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移動支付行業是怎樣的商業模式
移動支付,是指利用各種面向移動設備的特定技術,允許用戶直接通過移動設備購買商品或服務,或實現貨幣交換的體系。目前,移動支付主要存在四種形式,即運營商計費、NFC(近場通訊)支付、刷卡支付、應用支付。目前第三方移動支付模式主要分為電商型(JD白條)、互聯網型(智付支付)、手機廠商型(蘋果三星)、運營商型(三大運營商)四大類。移動支付安全性的需求使得NFC支付未來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告別單一移動支付工具功能,打通消費、理財、工具三大觸點,覆蓋領域推陳出新,進一步強化粘性;智能終端以及4G網路的普及已讓主流的移動支付參與者從一二線城市向廣闊的四五線甚至農村市場下沉。
❷ 移動支付的商業模式有哪些
1、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移動支付主要是金融機構提供的手機銀行服務。手機銀行是金融機構通過移動通信網路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移動應用,主要界面是簡訊、電話和手機客戶端。
此模式下,各銀行金融機構都需要搭建起與移動運營商聯結的網路,確認計費與認證系統,而且需要把手機卡更換為STK卡。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一部手機只能與一個銀行賬戶相對應,用戶無法享受其他銀行的移動支付業務。
2、以移動運營商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這種商業模式是以移動運營商代收費業務為主,銀行完全不參與其中。在進行移動支付時(如用手機支付時),一般是將話費賬戶作為支付賬戶,用戶實現購買移動運營商所發的電子貨幣來對其話費賬戶充值,或者直接在話費賬戶中預存款,當用戶採用手機支付形式購買商品或服務時,交易費用就直接從話費賬戶中扣除。貨款的支付是由話費進行扣除,最後由商家和運營商進行統一的結算。
3、以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第三方支付機構主導的模式是一些具有實力的第三方經濟體通過與不同的銀行進行簽約的方式提供交易平台(如支付寶),而整個交易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下責任明晰,分工明確。銀行作為資金的供給方,保障資金的按時給付;
(2)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移動支付模式擴展閱讀
目前移動支付的分類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種:
根據支付金額的大小,可以將移動支付分為小額支付和大額支付。小額支付業務指運營商與銀行合作,建立預存費用的賬戶,用戶通過移動通信的平台發出劃賬指令代繳費用。大額支付指把用戶銀行賬戶和手機號碼進行綁定,用戶通過多種方式對與手機捆綁的銀行卡進行交易操作。
根據支付時支付方與受付方是否在同一現場,可以將移動電子支付分為遠程支付和現場支付。如通過手機購買鈴聲就是遠程支付,而通過手機在自動售貨機上購買飲料則是現場支付。
根據實現方式的不同,可以將移動支付分為兩種:一種是通過簡訊、WAP等遠程式控制制完成支付。另一種是通過近距離非接觸技術完成支付,主要的近距離通信技術有RFID、NFC、藍牙、802.11等。
❸ 除了店家幫,還有哪些移動支付系統
移動支付很多種,有簡訊支付、智付支付(如聲波支付)、掃碼支付,指紋支付。未來掃碼聚合支付是主流,張小龍說二維碼是移動互聯網的入口。
移動支付的三種主要商業模式
移動支付的產業鏈由監管部門、終端設備提供商、移動運營商、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戶以及用戶構成。基於中國的移動支付產業的主要力量來自於移動運營商、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此中國移動支付的商業運營模式主要有三種:移動運營商所主導(始於日本);金融機構主導(始於韓國);第三方支付平台主導(存在於移動運營商和金融機構話語權不強的國度)。
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移動支付主要是金融機構提供的手機銀行服務。手機銀行是金融機構通過移動通信網路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移動應用,主要界面是簡訊、電話和手機客戶端。此模式下,各銀行金融機構都需要搭建起與移動運營商聯結的網路,確認計費與認證系統,而且需要把手機卡更換為STK卡。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一部手機只能與一個銀行賬戶相對應,用戶無法享受其他銀行的移動支付業務。
以移動運營商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這種商業模式是以移動運營商代收費業務為主,銀行完全不參與其中。在進行移動支付時(如用手機支付時),一般是將話費賬戶作為支付賬戶,用戶實現購買移動運營商所發的電子貨幣來對其話費賬戶充值,或者直接在話費賬戶中預存款,當用戶採用手機支付形式購買商品或服務時,交易費用就直接從話費賬戶中扣除。貨款的支付是由話費進行扣除,最後由商家和運營商進行統一的結算。
以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第三方支付機構主導的模式是一些具有實力的第三方經濟體通過與不同的銀行進行簽約的方式提供交易平台(如支付寶),而整個交易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下責任明晰,分工明確。銀行作為資金的供給方,保障資金的按時給付;運營商作為信息的傳輸渠道,向第三方機構以及銀行發出指令;第三方平台則充當中介保障交易的順利完成。這種商業模式在推廣能力、技術研發能力、資金運作能力等方面,都要求平台運營商具有很高的行業號召力。
❹ 為什麼移動支付和金融機構不能成為主要的支付方式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遠遠大於移動支付,而且互聯網金融的重點也不是移動支付。互聯網金融的重點是金融大數據,網聚人的力量,支付包括移動支付是其中一部分。
❺ 移動支付的商業模式有
移動支付很多種,有簡訊支付、智付支付(如二維碼支付)、聲波支付,指紋支付。未來掃碼聚合支付是主流,張小龍說二維碼是移動互聯網的入口。
移動支付的三種主要商業模式
移動支付的產業鏈由監管部門、終端設備提供商、移動運營商、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戶以及用戶構成。基於中國的移動支付產業的主要力量來自於移動運營商、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此中國移動支付的商業運營模式主要有三種:移動運營商所主導(始於日本);金融機構主導(始於韓國);第三方支付平台主導(存在於移動運營商和金融機構話語權不強的國度)。
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移動支付主要是金融機構提供的手機銀行服務。手機銀行是金融機構通過移動通信網路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移動應用,主要界面是簡訊、電話和手機客戶端。此模式下,各銀行金融機構都需要搭建起與移動運營商聯結的網路,確認計費與認證系統,而且需要把手機卡更換為STK卡。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一部手機只能與一個銀行賬戶相對應,用戶無法享受其他銀行的移動支付業務。
以移動運營商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這種商業模式是以移動運營商代收費業務為主,銀行完全不參與其中。在進行移動支付時(如用手機支付時),一般是將話費賬戶作為支付賬戶,用戶實現購買移動運營商所發的電子貨幣來對其話費賬戶充值,或者直接在話費賬戶中預存款,當用戶採用手機支付形式購買商品或服務時,交易費用就直接從話費賬戶中扣除。貨款的支付是由話費進行扣除,最後由商家和運營商進行統一的結算。
以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第三方支付機構主導的模式是一些具有實力的第三方經濟體通過與不同的銀行進行簽約的方式提供交易平台(如支付寶),而整個交易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下責任明晰,分工明確。銀行作為資金的供給方,保障資金的按時給付;運營商作為信息的傳輸渠道,向第三方機構以及銀行發出指令;第三方平台則充當中介保障交易的順利完成。這種商業模式在推廣能力、技術研發能力、資金運作能力等方面,都要求平台運營商具有很高的行業號召力。
❻ 以運營商為主體的移動支付運用模式有何特點
當移動運營商作為移動支付平台的運營主體時,移動運營商會以用戶的手機話費賬戶或專的小額賬戶作為移動支付賬戶,用戶所發生的移動支付交易費用全部從用戶的話費賬戶或小額賬戶中扣減。
特點:直接與用戶發生關系,不需要銀行參與,技術實現簡便;運營商需要承擔部分金融機構的責任,如果發生大額交易將與國家策發生抵觸;無法對非話費類業務出具發票,稅務處理復雜。
❼ 什麼是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很多種,有簡訊支付、智付支付(如二維碼支付)、聲波支付,指紋支付,刷臉支付。未來掃碼聚合支付是主流,張小龍說二維碼是移動互聯網的入口。
第三方支付的三種主要商業模式
第三方支付的產業鏈由監管部門、終端設備提供商、移動運營商、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戶以及用戶構成。基於中國的第三方支付產業的主要力量來自於移動運營商、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此中國第三方支付的商業運營模式主要有三種:移動運營商所主導(始於日本);金融機構主導(始於韓國);第三方支付平台主導(存在於移動運營商和金融機構話語權不強的國度)。
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第三方支付主要是金融機構提供的手機銀行服務。手機銀行是金融機構通過移動通信網路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移動應用,主要界面是簡訊、電話和手機客戶端。此模式下,各銀行金融機構都需要搭建起與移動運營商聯結的網路,確認計費與認證系統,而且需要把手機卡更換為STK卡。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一部手機只能與一個銀行賬戶相對應,用戶無法享受其他銀行的第三方支付業務。
以移動運營商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這種商業模式是以移動運營商代收費業務為主,銀行完全不參與其中。在進行第三方支付時(如用手機支付時),一般是將話費賬戶作為支付賬戶,用戶實現購買移動運營商所發的電子貨幣來對其話費賬戶充值,或者直接在話費賬戶中預存款,當用戶採用手機支付形式購買商品或服務時,交易費用就直接從話費賬戶中扣除。貨款的支付是由話費進行扣除,最後由商家和運營商進行統一的結算。
以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主體的商業模式
第三方支付機構主導的模式是一些具有實力的第三方經濟體通過與不同的銀行進行簽約的方式提供交易平台(如支付寶),而整個交易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下責任明晰,分工明確。銀行作為資金的供給方,保障資金的按時給付;運營商作為信息的傳輸渠道,向第三方機構以及銀行發出指令;第三方平台則充當中介保障交易的順利完成。這種商業模式在推廣能力、技術研發能力、資金運作能力等方面,都要求平台運營商具有很高的行業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