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2004)的范圍
本標准對銀行營業場所的風險等級及其相應的防護級別作出了規定,是確定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採取相應防護措施的依據。
本標准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營業場所。其他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可參照執行。
Ⅱ 有人知道規定銀行辦公區和營業區不得超過多少米的文件嗎
銀行辦公區和營業區必須隔離,營業區必須保持獨立的營業場所,
下述文檔可以幫到你,看下吧
本篇文章來源於:安防知識網(www.asmag.com.cn)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38-2004
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Regulations on level of risk and classification ofprotection for Banking business place)
2004-09-22發布 2004-1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是對GA38-1992《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的修訂。
本標准對GA38-1992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1.對原標準的章節和內容作了較大調整,取消了原標准中有關管理內容的章節。
2.將原標准中劃分的四個風險等級和相應的防護級別改為三個風險等級和相應的防護級別。
3.將原標准中劃分風險等級的表達方式由表格改為文字描述,使風險等級的劃分明了、易於操作。
4.對近年來在銀行營業場所採用的新設備、出現的新業務項目,如自動櫃員機(ATM)、自動取款機(CDS/CDM)、自動存取款機(CRS)、安全櫃員裝置(STS)、視頻監控數字錄像設備(DVR)、自助銀行、計算機室等均提出了相應的技術要求和防護要求。
5.原標准對業務庫未予明確定義, 本標准引用了JR/T0003-2000中業務庫的定義。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A38-1992。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准由全國安全防範報警系統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准由公安部三局、中國人民銀行保衛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全國安全防範報警系統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迪堡安防設備有限公司、上海三利數字技術有限公司派員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謝平、楊蘭平、袁鶴、顧 岩、鮑世隆、史奇中、施巨嶺、鄧慕瓊、劉玉成、徐志偉、滕雲海。
銀行 營 業 場 所 風 險 等 級和防 護 級 別 的 規 定
1 范圍
本標准對銀行營業場所的風險等級及其相應的防護級別作出了規定,是確定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採取相應防護措施的依據。
本標准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營業場所。其他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的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17656 防盜安全門
GA/T73 機械防盜鎖
GA165 防彈復合玻璃
JR/T0003-2000 銀行金庫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銀行營業場所 Banking Business Place
各銀行機構辦理現金出納、有價證券業務、會計結算業務的物理區域。包括營業廳(室)、與營業廳(室)相通的庫房、通道、辦公室及相關設施。
3.2 風險等級 Level of Risk
銀行工作人員、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及相關設施等在營業場所環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程度。
3.3 防護級別 Classification of Protection
為保障銀行工作人員、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及相關設施等的安全,銀行機構對不同風險等級營業場所採取的相應安全防範措施的程度。
3.4 業務庫 commercial vaults
指銀行機構為辦理日常現金收付業務而設立的現金保管庫房。其保管的現金是為保證正常營業的准備金,是銀行營運資金的組成部分。它經常處於有收有付的周轉狀態,屬於流通中貨幣的一部分。
3.5 自動櫃員機(簡稱ATM)Automatic Teller Machine
銀行提供給客戶用於自行完成存款、取款和轉帳業務的設備。
3.6 自動存款機(簡稱CDM) Commercial Deposit Machine
銀行提供給客戶自行完成存款業務的設備。
3.7 自動存取款機(簡稱CRS)Commercial Reverse System
銀行提供給客戶自行完成存、取款業務的設備。
3.8 自助銀行 Self Service Bank
銀行機構設立的電子化無人值守營業場所。由客戶使用銀行提供的自動櫃員機、自動存款機等自助設備,通過計算機、網路通信等信息技術支持,客戶可自行完成取款、存款、轉帳、和查詢等金融服務。
3.9 視頻安防監控數字錄像設備 (簡稱DVR)Digital video record equipment
採用標准介面的數據載體(如:硬碟),通過數字圖像與信息處理技術而實現視音頻信息的數據採集、壓縮、解壓、存儲、回放、控制和傳輸的裝置。
4 風險等級
4.1 風險等級的劃分
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分為三個級別,由低到高為:三級風險,二級風險,一級風險。
4.1.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營業場所定為三級風險單位:
(1)設在鄉、鎮;(村莊)、農牧區、山區或機關、院校、部隊、工廠等企事業單位內部的營業場所。
(2)現金出納櫃台不超過2個(含2個)的營業場所。
(3) 設有現金保管點,存放現金5萬元;(含5萬元)以下的營業場所。
4.1.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營業場所定為二級風險單位:
(1)設在縣(含縣)以上城市、城鄉結合部的營業場所。
(2)與小型業務庫相連,庫存現金余額不足50萬元的營業場所。
(3)現金出納櫃台超過2個,不足5個(含5個)的營業場所。
4.1.3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營業場所定為一級風險單位:
(1)與大型業務庫相連,庫存現金余額50萬元以上的營業場所。
(2)現金出納櫃台6個;(含6個) 以上的營業場所。
4.1.4 下列風險部位的風險等級:
(1) 離行式ATM、CDM、CRS等按二級風險實施防護。
(2)離行式自助銀行按一級風險實施防護。
5 防護級別
5.1 防護級別的劃分
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護的級別分為三級,由低到高為:三級防護、二級防護、一級防護。
5.2 防護級別的確定
5.2.1 防護級別的確定,原則上應與風險等級相對應。即三級風險單位應達到三級防護要求;二級風險單位應達到二級防護要求;一級風險單位應達到一級防護要求。
5.2.2 銀行機構也可根據安全防護的需要,結合營業場所的營業規模、現金收付量、周邊治安環境、公安機關應急能力等因素對防護級別進行高配,即對風險等級低的營業場所配備高於其對應防護級別的防護設施。
5.3 三級防護要求
5.3.1銀行營業場所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應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門或防盜安全門,防盜安全門應符合GB17656的要求。金屬防護門的鎖具應符合GA/T73的要求。
5.3.2 銀行營業場所二層;(含二層)以下窗戶應安裝金屬防護欄等防護設施。
5.3.3 銀行營業場所外圍有圍牆的,應設置防止爬越的障礙物或周界報警裝置。
5.3.4現金出納業務櫃台應採用磚石或鋼筋混凝土等結構。櫃台上方應安裝防彈玻璃,櫃台高度應≥800㎜、寬度應≥500㎜。
5.3.5 安裝防彈玻璃時,防彈玻璃的寬度應≤1800㎜,高度應≥1500㎜。防彈玻璃以上未及頂部分應用金屬防護欄(網)等防護設施封頂或至離地3500mm高度。採用二塊防彈玻璃錯位交接時,交接部位長度應≥100mm,兩塊防彈玻璃的間隙應≤30㎜。防彈玻璃上不允許開孔,櫃台內外需要通話時可加裝通話設施。
5.3.6 現金業務櫃台的檯面應設置300mm(長)×200mm(寬)×150mm(高,以槽底計算)底部為弧形的凹槽。
5.3. 7 現金業務區的出入口應安裝防尾隨用緩沖式電控聯動門。門體上有玻璃的,應採用防彈玻璃。防彈玻璃應符合GA165的相關要求。門體上的鎖具應符合GA/T73的要求。
5.3.8 現金業務區應安裝不少於2路獨立防區的緊急報警裝置。緊急報警裝置應能立即向公安110報警服務台報警,同時應啟動現場聲、光報警裝置。緊急報警裝置應安裝在隱蔽位置,且便於操作和維修。
5.3.9 緊急報警線路上一般不應掛接電話機、傳真機或其它通訊設備。如掛接此類設備,系統須具有搶線發送報警信號的功能。
5.3. 10 實行安全櫃員制的營業場所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應能實時監視、記錄現金支付交易全過程,回放圖像應能清晰顯示櫃員操作及客戶臉部特徵。視頻安防監控裝置還應能夠實時監視營業場所內人員的活動情況,回放圖像應能清晰辨別進出人員的體貌特徵。安防系統記錄資料的保存期不應少於30天。
5.3. 11 銀行營業場所應設衛生設施,配置自衛器材、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設備。
5.4 二級防護要求
二級防護除應滿足5.3的相關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5.4.1 營業場所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能夠監視營業場所大門外人員往來情況及出入營業場所人員情況。回放圖象應能清晰分辨出入人員的體貌特徵。
5.4..2 運鈔交接區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對運鈔交接全過程進行實時監視、記錄,回放圖像應能清晰顯示整個區域內人員的活動情況。
5.4.3 現金業務區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應能實時監視、記錄現金支付交易全過程,回
放圖像應能清晰顯示櫃員操作及客戶臉部特徵。
5.4.4 非現金業務區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應能夠實時監視營業室內人員的活動情況,回放圖像應能清晰辨別人員的體貌特徵。
5.4.5 銀行營業場所內設置的自助機具;(指ATM、CDM、CRS等)應安裝攝像機,在客戶交易時進行監視、錄像,回放圖像應能清晰辨別客戶面部特徵,但不應看到客戶密碼。對裝填現金的操作區應安裝攝像機進行實時監視、記錄。
5.4.6 槍彈庫、計算機室等部位的出入口應安裝防盜安全門、與110報警服務台相連的緊急報警裝置及入侵報警裝置,能准確探測報警區域內門、窗、通道等重點部位的入侵事件。
5.4. 7 監控室應具備有線和/或無線通訊方式向110報警服務台緊急報警。
5.4. 8 視頻監控系統應採用視頻安防監控數字錄像設備。
5.5 一級防護要求
一級防護除應滿足5.4的相關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建立全方位防護體系:
5.5.1營業場所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應安裝入侵報警設施,並應能與照明、視頻安防監控及聲音復核等設備聯動。入侵報警設施應能准確、及時報告入侵異常事件,即應在向安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發出聲光報警信號的同時,清楚顯示事件發生的部位、性質;(搶劫、盜竊、故障等),准確記錄報警時間、位置等信息,並能夠詳細查詢、列印以上內容。
5.5.2 業務庫防護除應符合JR/0003-2000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庫區應安裝2種以上探測原理的入侵探測器,應能准確探測報警區域內門、窗、通道等重點部位的入侵事件。應安裝與110報警服務台相連的緊急報警裝置。啟動緊急報警裝置時應同時啟動現場聲、光報警裝置。
(2)業務庫清點室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應對復點、打捆等操作的全過程進行實時監視記錄,回放圖像應能清晰顯示工作人員的操作情況。
(3)業務庫守庫室出入口應安裝防盜安全門和可視/對講裝置。守庫室內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對守庫人員的活動情況進行記錄。
(4)無人值守的業務庫應全方位防護。報警系統應具有紅外報警、振動感應報警、視頻移動偵測報警等多種功能的報警設備,並應有聲音復核裝置。安防系統應能實現遠程報警、圖像、聲音等信息的傳輸監控。
5.5.3 代保管箱庫的防護可參照本標准5.5.2執行。但安裝的攝像機不應看到用戶密碼。
5.5.4現金業務區應安裝出入口控制裝置,只允許授權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出並記錄所有出入人員、出入時間等信息。
5.5.5 現金業務櫃台應安裝聲音復核裝置,並能連續記錄交易過程的對話內容。
5.5.6 監控中心內應安裝安全管理子系統,並應設有線和無線兩種通訊聯絡方式。
5.5.7 安全管理子系統應採用計算機網路技術,以實現對安全防護其他子系統的控制與管理。
5.5.8 監控中心、守庫室應設衛生設施。
5.6 風險部位的防護要求
5.6.1 離行式ATM、CDM、CRS等的防護應滿足以下要求:
(1) 應安裝報警裝置,對撬竊事件進行探測報警,並應具備報警聯動及報警聯網功能。
(2) 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對操作人員進行監視、記錄,回放圖像應能清晰顯示操作人員的面貌特徵。
5.6.2 離行式自助銀行的防護應滿足以下要求:
(1) 應安裝入侵報警裝置,對裝填現金區發生的入侵事件進行探測,並應具備入侵報警聯動功能。
(2) 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對進入自助銀行的人員進行監視、記錄,回放圖像應能清晰顯示進出人員的體貌特徵,但不應看到客戶密碼。
(3) 應安裝出入口控制設備,對裝填現金操作區出入口實施控制。
(4)應能實現遠程報警、圖像、聲音等信息的傳輸監控。
希望可以幫到你 如果滿意請採納
Ⅲ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包括哪些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包括視頻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門禁系統、金屬防護門、金屬防護欄、火災自動報警、應急照明系統等,具體應按照公安部GA38-2004進行配置。
Ⅳ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的介紹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列專二十條,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屬。這是為了保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的安全,規范公安機關的相關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而制定的。
Ⅳ 自助銀行是否屬於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公安驗收該按什麼走
1.自助銀行屬於金融機構營業場所
2.公安驗收,主要是安全防範方面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標准。
Ⅵ 銀行營業場所現金區如何加強安全防範
營業場所現金區工作人員安全行為規范
現金區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從業資格, 應熟悉並認真執行金融法律、 法規及人民銀行、銀監部門、 集團公司和總行的各項規章制度, 熟練掌握各類業務的操作和處理方法, 嚴格執行郵政金融業務的規定, 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一、 主要職責
1. 定期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 參與「防搶劫、 防盜竊、 防火災」 等突發事件應急 預案演練, 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內容及應急處置措施。
2. 掌握正確使用入侵報警器、 防衛器械、 滅火器等安全設備的技能。
3. 認真執行異常情況舉報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熟記本單位負責人、 上級保衛部門、 公安機關、 聯防單位以及匪警、 火警等處警電話。 發生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本單位負責人及上級主管領導。
4. 現金區工作人員應加強維穩, 應避免發生可能矛盾激化或可能採取過激行為的情況,在維穩工作上一旦發現問題苗頭或已經發生, 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或安全員報告, 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要嚴防事態的嚴重或擴大。
5. 現金區工作人員休假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時, 應將日 常安全工作職責移交給本單位的其他工作人員, 確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實。
二、 日常操作流程
提前到達營業場所, 整理營業場所內外環境, 做好上崗前准備工作, 著統一標志服,開啟現金區櫃台各項設備電源, 檢查設備能否正常工作, 如出現故障應立即查找原因進行修復, 如不能修復應及時與維修人員聯系, 並上報上級領導。
營業期間現金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現金區封閉作業制度, 應隨時鎖定聯動門及後門, 出入聯動門時應當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並隨即鎖定, 嚴禁將鑰匙亂丟亂放或插在門鎖上。
營業期間嚴禁攜帶個人現金、 有價證券和物品進入現金作業區, 嚴禁飲食其他人員贈送的食品、 飲料、 葯物等。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場所。
營業期間嚴禁非現金區工作人員隨意進入現金區, 如因工作需要有非現金區工作人員需進入現金區應按規定做好確認、 登記工作。 遇有上級和公安部門檢查安全保衛工作需進入現金區, 必須堅持需上級領導陪同或許可, 並要求檢查人員出示相關證件, 否則不得擅自接受檢查。
銀行設備的安裝、 維護人員如需進入現金區、 自助機具區, 必須由專人陪同, 實施設備安裝、 維護。
營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雙人臨櫃、 章證分管、 錢賬分管、 支票印鑒分管、 鑰匙分管、雙線復核、 特殊交易授權操作以及 ATM 機雙人裝鈔、 雙人取送鈔、 雙人出入金庫等安全制度。
營業期間營業櫃台桌面或櫃台抽屜不得存放大額現金, 備用金和收取的大額現金必須及時存入保險櫃內。 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如需臨時離櫃,應將現金、 重要憑證、 空白匯票、 印章等放入抽屜並上鎖, 微機終端應退出到用戶登錄界面。微機個人操作密碼要嚴密保管並定期換設, 變更人員要及時更換密碼。
現金區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時要提高警惕, 注意觀察客戶舉止、 神態, 要嚴格核查憑證, 注意識別偽鈔、 偽票、 偽證, 防止發生詐騙、 冒領等案件, 遇有突發事件, 按照應急預案處置。
嚴格遵守儲蓄保密紀律和安全制度, 嚴禁外泄儲戶的存款信息。 嚴禁在系統微機上私自載入軟體, 嚴禁在系統微機上玩游戲。
交接班時應當場列印軋賬單, 清點核對交接的現金、 重要空白憑證、 儲蓄卡、 章戳以及保險櫃和 ATM 鑰匙, 並登記簽章。 嚴格執行雙人在指定區域封存款箱制度, 交接款箱必須在現金區內進行, 嚴禁在現金區外放置款箱等候運鈔車。
金庫及 ATM 保險櫃的鑰匙和密碼須實行雙人分管, 裝鈔嚴格執行雙人裝鈔制度, 做到「同入、 同出、 同清算」, 保險櫃「同開、 同閉、 同加鎖」, 加鈔過程必須在攝像監控下完成。
實行午休制的營業場所, 午休時應當將現金、 有價證券、 印鑒、 章戳等入櫃(庫) 保 管, 並將防盜報警系統設防。
出入現金區時, 要觀察聯動互鎖門周圍是否有可疑人員停留或跟隨, 要在確定無人或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出入, 並隨即鎖定聯動互鎖門。
營業終了應當將現金、 重要空白憑證、 儲蓄卡、 章戳以及保險櫃和 ATM 鑰匙鎖入現金箱內等待接收。 在離開營業場所時應進行安全檢查, 關閉電源, 鎖定門窗, 並將防盜報警系統設防。
Ⅶ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安防設施建設驗收公安部有令嗎
公安部86號令《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
Ⅷ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應當自覺抵制並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哪些活動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
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有效防範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引起的風險向銀行體系轉移。
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活動,不得直接或變相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系人支付費用或傭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銀行員工過渡資金,不得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不得向他人提供與自己經濟實力不符的個人擔保,不得向民間借貸資金提供擔保,不得允許本行員工以各種方式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辦公或營業場所開展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具體要做到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梳理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前、中、後台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特別關注「八小時」意外的行為,建立落實管理責任制,集中力量對內部員工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行為進行風險排查。
另外,對現場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及通過群眾來信、來訪等方式舉報核實的違規問題要依法從嚴處罰,對於發現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違規參與非法融資活動的,一律取消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Ⅸ 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最新標准
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是設計、審查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的技術依據。
本標准適用於銀行營業場所和其他金融機構營業場所的安全防範工程。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7401—87 彩色電視圖像質量主觀評價方法
GBl0408.1—89入侵探測器通用技術條件
GBl2663—90 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GA38—92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國家技術監督局1996—12—18批准 1997—07—01實施
GA/T74—94 安全防範系統通用圖形符號
GA/T75—94 安全防範工程程序與要求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信息卡 informat50n card
貯存有關信息資料的硬質卡片,如:磁條卡、威根卡、條碼卡、紅外卡、智慧卡等。
3.2 處置預案 Processing 9chele
預先設置的處理各種報警情況的方案。
3.3 盲區 blind zone
在警戒范圍內,探測器未能探測到的區域。
4 工程勘察
4.1 勘察內容
4.1.1 現場勘察內容是工程設計基礎和依據,勘察內容與要求如下:
a)按照GA38-92第4章的有關規定,根據用戶對房屋的安排使用情況確定一號區、二號區、三號區的具體區域和位置,在建築平面圖上標注清楚;
b)對重點保衛部位的所有出人口的位置、門洞尺寸、用途、數量、重要程度,要進行勘察記錄;
c)勘察確定營業場所外圍警戒邊界,測量周界長度,確定周界大門的位置和數量,記錄四周交通和房屋狀態,根據實際地形、地物提出周界警戒線的基本防護形式;
d)勘察確定防護區域內的所有窗,包括天窗,並記錄外形尺寸;
e)勘察確定攝像機的位置,要進行現場模擬試驗,一天的
光照變化和夜間可能提供的光照度情況要進行記錄,監視范圍和;圖像質量符合要求,方可作為預定安裝位置;
r)對防護目標部位,應測量其附近產生的有規律性的電磁:波輻射強度,對無線電干擾強度高的區域要進行記錄:
g)調查一年中工程現場的溫度、濕度、風、雨、霧、雷電變化情況和持續時間(以當地氣象資料為准);
h)各種探測裝置的安裝位置要進行實地勘察,進行現場模擬試驗,符合監控范圍要求,方可作為預定安裝位置。對安裝高度、出線口的基本位置應標記在平面圖上;
i)了解有關社情和以往發生的有關案件;
j)其他需要勘察的內容。
4.1.2 建設中的營業場所,可依據建築圖紙完成初步勘察,建完成後進一步完善勘察工作。
4.2 勘察記錄 4.2.1 勘察後要按GA/T75的有關規定和現場實際情況繪制以下工程圖,圖上標明有關尺寸,圖形符號應按GA/T74的規定,繪制。
a)一號區、二號區、三號區的區域劃分平面圖。
b)出入口、窗的位置和地下通道的走向平面圖。
c)攝像機、探測器、報警照明燈等各種器材的數量和安裝位置平面圖。
d)管線走向、出線口平面圖。
e)中心控制室平面布置圖以及控制室管線進出位置圖。
f)光照度變化、電磁波輻射強度數據表。
g)系統方框圖。
4.2.2勘察後應填寫勘察記錄,勘察記錄應作為正式文件存檔並有甲、乙雙方技術負責人簽字。
5各級防護工程設計基本要求
5.1 四級防護工程
a)營業場所的門、窗應安裝開關式報警裝置或其他報警裝置。
b)營業室應設置手動、腳挑式和無線遙控緊急報警裝置及聯防警鈴。報警裝置數量可根據營業室的大小設定,一般不少於4個。聯防警鈴擬安裝於營業室大門外的牆上。警鈴聲級,室外應大於100dB(A),室內應大於80dB(A)。報警信號同時送至值班室或接警單位。
c)報警控制設備應留有能與區域性報警網路聯網的通訊介面。
d)營業櫃台應設防彈防護裝置。
5.2三級防護工程
a)一號區的門窗應安裝開關式報警裝置或其他報警裝置。
b)二號區的門窗應安裝開關式報警裝置,同時需安裝入侵探測器。
c)三號區的門窗通風孔應安裝開關式報警器,對進入營業室的通道安裝入侵探測器。
d)中心控制設備應有現場聲音復核或錄音功能。
e)對自動取款裝置,應採取實體防護,並設報警裝置,有條件時可設電視監控。
f)系統應有與公安接警台聯網和聯絡通訊的功能。
g)其餘與5.1相同。
5.3二級防護工程
a)一號區的入口、窗、天棚應使用報警裝置進行防護,有獨立中心控制室的營業場所的守庫室,應安裝攝像機,實施電視監控。中心控制室、守庫室應安裝緊急報警裝置。
b)二號區的營業廳(室)、現金櫃台應安裝攝像機,實施電視監控。有條件的對進入中心控制室的通道也可安裝攝像機,實施電視監控。
c)三號區的重點部位應安裝攝像機,實施電視監控。
d)守庫室、二、三號區應安裝聲音復核裝置,控制設備應具有切換、自動錄音等功能。
e)電視監控設備應具有自動、手動切換功能或多畫面顯示功能。系統應具有選擇定格,對多畫面顯示系統應具有多畫面單畫面相互轉換、定格等功能。錄像系統應具有自動錄像功能,即報警信號能自動啟動錄像設備進行錄像。對於實行櫃員制的營業場所,應設置一對一的攝像設備,在營業時間內應長時間錄像,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一周。
f)對有條件的營業場所的四周可安裝周界防入侵報警系統。
g)對重點部位的玻璃門窗應安裝玻璃破碎報警器之類的報警設備進行防範。
h)報警系統的啟動、布防、撤防、旁路、復位等均應採用密碼控制的形式,由專人進行操作,中心控制室的門應安裝防盜門或加電子密碼鎖。
i)中心控制設備應具有有線、無線兩種報警傳輸方式及有、無線轉換功能。報警信號能及時難確地傳送到有關接警部門。
j)有條件的營業場所的重點部位應設置入口控制系統,用信息卡的方式對進出該部位的人員進行分級分檔管理。
k)其餘與5.2相同。
5.4一級防護工程
a)一級防護應為全方位防護。入侵探測系統至少應選用二種以上不同探測原理的探測器。
b)一號區、二號區、三號區的所有門窗安裝報警裝置,門應安裝防盜安全門。
c)守庫室、二號區、三號區均應設置攝像機,攝像機數量 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應能在中心控制室觀察到上述區域的全部圖像。d)營業場所的四周應安裝周界防入侵報警系統。
e)錄像系統在營業期間應能長時間錄像。非營業期間能在接收報警信號發出聲光報警的同時自動啟動照明、錄音或錄像設備。
f)營業場所的重點部位應設置入口控制系統,能通過信息卡的方式對進出該部位的人員分級、分檔管理。
g)中心控制室應能在接收報警信號的同時立即識別部位、性質(搶劫、盜竊、火災、故障等),並在屏幕上顯示;列印記錄及存貯報警時間、部位、性質及處置預案。
h)其餘與5.3相同。
5.5 各級防護工程設計時還應執行GA38中的有關規定。
6工程技術設計
6.1人侵探測器
6.1.1 人侵探測器必須符合GBl0408.1及相關標準的技術要求。
6.1.2 入侵探測系統在其防護區域內,當入侵發生時不應發生漏報警。
6。1.3 在防護區域內入侵探測器盲區邊緣與防護目標問的距離不得小於5mo
6.1.4 復合入侵探測器,只能視為是一種原理的探測裝置。
6.2緊急報警裝置
6.2.1 緊急報警裝置可採用有線或無線報警方式。
6.2.2 緊急報警裝置應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a)防誤觸發措施;
b)觸發報警後,能自鎖;
t)復位需採用人工再操作方式;
d)無線報警裝置的發射機應能在整個防範區域內達到觸發
報警的要求。
6.3室外周界報警防護系統
6.3.1 室外周界報警防護系統可採用以下方式:
a)柵欄和振動感測器組成的周界報警防護系統;
b)磚牆上加柵欄結構,配置振動、沖擊感測器組成的周界報警防護系統
c)以主動紅外入侵探測器、阻擋式微波探測器或地音探測裝置組成的周界報警防護系統;
d)用隔離牆、防盜門、窗及振動沖擊感測器組成的周界報警防護系統;
e)其他周界報警防護系統。
6.3.2 室外周界報警防護系統在人侵發生時,報警信號顯示應;滿足下列之一的要求:
a)計算機屏幕上顯示全部周界模擬地形圖,並以聲、光顯示報警具體地理位置,具體位置可進行局部地形放大,直到滿足用戶要求的程度;
b)通過控制裝置在模擬地圖板上以聲、光報警顯示周界報警的具體位置5;
c)在控制設備上以燈光或其他方式顯示周界報警方向和位置。
6.3.3應給出室外周界報警裝置及系統適應室外工作環境的具體指標(其內容包括對風、雨、雪、霧、溫度的適應程度),並說明抗雷電干擾的具體措施和安裝方法。
6.3.4周界報警探測器形成的警戒線應連續無間斷。
6.4電視監控系統
項 目 指 標 值
復合視頻信號幅度 (1±0.3)V(峰—峰)
黑白電視水平清晰度 ≥350TVL
彩色電視水平清晰度 ≥270TV
黑白電視灰度等級 ≥8
信 噪 比 ≥38dB
註:在系統測試過程中可允許調整監視器的對比度和亮度達到最佳的狀態。
6.4.7電視監控系統的圖像質量要求:在攝像機正常工作條件下,評定圖像質量的主觀評價按GB7401的規定進行。評分等級採用五級損傷制,圖像質量應不低於表2中的級要求。
圖像等級 圖像質量損傷主觀評
5 不覺察 4 可覺察,但並不令人討厭
3 有明顯覺察,令人感到討厭
2 較嚴重,令人相當討厭
1 極嚴重,不能觀看
6.5聲音復核系統
6.5.1聲音復核系統應能探測現場內人的話音、走動、撬、挖、鑿、鋸時發出的聲音。
6.5.2在背景雜訊不大於45db的情況下,聲音探測裝置靈敏度調到最大值的90%,所能探測的最大范圍,應能滿足現場復核的需要。
6.6出入口控制系統
6.6.1僅供內部工作人員使用的出入口應配置磁卡或其他識別身份的出入控制裝置。公眾出入口可設置移動式屏障,配置監視攝像機或安裝入侵探測器。室外周界札、柵欄、圍牆的出入口應配置電動門、應急燈、監視攝像機和身份識別裝置。
6.6.2自動識別身份的出入控制裝置,其有效進入的證卡數量應滿足用戶的使用要求,不同的入口應持有不同的識別密碼,以確定不同級別證卡的有效進入。每一次有效進入,都應可自動存貯進入該人員的相關信息和進入時間,並每天能進行有效統計和記錄存檔。
6.6.3有效證卡應有防止同類設備非法復制的密碼系統,密碼系統應能定期修改。
6.7無線報警系統
6.7.1安全防範系統工程中不適宜採用有線傳輸方式的區域和部位 可採用無線傳輸方式。當探測器進入報警狀態時,發射機應立即發射報警信號,並具有間隔一周期的時間後,重復發射報警信號的功能。
6.7.2 固定安裝的無線報警裝置,應有電源欠壓指示。當發射機電源在欠壓狀態時,應發射一個故障信號給中心控制室的接收機,及時更換發射機電源。
6.7.3 固定安裝的無線報警發射裝置,應有防拆報警和防止人為破壞的實體保護殼體。
6.7.4 以無線報警組網方式為主組成的安全防範系統,應有自檢和對使用的信道進行監視的功能。當出現連續阻塞信號或干擾信號超過30s,足以妨礙正常接收報警信號時,接收應有故障信號顯示。
6.7.5 以無線報警組網方式為主組成的安全防範系統,接收端應有接收處理多路同時報警的功能而不得產生漏報警。
6.7.6發射機使用的電池應保證有效使用不少於6個月,在發出欠壓報警信號時,電源應能支持發射機正常工作7天。
6.7.7 接收機安裝位置應由現場試驗確定,以保證接收到防範區域內任意發射機發出的報警信號。
6.8報警控制設備
6.8.1 微機控制系統
系統應具有以下功能:
a)自動接收用戶終端設備發來的所有報警信息,並在計算機屏幕上實時顯示,同時發出聲、光報警;
b)用戶報警信息包括:用戶代碼、地址、姓名、電話、單位名稱、日期和時間、警情類別;
t)有足夠的容量和相關資料庫,用以存貯系統正常運行所需的所有用戶資料;
d)對用戶狀態進行巡檢、定期檢測和對用戶終端設備進行監控編程;
e)有多個數據輸入、輸出介面;
f)對現場進行聲音復核和處警通訊功能;
g)軟體應漢化處理,有較強的容錯能力,有在線幫助能力。
6.8.2報警控制器
a)應符合GBl2663—90中的5.2的有關性能要求;
b)有可編程和聯網功能;
c)設有用戶密碼的,可對用戶密碼進行編程,密碼組合應不小於104。
6.9 布線
6.9.1 安全防範工程的布線一般應採用金屬管、硬質塑料管、塑料線槽等。對於四級、三級防護工程在環境條件較好時,也可採用吊頂走線或明線敷設的方式。
6.9.2 強電、弱電線路應分開布設。
6.9.3金屬管子的兩埠宜有塑料襯套,防止導線絕緣層被割;破而使安全防範系統發生故障。
6.9.4 布線使用的非金屬管材、線槽及其附件應採用阻燃型材料製成。
6.9.5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道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
6.9.6 導線敷設後,應認真對線並加區分標記。還應對每迴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一一測量它們的對地絕緣電阻值,應不小於20Mo。
6.10供電
報警系統的電源裝置應包括永久連接的外部主電源和內部備用電源。備用電源的容量應保證在市電斷電時系統能正常工作24小時。
6.11 接地
a)安全防範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以防干擾和雷擊;
b)獨立接地電阻值應不大於40,聯合接地電阻值應不大於1Ω
c)專用接地干線所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其線芯截面積應不/小於16mm9;
d)系統應採用單點接地。監控編程;
e)有多個數據輸入、輸出介面;
f)對現場進行聲音復核和處警通訊功能;
g)軟體應漢化處理,有較強的容錯能力,有在線幫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