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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金業務監管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0-22 21:53:44

① 銀行高管談怎樣保證合規經營的重要性

發展與合規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日常經營中的雙刃劍,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依法合規與業務發展是並行不悖的,合規是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合規經營的過程既是防範風險的過程,也是創造價值的過程。
合規創造價值,主要體現在:
第一,合規是違規的對立面和制衡手段。違規必然會損害銀行的價值和效益,而合規肯定將減少或避免違規的風險或損失,而這種被減少或避免的風險或損失就是合規創造的價值。第二,銀行堅持合規經營的宗旨和原則,能夠提升銀行在客戶中的信譽和社會地位,合規銀行將增強持續競爭力,帶來財富收入和聲譽價值。第三,堅持合規經營,能夠避免銀行管理者和其員工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失誤或瀆職等違紀、違規、違法、違德行為,促其健康成長。

② 農商銀行是不是農村信用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社員提供金融服務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獨立企業法人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籌集農村閑散資金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農信社分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目前有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部門

③ 請問農村信用社和農商銀行是一樣的嗎

農商銀行與農村信用社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農村商業銀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區域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地方金融機構。

2、發起人不同

(1)農商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目前一般都是由有一定實力的企業發起成立。

(2)而農村信用社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3、管理方式不同

信用社實行社員民主管理,而農村商業銀行以股東大會作為最高管理機構。

4、監管部門不同

商業銀行主要受銀監會監管,而信用社作為省聯社的發起人卻主要受省聯社監管。

5、經營模式不同

(1)農村商業銀行作為一個整體,以整個銀行的盈利為目的,每個分行都會受到總行的直接管理。

(2)而農村信用是在省聯的指導下獨立運營,每個農信社都是一個獨立法人,自負盈虧,省聯可以管理和知道信用社的發展,但是不能幹涉信用社的業務。

6、服務對象不同

(1)信用社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它的服務對象主要是農民,主要服務區域在農村。

(2)而農村商業銀行是一種區域性金融機構,它服務的對象比較廣,跟其他銀行機構是一樣的,客戶群體可以是農村,也可以是城市,可以使企業也可以是個人。

(3)關於加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金業務監管的通知擴展閱讀:

信用社和農商行還是有一定的關聯性的,目前很多農村商業銀行都是從信用社發展改制而來,而且信用社發展一定的階段,符合一定的條件之後就可以改製成農村商業銀行。

一、農商銀行(即原農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組織形式。中國農商銀行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屬於集體所有性質。廣大農民在開展農地作業時遇到資金困難時可以向該金融機構申請一些低息貸款!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1、特點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2、發展歷程

(1)1979年,國務院《關於恢復中國農業銀行的通知》和之前於1977年11月頒布的《關於整頓和加強銀行工作的幾項規定》中均指出,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集體金融組織,又是國家銀行(農業銀行)在農村的金融機構,其實就是中國信用社和中國農業銀行是一個整體。

(2)1984年,提出要把農村信用社辦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恢復其合作性質。國家稅務局、中國農業銀行頒布條例,加強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更好地發揮了其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要農村信用社獨立核算,但是農村信用社還是屬於農業銀行代管,這是信用社壞賬開始的標志。

(3)在這十多年,信用社積累了大量的壞賬。到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鑒於「三農」問題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頒布。自1996年起,我國農村合作信用社被中國人民銀行託管,不給農業銀行管了,從此就擺脫了農業銀行。農業銀行准備上市,想打」三農「的招牌,其實農業銀行和三農個不沾邊了。」三農「業務全部在信用社

(4)由人民銀行代管農村信用社,既是金融監管機構,又是行業管理機構的雙重身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所以經國務院批准,2000年7月開始,對信用社改革。

由人民銀行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了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成功後陸續在全國鋪開改革,改革方向為:以省級為管理監督機構設辦事處,再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試辦農村商業銀行等,第一批更名為農村商業銀行的有江陰農村商業銀行、常熟農村商業銀行等。銀監局對管理考核達到商業銀行標準的,升級為信用合作銀行,並可以申請上市。

④ 農商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兩者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農村商業銀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區域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地方金融機構。

2、發起人不同

農商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目前一般都是由有一定實力的企業發起成立。

而農村信用社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3、監管部門不同

商業銀行主要受銀監會監管,而信用社作為省聯社的發起人卻主要受省聯社監管。

4、管理方式不同

信用社實行社員民主管理。

農村商業銀行以股東大會作為最高管理機構。

5、經營模式不同

農村商業銀行作為一個整體,以整個銀行的盈利為目的,每個分行都會受到總行的直接管理。

而農村信用是在省聯的指導下獨立運營,每個農信社都是一個獨立法人,自負盈虧,省聯可以管理和知道信用社的發展,但是不能幹涉信用社的業務。

6、服務對象不同

信用社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它的服務對象主要是農民,主要服務區域在農村。

而農村商業銀行是一種區域性金融機構,它服務的對象比較廣,跟其他銀行機構是一樣的,客戶群體可以是農村,也可以是城市,可以使企業也可以是個人。

7、業務范圍不同

農村信用社一般主要服務本地,以縣級鄉鎮一級為主,而且信用社之間相互獨立,目前各省的信用社是獨立的,沒有任何關系,相當於各省的農村社是屬於獨立的金融機構銀行。

而農村商業銀行除了服務本地市場之外,還會根據市場的需求在外地開設分行,甚至是跨省開設分行。

(4)關於加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金業務監管的通知擴展閱讀

信用社和農商行還是有一定的關聯性的,目前很多農村商業銀行都是從信用社發展改制而來,而且信用社發展一定的階段,符合一定的條件之後就可以改製成農村商業銀行。

目前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

參考資料網路-農村商業銀行

參考資料網路-農村信用合作社

⑤ 信用社與地方銀行有什麼區別

  1. 從監管的角度看,信用社與地方銀行有很大的區別,信用社屬於農村合作金融,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但視同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地方銀行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商業銀行監管辦法進行監管。目前信用社實行的是多級法人體制並存,鄉鎮法人,縣級法人,市級法人,省級法人或者省級自律組織等多種形式並存。地方銀行屬於股份制的一級法人,不存在多級法人。市級銀監分局更側重監管地方銀行和信用社的市級機構,縣級銀監辦事處更側重於監管信用社,甚至可以說95%以上的精力放在信用社的監管上面。

  2. 信用社改制為合作銀行或者商業銀行,都不會去掉農字頭,也就是說即便改制以後,也是農村合作銀行或者農村商業銀行。

  3. 從經營的政策來看,雖然國家在准備金政策的制定上,對信用社實施了很大的傾斜,但信用社同時也承擔著國家支農的重任,農業貸款基本是由農村信用社來投放的。地方銀行比信用社有著更加廣泛的業務空間,在很多的業務上,信用社是不能取得准入資格的,比如基金的代銷,證券基金的託管等。地方銀行在吸收財政性存款方面更具優勢,因地方銀行都是由市級政府國資委來出資控股的企業,雖然進行了商業銀行改制,但仍然是國有控股的,財政性存款依然向地方銀行傾斜。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區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在全國鋪開,並先後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全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

地方性銀行是指業務范圍受地域限制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⑥ 村鎮銀行與農村商業銀行有何區別和聯系

聯系:都是中國銀行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准,為農村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的機構。

區別:

一、指代不同

1、村鎮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2、農村商業銀行: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二、機構職能不同

1、村鎮銀行:可經營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以及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2、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

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共同體。

三、發展不同

1、村鎮銀行:是機構設置在縣、鄉鎮,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在地(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300萬元人民幣;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2、農村商業銀行: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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