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外包服務商涉及的稅種有哪些
一般來說,稅種同正常經營稅種。根據當地的稅務政策,再看有什麼可以優惠的,一般沒有不交的吧。所以稅種應該不會少,交的比例有區別而已。
⑵ 誰能解釋一下金融服務外包是什麼
目前,杭州明確了服務外包產業的地位和目標,其中一個就是打造國際知名的金融服務外包交付中心。
⑶ 服務外包免徵營業所得稅
不是免徵,而是稅收優惠。
創辦服務外包企業可享受的稅收優惠
減征企業所得稅。在江蘇蘇州工業園區稅收試點的基礎上,國家沿用了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這一概念,制定了規范統一的先進型服務業務的具體適用范圍,如分為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將達到認定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納入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范疇,並獲得了與高新技術企業的同等優惠待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復函》(國辦函[2009]9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科學技術部、商務部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3號)規定,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因此,經國家認定的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示範園區內的外包企業被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自2009年1月1日起五個年度內享受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未納入北京、天津、上海等20個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就只能按25%繳納企業所得稅。
減免營業稅。服務外包企業涉及營業稅優惠有三個方面:一是離岸服務外包收入免營業稅。國辦函[2009]9號文件和財稅[2009]63號文件規定,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徵營業稅。二是其他業務收入免營業稅,如租金收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規定,對服務外包企業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免徵營業稅。三是銷售不動產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服務外包企業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服務外包企業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職工教育費列支比例大幅提高。《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根據國辦函[2009]9號文件和財稅[2009]63號文件規定,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例如,某服務企業年企業工資總額為1000萬元,按一般規定可以據實列支職工教育經費25萬元,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後,職工教育經費列支提高到80萬元,這對於企業加大教育培訓的投入無疑有著更加積極的推動作用。
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服務外包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審核後,可減征或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而服務外包企業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徵房產稅。
服務外包企業還享受其他稅收優惠
除享受上述稅收優惠之外,符合一定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還可以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在生產、研發、重組、技術轉讓等環節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等其他方面的稅收優惠。
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可享受優惠政策。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第四條規定,服務外包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下列技術開發費項目,包括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專門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企業年度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當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結轉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技術轉讓免徵營業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對服務外包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服務外包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還規定了技術轉讓所得計算公式,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例如某服務外包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收入1550萬元,技術賬面凈值600萬元,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同簽訂費用等100萬元,該企業應納稅企業所得稅額=(1550-600-100-500)×15%×50%=26。25(萬元)。
部分企業可享受軟體企業優惠。對從事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中的軟體研發及開發服務的服務外包企業認定為軟體生產企業的,可執行軟體業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我國境內經認定的新辦軟體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服務外包企業在合並、分立、兼並過程中發生的土地使用權、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行為,不徵收營業稅。由於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的規定,對服務外包企業以不動產或者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服務外包企業股權轉讓不繳納營業稅。
⑷ 服務外包合同,要貼印花稅,那麼稅率是多少呢
按服務外包合同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對於加工承攬合同,應以加工或者承攬收入額作為計稅依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對於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攬合同,只要是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就應當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和「購銷合同」計稅;如果合同中未作分別記載,則應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運輸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需要繳納印花稅。
(4)金融服務外包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⑸ 金融服務外包是干什麼的通俗易懂的說啊,不要復制
金融服務外包就是幫金融企業做一些低水平的,但是又不得不做的事,比如說錄入類專,語音類,憑證屬整理類的事情。金融企業自己做吧,要場地要人要設備,有點得不償失,因此就出現了專門做金融服務外包的企業,術業有專攻嘛。這樣別人能賺到錢,金融企業也降低成本。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
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
⑹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都做什麼業務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的業務分為兩類:
第一類:銀行外包服務公司業務
凡是銀行非核心的業務銀行都有可能外包給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現在外包的業務內容包括:
1、憑證影像化處理人員外包(也包括信用卡、歷史檔案的憑證影像化掃描和補錄人員外包);
2、業務集中處理人員外包;
3、個人貸款助理人員外包;
4、電話銀行呼叫中心人員外包;
5、軟體開發人員外包;
6、安保人員外包(包括保安、監控中心值守人員外包);
7、現金清分、整點人員外包;
8、ATM機清機加鈔人員外包;
9、清算人員外包(包括同城票據交換等人員外包);
10、大堂經理、大堂助理、大堂引導員人員外包;
11、信用卡銷售人員外包;
第二類:證券、保險等的外包服務
這一類主要集中在票據影像化處理人員外包及呼叫中心人員外包,其他如保安等由於規模小,一般有物業公司承擔,少專業外包。
(6)金融服務外包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
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
⑺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⑻ 外包服務應繳納什麼稅,稅率是多少
1、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到目前為止還是營業稅的納稅人,稅率一般為3%。
2、作為工程外包服務,也應該按照上述規定,依據3%的稅率,計算應交營業稅。
特此回答!
⑼ 按照「金融服務」稅目計繳增值稅的有哪些
答案是:A.融資性售後回租 B.資產管理 C.財產保險服務 D.轉讓外匯
依據財稅2016第36號文件的名詞解釋:(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⑽ 服務業外包應繳納稅款稅率是多少
1、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到目前為止還是營業稅的納稅人,稅率一般為3%。
2、作為工程外包服務,也應該按照上述規定,依據3%的稅率,計算應交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