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資公司注冊前置審批條件
一、全國整體形勢
因P2P事件頻頻爆發,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十七部門內部文件《關於印發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工商辦字(2016)61號)的通知要求,未獲得金融部門審批意見之前,非金融機構在核准名稱中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路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已辦理名稱核准業務的暫停辦理開業登記;暫停增加上述經營范圍。
目前明確出台暫停意見的地方有:
北京:暫停互聯網金融類公司注冊。
上海:暫停互聯網金融類公司注冊。
深圳:暫停新增互聯網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的商事登記注冊。
寧波:暫停新增互聯網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的商事登記注冊。
天津:暫停投資類公司的登記注冊,注冊私募管理人需獲得金融辦、發改委的審批。
成都:暫停民間投資理財公司核名和登記。
紹興:暫停辦理投資類企業登記的通知。
珠海:前置審批通過後可注冊。
重慶:前置審批通過後可注冊。
二、廣東省內形勢
珠海是廣東省內目前唯一允許投資類公司注冊的城市,但也需要先到所在區金融服務中心進行前置審批,前置審批通過後方才可以進行登記注冊,前置審批所需資料有:
1.申請表原件;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實際控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情況說明原件;
4.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及風控制度復印件;
5.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復印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身份證明、相關從事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7.企業注冊地址證明和實際辦公地址的租賃合同復印件(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的,可提供其管理人的租賃合同);
8.相關監管部門的批復或許可文件復印件(金融類企業需提交);
9.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金融類企業需提交);
10.其他應提交資料:風險提示書原件;資金募集、管理合法合規承諾函原件;資金募集說明書復印件;私募投資基金應於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與區內託管機構簽訂的資金託管協議復印件;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的查詢文件復印件。
㈡ 注冊金融服務公司,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金融服務公司注冊設立的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2)金融公司注冊前置審批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范圍:
廣義金融服務,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直接保險(包括共同保險、壽險、非壽險)。
2、再保險和轉分保。
3、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4、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5、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基金。
6、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
參加資料來源:網路-金融服務公司
㈢ 公司做金融的,需要前置審批,這個可以找其他公司幫忙弄嗎
當然可以,做金融弄
前置審批
的話要求比較高,首先你得先了解下前置審批需要哪些資料,再去咨詢一些公司作了解。具體情況你可以咨詢珠海迅捷,望採納。
㈣ 我們是金融公司,辦理ICP要前置審批,,可以一直辦理不下來。。
這種情況,其實我們公司也遇到好多客戶這樣的,金融的,想辦理ICP,卻辦理不下前置審批,其實也是蠻糾結的,,,
一般他們呢,都是大多換用一個網站,就是不用金融模式的網站去申請ICP,ICP申請成功之後,在用回金融內容。。
不過呢,現在前置審批也是不說一定辦不了的,我們其實可以辦的,但是要求你們有5千萬-1億的資金在賬戶裡面,。,
詳情的話,你可以私信我,我們是 迅#@¥捷#¥#@¥科#@¥3技@#¥#
㈤ 金融行業沒有前置審批怎麼辦理ICP證件呢
前置審批專項備案 這幾年很嚴格的 不是那麼容易就能辦下來 具體還得看你是哪個省份的 一般代辦這個都是上萬的手續費了!
㈥ 公司注冊哪些項目需要前置審批
需要前置審批的公司經營項目:
1.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
2.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核發
3.民用槍支(彈葯)製造、配 售許可
4.製造、銷售弩或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射項目審批
5.保安服務許可證核發
6.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
7.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
8.設立經營個人徵信業務的徵信機構審批
9.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許可審批
10.設立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審批
11.設立出版單位審批
12.境外出版機構在境內設立辦事機構審批
13.境外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審批
14.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審批
15.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審批
1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17.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 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 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 目安全條件審查
18.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19.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
20.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
21.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 槳)生產許可
22.快遞業務經營許可
23.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及其 分支機構設立審批
24.外國銀行代表處設立審批
25.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 分支機構設立審批
26.非銀行金融機構(分支機 構)設立審批
27.外國證券類機構設立駐華 代表機構核准
28.設立期貨專門結算機構審 批
29.設立期貨交易場所審批
30.證券交易所設立審核、證券 登記結算機構設立審批
31.專屬自保組織和相互保險 組織設立審批
32.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設 立審批
33.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 構設立審批
34.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