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的存在問題及對策
中小企業的迅猛發展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之一,隨著我國加入WTO及市場競爭的進一步加劇,中小企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如何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發展中融資存在的問題,並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的對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從中小企業所面臨的現狀分析其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惜貸;融資渠道;融資策略;風險;信用評級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存在問題
中小企業缺乏資金支持,融資相當困難,特別是非國有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就更加突出。資金短缺,生產能力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機構的「惜貸、恐貸、拒貸」現象;現行上市融資、發行債券、信託融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導向不完備(剛推出的中小企業板,進入門檻仍較高,絕大部分中小企業仍難以進入);風險投資機構少、規模小;區域性資本市場不健全,財政扶持能力不足,招商渠道太少,信用擔保剛剛起步等,都使企業缺乏有效的資金補充機制。同時,國家加強宏觀調控,銀根抽緊,商業銀行加強金融風險防範,人民幣市場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開等,也嚴重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所以,「融資難」這一老大難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據統計,中小企業90%以上的資金源於企業內部籌集、家人和朋友,還有各種非正常的渠道(如私下高息借款、攬蓄等),這些不僅加重了企業經營成本,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新形式下的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一)建立中小企業行業協會或聯盟
這種協會或聯盟應是互助型的,它不僅可以為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提供經營所需的信息,而且可以為中小企業相互間交流人才、技術、管理、資金等提供場所和條件。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應加強互助合作,資金充裕的企業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技術先進的企業則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技術指導,還可以相互間提供貸款擔保。這樣,某些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則可以在協會或聯盟內得到解決。而且,這種協會或聯盟為其以後發展為集團公司或聯營公司奠定了基礎。
(二)創造新的直接融資方式
直接融資具有能夠得到不需要償還的外部所有權融資、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等優勢,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渠道單一的重要途徑。 一是對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吸收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優點,更適合當前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它通過清產合資、確認股權後再進行招股、擴股,在吸引社會閑散資金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二是發展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是一種以長期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某一產業,特別是出於創業階段的新興產業,以追求因企業成長而獲得的長期收益為目標的一種投資基金。此類基金最直接的收益者是從事高新技術的新興中小企業,其功能之一在於將成千上萬分散的中小額風險投資資金集聚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建立風險投資基金有助於加快高新技術的產業化,有助於區域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直接投資方式。三是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我國可在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以外交易成本較低、准入較寬松的二板市場和地方櫃台交易市場,為本地小企業提供交易場所。
(三)拓展間接融資渠道
根據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工具。應盡快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另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另外,我們還可以在其他方面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其資金來源,在政策上給予積極且持久的扶持與傾斜,並逐步實現其在融資方面與大中型企業真正的「國民待遇」。
(四)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
現有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條文主要是《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鎮企業法》,這兩部法規是按所有制性質和不同的組織形式分類立法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准和行為規范。在金融信貸方面更是缺乏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保護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離不開立法支持。法律保證可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考慮: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法》,日本的《中小企業法》;專業性、區域性或行業性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技術創新開發法》,日本的《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反對壟斷的法律,如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和德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應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首先,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確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再次,要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
(五)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
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修訂國有商業銀行信用等級的評定標准。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不利於中小企業,含有對中小企業的心理歧視。實踐證明,盲目擴大經營規模的綜合型企業集團並不比專業化生產的中小企業更能適應市場的變化和產生更穩定的效益,信用更強。因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上也應及時調整策略,變重視企業經營規模為重視企業經營效益,取消某些歧視性的評價項目。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其它國家的經驗,我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應該是一個以政府擔保為主,其它擔保形式並存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可成立多種形式的信貸擔保機構,開辟多種渠道籌集擔保基金:由政府、社會中介組織、企業和銀行共同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切實改進中介機構的服務,簡化手續,降低標准;金融機構可適當擴大有效財產的抵押范圍。
(六)積極尋找風險投資資金
我國約有9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其資產在1000萬元以下,企業規模小造成費用投入不足,一些成果因企業財力不足不能進入測試而被束之高閣。因此,對於那些處於良好發展階段且有良好前途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應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建立聯系,尋找風險投資資金。同時,中小企業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其生產經營運作,塑造其良好形象,並應當加強其信息交流和商務溝通,從各種渠道,包括政府部門、咨詢公司、銀行等各方面獲取信息,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進行交流,尋找其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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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金融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1、金融業對整體經濟貢獻度較低,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尚待完善。
2、資本配置效率較低,存貸款差距日趨加大。
3、銀行貸款集中度較高,中小企業融資難度大。
C. 商業銀行怎樣為小企業做好金融服務
一是了解小企來業的金融服務需求與源當地各商業銀行的小企業貸款服務政策,找准鍥入點(即市場空間);
二是立足自身發展需要,找准在當地經濟環境下與小企業發展的契合點;
三是做好自身在支持當地小企業發展中的定位,統籌做好金融支持方案;
四是注重做好風險防範,妥善做好風險資本管理,努力以較低的風險成本求取較高的利潤效益。
只有在把握風險的前提下,才能發揮商業銀行的社會服務效能。這是商業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一條基準線。
信馬由韁,供批判性參照。
D.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E. 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方法
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依然突出,
2、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實到位,企業負擔重,
3、市場需求不足,產能過剩,經濟效益大幅下降,虧損加大等
解決方法:
一、進一步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1、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律體系。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擴大市場准入范圍,降低准入門檻,進一步營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
2、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有關制度。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發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務外包制度,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多的參與機會。
3、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權益保護。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相關法律和政策特別是金融、財稅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加強政策效果評價。堅持依法行政,保護中小企業及其職工的合法權益。
4、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中小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和增加就業崗位。對中小企業吸納困難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失業保險補貼。
二、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1、全面落實支持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提高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效率,建立完善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損失給予適度風險補償。
2、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要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完善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
3、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中小企業上市育成機制,擴大中小企業上市規模,增加直接融資。完善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政策,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企業。
4、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
5、發揮信用信息服務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徵集機制和評價體系,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級。完善個人和企業徵信系統,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詢服務。
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
1、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擴大就業,以及改善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
2、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運用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具體政策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3、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凡未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頓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重點是行政許可和強制准入的中介服務收費、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能免則免,能減則減,能緩則緩。
四、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
1、支持中小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支持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發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研製適銷對路的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
2、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按照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技術改造。
3、推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促進重點節能減排技術和高效節能環保產品、設備在中小企業的推廣應用。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鼓勵中小企業間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設備租賃等服務。
4、提高企業協作配套水平。鼓勵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等協作關系。
5、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用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支持培育一批重點示範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集群環境建設,改善產業集聚條件,完善服務功能,壯大龍頭骨幹企業,延長產業鏈,提高專業化協作水平。
6、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在科技研發、工業設計、技術咨詢、信息服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發展。積極促進中小企業在軟體開發、服務外包、網路動漫、廣告創意、電子商務等新興領域拓展,擴大就業渠道,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5)小企業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擴展閱讀
36號文件提出了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律體系;
2、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3、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
4、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
5、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6、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
7、引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
8、加強中小企業工作的組織領導等八個方面,
其中:如對困難中小企業的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金融機構採取的一些體制、機制改革措施;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2010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在中央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專項資金中,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
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等,是首次提出或著重強調的政策點。
F. 中小企業融資存在哪些問題
其實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很大程度是因為我國中小企業的管理回不答成熟、不規范,財務、管理信息不透明,抗風險能力較弱,平均壽命較短,貸款違約概率較高等原因。供應鏈金融的出現已經能解決好這一問題,文瀝公司作為行業領先的供應鏈金融科技企業,構建了企業與上下游、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互聯互通的資金橋梁工具和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交易融合的金融科技服務,助力企業更好的獲得融資,解決企業資金周轉的難題。
G.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有哪些對策
目前,銀行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設有較高的門檻,導致其融資困難。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鼓勵中小企業發展,2013年7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關於促進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的若干意見》,首次正式提出了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平台)的概念,明確「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民營企業出口提供融資、通關、退稅等服務」。
外貿綜合服務平台是指基於電子商務,利用大型外貿企業的比較優勢,整合外貿服務供應鏈,為中小企業提供通關、物流、外匯、退稅、融資等一系列專業服務的組織,就是易鏈通這一類的平台。
H. 當前商業銀行在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存在哪些不足
國家鼓勵,企業著急,銀行有忌這貸款的時候;等到還款的時候就變成了國家不管,企業犯懶,銀行傻眼。這就是目前的現狀。國有商業銀行,即使是國有,你也得按照制度辦事吧,那沒錯。國家一會這個,一會那個。什麼銀行盈利多了,你國家不批銀行收個P費呀,敢嗎?反過來,你整錯了,怨商業銀行,不公。銀行要是微利,銀行職員還用那麼累嗎?
I. 小企業融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問題。因此,剖析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成因,回顧中小企業融資基本實踐,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體制性、政策性及操作性障礙,研究提出緩解融資難的政策建議,對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造成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003年,我國GDP的56%、社會銷售額的59%、稅收的46%、出口額的62%和就業的75%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相稱的。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人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
一是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強。為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一律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戰略,大規模撤並基層網點,上收貸款許可權,使那些與中小企業資金供應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億元,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從1999—2004年5月,針對個人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全國也只發放18億元,相對於中小企業的巨大資金需求,只能是杯水車薪。
二是擔保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與企業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適應。據調查,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拒貸的比例高達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比例高達32.3%,二者合計總拒貸率高達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還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形成,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不協調。據有關數據表明,2003年前兩季度股市融資僅佔1.6%,前三季度股市融資佔2.2%。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的前提下,證券市場還是以主板為主向大型企業傾斜。加之低門檻的創業板遲遲不開,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被紛紛取締,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加劇。
四是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弱、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的積極性。中小企業管理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加之關聯交易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資信度不高。中小企業借款的特點是「少、急、頻」,銀行常常因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貸款的交易和監控成本高且風險大而不願放款。200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不良率為32.1l%,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較差也影響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所採取的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1998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兩次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以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並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通過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形式對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予以支持;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等。上述激勵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託城市商業銀行網路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並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廣東發展銀行決定三年內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放貸1000億元,並為此精心打造了「民營100」專項金融服務方案。針對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專門設計了八大套餐,以有效解決企業貸款難問題。據調查,目前城市商業銀行80%以上的客戶是中小企業,70%以上的信貸資金投向各類中小企業。
(二)採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從1999年到2003年,國家共投入33億財政資金,支持了全國4946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二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建立200多家不同程度、不同規模的產權交易市場,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的產權交易市場已具相當規模。2003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的交易額已突破3000億元,為各類中小企業資產重組、產權多元提供了交易平台。三是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到2003年底,我國典當行已發展到1000多家,資本金60多億元,為中小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帶來便利;融資租賃規模也不斷擴大,2003年僅浙江一省的融資租賃業務就超過700億元。四是開通直接融資渠道。今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為優強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據統計,目前已有34戶完成了公開發行,總規模為8.34億股,發行總融資額82.21億元,平均發行規模2452萬股,平均融資金額2.42億元,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為83%。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性中小企業將獲得上市融資機會。
(三)構建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地方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模式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近年來出台了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稅收優惠等,有力地促進了擔保業的形成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966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87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總額約1180億元,受保企業新增銷售收入118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尋保難問題。
(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制度、營造信用環境,對於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禦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的合約管理、營銷預警、商賬催收、財會管理和雇前調查等,對企業經營、管理、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目前,有關部門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進行試點,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建議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貫徹產業政策和就業優先原則;二是完善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激勵原則;三是堅持獨立審貸、自主發行的市場運作原則。
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允許新創設立或改建設立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人股,進一步壯大和完善為城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實力和機制。農村信用社應吸收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人股,加快改善股權結構,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力度。
(二)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三)鼓勵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託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准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發揮典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塊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和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合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五)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的機構經核准可免徵營業稅。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人、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對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應簡化工商年檢手續,逐步實行備案制。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