月兼任中國銀行董事長。1936年12月西安事變發生,宋贊成和平解決,與宋美齡往西安同張學良、楊虎城及中共中央代表等進行談判,為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和國共聯合抗日作出貢獻。
抗日戰爭爆發後,隨國民政府到重慶,任中國銀行董事會主任等職,擁有巨大經濟實力,操縱著國民黨的經濟實權。1940~1942年充當蔣介石常駐美國代表,為蔣爭取美援,第一次獲一億美元借款,第二次簽訂租借協定,獲五億美元借款。1942年10月返國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1945年 4月同中國共產黨代表董必武等聯合組成中國代表團出席聯合國舊金山會議。6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1946年 1月任國民黨最高經濟委員會委員長。10月再任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長,竭力勸說美國杜魯門政府出錢出槍,多方支持蔣介石集團發動內戰。1947年9月為蔣介石謀取退路,宋改任國民黨廣東省政府主席。11月兼任蔣介石廣州行營主任等職。
自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宋子文利用政治特權發展官僚資本,先是控制中央銀行、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發行貨幣、公債以及通貨膨脹等手段掠奪財富,後以開設棉業公司、壠斷對外貿易等手段聚集錢財。經過抗日戰爭時期發國難財和戰後接收敵偽產業等辦法積聚起巨額財富,同蔣介石、孔祥熙和陳立夫、陳果夫合稱為「四大家族」,是中國官僚資產階級的典型代表。1949年1月去法國,隨後僑居美國紐約。1971年4月25日病逝於美國舊金山。
孔祥熙
自稱是孔子的第七十五代裔孫的孔祥熙,青年時期經貿有術,在家鄉山西太谷擁有一定資財。1927年 4月投靠蔣介石集團,並促成蔣(介石)宋(美齡)聯姻,從此官運亨通,歷任工商、實業、財政等部部長和行政院副院長、院長等要職。孔主管財政達11年之久,對幣制改革、支持西安事變和平解決以及支撐抗戰財政,有過一定的貢獻。但孔以權謀私、貪污腐敗,一再受到輿論的指摘,1944年11月即被迫去職,從此離開政壇。
陳果夫
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CC系首腦。原名祖燾。浙江吳興人。1892年10月27日(清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七)生。陳其美之侄。幼年在長沙明德學堂讀書。1907年入浙江陸軍小學堂,受陳其美革命活動影響,加入同盟會。1911年入南京陸軍第四中學。辛亥革命爆發後,赴武漢參加革命軍,後隨陳其美參加討袁斗爭。1918年起在上海經商,與蔣介石等從事交易所投機買賣。1924年黃埔軍校創辦後,在上海為軍校招募新生兼采購物資。1926年當選為國民黨第二屆中央監察委員,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代部長,掌管國民黨黨務,排斥共產黨人和國民黨左派。1927年春積極參與蔣介石「清黨」反共。他曾幾度出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是第三、四、五、六屆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中央常務委員、中央政治會議委員,長期掌管國民黨黨務。他培植親信,排斥異己,控制各級黨部,竭力把國民黨變成蔣介石進行獨裁統治的工具。與其弟陳立夫組織「中央俱樂部」(Central Club),後來形成為一個很有權勢的CC系。他們把中央組織部調查科擴充成為一個龐大的特務系統,後來發展成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中統」),從事反對共產黨、迫害進步人士的活動,並對付國民黨內反蔣派系的抗爭。
陳果夫在國民黨政府中歷任要職:1928年任國民政府委員兼監察院副院長,1932年任導淮委員會副委員長,1933年任江蘇省政府主席,1938年任中央政治學校教育長,1939年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第三處主任。
陳果夫利用政治特權發展官僚資本,先於 1935年控制中國農民銀行。抗日戰爭期間在川、雲、桂等省興辦和投資許多企業;抗戰勝利後主持經營「黨營生產事業」,接管大批敵偽資產,開辦公司、銀行等,還將文化、新聞、電影、廣播單位改為「黨營」。他先後擔任中國農民銀行董事長、中央合作金庫理事長、土地開發公司理事長、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與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合稱中國四大家族。1949年去台灣,1951年8月25日病逝於台北。一生寫有各種體裁的文字一百九十餘萬字,台灣當局將其編成「全集」十冊。
陳立夫(1900年—2001年)浙江省吳興縣(現湖州市)人,名祖燕,號立夫。陳果夫之弟。其二叔陳英士(陳其美)於辛亥革命初期與黃興同為孫中山的左右股肱,與蔣介石關系密切。陳果夫及陳立夫是國民黨重要人物。陳立夫曾任蔣介石私人秘書,長時間主持人事及組織工作,亦是國民黨黨內安全特務機構:中央組織部調查科(中統)的始創人。在國民黨內部,陳立夫和陳果夫的派系被稱為「二陳」或者CC系。1948年陳立夫曾到美國為杜威助選,結果杜威落選,而國民黨亦因而開罪上台之杜魯門。1949年到台灣後,蔣介石為整頓在台勢力,陳立夫難以在台立足,離開政壇去美國新澤西州定居,以經營農場養雞、賣皮蛋、粽子等食品為生。晚年回台灣後也多做文化上的工作,不在政壇上有決定性影響。但因是國民黨元老,仍很受尊敬。
⑥ 中國歷史上民國初期是否有管錢局這個機構
官錢局
金融機構名。即"官錢鋪", 亦稱 "官銀號"。清政府官立的金融機構。
⑦ 清末到民國時期中國商業銀行發行的紙幣有哪些
我國是世界上發行紙幣種類最多的國家,僅民國時期所發行的官方紙幣就達3000種以上。民國紙幣的種類有軍用票、關金券、金元券、銀元券、銅元券、法幣、商業銀行和特種銀行票及各省地方金融機構發行的紙券等很多種。民國紙幣因問世時間較長,且其品種和版別又非常復雜,使集幣愛好者的收藏難度大為增加,但民國紙幣本身所固有的收藏價值是其它任何收藏品無法比擬的。
因民國時期特殊的歷史原因,民國紙幣的收藏價值與其面額高低多半關系不大,主要與其品種珍貴與否有關。例如有孫中山頭像的紙幣比無頭像的紙幣價值要高些,各省地方銀行發行的紙幣因存世量較少,一般比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價值要高,題材上佳的比題材一般的價值要高,這中間差異很大。按最新的市場行情來看,在京津滬等地的收藏市場上,即便是最常見的紙幣品種,只要品相比較完好,價格最低也可以賣到五六元一枚,即便是品相很差的舊幣,也可賣一二元一枚。
而一些規格和面值特殊的民國紙幣的價值尤其不菲。例如有一枚票幅為2.5厘米×5.1厘米、僅有拇指大小的紙幣,這是1941年,因杭州淪陷而南遷至浙南山區的浙江地方銀行,由於受到日軍的嚴重封鎖,導致印鈔材料極度缺乏,為了渡過難關,印鈔廠只好節省印鈔紙張,於是便產生了這枚我國歷史上最小面幅的紙幣--浙江省地方銀行橫式一分紙幣。如今這枚紙幣在藏市裡的身價已過萬元,但還是很難尋覓。還有一種面值為60億元的民國紙幣,1949年5月,由國民政府新疆銀行發行,面額標明"陸拾億圓"。這枚天價紙幣當時的實際價值究竟是多少呢?紙幣上寫有"摺合金元券1萬元",按照當時上海的物價,這枚60億元的紙幣只能買到77粒大米。這表明了國民政府的法幣政策已經瀕臨破產,但國民黨政府出於內戰的需要,仍大量濫發紙幣,以至於面值越發越大,導致了一場中國近代史上最嚴重的通貨膨脹。如今這枚堪稱世界上面額最大的全新品相的"陸拾億圓"民國紙幣的市場價格已高達6000餘元。
對於收藏品來說,品相也是決定其價值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即便是品種完全相同的紙幣,也會因品相新舊而造成很大的價格差異,故集幣愛好者應以收藏品相上好的民國紙幣為宜。
紙幣按版別及品相定價
⑧ 民國時期的銀行可以置放私人物品,現在還有銀行可以這樣嗎
民國時期的銀行可以置放私人物品,現在還有銀行可以這樣
銀行保管箱業務是一種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金融保障的服務,其最早開始於17世紀的英國,它既維護個人財物不受損失又嚴格保護個人隱私不受侵犯,已成為普通居民理財的精明之選。
使用方法
1)租用人在銀行營業時間內可隨時存取物品。開箱時,按原留存簽字(或圖章、密碼)簽署申請表,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起交銀行職員查驗相符後,即可入庫開箱存取物品。
2)印鑒、鑰匙遺失處理。鑰匙遺失後,租用人應攜帶有效身份證明以書面形式及時向銀行報告,辦理封箱手續。保管箱鑰匙無論一把或兩把丟失,均由租用人填寫「遺失鑰匙聲明及補發新鑰匙申請書」,繳交有關費用,另約時間聘請專業人士鑿鎖、換鎖。
租用手續
1)租用人提出租箱要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經銀行查驗,符合條件的,由租用人填寫保管箱印鑒卡,留存簽字或圖章式樣(或指紋、密碼等),並簽署租約。
2)交付租金、保證金後,當面拆封驗收兩把箱匙,有銀行職員陪同入庫開箱,並說明有關注意事項。
3)若需要聯名租用(或需委託人),第一次申請租箱時,必須兩人持各自有效身份證明同時到銀行辦理手續。日後開箱時,憑原約定,可以由其中一人單獨開啟保管箱。
4)保管箱不得轉讓、轉租或分租給他人。
續租或退租
租用人退租,需在期滿前親自到銀行填寫「退租書」,取回箱內物品,交回兩把鑰匙,領回保證金。過期不辦理任何手續的處理方法租用人應在期滿前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到期後仍未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的,由銀行以原留存資料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租用人。因租用人單位或住址變更、電話號碼變更、長期出國、調離北京等原因未通知銀行,銀行找不到租箱人,若逾期六個月仍未辦理任何手續,銀行可在公證處的見證下鑿開該箱,箱內物品造冊另行處理或保管。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全部由租用人承擔。
租用人或代理人可在期滿前隨時到銀行繳交下期租金,即可自動連續續租。
租金計收
租金按期計算,一般以12個月為一計租期,租用人可隨時退租保管箱,但銀行不退還租箱所余時間的租費,也不可抵付其它保管箱。如日後租金標准調整,無論調高或調低,不需補交或退還差額款項。退箱時,只需交還原鑰匙兩把,租箱未逾期,也沒有損壞箱內零部件,則保證金和活期利息可全部退還。
0.41元/天:租個銀行保管箱
相對於每個家庭,保管箱業務優秀的性價比被許多市民親切地稱為「自己的銀行」
張媽媽習慣把家裡的財產分成三份,分別藏在被夾里、大櫥頂、舊鞋盒三個地方。去年不小心把藏著6萬元存單、5000元企業債券的「金被子」給捐了出去,存單倒也掛失給補了回來,可這5000元企業債券不記名不掛失,著實讓張媽媽心痛了好一陣。打這以後,張媽媽一家花了150元在建行租了個保管箱,一年365天,平均每天只花0.41元,就不用在家裡東掖西藏的和小偷捉迷藏了。
⑨ 請問我國歷史上民國時期有管錢局嗎
我國歷史上民國時期曾有過管錢局。官錢局是金融機構名。亦稱「官錢鋪」、「官銀號」。雍正九年(1731)在京設立,一直延續到辛亥革命之後。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財政拮據,咸豐三年三月二十七日(1853年5月5日),清政府決定在北京設立官錢總局,各省設立官錢局。奉天省在光緒二十年(1894年),盛京將軍裕祿奏設了盛京華豐官貼局;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新任盛京將軍趙爾巽於十一月一日奏准,將官銀錢號改為奉天官銀號,資本金由省庫撥30萬兩沈平銀,另有一小部分商股約幾萬兩,稱官商合辦,地址在盛京城內鍾樓南路東原德興永門市房。
⑩ 民國紙幣四大銀行價格表
http://www.2008red.com/member_pic_405/files/lovepop/html/article_3796_1.shtml民國22年(1933年)3月,由於當時國際銀價暴漲暴跌,極不穩定,加之我國產銀數量有限,故對國家經濟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於是國民政府開始推行廢兩改元政策,財政部頒發施行法幣的公告,規定11月4日起,將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所發行的鈔票作為法定貨幣。同年12月,又定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鈔票也為法定貨幣。原財政部核准發行鈔票的銀行均不得再增加發行。原發行的鈔票限期收回,其他各銀行分別由四大銀行接受並管。
從民國24年(1935年)11月4日至民國26年(1937年)6月底,四大銀行總計發行法幣的總額為14.1億元。此間的發行數額基本正常。
民國26年(1937年)7月7日,抗日戰爭爆發。由於戰爭費用日漸龐大,國民政府只能增加貨幣發行量來彌補財政赤字,致使貨幣發行量年年增加。
民國31年(1942年)6月底,由中央銀行統一發行貨幣前夕,四大銀行發行的法幣總額已增加到249億元,較戰爭前增加17倍之多,較法幣政策實施時增加了22倍。
民國34年(1945年)8月至民國37年(1948年)8月,3年的法幣發行總額達5569億元,比戰爭前增加395倍。
民國37年(1948年)8月,法幣發行量已達到6640億元的天文數字。與此同時,物價上漲,通貨惡性膨脹。嚴重的金融危機加速了國民經濟的 徹底崩潰,法幣完全喪失了貨幣的職能,已貶值到了不及它本身成本印刷費用之價值。同年8月19日,財政部公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法幣改為金圓券,規定300萬法幣兌換金圓券1元。民國37年(1948年)11月20日法幣作廢停用。
中央銀行關金券
民國18年(1929年),世界金價猛漲,銀價暴跌,國民政府為維持關稅收入,決定於民國19年(1930年)1月15日在海關徵收關稅時,由原徵收銀兩改為徵收金兩,定0.601866克純金為1單位的比值作標准計算。民國20年(1931年)2月1日起,海關實施徵收關金。同年5月1日,為方便使用,由中央銀行首次發行一組由美國鈔票公司承印的直型關金券,面額有拾分、貳拾分、壹元、伍元、拾元5種。這種關金券使用面極窄,只能作為交納關稅使用,不作貨幣流通。
民國31年(1942年)2月1日,國民政府因財政需要,提高海關金單位,由原每單位含純金0.601866克提高到每單位含純金0.88861克,與美金等值,同時可以按1:20的比值兌換法幣,並增加發行貳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伍佰元等面額券參與流通。從此,關金券失去原來發行時的關稅職能,而成為大面額的流通貨幣。後因法幣快速的貶值,中央銀行又多次發行大面額關金券來代替法幣流通。之後,關金券也開始貶值。
民國37年(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宣布實行「幣制改革」,廢除法幣和關金券,發行金圓券,並以1元金圓券兌換15萬關金券的比值收兌關金券。同年11月21日停止收兌關金券,關金券正式作廢。
中央銀行金圓券
民國37年(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為了遏止法幣的惡性膨脹,扭轉國民經濟的崩潰危局,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宣布實行幣制改革,廢除法幣、關金券和流通券,而以金圓為本位,發行金圓券。金圓券每元法定含純金0.22217克,由中央銀行發行,發行總額以20億元為限。
民國37年(1948年)8月23日,中央銀行開始發行金圓券。之前發行的法幣以300萬元兌換金圓券1元;關金券以15萬元兌換金圓券1元;東北九省流通券以30萬元兌換金圓券1元。收兌截止時間為11月20日。同時國民政府還要求國民手中持有的黃金、白銀、銀圓、外幣等必須在9月30日前兌換成金圓券。國民政府發行金圓券的真實用意無非是變換手法來進一步掠奪人民的財富。據中央銀行統計,到民國37年(1948年)10月底止,在全國收刮的黃金月164萬兩,白銀900餘萬兩,銀圓2300萬元,美鈔、港幣各約數千萬元,合計總值達2億美元。
民國37年(1948年)11月11日,國民政府行政院通過「修正金圓券發行辦法」,宣布准許國民持有黃金、白銀和外幣,並宣布把每元金圓券的含量由0.22217克降為0.044434克,即由原黃金每兩200元金圓券提高到1000元。修正辦法還規定撤消金圓券發行限額,物價由限價改為議價。此後,金圓券的發行有如決堤之水,無法控制。到民國38年(1949年)1月底,金圓券的發行總額已達200多億元,超過法定限額的10倍。同年4月末,由於金圓券的急劇貶值,民間開始紛紛自行流通銀圓。同年5月23日,上海解放,當時金圓券的發行額已高達3400億元。到6月底止,發行量高達1303046億元,比原發行定額20億元增加65000多倍。
由於金圓券的急劇貶值,民間紛紛拒用金圓券而自行流通銀圓,在此形式下,國民政府於民國38年(1949)年7月2日公布「銀圓及銀圓券發行辦法」,宣布7月4日起恢復銀本位制,國幣以銀圓為本位,金圓券5億元兌換銀圓券1元。金圓券於是年9月1日正式宣布作廢。
中央銀行流通券
民國24年(1945年)8月,國民政府將東北三省劃分為東北九省,即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同年12月,中央銀行在東北地區發行「東北九省流通券」,並核定該流通券與法幣的兌換率為1:10,即1元流通券兌換10元法幣。
民國37年(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並於23日宣布實施所謂「幣值改革」,即刻廢除法幣和東北九省流通券,一律改用金圓券。中央銀行從此停止發行東北九省流通券,並開始以30萬元流通券兌換1元金圓券的比例收兌,截止時間定為民國37年(1948年)11月20日。
民國35年(1946年)1月4日,中央銀行在新疆地區發行「新疆省流通券」。後發現流通券背面的維吾爾文「新疆省」被印製為「中國土耳其斯坦」,中央銀行立即下令停止發行,並收回所發行的新疆流通券。所以,新疆省流通券存世稀罕,極其珍貴。
中央銀行銀圓券
民國38年(1949年),由於人民解放戰爭的迅猛發展,中國人民解放軍以摧枯拉朽之勢解放了中國的大片土地。接著橫渡長江,一舉解放南京,國民政府被迫遷逃廣州。在山窮水盡之時,國民政府仍繼續濫發金圓券,而以銀圓、銅幣代替貨幣。
國民政府雖知敗局已定,但仍作垂死掙扎,企圖挽救危局,因而故伎重施,又開始發行一種所謂的銀本位紙幣,試圖支撐殘局,進一步收刮民脂民膏。
民國38年(1949年)7月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公布「銀圓及銀圓兌換券發行辦法」,規定「國幣以銀圓為單位,自即日起恢復銀本位制,銀圓1元含純銀23.493448克,所發銀圓券可十足兌現銀圓,在銀圓未鑄造充分時,銀圓券得以用黃金兌現,各種銀圓一律等值流通」,並規定5億元金圓券可向中央銀行兌換銀圓券1元。
當時的國民黨統治區只剩下華南、西南幾個省,故所發銀圓券只指定了少數幾個兌換點,並限量兌現,實質上銀圓券仍不兌現,不能取信於民,加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政權,在銀圓券一出籠時便宣布不收兌華南、西南偽幣的聲明,使銀圓券遭到致命的打擊。國民黨統治區已普遍發起拒用銀圓券的風潮。廣州解放後,不僅西南百姓拒用銀圓券,甚至連國民黨軍隊也拒用銀圓券。大陸全部解放後,銀圓券也被徹底廢除。
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於民國元年(1912年)由大清銀行改組而成,大清銀行的前身為大清戶部銀行。
光緒三十年(1904年)3月,大清戶部銀行創立。
宣統元年(1909年),大清戶部銀行更名為大清銀行。
宣統三年(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的統治宣告徹底結束。在這種形式下,大清銀行不得不於宣統三年(1911年)12月宣告停業,清理帳務。
民國元年(1912年)1月初,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呈文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提請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同年1月24日民國財政部總長批示同意,大清銀行改組為中國銀行,並定為國家銀行。同年2月5日中國銀行正式在上海漢口路3號,即原大清銀行舊址開業。3月5日,財政部委任李象權為中國銀行建理。自此,中國銀行開始繼續發行貨幣,經理國債。
民國3年(1914年),中國銀行廣州分行發行兌換券。
民國4年(1915年)5月2日,財政部為推行貨幣及增設貨幣交換機構,於中國銀行內特色貨幣交換所,其目的在於推廣法定貨幣及紙幣兌換業務。
民國5年(1916年),中國銀行奉准享有發行兌換券之特權。
民國16年(1927年),國民政府決定重新頒發條例,特許中國銀行為國際匯兌銀行,並予增資,將總管理處移設上海。
民國19年(1930年),中國銀行增設國外部;民國20年(1931年),增設信託部。
民國24年(1935年)11月4日,國民政府施行法幣政策,規定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和中央銀行四大銀行的紙幣均定為法定貨幣。
民國31年(1942年)7月1日,國民政府宣布全國貨幣發行集中到中央銀行一家後,中國銀行隨即停止發行紙幣。
交通銀行紙幣券
光緒33年(1907年)3月15日,前清郵傳部尚書陳壁奏請清政府,為改變全國路、航、郵、電各自為政的不良局面,要求收回其權利,綜合各政,創辦交通銀行。同年11月清政府批復,開始籌備交通銀行。
光緒34年(1908年)2月,交通銀行總行在北京前門外西河沿開始營業,接著天津、上海、漢口、廣州、廈門、鎮江等城市相繼開設分行。清政府特將全國路、航、郵、電四政的出納、存款、放貸等業務交予交通銀行經營,並特准發行貨幣,其地位與大清銀行相等。在當時特定情況下,交通銀行的性質屬官商合辦。
民國元年(1912年),交通銀行被定為國家銀行之一,並具有特許發行貨幣之職能。
民國3年(1914年)3月,交通銀行經政府特許,允許發行兌換券,凡公款出入,完納稅項,發放軍餉,商場交易,以及路、航、郵、電各費之應付,一律通行,同年3月,還另印新券,收回舊幣。
民國5年(1916年),特奉明令,交通銀行與中國銀行同為國家銀行,享有發行兌換券特權。
民國12年(1923年),交通銀行內部進行大改革,有關兌換券的發行,特採用總分庫制度,以昭慎重,而利推行。
民國24年(1935年),國民政府施行法幣政策,規定交通銀行、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四大銀行所發行的紙幣為法幣。
民國31年(1942年)7月1日,政府公布統一貨幣發行辦法,將貨幣發行權集中與中央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則停止發行貨幣。
民國36年(1947年),交通銀行總管理處設址上海。
民國38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交通銀行撤消。
中國農民銀行
中國農民銀行的前身是豫(河南)鄂(湖北)皖(安徽)贛(江西)四省農民銀行。這四省的農民銀行是當時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為適應「剿共」需要而設立的御用金融機構。
民國22年(1933年)4月1日,中國農民銀行在漢口行三區湖面街成立,並開始營業,蔣介石自任理事長。中國農民銀行享有使用軍事護照和軍用交通的特權,並獲准發行紙幣。
民國23年(1934年)11月14日,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開始改組為中國農民銀行,並陸續分設行處,遍及全國各省會城市。
民國24年(1935年)4月1日,財政部正式宣布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改名為中國農民銀行;同年11月3日,財政部頒布緊急法令,實施法幣政策,公布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三行發行之券為法幣。同年12月,又定中國農民銀行發行之券為法幣。
民國25年(1936年)1月22日,財政部規定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鈔票以1萬元為度與法幣同等行使,並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一切公款應存入中國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四大銀行。從此中國農民銀行正式成為國家銀行之一。
民國26年(1937年),中國農民銀行隨國民政府遷至重慶。
民國29年(1940年),該行成立信託部,開展農業信託業務。
民國31年(1942年)7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統一發行鈔票辦法,將鈔票發行行使權集中於中央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及中國銀行、交通則停止發行鈔票。
民國24年(1945年)10月,中國農民銀行上海分行復業,並於松江、太倉兩處成立農貨通信處。
民國38年(1949年),大陸解放,中國農民銀行隨國民黨當局遷入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