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內部審計在國有企業的地位
二、國有企業集團公司治理的現狀和不足
作為現代企業制度中最重要的組織架構,公司治理結構(Corporate Governance)是明確劃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權責利及明確相互制衡關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通過這樣一種制度安排,企業形成清楚的利益和決策機制,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有效和快速發展。企業治理結構和公司管理的有機結合可以產生良好的相互促進作用,進而有效提升企業的價值。如果公司治理結構無效,再好的經營管理者都可能變壞,導致公司管理出現問題;若公司治理結構能夠有效地進行監督和控制,管理者也可能被約束,並促使公司管理向正確的方向發展。
從2003年成立以來,國資委就將推動所屬國有企業成立董事會,完善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而2004年中航油、中儲棉和2005年中國誠通等公司丑聞,更是直接暴露了我國國有企業在公司治理中長期存在的嚴重問題,從而促使國資委痛下決心,採取一系列措施推動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因而2005年也被管理界和企業界稱為「公司治理年」。與其他產業相比,企業產業受政策影響較大。近年來,國家對企業產業政策的調整力度不斷加大。在企業市場形勢有利的條件下,國有企業集團正在著力通過規模擴張、資源重組和升級等方式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此提高自身核心競爭能力。但由於管理體制、規模擴大、多元化經營和運營方式的不適應,各種經營風險不斷積聚增大。同時,鑒於我國立法體系、金融模式和傳統文化等制約,國有企業集團的公司治理運行狀況與其理論相去甚遠,在很大程度上治理模式依然體現為一種政府幹預之下的股東主權模式,呈現出與企業集團快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
公司治理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信息不對稱(information asymmetry),所以也稱之為委託代理問題。這種信息不對稱主要體現在三種委託代理關系之中:股東與董事會之間、股東與監事會之間、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從本質上來說,國有企業集團公司治理出現的問題都是這三種基本關系及其衍生關系所產生的。分析國有企業集團公司治理出現的現狀和問題,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國有股權控制權不明確
公司治理結構(也稱之為法人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現代企業制度區別於傳統企業的根本點在於所有與控制的分離(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從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形成一種相互制衡的機制,用以對企業進行管理和控制。現代企業中的公司治理結構正是這樣一種協調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關系的機制,它涉及到激勵與約束等多方面的內容。從制度經濟學委託-代理理論的角度來說,公司治理結構就是處理企業各種契約關系的一種制度安排。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雖然進行了公司制改造,但還沒有完全形成真正獨立的產權主體。由於原有體制的弊端,國有股東並非是最終的財產所有者,只是國有資產的代理人,這樣就產生了多層次的委託-代理關系。一項調查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國有股持股主體有:集團公司、國資局、國有資產經營或控股公司、行業主管部門、財政局等。然而,這些國有股東並非是最終的財產所有者,只是國有資產的代理人。他們並不擁有索取其控制權使用收益的合法權益,當然也不承擔其控制權使用的責任。這種情況使公司委託代理關系不是一種財產所有者與法人所有者之間的關系,而成為一種政治功利和經濟目標的混合體,可能導致「國有產權虛置」或「內部人控制(insider control)」等後果。
(二)董事會構成和運作不夠規范董事會是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企業的法定代表,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有時又稱管理委員會或執行委員會。除法律和章程規定應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力之外,其他事項均可由董事會決定。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可見,董事會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一環,負責公司經營決策、業務執行並對外代表公司,對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具有決定性作用。然而,在國有企業集團企業的董事會治理中存在著以下的主要問題:一是董事會結構不夠合理;二是董事職責不清,權力制衡和內部分工有待細化;三是董事素質參差不齊,缺乏應有的專業和道德素質;四是沒有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考核和激勵機制。
(三)監事會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和監管職能在現代公司制度中,所有權與控制權的事實分立使股東一般難以直接管理或控制公司,公司交由董事會治理。為了避免代表所有者的董事會因追求自身利益而損害公司、股東、債權人、職工的權益,必須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對董事會進行制約和監督。多數國家設置了監事會為公司的專門監督機構,形成了股東會、股東、監事會對董事會及董事權力的多層監控機構。作為公司的常設機構,監事會主要負責監督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以及對董事、經理等人員違反法律和章程的行為予以指正。然而,在我國國有企業集團實際運營中,監事會的制約和監督功能常常被弱化。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1.法律規定不到位;2.監事會缺乏必要的獨立性;3.監事會和董事會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4.監事會成員缺乏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措施。
三、內部審計促進公司治理不斷完善
要保持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前提是要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不僅要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結構,更要堅持規范運作,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根據國有企業發展的需要,黨的十六大確立了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為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供了堅實的體制保障。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經營體制的難點所在。作為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中一個重要的有機組成部分,內部審計不僅是國有企業集團控制風險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經營效率,實現經營目標的重要保障。合理有效的內部審計是優化公司治理結構的內在要求,可以平衡公司治理結構中各利益相關者的相互制衡關系,最大限度地保障各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改革也將內部審計推向了前沿,內部審計成為完善公司治理的必要環節。
(一)內部審計有利於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現代公司制企業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導致了不同利益主體擁有著不同動機的信息需求。如,經理層希望通過信息報告掌握經營現狀,為進一步提升業績和提高報酬打下基礎;股東關心的信息是公司的績效,並據此作出經營決策,而購買者則希望通過了解公司經營信息,決定是否繼續做該公司的客戶。內部審計則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有力措施之一。內部審計師對公司相關的會計報表進行獨立審計,既可約束管理層會計信息的編報權力,也可督促管理層及時披露會計信息,以此來緩解投資者與管理層間的信息失衡問題。通過維系集團公司與子公司公司治理結構中所有權、決策權和經營權之間的相互制衡關系,內部審計以規范的程序、獨立的身份進行經濟評價和鑒證,真實可靠地向監事會、董事會提供各種公司相關信息。
(二)內部審計有利於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內部控制,是指由企業董事會(或者由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理、廠長辦公會等類似的決策、治理機構,以下簡稱董事會)、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的、旨在合理保證實現企業基本目標的一系列控制活動。從某種意義上說,企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二者作為企業管理的形式,企業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一種重要特殊形式,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環節,是內部控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內部審計機構處於董事會、總經理和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位置,有利於充當企業長期風險策略和決策的協調人。通過審查和評估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合法性、適當性和有效性,企業內部審計可以促進企業目標的順利實現。
(三)內部審計有利於促進公司價值增值。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2001年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項為了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運營而進行的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應用系統規范的方法,評價並改進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可見,現代內部審計的理念和目標已經從傳統的「查錯糾弊」提升為「幫助組織增加價值」,這與公司治理的目標不謀而合。內部審計可以通過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活動、業務導向的內部控制評價和咨詢活動,以及保障公司治理的利益平衡機制等途徑來增加公司價值。
(四)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有利補充。外部審計是指獨立於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外的國家審計機構所進行的審計,以及獨立執行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進行的審計。外部審計實際上是對企業內部虛假、欺騙行為的一個重要而系統的檢查,因此起著鼓勵誠實的作用。由於知道外部審計不可避免地要進行,企業就會努力避免做那些在審計時可能會被發現的不光彩的事。然而,在經營行為發生之後外部審計機構才對其經營結果進行監督,這種監督具有不完整性和滯後性。若想從本質上體現資產所有者的監督需求,則必須從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的角度加以考慮。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公司內部組織治理結構。而構建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在於形成一個相互制衡的組織框架。而內部審計憑借其獨特的地位和職能,有利於制衡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促進公司內部組織治理機構的完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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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國有企業全資子公司必須設立內審機構嗎
可以參照《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企業所屬子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相應的內部審計機構;尚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設立專職審計人員。
③ 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個概念嗎、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張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義及分類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從一個更廣泛的現象——金融集團化中進行考察。隨著新經濟的興起、經濟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別是金融競爭的日趨激烈,金融機構間的跨行業、跨國界收購、合並,以及金融機構的多樣化經營,金融集團化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性的潮流。
金融集團是一種以金融業為主的企業聯合體,它具有完整的內部組織和管理架構,一般表現為由一個公司擁有或控股若干個子公司,集團的業務在每個子公司之間分配。金融集團化則是指金融集團興起的現象。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則是指:集團以金融業為主;一般以一個金融企業為控股母公司,全資擁有(或控股)專門從事某些具體業務(如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等)的各個子公司;這些子公司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都有相關的營業執照,都可獨立對外開展相關的業務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集團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或影響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層的任免決定及重大決策。通過內部的資源配置,集團實際上可以從事多樣化經營(包括全能制經營)。很多金融控股集團在金融業之外,還兼營其他產業,如信用卡、網路通訊、房地產、貿易、建築、機械等其他實業和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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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請問一下金融控股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版,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權家有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⑤ 同一金融集團下的兩家子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員工私自把客戶資料交給另一家子公司員工謀利,這犯法嗎
您好,侵犯公司利益,公司可以追究
⑥ 如何審計子公司
一)加強分支機構內部會計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形成相互制衡機制。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
2、授權批准控制:明確各職能部門授權批准范圍、許可權、程序、責任等,保證企業權責分明,管理科學。
3、會計系統控制: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適合本單位的會計制度,明確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保管和會計工作交接辦法,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
4、財產保全控制:嚴格限制未經授權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採取定期盤點、財產記錄、帳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安全、完整。
5、電子信息技術控制:運用電子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內部會計控制系統,減少和消除人為控制因素,確保內部會計控制的有效實施。
(二)將分支機構轉換為子公司的組織形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針對目前分支機構的經營收支皆由總公司全盤負責,難以發揮分支機構各部門人員的責任心及管理水平,培養惰性。只有轉換為子公司的組織形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進行績效評估,才能充分發揮人員的積極性與創造力,激發潛能,提高效率。
(三)建立財務主管快速信息反饋制度
各子公司的財務主管一律由集團公司委派,管理及薪資發放皆由其全權負責。集團公司定期召開各分公司財務主管會議,溝通信息,提出要求。建立財務主管快速信息反饋制度包括經營情況的即時報告制度,常用的內部報告有:
1、資金分析報告,包括資金日報、借還款進度表、貸款擔保抵押表、銀行帳戶及印鑒管理表等。
2、經營分析報告。
3、費用分析報告。
4、資產分析報告。
5、投資分析報告。
6、財務分析報告等。
另外財務主管必須對優化子公司資產結構提出建議,如對子公司會計報表反映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呈現出明顯結構失衡情況,必須在簽字時提出改進方案。
(四)實行大額支出會簽和專項支出會簽制度
1、應著重抓資金流出的控制,建立大額支出會簽制度。
2、確定會簽起點。可以對不同時期、不同性質、不同去向的支出規定不同的會簽起點金額。
3、作好專項支出審批。對各子公司對外協作、對外投資、工資發放、業務招待費等專項開支制定專項審批制度。
4、進一步加強對子公司投資項目的監管力度。
(五)實行網上銀行管理
網上銀行在集團公司(特別是跨地區的經營業務)進行資金管理方面有著很好的功能,對分子公司的資金監督和統一管理有很好的功效。
1、開展異地分子公司帳戶查詢。可實時查詢其帳戶余額、明細帳戶信息等。
2、收支兩條線管理。可以將分子公司簽約帳戶分別設定收支屬性,進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將公司資金風險降到最低,便於集中管理使用資金。
3、限定余額管理。將帳戶超過限額的部分劃歸到指定的帳戶,確保安全,同時也便於公司統一管理。
4、異地資金主動劃撥。可將分子公司帳戶余額主動劃撥到集團公司指定的收款帳戶上,特別提供批量支付的功能。
(六)推行預算管理
為了盡可能做到事前控制,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必須實行全面預算管理,並把預算管理延伸到各個子公司。要求圍繞集團公司總目標和各子公司目標,按時編制年度、季度、月度預算。規定把年度、季度預算作為控制預算,由集團公司審批、考核;把月度預算作為執行預算,由各公司管理。
(七)完善子公司的考核指標體系
1、合理確定投資回報率,確保資產保值增值。集團公司參照子公司歷年盈利水平,結合子公司的實際情況以及在一定經營期間所能達到的業績,確定各子公司比較合理的投資回報率,以達到資產的保值增值。同時,子公司所獲利潤要按一定的投資比例返回母公司,以滿足集團公司長遠發展的需要。
2、建立各項財務指示執行情況的指標管理體系,使考核和監督控制體系不斷完善和科學化。其主要指標包括現金比率、經營凈現金比率、流動比率、不良資產比率、資產損失比率、凈資產收益率。
(八)增強調控能力
利用網上銀行功能,把各子公司的銀行帳戶余額聯到集團公司董事長、財務主管人員的信息機上,及時掌握最確切的信息,必要時進行調控。採取預開商業承兌匯票的方法有效集中集團所須的資金。要求各子公司在年初就把全年各月的各項費用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上交集團公司,蓋齊印章,金額暫空,到時集團公司根據實際應收數填寫金額,並提前將發票和承兌匯票第一聯返回各子公司,要求各子公司作好資金准備,集團公司按時收款。這樣,以商業承兌匯票代替了專項托收功能,保證了全局利益。
(九)強化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人員常年對各子公司進行巡迴審計的專題審計,審查財務收支、檢查財稅法規和公司內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報告集團公司領導。年終進行會計報表審計,根據審計結果出具審計報告,必要時出具管理建議書。內部審計能對分子公司會計信息及報表的真實可靠度進行印證,為集團公司考核子公司會計主管提供參考。集團公司根據內審及注冊會計師審計結果確認各子公司及其經營者的經營成果,評價資產的保值增值程度,兌現有關獎罰條款。
⑦ 母公司可以審子公司的賬嗎為什麼
可以。這叫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可以是報表審計,也可以是專題審計(如采購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等)、項目審計、投資審計、離任審計等等。一般內部審計由股東會委託監事會完成,也可由母公司直接委託內部審計部門完成。
母公司一定是大股東,股東有權對子公司進行審計。國家審計署發布了專門的《中國內部審計准則》和《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第三條 國家機關、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
這里的「企業事業單位」包含了母子公司結構的企業。
⑧ 請教各位,母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是否可以對子公司開展內部審計其依據是什麼多謝給高分哦!!
母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對子公司開展內部審計的。
實際上也是這樣執行的。
依據應該是比較多的,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間接的。
如公司法、有關合並會計報表的規定、信息披露規定等等。
主要是由於母子公司會計報表、信息披露是合並,必須統一審計。
⑨ 英皇金融集團旗下有那些子公司(最好能全面點)
就是保險公司,沒有「金融集團」這個稱呼,正規的招聘不可能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現在保險公司招聘都是以招聘什麼內勤、主管、經理或者儲備幹部等。但是保險公司都不靠譜的,去要先要求你參加崗前培訓,繳納報名費,培訓的是什麼上崗證,參加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借口是所有從事保險行業的人都要的,其實只是賣保險的要的。培訓結束後會告訴你不管做什麼工作,都得從業務員做起的,所以你進去之後還是要出去跑業務的,不要相信,都是幌子。
⑩ 金融類子公司出現問題母公司負責任嗎有什麼法律規定嗎
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應該是母公司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