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師都可以做哪些非訴訟法律業務
所謂非訴訟業務是指不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務的業務。
非訴訟業務在單位或個人的法律事務中所佔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師業務的主體。
非訴訟業務的范圍:
一、法律顧問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中外經濟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二、公司業務
1、為企業(公司)設立注冊、變更、並購、改制、重組、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置換、破產等公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2、辦理免3c認證。
3、辦理商標注冊。
三、證券為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轉讓和期貨交易等證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四、金融起草、審查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信託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相關文件或參與談判。
五、知識產權接受委託,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體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商標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顧問和調查。
六、招標、投標接受委託,為政府采購、建設工程、技術交易、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國際招標投標等各項招投標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七、建設工程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建設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代理。
八、投資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託,提供實現其投資項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務。
九、房地產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開發、建設、按揭、工程承(發)包、預售、銷售、物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中介、見證、代理等法律服務。
十、涉外業務為外商(含港、澳、台)投資、國際貿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資、涉外知識產權、涉外民事法律事務等涉外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十一、保險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類保險業務的咨詢和代辦,代理索賠、理賠、追償等事宜。
十二、稅務為國內外客戶提供關於中國稅收環境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代理稅收申報、減免稅申請等。
十三、消費者權益接受委託,為消費者權益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十四、私人律師接受公民個人聘請,為其本人或應其要求為其近親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五、律師見證接受當事人委託或經各方當事人同意,為確保當事人實施某項重大法律行為的真實、合法,提供律師見證。
十六、法律咨詢、調查、代書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項法律事務的咨詢或調查、各類法律文書的代書。
十七、其它法律、法規、規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訴訟法律業務。
2. 律師的主要業務范圍有哪些
主要業務范圍有擔任法律顧問、接受委託、解答法律詢問和代寫法律事務文書。
3. 《律師法》關於律師業務范圍的規定
《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4. 律師知識產權有哪些法律服務范圍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託,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律師專業領域分為:
財稅審計 | 金融保險 | 證券期貨 | 土地房產 | 建設建築 | 勞動人事 | 海關事務 | 外經外貿 | 產品質量 | 食品醫葯 | 交通運輸 | 農業農村 | 法律律師
計劃物價 | 商貿服務 | 環境保護 | 工商行政 | 資源能源 | 國企國資 | 信息產業 | 知識產權 | 司法行政 | 教科文體 | 公安安全 | 民族民政
外交外事 | 港澳台僑 | 調解仲裁 | 民法民訴 | 刑法刑訴 | 工業行業 | 行政訴訟 | 憲法制度 | 檢察業務 | 機關事務 | 法制建設 | 其他行業
現代律師的業務范圍:
1、民事商事(房地產、婚姻家庭、侵權、公司等)案件的訴訟代理;
2、重大刑事案件、死刑案件的辯護;
3、重大民商事案件的申訴、再審代理;
4、常年法律顧問及專項法律顧問工作;
5、知識產權案件相關法律事務;
6、公司並購、公司破產與清算;
7、證券法律服務業務,
8、移民、投資等涉外法律事務。
5. 法律服務所的業務范圍
法律服務所的業務范圍非常廣泛,除不能辦理刑事訴訟案件外,幾乎可以涉足律師事務所的全部業務范圍,總體來說有八大類:
(1)應聘擔任法律顧問:擔任本轄區的鄉鎮、街道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門、村民委員會、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個人合夥組織及公民的法律顧問;
(2)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
(3)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審查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服務文書,參與協商和談判,參與協調、仲裁活動,申請行政復議,代理合作、擔保、分家析產等單項民事、經濟法律事務等;
(4)主持調解糾紛、經濟、勞動爭議、生產經營性糾紛及具有財產利益性質的民間糾紛;
(5)解答法律咨詢:解答法律問題、各項具體法律事務的方法和途徑及政策咨詢;
(6)代寫法律事務文書:訴訟法律事務、非訴訟法律事務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7)協助辦理公證:協助開展證前服務、辦理公證申請、辦證過程中的有關事項及證後服務;
(8)辦理鑒證:在積極開展協辦公證業務的基礎上,應當事人的申請,可以對一些內容單一、權責明確、標的額小、履行期短的協議或合同給予審查和證明,並監督協議或合同的履行;
(9)協助司法助理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其他有關業務工作。
6. 律師在金融業具體能幹點什麼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法務崗位。
每個金融機構都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
從銀版行、券商、保險、權基金、信託等等,最核心的部門需要的都是金融+數理+法律復合背景的人才優先。
如果要上市,那更是離不開法律。
法律本質是劃分權利邊界,約束個體和集體行為。結合比喻,法律就是為資金的流動預定了管道,禁止資金無節制的流動到不希望它到達的地方。如今法律與金融的關系日益緊密,企業上市,企業合並,除了由會計事務所提供財務方面的咨詢服務,還需要由律師事務所圍繞公司法、稅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等一系列法律問題為商業活動保駕護航。
7. 信託律師服務范圍有哪些
1、信託律師服務范圍是與信託等等一些金融業務相關的法律條款制定、分析、處理;
2、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
3、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