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有企業中什麼樣的企業上繳利潤 交多少
國資委監管的企業需要上交利潤,具體上交的比例由國資委確定。
國資委對國有企業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每年會對出資企業進行利潤收繳,收繳的是凈利潤。同其他形式的企業的利潤分配的性質相似,給股東分利。
『貳』 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某金融機構的款項無法收回,記什麼科目影響營業利潤嗎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不影響營業利潤。但是影響利潤總額。這個存款如果是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職能的機構的話,在確認損失時一定要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後才能在稅前扣除。否則的話匯算清繳的時候是要調整的。
『叄』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有哪些不同的類型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一)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金融經營機構1.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均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2.金融經營機構金融經營機構是指從事相關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
(二)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1.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吸收各種存款獲得資金來源,並將之貸給需要資金的各經濟主體及投資於證券等獲得收益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等。
2.非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以接受資金所有者根據契約規定繳納的非存款性資金為主要來源,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三)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1.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
它們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非政策性金融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四)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1.銀行金融機構銀行是經營貨幣和信用業務的經營機構。
它通過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匯兌等業務,在整個社會范圍內融通資金。
按照不同的劃分標准,現代銀行有各種不同的分類。
例如,按資本性質劃分,有國家銀行、公私合營銀行、私營銀行;按職能劃分,有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專業銀行。
2.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經營各種金融業務但又不稱為銀行的金融機構。
這類機構較為龐雜,例如保險機構、證券機構、消費信用機構、投資基金機構、財務公司、典當行等。
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產生,使金融機構、融資渠道和融資形式多樣化,為客戶提供的金融服務也日益多樣化,同時也使金融界增加了競爭對手,有利於金融業提高服務水平。
(五)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1.本國金融機構本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一國境內注冊並允許開展金融業務的企業,比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
2.外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一國境外注冊並經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或行業協會認可的金融機構,比如在我國開展業務的花旗銀行。
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開始進入中國市場,為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3.國際金融機構國際金融機構又稱為國際金融組織,是指世界多數國家的政府之間通過簽署國際條約或協定而建立的,從事國際金融業務,協調國際金融關系,維系國際貨幣和信用體系正常運作的超國家金融機構。
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
『肆』 對今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有什麼看法
2019年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
1,這會給各級財政帶來很大壓力,各級政府要過緊日子,想方設法籌集資金,
2,增加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央企上繳利潤,一般性支出壓減5%以上、「三公」經費再壓減3%左右,長期沉澱資金一律收回。
『伍』 經濟,金融,銀行。中央銀行「增加對金融機構的存款」和「增加對金融機構的負債」是一個意思吧表示什麼
增加存款等於調高銀行准備金率,增加對金融機構貸款等於增加對金融機構負債,不同的。
增加存款,本身提高准備金率,屬於央行宏觀調控,不是什麼業務,影響就是減少了市場流通貨幣,增加企業貸款難度,但是對個人存款利息有幫助,不利於銀行自身貸款業務。
望採納,謝謝
『陸』 美聯儲上繳利潤額5年來首次增加,利潤增加的原因是什麼
三:美聯儲的基本架構利潤增加的原因是美國國債和房地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等資產的利息收入增加。為應對新冠疫情帶來的經濟衰退,美聯儲2020年3月將聯邦基金利率目標區間下調到零至0.25%之間,並宣布開啟“無上限”量化寬松,向市場注入大量流動性資金,由於降息和實施“無上限”量化寬松,去年美聯儲利息支出大幅縮減,所持國債和證券利息收入增加,凈利潤因此攀升這也使得2020年,美聯儲凈利潤達到888億美元,較2019年增加了333億美元;向美國財政部上繳利潤885億美元,較2019年增加336億美元;美聯儲向商業銀行支付的儲備金利息減少271億美元,與證券相關的利息支出減少53億美元。
美聯儲由華盛頓的聯邦儲備局及分布在美國各地區的12個聯邦儲備銀行所組成。美聯儲主要的貨幣政策是由聯邦儲備局委員和聯邦儲備銀行主席共同參與制定的,這是為了避免政策決策權過於集中在少數幾個地區。
『柒』 中國金融機構體系中,外資成分是否會增加 為什麼
是要增加。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有關舉措》,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推出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
1.允許外資機構在華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可以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
2.允許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
3.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
4.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
『捌』 政府發行貨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
第二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對政府財政透支,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第三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每一會計年度的收入減除該年度支出,並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核定的比例提取總准備金後的凈利潤,全部上繳中央財政。中國人民銀行的虧損由中央財政撥款彌補。
在早先,比如國民黨時代,貨幣是根據政府的意志來發行的,政府一缺錢就發錢,這樣,往往導致貨幣的濫發,進而形成通貨膨脹再進而導致經濟危機.
後來為了限制貨幣發行的政治化無序化,政府如果再缺錢,只能以向其相對獨立的中央銀行借債的形式發行貨幣,並要求在以後償還.
現代的貨幣已經不是債券,更不是政府債券;而是由政府強制執行的價值符號.也就是說,現今你沒有權利拿著政府發行的貨幣要求政府將其兌換成黃金等貴金屬.而,這在以前是可以的.
現今央行調節貨幣供應量,一個主要方法就是通過公開市場買賣債券,這也是國際流行做法.但在我國由於公開市場規模較小,所以還不是主要方法.
政府發行的貨幣,在貨幣銀行學里,是所謂的基礎貨幣.它經過商業銀行的乘數作用得以擴大,形成貨幣統計上的M1,也是我們平常所謂的貨幣總量.
『玖』 金融業稅收政策怎麼改
稅收政策問題
上海金融行業的稅收主要是由中央政府決定的。目前中國銀行業現行稅收體系是1994年稅制改革確立起來的,其間雖經幾次調整,但基本格局沒有大的變化,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在稅收政策上存在個人所得稅稅制不合理、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偏重以及營業稅稅率偏高和流轉稅負偏重等問題。
1.個人所得稅稅制不合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依照應稅所得項目分別規定不同的超額累進稅率或比例稅率。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個稅免徵額3500元。勞務報酬所得則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徵收辦法。
上海的個人所得稅從總體上存在諸多不合理, 一方面將個人因任職、受雇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和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另一方面對個人從境內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可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對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單位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同為個人取得的非勤勞所得,有的征稅,有的輕課或免稅,有失稅收垂直公平原則,有礙所得稅再分配作用的發揮。
這將至少從兩個方面對金融、保險、證券活動產生影響: 一是總體稅負水平偏高時,直接減少儲蓄和投資的數量和慾望;二是從金融、保險、證券儲蓄和投資獲利的比重下降, 降低了金融、保險、證券儲蓄和投資的吸引力。
與香港相比,上海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偏高。近年來各國、特別是中國周邊的發展中國家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普遍呈下調趨勢, 許多國家的最高邊際稅率已經降到40%以下(如日本、泰國為37%,韓國為36%,印度為30%,巴西為25%,英國倫敦和美國紐約分別只有34%和31%)。而且是分項徵收,稅前扣除項目少,扣除標准偏低。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在費用扣除標準的設計上,未能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個體差異、納稅能力等因素,對凈所得征稅的特徵表現不明顯。綜觀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制,像中國這樣費用扣除不考慮家庭支出是很少的。
2.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偏重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國實施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根據新的所得稅法,中國從此將逐步告別企業所得稅「雙軌」時代,統一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確定為25%。應納稅所得=利潤總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免除國庫券利息收入+超過規定的利息支出+超過計稅工資支出部分+多提的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超過規定提取的呆賬准備金+超過規定比例的業務宣傳費及業務招待費、超過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款+違法經營繳納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各項贊助費支出等。
據上海市的統計,全市內資金融企業的平均實際稅負高於其他內資企業的實際平均稅率14.2個百分點,個別銀行稅負高達50%左右。外資金融企業稅負率高於其他外資企業稅負率3.6個百分點。2008年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後,還是高於香港16.5%的稅率。而且由於中國稅制以流轉稅為主體, 同樣的所得稅稅率給企業帶來的綜合稅收負擔已經偏重, 同時,中國銀行業呆賬准備金計提標准過嚴、呆賬損失審批過嚴等問題尚未解決,使得呆賬損失、足額的呆賬准備金難以在稅前扣除而增加了金融企業所得稅稅負。在此情況下, 若不採用較低的所得稅稅率, 必然導致企業總體稅負過重, 缺乏競爭力。
3.營業稅稅率偏高,流轉稅負擔偏重
不論從事何種應稅金融業務,在中國都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並按營業稅稅額附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免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目前,中國對金融企業徵收的營業稅稅率為5%。城市維護建設稅則因納稅人所在區域不同而不同,在市區的征稅稅率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則為5%,而在其他區域稅率為1%。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坐落在城市或縣城、建制鎮內,實際適用稅率多為7%或5%。教育費附加則統一按3%的附加率徵收。中國現行營業稅共有9個稅目,除娛樂業徵收5%~20%幅度的比例稅率外,其他稅目分別按3%和5%兩檔稅率徵收。金融企業實行的是5%的稅率,與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稅率相同,但與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郵電通訊等行業3%的稅率相比,金融企業營業稅稅率仍處於較高水平。
上海的金融行業除了繳納營業稅外,還需繳納印花稅。金融業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分為幾種:貸款合同印花稅、房產合同印花稅以及股票交易印花稅。印花稅因交易憑據的不同,稅率和稅基都不盡相同,如銀行貸款的印花稅稅率為0.05%。,而保險公司非壽險和租賃公司融資租賃的印花稅稅率為1%。,基金管理公司買賣證券需要交納的印花稅稅率為2%。。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
在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除了是稅收工具以外,更是成為政府調控股票市場的重要工具。股票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在深圳開征後,共調整了9次,每次稅率調整無不與中國股市的牛熊交替有關,一般會在牛市中後期上調,在熊市中後期下調,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不穩定,調整十分頻繁。雖然與其他稅種相比, 印花稅稅率很低, 但它一般按涉及的交易額(如貸款合同金額) 全額計征,因此,從實現的營業收入角度看,印花稅也佔有一定的稅負比例。這樣,金融機構從事證券買賣,既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又要繳納印花稅。這幾種稅疊加後,加重了金融企業的流轉稅負擔。
上海金融業稅收政策
改革建議
上海作為人民幣金融中心,正在進一步朝著建設全球金融中心而努力,設計一個合理的稅收體系是必不可少的條件。目前,全球金融中心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而後起的國際金融中心要想求得生存和發展,為金融行業提供特殊的稅收優惠是十分關鍵的。
1.在所得稅方面進行適應的調整
個人所得稅稅負偏高無疑會間接提高金融行業的人工成本,從而影響其競爭力。因此,應當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並制定合理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標准。改變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模式,實行國際通行的綜合徵收與分項徵收相結合、以綜合徵收為主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其中, 工資、薪金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生產、經營所得等主要項目實行綜合徵收, 按月(次) 預征, 年終匯算清繳。調整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適當提高納稅人的基本扣除額, 增設贍養人口和老人、兒童、殘疾人等扣除項目, 調整住房和醫療、養老、失業保險等扣除項目, 按照社會平均生活水準合理制定並適時調整相應的扣除標准。允許資本損失從資本利得中扣除,但是扣除額不得超過當期的資本利得, 扣除不完的部分可以從以後的資本利得中扣除。適當降低稅率, 近期可以考慮將工資、薪金所得的最高稅率降為40%。
2.改革金融業營業稅的徵收方式並適當降低稅率
中國目前金融業的間接稅採用的是營業稅而不是增值稅,而且營業稅的稅基是銀行的貸款利息和收費等項收入,而不是針對銀行的經營利潤等收入徵收。這使得銀行業的間接稅負擔相對比較重。不僅無法與香港等不征間接稅的城市相比,而且也比大多數有間接稅的金融中心要落後,這是影響上海金融中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銀行業營業稅稅率在目前5%的基礎上可以適當降低。由於各銀行總行集中繳納的營業稅屬於中心財政收入,為了不大幅度減少中心財政收入,可以逐年降低營業稅稅率,每年降低一個百分點,直到營業稅稅率降至2%或更低。這樣可以提高銀行業的盈利能力,補充資本金,提高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此外,為了和外資銀行在同等條件下競爭,建議取消內資銀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爭取降低或取消金融行業印花稅
雖然印花稅的稅率較其他稅種低,但是從貸方實現的營業收入和借方的貸款成本的角度來看,印花稅也構成一定的比例。目前,很多國家都取消或降低了證券交易的印花稅。例如: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稅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稅和交易稅;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消股票印花稅。歐盟國家中,大多數國家都基本取消或者通過給予銀行及機構投資人印花稅豁免。為了提高倫敦金融中心的競爭地位,英國也從2007年11月起免除從事股票、期權交易的金融中介印花稅,同時取消股票回購和融券交易的印花稅。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相對較高,且不穩定,調整十分頻繁。這幾種印花稅疊加後,加重了金融企業的流轉稅負擔,應該適當降低或者取消。
4.對特定的金融服務進行適當優惠
目前,中國專門針對金融行業的稅收優惠並不多。例如在營業稅方面,金融行業的稅率要高於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郵電通訊等行業。針對成熟市場國家相對高的直接稅收負擔,借鑒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的經驗,基於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的契機,上海可以考慮構築一個「金融稅收優惠的試驗區」,在稅收管轄權方面效仿香港,以吸引非居民來境內投資以及鼓勵居民企業的境外投資。形成某種類似於國際避稅地的「准離岸金融中心模式」。對比如信託、保險、退休基金等等提供特殊的稅收優惠;對上海地區的金融資產的交易免徵資本利得稅;協調居民和非居民的稅收管轄權;向入境的離岸金融服務以及出境金融機構的離岸金融提供稅收刺激。目前,我國並沒有針對離岸金融業務制定系統的稅收政策,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也沒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因此,上海有必要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離岸金融業務稅制,以促進外幣和人民幣離岸金融業務發展。
根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除了倫敦、紐約、日本、法蘭克福等傳統國際金融中心以外,在資金、監管及人才方面的便利使得一批小型的稅收天堂,如澤西島、開曼群島,在競爭力方面已經超過了上海等大城市。因此與各國不斷調低金融行業稅收的經驗相比,中國國內金融行業的稅收制度調整還比較緩慢,金融行業的其他稅收負擔也相對較重。上海要真正成為有影響力的全球金融中心,調整金融行業的稅收制度已經勢在必行。
『拾』 簡答題、什麼是財政收入,它的形式有哪些 (5分) 2、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10分) 3.
1、什麼是財政收入,它的形式有哪些?
財政收入形式指的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具體方式,中國財政收入由一般性財政收入和特殊財政收入構成。
1.簡介
是指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具體方式,即來自各個方面,各個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財政收入上交給國家。世界各國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都是稅收。
2.種類
中國財政收入的形式有如下幾種:
稅收收入;
依照規定應當上繳的國有資產收入。
這一部分除了教材中所述國有企業應當上繳的利潤之外,還包括國有資產投資產生的股息收入以及國有資產有償轉讓、出讓所取得的收入等;
債務收入;
國家機關收費收入;
罰沒收入;
來自國際的捐贈收入。
2、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我國現行的金融體系包括以下機構:
一、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
二、國有商業銀行:
1.中國工商銀行 2.中國農業銀行 3.中國銀行 4.中國建設銀行
三、股份制商業銀行:
1.交通銀行 2.中信實業銀行 3.中國光大銀行 4.深圳發展銀行 5.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6.招商銀行 7.民生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華夏銀行等
四、政策性銀行:
1.國家開發銀行 2.中國進出口銀行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五、主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2.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銀行 3.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4.國家外匯管理局
六、外資銀行和涉外金融機構。
除了銀行體系以外;包括證券機構。
3、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與定期存款區別是:
(1)定期存款是記名不可轉讓的,存單通常是不記名和可以轉讓的。
(2)定期存款金額不固定,大小不等,可能有零數,存單金額則都是整數,按標准單位發行。
(3)定期存款的利率一般是固定的,到期才能提取本意,存單則有固定利率也有浮動利率,不得提前支取,但可在二級市場上轉讓。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