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貨幣銀行學的知識
書名:《中國轉型經濟中的資金配置機制和利率市場化改革》作者:宋芳秀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摘要: 利率市場化是指國家控制基準利率,其它利率基本放開,由市場即資金供求關系確定。它不僅包括利率決定、利率傳導、利率結構和利率管理的市場化,而且要最終形成以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為引導,各種利率保持合理利差和分層有效傳導的利率體系。利率市場化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化資源配置的需要是順利實施貨幣政策目標的內在要求,是我國金融間接調控的關鍵,也是完善金融機構自主經營機制提高競爭力的必要條件。 一、我國推行利率市場化的意義
1、有利於形成比較規范的金融市場環境。我國金融市場尚處於發育和形成之中,全國統一的金融市場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由於我國金融市場總體規模不大,市場主體單一,融資工具少,市場機制不健全,運轉效率低下,造成金融市場的壟斷和分割,資金不能在地區之間、行業之間、銀行之間以及各金融子市場之間有效進出和自由流動。特別是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分割與脫節,打斷了資金在社會再生產各個環節的有效循環,造成金融資源的剛性配置、結構性失衡和尋租行為。在加快我國金融統一市場建設,促進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中,利率的市場化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2、有利於促進國有銀行經營機制的根本性轉變。我國資金流通和運作的中心是銀行,銀行改革的成功與否對整個金融改革具有決定性的影響。我國銀行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商業化經營和企業化管理,這就要求在銀行體制改革方面合理界定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職能,並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構建相應的產權制度和治理結構,使商業銀行成為真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在銀行經營機制轉換方面強化中央銀行對金融業的宏觀調控,實現由行政管理向市場導向管理的轉變,推動銀行經營理念、經營目標、經營行為、經營方式創新,以效率最大化為目標,以市場化發展為導向。在這種情況下,利率對銀行的特殊重要性更加明顯。
3、有利於完善貨幣政策的微觀傳導機制。金融機構參照中央銀行基準利率掌握一定的存款利率浮動權是貨幣政策順暢傳導的條件之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是以經濟手段為主的間接調控,其中又主要依靠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運作來實現的。利率作為貨幣政策的主要工具和經濟杠桿,對國家有效行使宏觀調控職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沒有利率市場化,就不可能真正形成連接個人、企業、銀行、財政等金融市場主體的有效途徑,也不可能產生利率的形成機制、傳導機制和反饋機制,利率的杠桿作用就會完全失效,政府很難獲得真正的市場價格信號,任何間接的宏觀調控政策都可能遭受失敗。 4、利率市場化改革是加入WTO與國際接軌的必然要求。根據WTO金融服務協議的要求,WTO各成員方都要按照市場准入、非歧視性、公平競爭和擴大透明度的原則開放金融服務市場,實行金融服務貿易自由化。我國對加入WTO開放國內金融市場做出了具體承諾和開放時間表,「入世」後兩年我國將對外資銀行放開所有人民幣公司業務、五年後放開所有人民幣零售業務。隨著國內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和外資銀行的大舉進入,國外銀行的現代管理水平和資金技術實力必然會給我國銀行業帶來巨大的沖擊。為了盡快實現國內金融業的轉軌,使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有效對接,客觀上要求我們積極主動地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 二、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存在的問題 1、目前的利率調控體系過渡性特徵明顯。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利率還沒有完全由市場決定,城鄉信用社貸款利率仍有上限管制,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雖有較大定價自主權,但貸款利率仍有下限規定,存款利率不允許上浮。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影響主要通過調整存貸款基準利率的直接調控方式進行,致使央行利率變動對銀行存款利率影響較小。
2、銀行存款利率調整的有效性不強。利率調控體系不完善,就難以正確確定利率的風險結構和期限結構,更難以體現市場對價格走勢的預期,再加之利率調整的決策過程較長、利率決定方式多樣,所以,銀行利率調整對投資,消費的影響不明顯,由於利率與居民儲蓄,消費之間的關聯性微弱,影響了利率調整的效果。
3、銀行間市場利率變動難以反映貨幣政策操作意圖。我國貨幣政策操作以數量調控為主,即央行通過調節基礎貨幣來調節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商業銀行則通過調整超額准備率來應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調整,這種數量調整不一定是對資金供求價格的反映,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抵消貨幣政策操作的作用,使貨幣政策操作的靈敏度降低。 三、我國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對策 1、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完善央行利率調控體系。利率是貨幣政策的重要傳導渠道,應強化中央銀行利率引導市場利率的作用,而且要通過貨幣政策工具間接影響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改變直接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調控方式。
2、理順目前利率體系中存在的扭曲關系。由於目前利率決定方式的多樣化,利率關系扭曲現象存在,要通過金融市場的建設和完善,使利率水平和結構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以便利率政策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3、完善貨幣市場,提高央行貨幣政策操作的靈敏度。銀行間市場的交易主體以商業銀行為主,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交易份額較小;且交易主要表現為國有商業銀行向其他機構提供資金,交易主體單一,難以形成真正的貨幣市場,市場的流動性也難以回歸到正常水平,貨幣市場利率的市場性自然降低,央行貨幣政策操作的靈敏度自然難以增強。
4、繼續推進存貸款利率市場化,提高銀行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在貸款利率方面,除城鄉信用社以外的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已實現上限放開、下限管理,而對城鄉信用社仍實行上限管理。存款利率方面只允許下浮,不能上浮,並有存款起存金額限制,而存款利率市場化是對市場影響最大的一項利率制度改革,是利率市場化的關鍵。隨著經濟迅速發展,我國的商業銀行將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但由於其自主定價能力較弱,勢必影響到它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因此,要進一步推進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使利率形成機制中的非市場化走向市場化,最終實現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市場化利率。
㈡ 如何從根本上遏制政府部門的尋租行為
什麼是尋租?
按照尋租理論的鼻祖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的定義和闡述,尋租是指人們憑借政府保護而進行的尋求財富轉移的活動。它包括「旨在通過引入政府幹預或者終止它的干預而獲利的活動」。
一些資料可以搜索網路,我寫點自己的理解。
第一、尋租的能力其實是來自於壟斷,政府是行政壟斷、財團是資金技術壟斷等。通過壟斷阻止或允許。
第二、政府為什麼會尋租。尋租和腐敗沒有必然的聯系。但過度的尋租行為確實會增加腐敗的機會。沒個人都有立場,政府的主要立場是什麼?它一、是要維持統治。二、要降低統治成本【這有兩個方法,1、增強自身的力量。2、削弱被統治層的力量。這樣政府也就有了尋租的需求】
第三、不可能從根本上遏制尋租行為,因為只要有統治者只要有政府就一定有尋租行為。美國等西方國家只不過是財團尋租替代一部分政府尋租。在西方財團和政府一起夠成統治力量。但如果是無政府的話一樣會有統治者,而且會更加混亂。
第四、如何削弱政府的尋租行為。上面第二條第一點說了,政府之所以尋租是為了維持方便的統治。如果過度尋租的行為阻礙了統治,那麼就能有效遏制尋租行為。比如從這30年以來中國政府確實在很多經濟場合退了出來。行政審批也越來越少了。前幾天不是又減少了么。
第五、當然這里指是理論上的、有於腐敗和部門利益的存在,在局部在短時間內,會有反彈等。比如這幾年以來的中國企業國進民退等。
第六、這要一、加強反腐敗特別是底層人民的反腐敗能力,二、打破部門利益,裁剪一部分機構,三、防止利益集團的過度索求、遏制大經濟利益集團的政治訴求。四、遏制壟斷經濟體、不採用收購合並等方式,通過用行會聯盟等方式整合力量。
參考資料【尋租行為、無政府主義、腐敗、政府利益】
http://ke..com/view/2522166.htm
http://wenku..com/view/81dd49ef6294dd88d0d26b16.html
http://ke..com/view/111108.htm
http://ke..com/view/10458.htm
http://ke..com/view/354948.htm
㈢ 什麼叫做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包括所有的非正常收入,主要是指見不得光的收入,違反法律或道德的收入
㈣ 誰知道如何抑制「尋租」行為
你可以通過創造財富或掠奪他人創造的財富而致富。非法掠奪他人的財富,叫做盜竊或者欺詐。而合法掠奪他人財富的行徑,經濟學家稱之為尋租。
Rent-seeking takes many forms. On Europe's oldest highway, the Rhine river, the castles on rocky outcrops date from the time when bandits with aristocratic titles extracted tolls from passing traffic. In poor countries the focus of political and business life is often rent-seeking rather than wealth creation. That helps explain why some countries are rich and others poor.
尋租有許多種形式。在歐洲最古老的交通要道萊茵河上,屹立在兩邊岩岸上的城堡,可以追溯到久遠的時期那時候,頂著貴族頭銜的強盜們向過往船隻收取通行費。在貧窮國家,政治及商業生活的重點往往是尋租,而非創造財富。這有助於解釋為何有些國家富裕、而有些國家貧窮。
Rent-seeking drives the paradoxical resource curse. Oil or mineral wealth mostly reces the population's standard of living because it diverts effort and talent from wealth creation to rent-seeking. Sadly, foreign aid often has a similar effect.
尋租造成了資源的詛咒這種怪現象。石油或礦業財富大多使人民的生活水準下降,因為它們把人們的才能和努力從創造財富轉移到了尋租上。可悲的是,外國援助往往具有同樣的效果。
Rent-seeking can be effected through rake-offs on government contracts, or the appropriation of state assets by oligarchs and the relatives of politicians.
寡頭和官員的親屬可以通過從政府合同上拿回扣,或是侵佔國家資產,來實現尋租。
But in more advanced economies, rent-seeking takes more sophisticated forms. Instead of 10 per cent on arms sales, we have 7 per cent on new issues. Rents are often extracted indirectly from consumers rather than directly from government: as in protection from competition from foreign goods and new entrants, and the clamour for the extens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nts can also be secured through overpaid employment in overmanned government activities.
但在比較發達的經濟體,尋租有著更為復雜的形式。我們不是從軍售中抽取10%的回扣,而是通過增發貨幣獲得7%的利益。租金往往從消費者身上間接獲取,而非直接取自政府:如阻止外國商品和新進入者競爭的保護措施,以及要求延長知識產權有效期的呼聲。此外,在人員臃腫的政府部門領取過高的薪水,也是獲取租金的一種形式。
Rent-seeking is found whenever economic power is concentrated – in the state, in large private business, in groups of co-operating and colluding firms. Private concentrations of economic power tend to be self-reinforcing. This problem was widely recognised in America's gilded age. The well-founded fear was that the new mega-rich – the Rockefellers, Carnegies, Vanderbilts – would use their wealth to enhance their political influence and grow their economic power, subverting both the market and democracy. Today it is Russia that exemplifies this problem.
凡是經濟權力集中的地方,無論是政府、大型私人企業,還是由串通合作的公司組成的團體中,都會發現尋租行為。在私人領域,經濟權力集中往往具有自我加強的特點。在美國的鍍金時代,人們就已經普遍認識到這一問題。人們有理由擔心,洛克菲勒(Rockefeller)、卡內基(Carnegie)和范德比爾特(Vanderbilt)等新巨富家族可能利用自身的財力,擴大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和經濟權力,把市場和民主踩在腳下。如今的俄羅斯又成了這方面的例證。
But America has a new generation of rent-seekers. The modern equivalents of castles on the Rhine are first-class lounges and corporate jets. Their occupants are investment bankers and corporate executives.
但美國已出現了新一代尋租者。現代的頭等艙候機室和公司商務飛機,就相當於古代萊茵河兩岸的城堡。它們的使用者是投資銀行家和企業高管。
Control of rent-seeking requires decentralisation of economic power. These policies involve limits on the economic role of the state; constraints on the concentration of economic power in large business; constant vigilance at the boundaries between government and instry; and a mixture of external supervision and internal norms to limit the capacity of greedy indivials in large organisations to grab corporate rents for themselves. Vigorous pursuit of these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competitive market economy and a laisser-faire regime, and it is a large difference.
抑制尋租行為,要求分散經濟權力。相關策略包括:限制政府在經濟中所扮演的角色;限制經濟權力集中於大型企業的現象;時刻警惕政府與產業界之間的界線;外部監督與內部規范相結合,限制大型機構中貪婪者在公司牟取私利的能力。熱切追逐這些利益,是競爭性市場經濟與自由市場經濟的區別,而且是一個重大區別。
Privatisation and the breaking up of statutory monopolies has reced rent-seeking by organised groups of public employees. But the scale of corporate rent-seeking activities by business and personal rent-seeking by senior indivials in business and finance has increased sharply.
私有化和打破法定壟斷,減少了有組織的公共僱主群體的尋租行為。但是,在商界和金融界,企業的法人尋租活動和高管的個人尋租活動都明顯增多。
The outcomes can be seen in the growth of Capitol Hill lobbying and the crowded restaurants of Brussels; in the structure of instries such as pharmaceuticals, media, defence equipment and, of course, financial services; and in the explosion of executive remuneration.
從國會游說活動增多,布魯塞爾餐館林立,醫葯、傳媒、國防裝備和金融服務等行業的結構,以及高管薪酬飛漲等方面,都可以看出尋租活動的後果。
Because innovation is dependent on new entry it is essential to resist concentration of economic power. A stance which is pro-business must be distinguished from a stance which is pro-market. In the two decades since the fall of the Berlin Wall, that distinction has not been appreciated well enough.
創新有賴於新鮮血液的加入,因此,抵制經濟權力集中十分必要。必須將親企業與親市場的立場區別開來。柏林牆倒塌後的二十年裡,這種區別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㈤ 從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論角度分析我國金融發展中的問題
一、相關金融發展理論中對政府行為的不同認識
早期的金融抑制論強調,經濟中的協調問題應通過以市場為基礎的制度加以解決,貨幣金融政策應以減少政府對金融部門干預,發揮市場機制在決定均衡利率、匯率以及調配資源等方面的作用為核心。政府的職能僅在於公共品的供給及維持競爭性的市場環境,不應該直接干預金融發展,否則,金融抑制必然扭曲價格機制,降低資源配置效率。
金融約束論則類似於「國家推動發展論」,這種理論的實質是一種政府對金融發展的選擇性干預行為,政府通過存款監管、市場准入限制和穩定的宏觀政策等一整套經濟金融政策使銀行部門因「特許權價值」而獲得租金。政策上,金融約束論更強調政府幹預的重要作用,認為選擇性的政府幹預有助於而不是阻礙了金融發展。
對比兩種觀點,爭論之處僅在於市場和政府作用的范圍。兩種理論都把市場和政府看作是一種相互替代的組織,只不過金融抑制論認為,政府只能替代市場很小的一部分,而金融約束論則強調,政府能在較大程度上替代市場。由於金融約束論契合了我國政府金融干預的實際和我國歷史上金融抑制的固有傳統,一直為我國所推崇。
金融市場雖然在動員和分配資金以及分散風險上效率很高,但是,金融系統的運行有其特殊性,金融市場上存在著形式多樣的市場失靈而具有不穩定性,因此,政府對金融發展一定的干預是必要的,放任金融市場的自由競爭不但不能促進金融市場的發展,反而使金融市場更為混亂和動盪。出於對政府作用認識的發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不少國家為了消除金融抑制而推行了金融約束的過渡政策。
但是在金融約束政策實踐中,政府管制行為扭曲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政府行為往往走向了另一個方向。政府一方面作為金融機構的所有者希望通過控制金融資源可以產生巨額收益,另一方面作為整個宏觀經濟的調控者,又希望經濟可以快速健康的發展,雙重角色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特別是在市場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金融約束往往蛻變為金融干預,嚴格的金融約束與金融抑制政策中政府的行為特徵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在經濟轉軌過程中,金融約束政策導致了國有金融壟斷的格局,金融發展的作用被弱化,而強勢政府對增長的作用明顯。為了實現既定的經濟目標,獲得巨大的貨幣化收益,對處於壟斷地位的金融體系進行控制便成了政府自然而然的選擇。因此,改革初期,政府一方面主動推動金融產權形式的擴展,表現為金融機構的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政府能夠有效地控制金融安排與活動並獲取收益。但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貨幣市場本性的回歸程度提高,收益與成本之間的差距變小,這也就是政府幹預與市場自由之間替換的根本邏輯。
政府行為難以避免地存在自利性、任意性、機會主義和不完全能力等問題,政府行為往往失當,需要進行合理規范。所以,如何做到既要發揮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又要避免政府不顧其信息能力,過多地干預經濟,是一個需要慎重選擇的問題。
二、我國金融發展中的政府行為特徵及其作用
在發展中國家,政府經常利用金融體系來追逐發展目標。宏觀經濟政策客觀上要求國家對金融業進行壟斷經營和全面控制,以便能最大限度地優化配置社會資源。這種金融制度安排主要是把政府可控制的金融資源的數量放在首位,而把金融體系的效率和安全放在次要位置。我國金融發展由政府主導,政府控制金融體系、影響金融資源的配置,成為我國政府幹預金融發展的主要內容,也導致我國金融系統的發展存在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
第一,我國市場高額的「交易成本」主要存在於金融服務中。在我國,交易成本很高,主要體現在政府、會計、法律、銀行業和資本市場的服務方面。我國較高的金融增長,實際上是由於國有經濟部門更多地依賴於從銀行部門借入資金所導致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金融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政府對金融控制關系扭曲的結果。這必然導致社會資金配置效率下降,低效資金佔用增加,進而導致金融體系不良資產增加和經濟運行成本的提高。
第二,我國金融發展的效率不高。國有金融制度安排是我國金融發展中的一個顯著的特徵,金融部門的市場化程度遠低於所有其他非金融部門:在改革深化過程中,所有其他部門中計劃的作用越來越小,但政府對國有金融機構的控制卻一直在加強。政府對貸款利率的管制及數量配額助長了企業的尋租行為,並刺激企業追求外延式發展戰略。同時,政府直接介入銀行經營,也使銀行和企業的預算約束無法徹底硬化。
第三,金融發展並沒有帶來金融因素在經濟增長中作用的有效發揮,金融發展與經濟發展嚴重脫節。周業安等(2007)通過研究發現,由於我國政府對金融市場的嚴重干預,金融發展在政府行為的主導下反而阻礙了經濟增長。這一異常關系的出現說明,我國轉型時期並沒有實現最有效的增長路徑。
形成這種局面的深層原因仍在於金融制度演進的緩慢,在於我國金融發展的政府需求性,即金融發展的量性擴張並不是真正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是基於政府利益和改革成本補償的需要。國有金融制度安排在配置資源、風險管理等方面內在的缺陷也同時決定了我國金融發展得越快,資源配置的扭曲就越嚴重,國民經濟中效率較高的部門面臨的資金資源約束就越嚴重,金融風險積聚的問題就越突出。在我國這種政府主導的轉型經濟中,政府不但對金融市場的管制非常嚴格,而且直接通過國有金融機構介入金融資源的配置過程中,即使這種干預是市場保護型的,仍然可能擠出私人投資,弱化民間激勵,從而對經濟增長帶來副作用。
另外,在我國,政府金融干預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明顯不足,尤其在促進國家支柱產業的建設和維持銀行系統的穩定性方面效果欠佳。作為中央銀行的人民銀行缺乏必要的穩定性和獨立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容易受各種政治因素的影響。
目前,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機制的逐步建立,政府的信息能力己經相對削弱。這就決定了政府在金融深化中的行為取向應隨著金融深化的演進而相機調整,逐步讓位於市場,放寬干預的范圍和力度。
但在我國目前有一個危險的傾向,即政府不是放鬆管制,發揮市場優勢,而是依然試圖利用行政手段加強對金融的控制,阻礙了我國金融業的發展。
三、規范政府的金融干預行為要從制度安排入手
西方金融發展理論對制度因素的作用過於輕視了,同樣的問題出現在國內的類似研究上。金融發展理論對政府角色的處理實際上是一種非制度的觀點,但如果不把政府當作一種制度安排,就很難真正把握政府作用的本質,也就不能給經濟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幫助。從制度的視角來看,金融發展就是金融制度演進的過程。隨著宏觀和微觀經濟環境的變化,有必要對以金融約束為基礎的金融制度進行改革,弱化金融約束的強度和廣度,使限制性金融制度向更自由、更開放、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制度發展。
新制度學派認為,在金融市場不完善的情況下,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介入和干預,但政府幹預能否成功取決於精心設計的制度安排。新制度學派認為金融市場是一種復雜的社會制度,這種制度在不同政府的作用下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如果通過政府的作用,在市場中確立了一種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金融抑制未必就一定會產生阻礙經濟發展的結果。同樣,如果政府缺乏科學的干預並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金融自由化也未必能帶來金融市場效率的提高,同樣意味著政府作用的失敗。
我國實行的是政府直接干預下的關系型融資體制,這種制度會帶來非生產性的資源浪費,導致銀行不良債權的上升。金融發展不應僅僅只是金融資產不斷積累和豐富的過程,更應該是建立合理的制度,實現金融資源合理配置的過程。
㈥ 金融監管體制的類型有哪些,各自的有缺點是什麼
監管都是自上而下的。最上面也就是國家的一些法律規定,接下來是行業的一些自律性規定,再下來就是公司的一些規章制度。金融方面國家層次的就是國務院下轄的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機構;中間的是個行業協會,如證券業協會、保險業協會、銀行業協會制定一些行業政策和制度;下面就是金融機構本身的一些制度,如風險管理制度等等。
各自的缺點:優缺點要從體制本身說起。
國家只能管大方面,對於細節東西不了解,亂監管只會出問題;
行業有時會出現尾大不掉的情況;
企業自身監管也會出現尋租行為。
㈦ 如何抑制「尋租」行為
你可以通過創造財富或掠奪他人創造的財富而致富。非法掠奪他人的財富,叫做盜竊或者欺詐。而合法掠奪他人財富的行徑,經濟學家稱之為尋租。 尋租有許多種形式。在歐洲最古老的交通要道萊茵河上,屹立在兩邊岩岸上的城堡,可以追溯到久遠的時期那時候,頂著貴族頭銜的強盜們向過往船隻收取通行費。在貧窮國家,政治及商業生活的重點往往是尋租,而非創造財富。這有助於解釋為何有些國家富裕、而有些國家貧窮。 尋租造成了資源的詛咒這種怪現象。石油或礦業財富大多使人民的生活水準下降,因為它們把人們的才能和努力從創造財富轉移到了尋租上。可悲的是,外國援助往往具有同樣的效果。 寡頭和官員的親屬可以通過從政府合同上拿回扣,或是侵佔國家資產,來實現尋租。 但在比較發達的經濟體,尋租有著更為復雜的形式。我們不是從軍售中抽取10%的回扣,而是通過增發貨幣獲得7%的利益。租金往往從消費者身上間接獲取,而非直接取自政府:如阻止外國商品和新進入者競爭的保護措施,以及要求延長知識產權有效期的呼聲。此外,在人員臃腫的政府部門領取過高的薪水,也是獲取租金的一種形式。 凡是經濟權力集中的地方,無論是政府、大型私人企業,還是由串通合作的公司組成的團體中,都會發現尋租行為。在私人領域,經濟權力集中往往具有自我加強的特點。在美國的鍍金時代,人們就已經普遍認識到這一問題。人們有理由擔心,洛克菲勒(Rockefeller)、卡內基(Carnegie)和范德比爾特(Vanderbilt)等新巨富家族可能利用自身的財力,擴大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和經濟權力,把市場和民主踩在腳下。如今的俄羅斯又成了這方面的例證。 但美國已出現了新一代尋租者。現代的頭等艙候機室和公司商務飛機,就相當於古代萊茵河兩岸的城堡。它們的使用者是投資銀行家和企業高管。 抑制尋租行為,要求分散經濟權力。相關策略包括:限制政府在經濟中所扮演的角色;限制經濟權力集中於大型企業的現象;時刻警惕政府與產業界之間的界線;外部監督與內部規范相結合,限制大型機構中貪婪者在公司牟取私利的能力。熱切追逐這些利益,是競爭性市場經濟與自由市場經濟的區別,而且是一個重大區別。 私有化和打破法定壟斷,減少了有組織的公共僱主群體的尋租行為。但是,在商界和金融界,企業的法人尋租活動和高管的個人尋租活動都明顯增多。 從國會游說活動增多,布魯塞爾餐館林立,醫葯、傳媒、國防裝備和金融服務等行業的結構,以及高管薪酬飛漲等方面,都可以看出尋租活動的後果。 創新有賴於新鮮血液的加入,因此,抵制經濟權力集中十分必要。必須將親企業與親市場的立場區別開來。柏林牆倒塌後的二十年裡,這種區別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㈧ 怎麼看"規范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是某利益集團的腐敗的外衣。
㈨ 金融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1、無限法償:指某種貨幣具有無限制的支付能力2、格雷欣法則:在復本位制中,因為貨幣本身具有排他性、獨占性,所以當兩種實際內在價值不同的貨幣同時流通時,實際價值較高的貨幣成為良幣,另一種則成為劣幣。在價值規律的自發作用下,良幣會退出流通,被儲存起來,而劣幣充斥市場,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即格雷欣法則。3、貨幣制度:一個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貨幣體系和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4、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指商業銀行滿足存款人提取現金、支付到期債務和借款人正常貸款需求的能力。5、泡沫經濟:指資產價值超越實體經濟,極易喪失持續發展能力的宏觀經濟狀態。6、流動性陷阱:指當一定時期的利率水平降低到不能再低時,人們就會產生利率上升而債券價格下降的預期,貨幣需求彈性就會變得無限大,即無論增加多少貨幣,都會被人們儲存起來。7、間接金融市場:指以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信用中介進行融資所形成的市場。8、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9、匯票: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10、回購:又稱補償貿易,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機器設備或技術的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設備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11、H股:指注冊地在內地、以港元計價、在香港發行並計價的境內企業的股票。12、贏家的詛咒: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有信息者對高定價的不申購、而無信息者在低定價時很難申購得到,因此要低定價。13、持有期收益率:指投資者持有股票期間的股息收入與買賣價差占股票買入價格的比率。14、證券投資基金:指通過發行基金證券,募集社會公眾投資者資金,再分散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收獲收益按基金份額分配的一種集合投資方式。15、遠期:經過相當長時期才能支付。16、期權:是一種在約定時間內以一定協議價格購買或出售金融產品的權利合約。17、互換:互換是一種雙方商定在一段時間內彼此相互交換現金的金融交易。18、中間業務:指商業銀行不運用或較少運用自身經營資金,僅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戶辦理各種委託事項,為客戶提供各種金融服務,並以此收取手術費的業務。19、利率敏感性缺口:指在利率市場化的前提下,根據銀行資產和負債對利率變化的不同敏感性而進行管理的方法。20、中央銀行的性質:它是調節宏觀經濟、管理全國金融的特殊機構。21、內生變數:指該模型所要決定的變數。22、外生變數:指由模型以外的因素所決定的已知變數。23、派生存款:指銀行由發放貸款而創造出來的存款。24、貼現:指遠期匯票經承兌後,匯票持有人在匯票尚未到期前在貼現市場上轉讓,受讓人扣除貼現息後將票款付給出讓人的行為。25、貨幣政策: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影響經濟活動所採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貨幣供給以及調控利率的各項措施。
㈩ 灰色收入的來源
五個最主要的來源:財政資金和其他公共資金的漏失、金融腐敗普遍存在、行政許可和審批中的尋租行為、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壟斷行業收入。
第一,財政資金通過「條條」(部門)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存在嚴重管理漏洞
有大量資金脫離了財政管理程序,透明度低,濫用和漏失嚴重。2005年這部分資金估計約5600億元,漏失部分待查。
近年來國有固定資產投資數額巨大(2006年4.5萬億元),投資項目層層轉包、工程款層層剝皮、營私舞弊現象嚴重,漏失巨大。據有些項目的情況,施工單位實際拿到的工程投資還不到工程撥款的三分之一。
第二,金融腐敗普遍存在
據央行研究局2003年一項大面積調查,全國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額外付費已成為一項「潛規則」。平均而言,企業在每筆貸款正常利息之外的額外付費和為維持與金融機構「良好借貸關系」的費用合計,相當於貸款額的9%。
2006年全國金融機構貸款22萬億元;考慮大型企業貸款條件有利,較少發生這種情況,按貸款額的一半推算,額外付費給全國金融機構相關人員帶來的灰色收入可能高達1萬億元。由此造成的不良貸款損失還未計算在內。上述結果在一些企業調查中也得到了一定的驗證。
第三,行政許可和審批中的尋租行為
例如各地黨政官員入股煤礦,這些「股權」多是憑審批權、檢查權、資源控制權換來的。又以醫葯業為例,一個時期以來葯品審批和流通環節極為混亂,給醫葯行業和相關權力部門某些人帶來了巨額灰色收入。
世界銀行2006年進行的中國120城市競爭力調查指出,企業的旅行和娛樂花費可以衡量對政府官員的「非正規支出」(行賄的委婉說法)。這項花費占企業銷售額的比例在各地和各類企業有所不同,最低0.7%,最高2.3%。如果以0.5%作為企業正常支出水平,超過部分作為行賄部分,按2006年全國工業、建築業和第三產業銷售收入55萬億元計,企業用於行賄的旅行和娛樂花費約為5000億元。這可能還只是行賄的一小部分,未包括現金、存款、實物、信用卡劃賬、股權贈送等行賄方式。
第四,土地收益流失
2005年有價出讓國有土地16.3萬公頃,其中「招拍掛」出讓面積只佔三分之一。「招拍掛」與其他方式出讓的平均地價相差4-5倍,差價每公頃500多萬元。除去其中0.5萬公頃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不適用「招拍掛」方式,其餘10.1萬公頃土地少收5400億元。這成為房地產開發商暴利和權力相關者灰色收入的來源。未採用有價出讓方式但進入市場的土地還未計入。
此外,在土地徵用開發過程中估計地方政府平均每畝獲益10萬元,合計2080億元。這部分本該用來補償失地農民和用於社會長遠發展的土地收益,在大多數情況下被作為地方當期額外收入花掉了,其使用嚴重缺乏監督。
第五,壟斷行業收入
2005年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共有職工833萬人,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估算達1.07萬億元,相當於當年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高出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部分約9200億元。其中相當部分來自行政性壟斷。
以上內容中有數量依據的項目,包括金融腐敗、土地收益流失、企業用於行賄的旅行和娛樂支出、壟斷行業灰色收入等,數額已接近3萬億元,佔了4.4萬億元遺漏收入的大部分。這說明中國國民收入分配體系存在巨大漏洞和嚴重製度缺陷。目前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原因,主要不在於市場化,而在於制度不健全所導致的腐敗和灰色收入。
制度缺陷造成的灰色收入干擾了國民收入的正常分配。在初次分配領域,灰色收入導致要素配置扭曲,造成低效率並影響未來經濟發展。在再分配領域,灰色收入造成國民收入的逆向再分配,把本該用於低收入居民的資金通過非正當途徑轉移到權力相關者手中,進一步擴大了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