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能申請銀行從業資格證書嗎
你得需要報名參加考試,通過了會給你發成績單,成績單兩年有效,因為你不是銀行從業人員,所以不會發銀行從業資格證書的!
② 請問變更工作單位,原單位又不給辦理公積金繳存賬戶變更的,可以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嗎
自己辦不了,必須原單位操作,不過有規定離職三十天內必須給辦理,既然不配合那就帶上離職手續之類的證明材料到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之後會協助你辦理轉移手續。
去之前記得打個電話問清楚所需要的材料以免多跑,僅供參考。
③ 公積金管理中心能作為借款人向商業銀行貸款嗎
可以。具有有效法人資質可以作為借款人向銀行借款。
④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這個事業單位有希望轉成參公單位嗎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辦理要件:
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異地轉移: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轉入地向轉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異地轉移聯系函、轉出地管理中心轉賬或電匯、轉入地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手續齊全情況下,異地轉移不超過15個工作日。
⑤ 單位公積金繳存銀行可以變更嗎
要看所在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哪個銀行管理公積金,但不代表企業一定要開設該銀行的賬戶,繳納按月可以從其他銀行企業賬戶(一般是發工資的銀行)直接轉到公積金賬戶即可
⑥ 住房公積金是金融機構嗎
住房公積金是社保里的「一金」,社保繳納可以是單位繳納也可以是個人繳納。
⑦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這個單位到底怎麼樣工作性質
公積金管理中心一般來講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收入不算高,但也不算很差;但有一點,公積金管理中心管著巨量資金,帶有一定的金融性,一般被認為是准金融機構,工作中和銀行打交道比較多,和銀行比起來就差太多了,看你自己如何調整心態了。
公積金管理中心雖然是事業單位,但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包括執法)職能,設立在直轄市或地級市,市一級的一般都是處級或福廳局級單位。
所謂被取消在可見的未來應該是不會的,國家有專門的行政法規《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是說取消就取消的。
但這個呼聲確實存在,主要是一些搞研究的人提出來兩個方向,一個是和社保合並,一個是轉型成住房銀行。
這兩個方向十年前就有人提出了,但基本上還是坐而論道的階段。
公積金中心作為事業單位,本身也面臨事業單位的改革,事業單位改革是三個方向:一是有行政職能的轉為公務員體系,一是具有經營性的轉為企業,一是保留公益性制度學校醫院等。 公積金中心作為准金融機構,這三個方向里前兩個方向都沾點邊,具體怎麼改現在也沒個統一的說法。
⑧ 公積金管理中心能作為借款主體向銀行融資嗎
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不可以將公積金存款作質押向銀行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累計繳存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2年;
2、未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
3、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4、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可以作為申請貸款的條件,按所交公積金的年限來看,有一定標准規定,公積金貸款可以購房,也可裝修。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為政策性住房公積金發放的委託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本市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動了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進程。為進一步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進程,今後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主要對象要由住房開發公司轉向普通居民。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辦法》開始實施。只要是住房公積金交存人或匯交單位的離退休職工,需要在本市購買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擔保委託貸款。
⑨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國有商業銀行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國有商業銀行之間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作關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為帶有一定行政職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該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搞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歸集、核算、提取、編制計劃等工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機構,按規定不能直接從事金融業務,所有相關金融業務必須委託相關國有商業銀行進行,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的國有商業銀行必須認真履行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約的金融委託協議,積極配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
⑩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改革後是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還是企業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做為行政輔助和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被明確定性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目前的定位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一類直屬事業單位。機構承擔著兩類重要職能:一類是行政監督管理職能,依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監督、管理、指導公積金運行、繳存機構運轉,及國家機關、企業職工按比例和規定繳存,管理;
指導和監督區域內公積金相關政策運轉和執行情況,對不及時或按比例繳存等違規行為進行處罰。這類職能是行政管理、行政執法類職能,一般由行政機關承擔,或者是管理類參公事業單位執行。
另一個重要職能,也是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從事的業務,指公積金歸集、繳存、提取、貸款、使用等功能。這類職能是公益二類職能,不以盈利為目的,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主要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務。
根據這兩大職能的特性,海南省成立了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為參公管理類事業局,承擔行政管理和監督職能。下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等服務職能,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