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的區別和聯系
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都是直接融資具有流動性較高、分散性、信譽差異性較大、部分不可逆性和相對較強的自主性等特點,其代表分別是債券和股票,且它們之間的收益率相互影響。因為總體而言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證券市場上一種融資手段收益率的變動,會引起另一種融資手段收益率發生同向變動。
它們的區別則主要有以下五點:
1.權利不同。債券是債券憑證,債券持有人與債券發行人之間的經濟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者只可按期獲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所有者是發行公司的股東,股東一般用有表決權,可以通過參加股東大會選舉董事,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審議與表決,行駛對公司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
2.發行目的及主體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創立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而且發行債券的經濟主體很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公司企業等一般都可以發行債券,但能發行股票的經濟主體只有股份有限公司。
3.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期滿時債務人必須按時歸還本金,因此,債券是一種有期證券。股票通常是無須償還的,一旦投資入股,股東變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一種無期證券,或稱「永久證券」。但是,股票持有者可以通過市場轉讓收回投資資金。
4.收益不同。債券通常有規定的票面利率,可獲得固定的利息。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一般視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5.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這是因為:第一,債券利息是公司的固定支出,屬於費用范圍;股票的股息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公司只有營利才能支付,而且支付順序列在債券利息支付和納稅之後。第二,倘若公司破產,清理資產有餘額償還時,債券償付在前,股票償付在後。第三,在二級市場上,債券因其利率固定、期限固定、市場價格也較穩定;股票無固定期限和利率,受各種宏觀因素和微觀因素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頻繁,漲跌幅度較大。
2. 金融市場的融資方式是什麼分別由怎樣的金融機構參與融資
主要是發行債券,比如股票,
由怎樣的金融機構參與融資?
在我國主要是券商!
3.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4. 哪些金融機構是直接融資方式,哪些是間接融資方式
在我國,直接融資主要指資本市場融資,主要是發行股票,還有就是通過產權市場出讓股權融資。間接融資主要指通過銀行融資,包括民間借貸,本質上是通過銀行這一中介將儲蓄的錢借過來,由於多了銀行這一環節,所以稱為間接。
5. 新三板的股權融資是什麼性質的
私募,
新三板掛牌的流程:
對於擬掛牌公司來說,其掛牌工作大致經歷以下程序:
1、盡職調查
企業聘請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簽署協議。如若財務方面多存在不規范的情況,一般在所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之外,另聘一家審計機構進行賬務清理。如若非股份公司需進行改制,通過審計,確定基準日該公司賬面資產情況,並以此確定改制後的公司股本。券商、律師進場進行盡職調查,了解公司情況,發現有沒有影響公司改制、掛牌的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根據有關法規和公司情況,律師草擬相關協議,並由公司股東簽署,召開創立大會,辦理工商登記,完成公司改制需要的法律程序。與改制過程同步,主辦券商組成項目組,對公司進行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並將盡職調查的過程以工作底稿形式記錄,盡職調查的結果以盡職調查報告反映。根據盡職調查情況,項目組將草擬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以供日後披露。
2、內核
券商組織由專業人士組成的內核小組,對這些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修改意見,完善申報材料。內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小組是否已按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公司擬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是否出具了同意推薦的意見。
3、備案
券商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證券業協會將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檢查,對擬掛牌公司的合法合規、可持續經營等進行審查。有問題的,需要主辦券商解釋、補充,沒有問題的給予備案通過。獲得備案函後,公司在深交所辦理股份簡稱、代碼申請,並將股份登記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之後,公司股東將以登記公司的登記為准。
4、掛牌
公司在深交所和證券業協會網站公布掛牌說明書後,舉行掛牌儀式,公司股份開始轉讓。
5、融資
掛牌公司和意向投資人直接或通過主辦券商間接進行了投資溝通,一旦雙方認為條件合適、達成投資協議,通過主辦券商完成相關備案手續,即可實現私募融資。
據監管部門征詢意見透露的信息,新三板擴容後在交易制度方面、在活躍市場方面將有重大舉措,包括:新三板投資者由機構擴大到自然人,降低買賣起點股數,引進做市商等等。我們相信,在中國自然人投資者為主的市場環境下,這肯定會提高新三板的流動性,其投資和投機功能將會顯現,這將給新三板市場的早期參與者帶來意想不到的機會。
6. 如果企業想做股權質押的融資,您可以推薦一下投資機構嗎
股權質押融資的途徑
目前,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較多的具有以下幾個途徑:
1.中小企業直接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股權質押融資
在具體操作中,中小企業通常由公司股東等股權出質人出面,以其所擁有的有權處分並可以依法轉讓的公司股權作為標的,通過訂立書面出質合同,將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權質押給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用以擔保債務履行,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金融機構直接將資金借給出質人,就使金融機構擁有股權質權人和債權人的雙重身份,明顯加大金融機構的風險。因此金融機構目前還只是針對注冊資本數額較大、實力雄厚、生產規模較大、經濟效益良好的企業提供這種貸款服務,把資金直接借給出質人。更多的情況則是中小企業尋找一家有較高信譽度的擔保機構作為保證人,由金融機構將貸款借給保證人,再由保證人提供給中小企業。
2.由公司股東採用股權質押形式,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進行股權質押融資
這類中小企業多為公司制企業。在進行股權質押融資時,中小企業會先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由擔保公司向銀行作出擔保,然後再由公司股東採用股權質押形式,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最終達到融資目的。據調查,由於此種形式比較符合中小企業實際情況,在風險控制方面能夠得到金融機構和擔保公司的認可,因此受到中小企業的普遍歡迎。
3.在公司與公司之間,基於股權轉讓款項交付條件進行擔保,實施股權質押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