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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金融公司

發布時間:2021-10-15 05:24:17

A. 4部門:加大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力度

新京報快訊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5月14日發布消息,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
全文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力度,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原則
(一)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圍繞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與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金融需求,全面推進跨境投融資創新,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高資金融通效率,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能,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為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堅持合作互利共贏。創新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的路徑和模式,在更高水平上推動金融服務業對港澳開放,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國家金融改革開放格局,在「一國兩制」方針下發揮香港金融體系的獨特優勢,支持鞏固和發展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強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互補、互助和互動關系。
(三)堅持市場化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上的決定性作用。深化金融市場改革,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資金融通便利度,讓市場決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資金流向和流量。
(四)堅持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建立健全區域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完善與金融開放創新相適應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體系,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各項金融開放創新,成熟一項、推進一項。
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幣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五)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審慎經營、合規展業的銀行,在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貿易收支業務時適用更為便利的措施,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流程,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
(六)完善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支持從事市場采購貿易、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在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進行工商登記或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指珠三角九市銀行,不含上述銀行在港澳開設的分支機構,下同)開立個人外匯結算賬戶,並憑相關單證辦理結購匯。
(七)推進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統一實施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簡化結匯和支付管理方式,完善操作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允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符合條件的非銀行債務人直接在銀行辦理外債注銷登記,取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企業辦理外債注銷登記時間限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為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企業辦理直接投資、外債和境外上市等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資金境內支付使用時,在「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三原則基礎上,憑企業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
(八)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研究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開展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Ⅱ、Ⅲ類銀行結算賬戶試點,優化銀行賬戶開戶服務。
(九)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
(十)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進一步便利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進行本外幣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在資金池內實現本外幣按需兌換,對跨境資金池業務實行宏觀審慎管理。
(十一)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在宏觀審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區的機構或項目發放跨境貸款。支持港澳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貸款服務。
(十二)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探索擴大跨境轉讓的資產品種,並納入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在滿足風險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規范開展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等業務。
(十三)支持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支持粵港澳三地機構合作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納入人民幣海外基金業務統計,募集內地、港澳地區及海外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為我國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並購提供投融資服務,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十四)支持內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港澳地區開展跨境業務。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按規定在開展跨境融資、跨境擔保、跨境資產轉讓等業務時使用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證券經營機構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序開展結售匯業務,為客戶辦理即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匯衍生品業務。
(十五)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允許港澳機構投資者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參與投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企業(基金)。有序推進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和合格境內投資企業(QDIE)試點,支持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境外投資。對上述QFLP、QDLP/QDIE試點實施宏觀審慎管理,由內地監督管理機構建立健全聯合評審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根據收支形勢適時逆周期調節,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十六)完善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務。對符合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和現行外匯管理政策的保險業務,進一步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為已購買港澳地區保險產品的內地居民提供理賠、續保、退保等跨境資金匯兌服務。鼓勵港澳地區人民幣保險資金迴流。支持港澳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融資支持。
三、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
(十七)擴大銀行業開放。積極支持港澳銀行等金融機構拓展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的發展空間。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銀行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等方式在粵港澳大灣區拓展業務。支持境外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業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鼓勵外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入股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
(十八)擴大證券業開放。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依法擴大合資券商業務范圍。外匯管理部門會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試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跨境業務。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
(十九)擴大保險業開放。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外資保險集團、再保險機構、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保險法人機構,支持保險公司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資產管理、營運、研發、後援服務、數據信息等總部。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跨境醫療保險等更多創新產品,為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服務。完善跨境機動車輛保險制度,對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廣東行駛的港澳機動車輛,實施「等效先認」政策,將跨境機動車向港澳保險公司投保責任范圍擴大到內地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保單,視同投保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研究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協議框架下支持香港、澳門保險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保險售後服務中心。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
四、推進粵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二十)支持規范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三地機構共同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支持保險資金、銀行理財資金按規定參與相關基金。吸引內地、港澳地區及海外各類社會資本,為粵港澳大灣區基礎設施建設、現代產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二十一)支持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允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非投資性企業資本項目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用於符合生產經營目標的境內股權投資。試點企業在真實、合規前提下,可以按照實際投資規模將資金直接劃入被投資企業。
(二十二)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包括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在內地發行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逐步拓寬發行主體范圍、境內發行工具類型和幣種等。推動跨境徵信合作,支持粵港澳三地徵信機構開展跨境合作,探索推進徵信產品互認,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徵信服務。
(二十三)推動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逐步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推動人民幣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
(二十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依託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立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搭建粵港澳大灣區環境權益交易與金融服務平台。開展碳排放交易外匯試點,允許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資格審查的境外投資者(境外機構及個人),以外匯或人民幣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研究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探索在粵港澳大灣區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相關標准。鼓勵更多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利用港澳平台為綠色項目融資及認證,支持廣東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及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募集資金用於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企業、項目。支持香港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
(二十五)支持港澳發展特色金融產業。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強化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台,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投融資和咨詢等服務。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推動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支持澳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支持絲路基金及相關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
五、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
(二十六)加強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與外部創投機構合作,積極探索多樣化的金融支持科技發展業務模式,構建多元化、國際化、跨區域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建設科技創新金融支持平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創投基金的跨境資本流動,便利科技創新行業收入的跨境匯兌。在符合三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研究推進金融對接科技產業的服務模式創新,建立和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的大數據基礎設施,重點聚焦金融、醫療、交通、社區、校園等城市服務領域。
(二十七)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合作,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在依法合規、商業自願的前提下,建設區塊鏈貿易融資信息服務平台,參與銀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換相關數字化跨境貿易信息。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研究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創新技術及其成熟應用在客戶營銷、風險防範和金融監管等方面的推廣。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人民幣支付,推動移動支付工具在粵港澳大灣區互通使用。支持內地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港澳擴展業務。
六、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
(二十八)加強粵港澳金融監管合作。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三地金融監管交流,協調解決跨境金融發展和監管問題。推動完善創新領域金融監管規則,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創新的監管「沙盒」。強化內地屬地金融風險管理責任,協同開展跨境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推動粵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防範和化解體系。加強金融風險研判和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完善區域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經濟金融調查統計體系和分析監測及風險預警體系,及時提示金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健全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加強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設。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力度,提升打擊跨境洗錢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有效性。
(三十)加強粵港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督促金融機構完善客戶權益保護機制,切實負起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責任。健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體系。加強粵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業組織等單位協作,探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多層次金融糾紛解決機制。加強投資者教育,引導市場主體樹立風險意識。

B. 26條重量級政策"落戶"大灣區 帶來哪些影響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實施一年多後,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五個方面提出26條具體措施。5月15日,《意見》發布和工作部署會議在廣州召開。

「《意見》的發布顯示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步伐並未因疫情的影響而放緩,彰顯了我國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鮮明態度和決心。」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在發布會上指出,《意見》將有力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注入經濟增長新動能,為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提供堅實的金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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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領性文件帶來哪些影響

總體來看,《意見》是在前期一系列政策基礎上進一步的創新與突破。興業研究報告指出,《意見》中部分措施在此前《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19〕28號)、《關於外匯管理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發展的通知》(粵匯發〔2020〕15號) 等政策中已經落地,包括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簡化外債注銷登記、簡化資本項下境內資金支付程序、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支持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由上海自貿區推廣到全國) 等。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何飛也談到,《意見》是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相關金融內容的進一步細化,同時又在新的形勢下增加了粵港澳建設進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內容,是政策集成創新的典範,具有重要意義。

他續稱,《意見》的出台有三方面重大意義:

一是表明了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堅定不移支持重大區域發展的決心。

二是提升跨區域金融服務水平是當前深入推進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關鍵保障。

三是表明了國家堅定不移推動金融開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

《意見》立足於通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特別是通過對港澳加大開放助力打造高質量開放新標桿和新樣板。

另外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管濤撰文指出,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之一,《意見》的出台進一步推進了金融開放創新試點,為深圳更好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契機,推進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指明了方向,開拓了空間。同時,也為深圳在更高的起點和層次上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今年2月,《關於進一步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已落地。時隔三個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再次發布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至此,兩大重點區域都有明晰且強大的政策框架與細則,為下一步區域發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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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理財通、人民幣跨境使用、

銀證保對外開放……

作為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支持綱領性文件,《意見》都有哪些亮點呢?

《意見》圍繞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出多項舉措,在傳統貿易、貿易新業態和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等方面簡化匯兌管理,大力提升本外幣兌換和使用便利度。在資本項目開放方面,推動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開展跨境貸款、跨境資產轉讓和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支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跨境投資試點。

其中,「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具體指的是「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興業研究指出,關於理財通的討論自2019年起就已經在香港金管局和內地相關部門之間發起,《意見》發布後,相關規則的制定有望加速,待管理細則出台後,關注額度管理、資金匯兌等方面的安排。

何飛表示,完善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推進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等舉措,具有很強的創新性。特別是建立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或將對現有銀行賬戶格局形成深遠影響。

值得關注的還有金融業開放方面。《意見》提出進一步擴大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對外開放,在大灣區率先落地各項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重點支持港澳銀行、證券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拓展發展空間。

對此何飛談到,支持境外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業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等政策,是協同推進擴大開放和區域發展的重要舉措。

資金融通方面,《意見》提出「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以及「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興業研究的報告指出,通過整合粵港澳地區金融優勢力量,充分發揮金交會等金融交流平台優勢,建立國際商業銀行不僅能夠支持大灣區內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建設,還能夠對區外形成溢出,有望成為類亞投行的綜合投融資機構。

管濤指出,《意見》的一個重要方面在於金融改革開放先行先試,例如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其中包含了,推動人民幣在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支持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支持三地開展跨境融資、跨境擔保、跨境資產轉讓、再保險業務等業務時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

在上述內容中,推動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備受關注。對於此,香港監管局近期發布《發展人民幣資產市場 提升香港人民幣樞紐地位》,提出爭取開通債券通南向通和ETF通,研究建立人民幣巨型基金,推出以港交所RXY指數為基礎的期貨、期權和ETF產品,允許CMU以系統內的債券作為抵押品,在債券回購產品中設計包括對沖人民幣匯率波動的條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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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創新已落地大灣區

事實上在《意見》制定過程中,部分開放創新工作已經穩步推進並落地。

潘功勝在上述會議上指出,在民生金融方面,人民銀行根據各方意見,已經制定推出近期大灣區內社會訴求較為強烈的幾項金融政策。包括,採用遠程方式,為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遠程開立內地銀行結算賬戶試點,並逐步擴大機構使用范圍和規模;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電子支付;港澳版銀聯「雲閃付」、微信和支付寶(香港)電子錢包等項目均已投產。在投融資便利化方面,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融資便利化和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等舉措已在廣東進行初步嘗試。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廣東自貿區率先開展貨物貿易收支便利化、資本項目本外幣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同時,部分重大創新政策也在穩妥有序推進,包括探索建立與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跨境理財通」機制等重大措施,正在進一步完善,將在條件成熟時陸續推出。

更多先行先試在粵港澳大灣區「開花結果」,如,對廣東自貿區南沙、橫琴片區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的設立、遷址和撤銷事項實現由審批制改為備案管理;再如,港澳保險代理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所需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年限由10年降低至3年;又如,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保險服務中心等重點機構或平台籌設,國內首單在澳門本地登記發行、託管清算並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簡稱「蓮花債」)開創內地企業赴澳門發債先河等等,大灣區多層次金融體系建設正有條不紊持續推進。

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方面也有大幅度突破。2019年,大灣區內地9市與港澳地區發生人民幣跨境收付2.32萬億元,同比增長17.3%,占本外幣跨境收支的45.4%,比全國高出5.8個百分點,人民幣已持續成為粵港澳跨境收支第二大結算貨幣,香港成為全球最大的人民幣離岸業務中心,澳門人民幣清算行已初步建立起覆蓋葡語國家的人民幣清算網路。在跨境人民幣融資業務方面,截至2019年末,大灣區內地9市企業通過全口徑跨境融資業務融入資金839.84億元。在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方面,截至2019年末,大灣區內地9市共設立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580個,累計辦理資金池收付1.42萬億元。在便利港澳股權投資基金在大灣區內地投資方面,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以QFLP方式引入的200億元澳門財政儲備資金已全部匯入,有力推動了廣東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建設。

C. 大灣區概念的龍頭股票有哪些

1、世榮兆業(002016)

公司前身為珠海威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於2000年12月22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辦函[2000]675號文及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粵經貿監督[2000]1056號文批准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變更為「廣東威爾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租賃、銷售:建築材料、日用品、電器、機械產品。

2、格力地產(600185)

公司位於廣東省珠海市,主要經營收入在珠海,是一家集房地產業、口岸經濟產業、海洋經濟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現代金融業於一體的集團化企業。

3、鹽田港(000088)

公司系1997年5月8日經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深府辦函[1997]62號文件批准,由深圳市鹽田港集團有限公司獨家發起,通過資產和業務重組採用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行業性質:交通運輸業。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碼頭的開發和經營,貨物裝卸與運輸,港口配套交通設施建設與經營,港口配套倉儲及工業設施建設與經營,港口配套生活服務設施的建設與經營,集裝箱修理,轉口貿易。

4、珠海港(000507)

公司系1989年3月9日經珠海市證券委員會珠證(1989)1號文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並公開發行股票。

經營范圍為:玻璃纖維製品項目投資、電力項目投資、飲料項目投資、醫葯項目投資;房地產開發;化工原料及化工產品(不含化學危險品及易制毒化學品)、顏料及染料、建築材料、五金交電、普通機械、船用輔機、日用百貨、紡織原料(不含棉花)、紡織品的批發、零售等。

5、粵高速A

公司成立於1993年2月,原名為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營高速公路、等級公路,橋梁的建設施工,公路、橋梁的收費和養護管理,汽車拯救,維修,清洗,兼營和公司業務配套的汽車運輸、倉儲業務。

D. 金融、地產、股市……粵港澳大灣區有哪些掘金機會

新京報訊(記者 顧志娟)2月18日,新華社發布消息,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規劃》),成為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粵港澳大灣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珠三角九市)。《規劃》明確了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定位:充滿活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

2017年7月1日,國家發改委和粵、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機構認為,隨著大灣區規劃正式落地,粵港澳大灣區投資主題有望不斷升溫。

投資熱點1 高端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粵港澳大灣區有望成為全球電子信息製造業產業鏈東移的繼承者

《規劃》提出,粵港澳大灣區要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中信建投研報提出,高端製造業、現代服務業、新經濟或將是粵港澳大灣區蘊含的產業機遇。粵港澳大灣區擁有廣泛的產業結構,除了擁有大量高新技術產業之外,還存在許多不同的傳統製造業,這為人工智慧、智能製造、機器人、新材料、雲計算、工業互聯網、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先進技術與傳統工業結合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粵港澳大灣區製造業發達、產業體系健全,這為研發、物流、金融、信息技術、商務、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與此同時,優質生活圈的建立也意味著休閑旅遊、養老、教育、文化娛樂生活性服務業也將迎來又好又快的發展階段。

中信證券研報提出,電子信息產業等高科技領域將是大灣區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隨著珠江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初具規模,粵港澳大灣區有望成為全球電子信息製造業產業鏈東移的繼承者,並迎來中國內地在該領域的第二輪高速發展的黃金時期,預計其中最受益的將是消費電子、半導體產業、顯示面板等子領域。

投資熱點2 交通業、基建領域——預計到2020年,大灣區實現「市市通高鐵」

《規劃》在交通運輸體系方面提出了多條舉措,包括建設世界級機場群,暢通對外綜合運輸通道,構築大灣區快速交通網路,提升客貨運輸服務水平。

中信證券指出,區域交通一體化蘊藏重要投資機會。發展粵港澳大灣區未來的一項重點就是打通各類軟硬體障礙,促進各地深度融合發展,實現各地優勢的整體化。從目前已有的交通網路布局來看,預計大部分規劃應該還是會落在珠三角內部區域互通方面,而且未來資金到位的方式應該還會是「政府投資為主導,民間資本部分參與」。預計到2020年,大灣區鐵路運營總里程達5500公里,以高速鐵路為骨乾的鐵路網路基本形成,實現「市市通高鐵」。城市軌道交通,高速公路建設等投資也將提速,大灣區的主要城市都將新建/擴建一批機場,重點項目包括珠三角新干線機場新建工程,廣州白雲機場、深圳寶安機場、珠海金灣機場、揭陽潮汕機場、惠州平潭機場等機場改擴建工程等。

華泰證券研報表示,基建、港口物流等相關公司受益邏輯較為明確。基建投資一方面來源於廣東和香港與澳門的聯通,包括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鐵的建設落地,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等,另一方面來源於廣東省內的基礎設施建設。港口物流方面,灣區的建設有望促進貿易出口。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7年廣東省全年實現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6.82萬億元人民幣,佔全國比重為24.5%。如果再加上香港貿易中心每年8萬億左右的進出口(含轉口)貿易額,大灣區有望成為我國最大的進出口貿易基地。

投資熱點3 金融業——將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新的「支柱性」產業

發展金融服務業是大灣區現代產業體系的重點之一,《規劃》提出,要建設國際金融樞紐,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具體措施包括支持廣州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支持深圳發展以深交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

申萬宏源研報指出,金融業將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新的支柱性產業。粵港澳三地達成分工合作後,有助於激發深圳科技產業和新製造業的潛力。此外,深圳也有望與香港、澳門形成區域金融生態體系。

中信證券研報提出,金融行業是重要的投資機會之一。粵港澳大灣區項目預計將強化金融服務業的多個領域(主要是在香港)。因此,銀行、交易所和金融科技具備增長潛力。股票層面上,盡管隨著時間推移,所有金融股都有望受益於該規劃,但香港的本地銀行如中銀香港和匯豐銀行可能會是最大受益者。另外,更重要的是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改革,大灣區將進一步支持區域內風投,及創新孵化。

華泰證券也將金融業列入關注主線之一。粵港澳大灣區將發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優勢,以廣州、深圳、澳門、珠海為依託,打造引領泛珠、輻射東南亞、服務「一帶一路」的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核心圈。

投資熱點4 地產行業——房地產行業將最先受益

申萬宏源研報提出,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房地產行業無疑將最先受益。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不斷推進,將吸引更多的人口向城市群遷移。這部分新增人口對房地產需求穩步增長。同時,土地估值也將迎來政策紅利期。

中信證券研報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內具有豐富開發經驗的房地產企業,完全有可能把握本輪機遇。在深圳和廣州擁有大量存量土地儲備的公司,可能具備資源重估的空間。地產公司也可以新增土地儲備,追求規模的可持續增長。同時,大灣區內的城市群產業園區也值得關注,傳統產業升級創新園區,促進傳統優勢產業的升級調整。

新京報記者 顧志娟 編輯 陳莉 校對 何燕

E. 金融創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了嗎

改革開放後,粵港澳大灣區成為我國經濟重要區域,形成西岸的生態保護開發模式和東岸的經濟發展開發模式。粵港澳大灣區政府管治模式形成強化核心地位的廣佛合作模式、優化功能格局的西岸發展模式和提升總體銜接的西岸發展模式。因金融業的獨特屬性,通過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產業空間格局的分析,有助於理解現有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現狀和發展潛力,有助於因地制宜地處理東岸和西岸經濟走廊發展模式。

表1 粵港澳大灣區功能性城市區域金融產業布局

2009年簽署《珠中江緊密合作框架協議》及配套協議,涉及年票互通、通信一體化、電視節目互相落地等。珠中江城市規劃合作、珠海中山跨界斷頭路打通。《珠中江勞動保障工作緊密合作框架協議》中的社保同城化等核心協議的推動則存在一定的難度。

我國外資負面清單逐步減少使得外資獲得更理想的國內投資和產業發展環境,其中,國際金融產業進入我國後對我國發展形成雙面性。一方面,國際金融產業帶來的經驗有助於規范國內金融發展模式,優化金融產業空間格局;另一方面,國際金融產業對國內金融產業帶來的競爭會擠壓原有發展空間。

粵港澳大灣區對境外人才的稅率等優化有助於粵港澳大灣區吸引高端產業和人才,金融產業作為實體經濟的重要輔助產業將具有更大的發展空間。粵港澳大灣區的建立將助力區域逐步實現與國際金融等層面的銜接。

F. 粵港澳大灣區網是什麼機構

粵港澳大灣區網是由中國企業新聞觀察網聯合粵港澳大灣區28家金融機構、36所院校、200個商協會回和100多家全球知答名媒體於2017年聯合舉辦,現由中城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承辦,是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站。
粵港澳灣區網堅持"縱覽粵港澳形勢動態,聚集粵港澳大灣區經營謀略,傳播區塊鏈熱點信息,展示區塊鏈豐富價值"的辦網方針,依靠世界權威機構(中國社會經濟決策咨詢委員會、中國社會經濟決策咨詢中心、中國市場研究中心和中國市場調查研究中心)對粵港澳大灣區進行研判和決策,運營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十大商業銀行、十大律師事務所、十大會計事務所、十大知識產權公司、中國職業信用平台及國家相關部委100餘家互聯網和金融研究機構平台合作,吸納國際、國內200所重點院校650位知名專家、學者的權威觀點,擁有兩千餘名優秀采編人員和五百名全國互聯網技術骨幹特約撰稿人提供的一線資料。其權威性、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真實性、實用性獲得全球市場認可,使粵港澳在全球大灣區領域獨樹一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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