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陝西省信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陝西省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具體內容是什麼呢
陝西省信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試 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增強企業信用意識,提升企業綜合素質,倡導誠實守信的經營風尚,全面、客觀、科學、公正地反映企業信用狀況,根據《陝西省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認定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適用對象為:陝西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法人、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事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第三條 「信用企業」是對信用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市場交易行為誠實信用、全員信用意識強、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授予的榮譽稱號。
第四條 陝西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具體承辦「信用企業」的認定與管理工作。陝西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成員由工商、金融、法院、稅務、質量監督等部門相關人員及行業專家、學者組成,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協助做好申報企業的受理、審查、培訓工作。
第五條 「信用企業」的認定,採取集中認定的方法,每兩年進行一次。合格者由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和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共同頒發「信用企業」證書和牌匾,並予以公告。
第六條 認定信用企業遵循以下原則:
(一)企業自願參加的原則;
(二)非社會評比的原則;
(三)失信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或敗訴記錄)一票否決的原則;
(四)非終身制的原則。
第七條 「信用企業」證書與牌匾為企業信用度的證明與標志。企業可用於洽談業務、參加各項招投標、對外宣傳和企業形象設計。
第二章 申報與考核
第八條 申報信用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開業已滿三個會計年度;
(二)有符合本行業和本企業特點的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和信用管理制度;
(三)企業信用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四)企業無失信違法行為和受處罰記錄;
(五)無經營性虧損,經濟效益較好;
對有資質規定的行業企業,申報時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
第九條 申報信用企業,應向企業信用協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署給申報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
(四)本企業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五)企業所具有的行業資質等級證書;
(六)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和專職信用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復印件;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有關企業信用的證明材料。
第十條 信用企業可以優先申請認定省人民政府確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稱號。
第十一條 信用企業的考核標准為:
(一)堅持「信用至上」的經營理念,企業各級負責人有較強的信用責任意識和信用義務觀念,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能依法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二)企業設有信用管理機構,有具體分管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負責人,信用管理工作列入企業的重要議事日程,信用管理機構職責基本到位。
(三)企業信用管理機構配有法律意識與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企業信用管理人員同時具有管理與監督的職能。
(四)企業具有根據本企業授信決策和信用政策制訂的各項信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規學習制度;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合同簽訂前的評審制度;合同簽訂、履行與變更、解除制度;客戶授信與年審評價制度;客戶信用檔案建立與管理制度;應收賬款與商帳追收管理制度;失信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等。
(五)企業對外簽訂的合同規范嚴謹,條款完整,台帳齊全,履行完畢的合同資料能及時按規定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 考核信用企業的量化標准為:
(一)企業對外所簽合同,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以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依法變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約率達95%以上;
(二)近三年企業的總產值、銷售額、納稅額和凈利潤同比呈增長態勢,無因不正當理由出現的虧損;
(三)近三年企業應收款和應付款總額同比呈負增長態勢;
(四)近三年企業在金融系統沒有發生逃廢債務,在海關、稅務部門沒有發生偷稅、騙稅等違法記錄;
(五)企業產品質量優良,工商、質量監督、葯監、檢驗檢疫等部門無產品檢查不合格記錄;
(六)企業無因自身主觀故意失信而被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的無效合同和受工商、公安機關立案查處的違法合同;
(七)企業沒有因失信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和訴訟(仲裁)敗訴的記錄。
第十三條 申報與考核的工作程序:
(一)企業申報提交書面申請;
(二)申報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的行業協會提出推薦意見;
(三)企業信用協會對企業的申報資料進行受理和初審,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進行企業信用管理相關知識的培訓。
(四)初審合格的企業,以後每年根據企業的信用數據,開展評級活動。按照信用評價細則由評價機構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考核評價,第一次評價只認定信用企業;評價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填報《A級信用企業登記表》;評價得分80分以上的企業填報《AA級信用企業登記表》;評價得分90分以上的企業填報《AAA級信用企業登記表》。
(五)在企業信用資料庫中查詢申報企業的信用記錄,並向法院、公安、海關、金融、稅務、衛生、城建、質量監督、葯監、檢驗檢疫部門書面徵求意見;
(六)對考核符合信用企業標准,企業信用資料庫中無不良記錄,相關行政執法與司法機關無異議的企業,由企業信用協會提出推薦意見。
第三章 認定與命名
第十四條 對依照規定程序考核合格的申報企業,企業信用協會在簽署同意推薦的意見後,報送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
第十五條 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依據企業信用協會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信用企業標準的,及時提出同意認定和命名的意見;對有疑義的,應重新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 對決定認定和命名的信用企業,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分別授予「AAA級信用企業」、「AA級信用企業」或「A級信用企業」榮譽證書和「AAA級信用企業」、「AA級信用企業」或「A級信用企業」牌匾。
第十七條 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發出認定決定後,在《陝西日報》和「陝西信用網」發布信用企業命名公告,提高信用企業的社會知名度。
第十八條 信用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和住所的,應提交申請報告和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經批准後予以換發信用企業榮譽證書。
第十九條 信用企業改制的,如屬整建制改制,可參照第十八條規定辦理換發榮譽證書手續。如屬合並和分立,應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申報手續。
第四章 激勵措施
第二十條 信用企業列為陝西省人民政府重點扶持企業,申請辦理行政許可相關手續和參加各種評優評審活動,政府各相關部門應給予優先受理,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專門窗口受理。
第二十一條 信用企業授牌後兩年內各級國資、經委、公安、工商、葯監、質量監督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給予支持和保護,但被舉報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信用企業申辦企業年檢,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齊全後,即予通過資格年審與企業年檢(A級)。實行聯合年檢的外商投資企業除外。
第二十三條 稅務機關對信用企業授牌後兩年內不安排或少安排日常稅務檢查,並把信用企業申報納稅信譽等級,評定A級納稅信譽條件之一。
第二十四條 金融系統對信用企業優先貸款,享受優惠政策,優先享受開戶銀行提供的結算服務,小額貸款可免抵押、擔保手續。
第二十五條 海關對信用企業優先辦理通關手續,優先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優先評定為A類企業,享受A類企業在加工貿易上的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六條 法院對信用企業的訴訟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的服務保障措施,按照立法程序,最大限度地縮短辦案周期,提高辦案效率,降低訴訟成本。
第二十七條 政府采購、葯品招標、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優先受理信用企業的投標申請;同等條件下信用企業優先入圍。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建立信用企業的信用信息動態資料庫,通過市場巡查和不定期回訪及時採集和錄入信用企業的市場行為與信用狀況方面的信用數據。
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建立信用企業完整的檔案資料。在組織開展企業信用管理自律活動的同時,對信用企業的市場信用狀況進行監督管理,並將監督管理情況記錄存檔。
第二十九條 省企業信用評定委員會對命名的信用企業實行年度復查制度,在核對信用企業提交的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二、四、五、七項材料的同時,重點對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量化標准對企業上一年度情況進行復查,並將復查情況載入《信用企業年度復查情況表》。經復查合格的,在榮譽證書相關欄目內加蓋「xxxx年度復查合格」印章。
第三十條 信用企業年度復查於每年6月30日前結束。未經上年度復查或復查不合格的企業其「信用企業證書」自該年度7月1日起自行作廢,並予以公告。
第三十一條 對已認定命名的信用企業,在年度復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發現下列問題,應責令限期改正:
(一)企業負責人信用意識淡薄,不重視、不支持企業信用管理工作;
(二)企業信用管理工作未做到機構、人員、制度「三落實」;
(三)企業信用管理機構有名無實,未發揮其管理與監督職責;
(四)企業信用管理各類檔案資料(含合同管理檔案)不全,或保管不善;
(五)企業的應收款和應付款數額大幅上揚(年度同比分別超過40%和20%);
(六)對其他企業侵害本企業合法權益的失信違法行為不及時追究;
(七)存在其他有損信用企業形象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 經復查信用企業信用狀況不良的採取降級處理。無正當理由並經催告仍不參加信用企業年度復查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榮譽稱號;因破產、注銷、企業改制中被重組合並、拆遷等原因處於歇業狀態的企業,撤銷命名,收回榮譽證書和牌匾。
第三十三條 對已認定命名的信用企業,在年度復查和市場巡查與回訪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撤銷其命名、收回榮譽證書,並在三年內停止受理該企業的重新申報。
(一)申報與考核中虛報、隱瞞真實情況,情節嚴重的;
(二)企業因失信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執法機關處罰或在經濟訴訟(仲裁)中被判(裁)敗訴的;
(三)盲目簽約造成本企業重大經濟損失或因自身故意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五)簽訂無效和違法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不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導致國有、集體資產權益嚴重受損的;
(七)利用「信用企業」證書行騙的;
(八)企業信用管理工作嚴重混亂,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經復查已達不到第11條、第12條規定的標準的。
第三十四條 對未獲得「信用企業」稱號或已被撤銷「信用企業」稱號而假冒信用企業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將依據有關法規嚴肅處理,並向社會披露,三年內不得申報信用企業。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2005年1月6日印發
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關於印發
「陝西省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企事業單位:
我省自2004年11月開展企業信用評價工作以來,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重視、支持和關注,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是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體現,是反映企業信用狀況的重要尺度,有利於強化企業信用意識,提升企業綜合素質,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倡導誠實守信的經營風尚,營造良好的市場信用環境。各相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予以激勵和扶持,讓更多的市場主體成為打造信用陝西的主力軍,為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現將「陝西省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並按照《辦法》要求做好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和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和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並書面報告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秘書處。
陝西省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培育企業良好信用,維護健康的市場經濟秩序,加大社會各界對具有較好信用等級企業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有關信用體系建設的文件精神及我省的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是指在企業經營狀況的基礎上,通過科學的計算和分析,對企業的基本情況、經營管理能力、經營效益、發展前景等各方面狀況進行評定和預測,從而確定企業的信用級別的過程。
第三條 企業信用評價工作遵循「政府引導,行業自律、中介評價、社會監督」的原則,企業參加信用評價按照自願的原則。信用等級評定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實事求是地反映被評企業的信用等級狀況。
第四條 本信用等級評定的對象和范圍為陝西省區域內所有的企事業單位。
第五條 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負責管理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業務。
第二章 信用等級評價的組織機構與管理
第六條 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組織由中介機構、評定委員會和管理部門三級組成。中介機構由具有信用評價資質的單位承擔,其主要職責是做好申報企業信息徵集和核查工作,使相關數據真實合理,嚴格按照評定標准及操作說明的要求,獨立做好企業信用等級的評估工作;評定委員會由金融單位、信用管理人員、省市二十個廳局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對中介機構報送的企業信用評估結果進行審定;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主要負責企業等級評定組織、宣傳、協調、發證等管理工作。
第七條 凡通過信用等級評定的企業,錄入陝西信用網陝西省企業信用資料庫查詢系統中。
第三章 信用等級的設置及含義
第八條 企業信用等級按A、B、C三等九級標准劃分,對前二等四級予以評定命名。一等A包括三個級別,即AAA級、AA級、A級;二等B包括一個級別,即BBB級。按照實際情況,BB級以下(含BB級)等級,不予評定命名。
第九條 予以評定命名企業信用等級的含義如下表:
等級 計分標准 含 義
下限 上限
一等 AAA 90 100 企業素質很好,經濟實力強,信譽狀況很好,經濟效益顯著,發展前景廣。
AA 80 89 企業素質高,經濟實力較強,信譽狀況良好,經濟效益好,發展前景廣。
A 70 79 企業素質高,經濟實力略強,信譽狀況較好,經濟效益好,有發展前途。
二等 BBB 60 69 企業素質、經濟實力一般,信譽狀況一般,經濟效益中等,有一定發展前途。
第十條 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指標及計分標准,按陝西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准及操作說明執行。
第四章 企業信用評級程序
第十一條 企業信用評級程序。
1.參評條件:取得信用企業資質認定滿一年的單位方可申報信用等級評定。
2.受理:參評企業向省企業信用協會申請,經審查同意後,申請人填寫《企業信用等級評估約定書》,即為受理。
3.資料准備:參評企業需按規定向省企業信用協會提供下列資料: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當年年檢合格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經省企業信用協會當年年檢合格的《信用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3)按規定格式填寫的《企業信用等級評估約定書》。
(4)提供最近兩年度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5)提供最近兩個年度內企業經營、資質變化及其它能證明企業資信狀況的有關資料。
4.資料遞交:資料收齊後,省企業信用協會遞交被委託的中介機構。
5.評定:中介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對申報企業進一步徵集信息,客觀、實際、公正對企業進行信用等級評估。填寫《陝西省企業信用等級評估報告書》,經省企業信用協會認可後,交陝西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委員會審定,評級結果由省企業信用協會通知參評企業。
6.復評:參評企業對評級結果如有異議,可在接到評級結果通知書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申請復評,並提供補充資料。省企業信用協會在接到復評申請十五個工作日內按規定程序做出復評結論,通知參評企業,並作為最終評定結果。
7.公布: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後,由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通知參評企業,並根據信用等級予以命名,頒發相應的銅牌證書,其中:
AAA、AA級企業頒發信用等級證書和銅牌。
A級企業發證,但不發牌。
BBB級企業只發等級評定命名文件。
AAA級、AA級、A級信用等級評定結果統一由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
8.要求:
(1)被評定企業要遵循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制定內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實行信用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2)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嚴格執行會計制度。
(3)注重信用資源的培育,利用評價結果進行自身信用形象宣傳,打造信用品牌。
第五章 評級有效期限與監督
第十二條 企業信用評定的等級有效期為兩年,從信用等級公告之日始,超過期限為自動失效,其信用等級須重新評定。自公告之日起滿一年但不滿兩年的可申請晉級評價。
第十三條 為確定信用等級的可靠程度,在有效期內承擔評價業務的中介機構對已評企業的評級指標進行跟蹤監測,如發現已評企業資信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報告省企業信用協會,省企業信用協會經核實後收回該企業原發信用等級證書或文件,要求中介機構重新評估和重新審定,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撤銷其原評信用等級,同時公布新評信用等級。
第十四條 參評企業申請信用評級必須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如發現弄虛作假,提供信息失真,評級機構有權拒絕評估,或對已評定的等級公開宣布無效,三年內不得申請信用評價。
第六章 評價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
第十五條 信用評價實行資格證制度,凡在陝西境內開展企業信用評價業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取得《信用評價資格證書》和《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 評價工作紀律
1.不準信用評價機構以政府部門及本協會的名義強迫或變相強迫企業參加信用評價或其他中介服務。
2.信用評價機構不得與本單位以外人員以任何合作的方式參與信用評價、聯系企業、推介企業。
3.信用評價機構對企業信用等級必須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進行評價,不準做主觀臆斷或簡化評價程序。
4.不準信用評價機構對受評企業做信用等級的承諾或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亂拉業務。
5.信用評價機構及評價人員不得向受評單位索取財物、收受賄賂或亂收費。誰委託誰付費,受評方以外的第三方委託的評價,由第三方付費。嚴禁受評方以外的第三方利用行政權力、壟斷地位或其他手段,強制或變相強制受評方支付評價費。
6.信用評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整改,並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該機構在三年內不得從事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1)違規徵集和披露企業信用信息。
(2)擅自修改、杜撰企業信用信息。
(3)披露未經證實或虛假的企業信用信息。
(4)違反信用評價辦法,改變企業信用等級。
(5)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信用評價服務資格證分為兩種,對單位頒發《信用評價資格證書》,對個人頒發《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
第十八條 頒發《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的條件及程序:
(一)條件
1.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敬業精神。
2.大學專科學歷,從事信用管理、信用顧問、信用研究、信用評價、信用擔保、金融、會計、審計、財務管理、企業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信用管理、信用顧問、信用研究、信用評價、信用擔保、金融、會計、審計、財務管理、企業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一年內信用評價從業無不良記錄。
4.通過《信用評價理論與實務》、《信用管理概論》、《信用評價操作與規范》、《金融與財務會計》四門科目的考試。
各科培訓與考試方法:《信用評價理論與實務》採用網路培訓、網路考試;《信用管理概論》採用網路培訓、書面閉卷考試;《信用評價操作與規范》內容為《信用創富》雜志及信用評價工作應知應會內容、書面閉卷考試;《金融與財務會計》由個人自學、書面閉卷考試。
5.在媒體上(報紙、雜志、網路)發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有關信用主題的文章。
6.熟悉計算機和網路操作。
(二)程序
1.申領《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應提交下列材料:工作簡歷、學歷證明復印件及原件、不少於2000字的本人近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四科考試合格證復印件及原件、在媒體上發表的文章復印件及原件。上述材料由所在單位加蓋公章。
2.申領《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由申領人所在單位向協會提出申請。
3.受理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信用評價人員在15個工作日內,由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頒發《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
第十九條 頒發《信用評價資格證書》的條件及程序:
(一)條件
1.有符合條件的信用評價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持證人員)五人以上。
2.該信用評價機構一年內無不良記錄。
3.該信用評價機構法定代表人持有《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
4.依法注冊登記、有信用服務的經營項目。
5.有嚴格的信息檔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範措施。
6.規范服務保證金3萬元。
(二)程序
1.符合條件的單位可向協會提出申請。
2.申請領取《信用評價資格證書》需提交下列材料:信用服務中介機構基本情況和申請書;五名從業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復印件;法人注冊登記證復印件;檔案管理制度。
3.受理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在30個工作日內,由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頒發《信用評價資格證書》。
第二十條 《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和《信用評價資格證書》的有效期均為三年,每年進行年檢,年檢合格可繼續有效。在有效期內,有違反《陝西省信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信用評價工作紀律》規定的,取消個人的信用評價從業資格或單位的評價資格,並在有關媒體連續公告三天。
第二十一條 對已取得《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實行繼續教育制度。繼續教育培訓是《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年檢換證的必備條件。繼續教育培訓由省企業信用協會負責組織安排。
第二十二條 信用評價從業人員和信用評價機構應持證服務,沒有取得《信用評價從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信用評價工作;沒有取得《信用評價資格證書》的中介機構不得開展信用評價業務。
第二十三條 對領證個人和單位均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條 各金融機構對參評企業且信用等級較好的企業,在申請貸款時與其他企業同等條件下,將作優先考慮;同時各金融機構在利率浮動幅度等信貸政策方面將適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 擔保機構應對信用等級優秀企業給予優先優惠的融資擔保。
第二十六條 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其他組織對信用等級優秀企業,應在政府采購、技術改造、技術合作、產品進出口、項目立項、招商引資、土地使用、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優先扶持。
第二十七條 企業信用評級實行有償服務,結合企業信用評定的特點,中介機構在陝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准內收取一定的評估費。
第二十八條 本管理辦法由陝西省企業信用協會負責解釋、修改。
② 陝西銀行業保險業清廉從業規范內容是什麼
為進一步加強陝西銀行業保險業清廉金融文化建設 ,不斷改進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工作作風 ,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按照《陝西銀保監局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工作規劃(2020-2022年)》安排 ,在監管部門有力指導和行業協會的共同努力下 ,參照有關文件制度 ,在徵求並充分吸收會員單位意見建議的基礎上 ,陝西省銀行業協會、陝西省保險行業協會制定了《陝西銀行業保險業清廉從業規范》(以下簡稱《從業規范》) ,於2020年8月印發實施。
《從業規范》共計四章二十一條 ,從總則、清廉從業管理、清廉從業規范和附則四大方面對銀行業保險業會員單位清廉從業提出了更加全面的自律要求 ,進一步完善了廉政建設自律體系。
一、 機構方面。
在陝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及政策性銀行 ,在陝經營財產險、人身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以及經銀行業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適用此規范。人員方面。在陝西轄區內與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人員 ,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以及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聘用或與勞務代理機構簽訂協議直接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人員都屬於《從業規范》所規范的人員范圍。
二、清廉從業管理方面
根據《從業規范》 ,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對本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承擔主體責任;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從業人員行為的管理 ,使其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 ,始終保持廉潔的工作作風;應明確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相關職能部門在清廉從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分工 ,並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在從業人員招聘、特別是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招聘以及任職考察程序中 ,應重點考察是否有違反清廉從業相關規定的記錄;應建立舉報制度 ,鼓勵從業人員積極抵制、堵截和檢舉各類違反清廉從業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對違反本規范的從業人員進行處理和責任追究 ,並視情況追究負有管理職責的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規定 ,與本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人員或退休人員 ,如發現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存在違反清廉從業相關規定的行為的 ,仍應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或視情況移交相關部門或組織進行責任追究。
三、清廉從業規范方面
《從業規范》通過職權職務便利、與客戶往來、從事營利性活動、國家和公共財物管理使用、選人用人、保密管理、利益輸送和禮品上繳等八個方面 ,對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清廉從業提出了詳細、明確的要求 ,做到了規定清晰、有據可依。
《陝西銀行業保險業清廉從業規范》的制定發布將有效規范從業人員行為 ,不斷改進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工作作風 ,進一步推動陝西銀行業保險業清廉金融文化建設 ,促進銀行業保險業健康發展。
③ 陝西匯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陝抄西匯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9月,注冊資金500萬元。公司主營業務有:項目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財務咨詢、網路技術開發、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金融業務流程外包、金融知識流程外包。是陝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的金融服務企業,互聯網經營許可證號陝ICP備14012592。智匯貸是由陝西匯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全力打造的專業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台,本平台提供有擔保、有抵押、高收益的互聯網理財服務,為資金供求雙方搭建發布信息、融資投資的安全可靠的平台。通過智匯貸網站平台,中國廣大的個人和中小微企業可以方便快捷地解決他們迫切的投資、融資需求,人人都可以將手中的富餘資金出借給由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100%擔保的、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或個人,從而獲得可觀的利息回報。
法定代表人:李耘
成立時間:2014-09-18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10131100160078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區新區錦業路綠地中央廣場-領海AB座第2幢1單元20層12002室
④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有哪些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行為,保障小額貸款公司穩健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依法在本省境內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出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並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經營活動和監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青海省金融工作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州(地、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的初審工作和日常監管、風險處置。
第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及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州(地、市)、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行業表述應當標明「小額貸款」的字樣,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稱應當符合我省工商企業注冊的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任何公司名稱中不得標注「小額貸款」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⑤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5)陝西省金融公司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⑥ 陝西金控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金控國際是由陝西金融控股集團、豐佳國際和德同資本共同出資設立的國際化專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旨在將金控國際打造成為絲綢之路經濟帶具有影響力的國際化資產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健
成立時間:2014-10-22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10000100626210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唐延路45號2幢1單元12101室
⑦ 陝西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股東資格和股權設置
第十四條企業法人、自然人、其他經濟組織可以向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入股。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股東組成實行主出資人制度。小額貸款公司主出資人原則上應當是管理規范、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的省內民營骨幹企業,凈資產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資產負債率50%以下、近三年連續盈利且三年凈利潤累計總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此外,主出資人和其他企業法人股東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格;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無犯罪記錄;
(三)企業應無不良信用記錄;
(四)財務狀況良好,入股前兩年度連續盈利;
(五)有較強的資金實力。
第十六條自然人投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的,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三)有較強的資金實力;
(四)具備一定的經濟金融知識。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主出資人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5%.其餘單個出資人出資不得低於200萬元。鼓勵小額貸款公司持股比例相對分散。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成立後,如需增資擴股,增資擴股方案經所在地縣政府初審後,報當地市政府復審,省金融辦備案後,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方可實施。增資後主出資人、其餘出資人的持股比例仍要符合第十七條的規定。新增單個股東的出資必須為貨幣資金,出資額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但主出資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兩年內不得轉讓。小額貸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在任職期內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原有股東之間股份轉讓,主出資人發生變化的、股份轉讓比例超過5%的,經所在地縣政府初審,報當地設區市政府復審,省金融辦備案後,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方可實施。
⑧ 陝西省金融工作辦公室隸屬什麼單位
隸屬陝西省政府。是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1、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設立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參事室、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為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2、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財稅和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財稅和金融工作的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
3、承辦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來文、來電和設區市政府,省政府財政、地稅、審計、金融等部門及國家部委駐陝財政、國稅、審計、金融等機構向省政府的請示、意見、報告;負責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省金融業發展規劃。
(8)陝西省金融公司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省金融工作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1)財金綜合處:
承辦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來文、來電和設區市政府,省政府財政、地稅、信託、證券、保險、投資等部門及國家部委駐陝財政、國稅、審計、金融等機構向省政府的請示、意見、報告;負責起草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業務的文稿、函電。
(2)金融服務處:
負責地方銀行、信託、信用聯社等金融機構管理和發展、改革和重組工作;負責與中央駐陝金融機構的業務聯系,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做好防範化解和有效處置地方金融風險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地方金融市場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
(3)資本市場處:
負責地方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管理和發展、改革和重組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負責全省國有企業的上市公司制度規范和監管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