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策性金融機構與經營性金融機構的區別。(簡答題)
一是政策性銀行有自己特定的融資途徑,財政撥款、發行財政性金融債券是其主要的資金來源,不面向公眾接受存款。
二是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多由政府財政撥付。
三是政策性銀行經營時主要考慮國家整體利益、社會效益,不以盈利為目標,一旦出現虧損,一般由財政彌補。但不能把政策性銀行的資金當財政資金使用,政策性銀行也必須考慮盈虧,堅持銀行管理的基本原則,力爭保本微利。
四是政策性銀行有自己特定服務領域,不與商業銀行競爭。其名稱往往與其特定服務的領域相適應,如進出口銀行,一般是服務於進出口領域的。
五是政策性銀行一般不普遍設立分支機構,其業務一般由商業銀行代理。
B.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意義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創立、參股、支持或擔保的、不完全以營利為目的的專門為貫徹政府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直接或間接從事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的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具有期限長、利率低的特點,其放款對象和產業體現了政府的經濟發展意圖。政策性金融機構對重大的基礎性設施的投資具有其他商業性金融機構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家產業政策的貫徹有重要的作用。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介入的收益低或者投資期限長但關繫到國計民生的一些重要產業具有重要的扶助作用,如農業、外貿及一些基本建設項目等。
C.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特徵是什麼
中國的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雖然同其他資金融通形式一樣具有融資性和有償性,但其更重要的特徵卻是政策性和優惠性。政策性金融內涵的界定主要體現在以下本質特徵:政策性,主要是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而實施的手段;金融性,是一種在一定期限內以讓渡資金的使用權為特徵的資金融通行為;優惠性,即其在利率、貸款期限、擔保條件等方面比商業銀行貸款更加優惠。這三個本質的特徵充分顯示了政策性金融同財政和商業金融的區別。(一)政策性功能
主要表現在政策性銀行是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基本出發點,通常以優惠的利率水平、貸款期限和融資條件對國家政策支持發展的產業和地區提供資金支持。這特別表現在基礎產業和農業方面,農業是任何國家的基礎性產業,更是弱質性產業,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於發展中國家財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發達國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給農業以直接的強有力的扶植與推進。而在發展中國家,政府則通過開發性的政策性金融對其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和戰略性產業給予巨額的、持續性的、強大的直接信貸扶植。在這些領域,政策性金融就發揮主體或主導性功能,而不僅是補充商業性金融的不足或糾正某些偏差。
(二)誘導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
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導致間接地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策意圖或國家長遠發展戰略目標的高風險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的放款,充分發揮其首倡性、引導性功能,從而對政策扶植項目的投資形成一種乘數效應,達到以較少的資金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領域和項目的目的。
一般說來,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處於成長前期、發展前途不明的重點產業先行投資,表明了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向,從而增強了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當商業性金融機構對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後,政策性金融機構就逐漸減少其投資份額,把該投資領域讓給商業性金融機構,轉而扶持別的行業,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投資取向的倡導和誘導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這種「領頭羊」的作用,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投資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某一項目政策性投資只佔20%-30%,並且大部分行業對政策性資金的依存度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漸下降,這就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資金運用方向和規模的誘導機制。
(三)區域經濟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賦予的區域調控職能為「天職」,根據生產力的梯度分布,把區域信貸政策和產業傾斜政策結合起來,配合政府進行梯度整合,從而有效調動經濟資源,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這主要是在商業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場機制將金融資源從低利產業、地區配置到高利產業、地區的情形下,從微觀和效率的角度看,這種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從宏觀經濟運行和社會合理性角度看則會帶來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等宏觀經濟調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動領域,例如農業、中小企業、某些基礎性產業以及邊遠落後的地區和行業,正是商業性金融不願或不予選擇的領域,政策性融資活動對這些領域的正常發展,特別是對產業結構調整、地區均衡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也是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中政策性銀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補充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承擔商業性金融機構無力或不願承擔的長期資金信貸業務,主要是補充完善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功能。這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對技術、市場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引導補充性投資,對投資回收期過長的項目及低收益的基礎設施補充投資;另一方面,直接對風險企業、低收益企業、低資信企業融資,間接地對企業信用形成擔保,以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對其融資
D. 政策性金融機構於商業性金融機構之間最根本的區別是什麼
最根本的區別是不以盈利為目的。
是政策的控制性。政策性銀行的資專本金一般由政府財政屬撥付。
是經營目標的非營利性。
是融資原則的非商業性。政策性銀行有其特定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發行金融債券或向中央銀行舉債,一般不面向公眾吸收存款。
是業務范圍的確定性。政策性銀行有特定的業務領域,不與商業銀行競爭,其與政策性銀行根本區別在於經營考慮國家和社會整體利益,不以盈利為目的,力爭保本微利。
有政府的財力支持和信用保證。
不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
具有特定的業務領域,政策性金融機構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進行市場競爭,它的服務領域或服務對象一般都不適於商業性金融機構,而是那些受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重點或優先保護,需要以巨額、長期和低息貸款支持的項目或企業。
E.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特點
⑴有政府的財力支持和信用保證。⑵不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⑶具有特殊的融資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融資機制既不同於商業性金融機構,也不同於政府財政。它的資金來源除了國拔資本外,主要通過發行債券、借款和吸收長期性存款獲得,是高成本負債,而它的資金運用則主要是長期低息貸款,通常都是商業性金融機構所不願或無法經營的,這樣的負債和資產結構安排是通過由國家進行利息補貼、承擔部分不良債權或相關風險等來實現的。但是,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融資又明顯不同於財政,它的基本運作方式是信貸,通常情況下要保證資金的安全運營和金融機構的自我發展能力,因此,在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要求前提下,行使自主的信貸決策權,獨立地進行貸款項目可行性評價和貸款審批,以保證貸款的安全和取得預期的社會經濟效益以及相應的直接經濟效益。⑷具有特定的業務領域,政策性金融機構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進行市場競爭,它的服務領域或服務對象一般都不適於商業性金融機構,而是那些受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重點或優先保護,需要以巨額、長期和低息貸款支持的項目或企業。
F.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職能有哪些
(1)倡導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機構以直接的資金投放或間接地吸引民間或私人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府政策意圖的放款,以發揮其首倡,引導功能,引導資金的流向.比如,政策性銀行一旦決定對某些產業提供貸款,則反映了經濟發展的長遠目標,表明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願,從而增強了其他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降低了這些部門的投資風險.其他金融機構就會放寬對這些部門的投資審查,紛紛協同投資.而一旦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政策性銀行就可以減少對該行業的投資份額,轉而扶持其他行業的發展.這就體現了它的政策意圖的倡導性,形成了對民間資金運用方向的誘導機制,促使政府政策目標的實現.
(2)選擇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其融資領域或部門是有選擇的,不是不加分別地任意融資.從表面看,其服務對象,服務領域是由政府選定的,但從實質而言卻是市場機制選擇的結果.如對某些重要的基礎產業,如果市場機制能夠選擇它,那麼依靠市場機制的作用它會得到相應的資源配置,任何形式的政府幹預都是多餘的,不必要的.只有在市場機制不予選擇時,才由政府以行政機制予以選擇.所以,尊重市場機制的選擇是前提,對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融資的領域才有可能得到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世界各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活動領域,如中小企業,住房,農業,落後地區的開發等,正是商業性金融機構不予選擇或不願意選擇的領域.但是,並不是所有這樣的領域都能得到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作為金融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只能選擇那些有一定經濟效益,貸款能夠回收的項目,其中包括雖不盈利但財政提供擔保和補貼的項目.
(3)補充性職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金融活動具有補充和完善以商業性金融機構為主體的金融體系的職能,彌補商業性金融活動的不足.對於一些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或無力選擇的產業,項目,政策性金融機構以直接投資或提供擔保的方式引導資金流向,進行融資補充.主要表現在:對技術,市場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倡導性投資,對投資回收期限過長,投資回報率低的項目進行融資補充,對於成長中的扶持性產業給予優惠利率放款.
(4)服務性職能.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具有相當的專業性,在其服務的領域內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能,聚集了一大批精通業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為企業提供各方面的服務.如中小企業銀行為企業分析財務結構,診斷經營情況,提供經濟信息,溝通外部聯系;農業發展銀行收購農副產品,並為農業提供技術服務;進出口銀行為進出口信用提供償付保證,提供國際商情,分析匯率風險;開發銀行為各種重大投資項目提供經濟及社會效益評估等等.同時,政策性金融機構因長期在某一領域從事活動,成為政府在該領域事務的助手或顧問,它參與政府有關計劃的制定,甚至代表政府組織實施該方面的政策計劃或產業計劃.
G.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性質
⑴政策性和金融性特徵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具有政策性和金融性特徵的政府金融機構
①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
作為政府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要服從和服務於政府的某種特殊的產業或社會政策目標.一是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執行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要從政府的角度和社會公共利益出發,按照政府的經濟政策和意圖從事投融資活動.二是國家必須給予政策性金融機構各種優惠政策.政府為了保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有效運轉,必須為其提供貼息,稅收以及融資方面的各種優惠政策.三是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對特定的貸款項目或企業予以政策性的支持,比如通過發放利率優惠的貸款,期限較長的貸款等方式支持被扶持對象.
②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金融性
作為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要按金融運行的一般規則辦事,即要遵循貨幣信用規律,保障其正常運轉和社會金融秩序的穩定.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不同於財政資金,因而不能採用無償撥款方式,賑濟方式或配給方式,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使用是有償的,是要支付利息的.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與金融性是辯證統一的.其中,政策性是前 提,是方向;金融性是基礎,是實現政策性的手段.如果只強調政策性而忽視金融性,則政策性金融機構就只能是一個政府機構;但只強調金融性,而忽視政策性,則它就只能是一個一般的商業性金融機構.所以,必須把兩者緊密結合起來,才能構成一個完整意義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⑵財政職能
政策性金融機構具有一定的財政職能
財政資金的分配具有無償性和單項性,政策性金融機構雖然不是財政機構,但它是具有財政職能的特殊金融機構,是財政和金融的結合體.一是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具有財政性,通常由政府直接出資或參股創辦.二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同政府有著密切的聯系.由於多數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本金由政府出資形成,因此,其董事會,監事會及行長(總經理)的組成是由政府批准或任命的.三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始終將政府的利益放在首位,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支持區域和部門經濟的發展.
⑶特殊的金融企業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特殊的金融企業
政策性金融機構雖然承擔了貫徹執行國家社會經濟政策的職能,但是它的本質是金融企業,無論政府賦予它多大的政策性職能,都無法改變其金融企業的屬性.
首先,政策性金融機構是金融企業.它擁有一定的資本金,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業務活動的領域是金融領域,經營的對象是貨幣;它具有信用中介的職能,實現貨幣資金從貸出者到借入者的融通;它發放的貸款是有償的,是要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它同樣對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擁有自主選擇權,在國家政策所限定的范圍內,它就有權利本著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原則對具體的貸款對象與貸款項目進行篩選.它與其他金融企業一樣要進行經濟核算,講求保本經營,實現政策性和效益性的統一.
其次,政策性金融機構不是一般的金融企業,而是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其特殊性具體表現在:它與政府有著特殊而密切的關系,大多由政府出資創立,政府為其籌資進行擔保,對其政策性虧損政府予以補貼等;它的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為了貫徹配合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它一般不接受活期存款,不創造派生存款,不增加貨幣供給; 它不辦理結算和現金收付等業務,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爭業務.
H. 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和作用
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應具備扶持性、倡導性、輔導性和調控性四大職能,其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作用大致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支持農產品價格,防止「谷賤傷農」,為農業生產和經營提供必要的流動資金貸款;二是支持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現代化,如為興修水利、土壤改良、道路建設、購買農業機械、技術開發與培訓等提供中長期開發性貸款。
I. 中國的政策性銀行的作用是什麼
為國家重點建設融通資金,保證關系國民經濟全局和社會發展的重點建設順利進行。同時把當時分散管理的國家投資基金集中起來,建立投資貸款審查制度,賦予銀行一定的投資貸款決策權,並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與風險,以防止盲目投資,重復建設。
國家開發銀行堅持開發性金融機構定位。中國進出口銀行改革要強化政策性職能定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通過對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施分賬管理、分類核算,明確責任和風險補償機制,確立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約束機制,建立規范的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
(9)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補位作用擴展閱讀
為適應經濟發展需要以及貫徹把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的原則,1994年,我國組建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即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均直屬國務院領導。在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看來,20多年來,三家國家政策性銀行在既有功能定位的基礎上,在各自的政策性業務領域里都取得了相應的成績,也走上了各自的發展道路。
決策層可以增加對政策性銀行的流動性支持、甚至直接注資,進而鼓勵其對棚改、水利、鐵路及其他基建領域提供信貸支持。
J. 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評價
中國政策性銀行幾年來的實踐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籌融資機制,加大了對國家基本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資本性貨物出口的貸款支持,合理調整了信貸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範和化解了金融風險,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自 1994年4月開始運行到現在已經7年多了,成立時間不長,而貸款的余額已達數千億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國家權力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法律地位上沒有任何操縱、干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特權,而是作為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的平等主體參與產業融資活動。它不以盈利或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經營風險大、資產流動性差的特點使其具有不同於商業銀行的多種功能: 政策性金融
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導致間接地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策意圖或國家長遠發展戰略目標的高風險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的放款,充分發揮其首倡性、引導性功能,從而對政策扶植項目的投資形成一種乘數效應,達到以較少的資金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領域和項目的目的。
一般說來,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處於成長前期、發展前途不明的重點產業先行投資,表明了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向,從而增強了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當商業性金融機構對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後,政策性金融機構就逐漸減少其投資份額,把該投資領域讓給商業性金融機構,轉而扶持別的行業,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投資取向的倡導和誘導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這種「領頭羊」的作用,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投資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某一項目政策性投資只佔20%-30%,並且大部分行業對政策性資金的依存度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漸下降,這就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資金運用方向和規模的誘導機制。 改革委託代理制度。政策性銀行要能有效運轉,需要具備完善的組織機構體系。一是改變過去那種認為政策性銀行無需設立分支機構的想法,要明確是否設立分支機構,應視業務發展的情況和需要而定,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或撤並。二是改變由政府指定代理行的做法,引入競爭、擇優機制,通過競標決定代理行,同時制定相應的代理規則,嚴格規定代理行的資格和條件以及授受雙方的權利、責任等事項。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委託質量,降低委託費用,消除「尋租」現象。
4.盡快組建國民經濟發展新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一些急需政策性金融介入的領域和部門尚沒有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如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環境銀行,政策性保險公司,政策性住宅金融機構,科技開發銀行等等。對於這些極具開發價值、風險較大、期限較長、經濟發展必需的項目,政策性金融應積極承擔起政策性的義務,在這些領域內建立政策性銀行,完善政策性金融體系。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政策性銀行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和特殊的市場主體,必須將其全部經營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在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的同時,明確界定其與政府、央行、商行、企業等各方面的關系,擺脫外部主體超越法規的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有關法規應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國家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如《中國進出口銀行法》、《國家開發銀行法》等等。二是各類政策性金融機構或主管部門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這類法規是國家專門法的補充和具體化,如貸款項目評估辦法、貸款審批收放程序、貸款風險防範和管理辦法、委託代理機構資格和職責規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