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1)了解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變化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⑵ 概述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
中國大陸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特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回理委員答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條件下實行分業監管,具體構成是: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用合作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⑶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歷程
我國明朝末年出現了類似銀行的錢庄和票號。鴉片戰爭後,一些外商銀行紛紛進入我國開展金融業務,並憑借其特權攫取了巨額的利潤。我國境內第一家銀行是1845年英國人設立的麗如銀行, 1897年中國通商銀行作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家銀行開始營業。
20世紀30年代,統治舊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建立了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簡稱「四行二局一庫」)為主體,包括省、市、縣銀行及官商合辦銀行在內的金融體系。此外還有一批民族資本家興辦的私營銀行及錢庄,其中約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規模不大且投機性強,在經濟運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隨著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莊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並開始發行人民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遷入北平。新中國成立前後,根據1948年4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對官僚資本銀行進行了接管,並分不同情況進行停業清理或改組為專業銀行;將官商合辦的4家銀行改組為公私合營銀行;對私營銀行則進行整頓和改造;還取消了在華外商銀行的一切特權,並禁止外國貨幣在國內流通。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大一統」的銀行體系,即銀行不劃分專業系統,各個銀行都作為中國人民銀行內部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使中國人民 銀行成為既辦理存款、貸款和匯兌業務的商業銀行,又擔負著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中央銀行。「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左」的思想指導下,銀行的獨立性日漸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將中國人民銀行並入財政部,成為財政部所屬的二級機構,使其基本上淪為政府的「大錢庫」和「出納員」。不少領導人不懂銀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銀行當作一個辦理收收付付的『大錢庫',需要錢的時候才想到銀行,有的甚至把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混同起來,靠行政手段辦事,做了許多違反經濟規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結束,我國的銀行體系也開始恢復和重建。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全面糾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使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我國的銀行業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走上了改革開放的道路。從1977年至今,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體系重建階段(1977—1986年) 盡管在197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恢復了其獨立的部級單位的地位,但其所擔負的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的雙重職能並未改變。從1979年初開始,在改革開放方針的指引下,相繼恢復了主管農村金融業務的中國農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了主管外貿信貸和外匯業務的中國銀行,從財政部中分設出了主管長期投資和貸款業務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負責接受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及其他資金轉貸給國內企業的中國投資銀行。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發文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商銀行,接辦中國人民銀行原有的信貸和儲蓄等商業銀行業務。至此我國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以四大國家專業銀行為骨幹所組成的銀行體系。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了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我國銀行體系迅速擴張。1985年人民銀行出台了專業銀行業務可以適當交叉和「銀行可以選擇企業、企業可以選擇銀行」的政策措施,鼓勵四家專業銀行之間開展適度競爭,從而打破了銀行資金「統收統支」的「供給制」,四家專業銀行還開始將其觸角伸向農村,為當時正在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提供貸款。
擴大發展階段(1987—1996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1986年12月,鄧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邁大一些。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國銀行業在改革中不斷擴大發展。
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提出國家專業銀行要進行企業化改革,實行商業化經營,但由於這些專業銀行既從事政策性信貸業務,又從事商業性信貸業務,既難以辦成真正的商業銀 行,又不利於進行金融宏觀調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銀行,實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分離」之後,在1994年內相繼成立了專門辦理政策性信貸業務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從而為國家專業銀行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轉變創造了有利的條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性質、地位及與其他金融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並為商業銀行自主經營、提高資產質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有機構153 069個、職工168.68萬人。
與此同時,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之下,其他類型的銀行也迅速發展。在交通銀行於1986年7月重組成以公有制為主的股份制全國性綜合銀行之後,相繼成立了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 行、深圳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民生銀行等12家股份制銀 行。到1996年底,這13家股份制銀行共有機構3 748個、職工8.55萬人。
1986年1月,在國務院主持下,郵電部與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以投資所有者和業務監管者的身份,聯合發布了《關於開辦郵政儲蓄的協議》,決定在北京、天津等12個城市試辦郵政儲蓄業務。1986年底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將郵政儲蓄業務法定為郵政企業的業務之一,從而使郵政儲蓄遍布全國,形成了一個「准銀行」系統。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在16個城市進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試點。同年2月,中國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城市商業銀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銀行開業。
深化改革階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堅階段(2003年至今)
⑷ 現在的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我國當下金融機構體系構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貨幣當局:、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當局: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4、農村資金互助社;5、財務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信託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五、證券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六、保險業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身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代理公司;7、保險公估公司;8、企業年金。
七、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交易所;2、登記結算類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理財公司;3、綜合理財服務公司。
補充:小貸公司屬於金融機構,專注於民間借貸等機構也屬於金融機構,只是其規范性和合法性存在問題。。
詳細參看央行發布的《金融機構編碼規范》。
⑸ 我國金融機構的存款機構的變化和變化的具體原因 要求1000字,運用金融學知識
從晚清乃至辛亥革命以來,中國金融機構的存款機構主要是銀行。
中國銀行於1912年經孫中山先生批准在上海成立,是中國歷史最為悠久的銀行之一。1912-1928年,中國銀行履行中央銀行職能,負責代理國庫、承匯公款、發行鈔票等。1928-1942年,中國銀行作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改革管理機制,在中國金融界率先走向國際市場,先後在倫敦、新加坡、紐約等國際金融中心設立分行。1942-1949年,中國銀行作為國際貿易專業銀行,負責政府國外款項收付,發展國外貿易並辦理有關貸款與投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2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由上海遷至北京。「中國人民銀行」也在全國布設網點,逐漸成為全國人民的首選存款機構。而中國建設銀行也與1954年10月1日成立,原名為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建設銀行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成立後,其任務是經辦國家基本建設投資的撥款,管理和監督使用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部門、單位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幾十年來,建設銀行為提高投資效益、加快國家經濟建設和發展作出了卓越貢獻。
1950年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歸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領導。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中國銀行條例》,明確中國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許的外匯專業銀行。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同時行使國家外匯管理總局職能,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改為中國銀行總行,負責統一經營和集中管理全國外匯業務。1983年,中國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分設,中國銀行成為國家外匯外貿專業銀行。1994年,中國銀行由外匯外貿專業銀行轉為國有商業銀行。
這些變化的具體原因當然是政治原因,在當時百廢待興的經濟狀況下,也還是可以適應的。
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原有的體制不能適應蓬勃發展的經濟活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金融業的壯大勢所必然。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1984年1月1日,而中國農業銀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農業合作銀行。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中國農業銀行相繼經歷了國家專業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等不同發展階段。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設,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中國農業銀行開始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轉變。
1986年7月24日,作為金融改革的試點,國務院批准重新組建交通銀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現為中國五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之一。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布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總行位於石家莊。1949年2月總行遷往北京。在中國大陸計劃經濟時代,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銀行,同時履行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職能。
1983年9月,中國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
1984年國家將商業銀行的職能剝離出去成立中國四大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後,中國人民銀行成為專職的中央銀行。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中國央行。
⑹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特徵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機構體系變化的原因及未來的發展趨勢
金融機構體系變化:大一統的金融百貨公司——分業經營——混業經營趨勢
原因:金融市場不成熟,監管不完善,機構內控制度有待改善、實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
有混業的趨勢是因為:國家趨勢的金融全球化,監管一體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創新,等。
⑻ 對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看法是什麼
從改革和開放的關系來看,金融改革與金融開放是相互促進的關系。計劃經濟體制下,經濟體制是封閉的,金融業完全由國家控制,外資很難進入。我們推行市場化金融改革,為外資參與提供了基本條件。同時外資對中國金融業的參與促進了競爭,強化了市場約束,促使中國金融業接受國際上通行規則,為改革注入了活力。
中國金融開放最先體現為引進。首先是引進機構。1979年我們開始允許外資銀行在中國設立代辦處,1981年開始同意外資銀行在中國設立營業性機構,隨著中國金融改革的推進,引進外資銀行的步伐也逐步加快。其次是引進資金。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們的經常項目出現了逆差,通過引進資金(即資本項目順差)解決了。再次是引進服務。例如我們的企業到境外上市,就是我們進口金融服務。如果沒有金融體制的開放,這些引進都是很難實現的。
在引進的同時,我們開放了市場。比如,在證券市場上允許個別的外資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債,允許境外投資者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形式在證券市場上投資,同時還出台了國內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以方便境內投資者投資於境外證券市場。分行業來看,銀行、證券、保險在入世之前都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對外開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簽訂了入世有關協定以後,中國政府兌現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因此在銀行、證券、保險領域的開放都按預期進行,有的領域開放程度已經超過我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從地域上來看,由於沿海開放城市金融開放較早,開放程度也比較高,隨著我們落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對外開放領域將從沿海向內陸推進,外資金融機構布局也由沿海向內陸城市推進。可以預見,在不久將來,中國金融業必將迎來全面對外開放的格局。
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中國金融業開放程度逐漸提高。以銀行業為例,外資銀行佔中國銀行業總資產的比例已達1.9%,個別地區外資銀行市場份額遠高於全國平均比例。金融開放首先發生在沿海地區,所以沿海地區外資銀行占銀行業市場份額較高,有的沿海發達城市外資銀行占當地全部銀行外匯貸款的50%以上,人民幣貸款佔比也相當高且呈逐漸提高之勢。隨著市場規模擴大,外資銀行的市場份額也會增加。近年來,外資參與中國金融業的方式也趨於多樣化,除在華設立分支機構外,外資機構還入股了中資金融機構。比如,幾大國有銀行及其他重要的商業銀行引進了戰略投資者。如果考慮這一因素,則外資在中國銀行業所佔份額不止1.9%。
要進一步推動金融改革和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推動金融改革和開放的良性互動。首先,我們繼續按照市場化原則推進金融改革。按照國際通行慣例,繼續推進金融機構的改革,進一步改善中資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其次,增強包括市場組織者和市場參與者在內的金融市場主體的能動性,擴大金融市場參與者的活力,豐富金融市場的交易方式、交易品種,培育市場自主創新機制。再次,為了進一步完善金融間接調控,還要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匯率形成機制,擴大市場機制在利率形成和匯率形成方面的作用。
金融業即將全面對外開放,可以想像外資機構在中國開展業務的環境將更加寬松,未來中外資金融機構之間將既有競爭又有合作。中外資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也將是全方位的,而不單單是高端客戶服務領域的競爭。在競爭的同時,中外金融機構合作的空間將會更大。我們將按照世界通行的規則,對中外資金融機構進行監管,未來金融業將是公平競爭、互利合作的格局。當然,對外開放不僅僅意味著對外開放我們的金融服務市場,也意味著中國金融業對世界金融業的更加積極和全面的參與,意味著中國金融業與世界金融業進一步融合。
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對外開放的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將更加活躍,中資金融機構也將在世界市場上更加活躍,我們有理由期待這樣的前景。
2008-06-
⑼ 概括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區域經濟發現的新變化,並簡要分析其歷史意義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五周年之際,世貿組織總幹事拉米對中國的表現給出了「A+」的評價。 加入WTO的五年,也是我國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2006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就已經達到20萬億元人民幣;外匯儲備突破10000億美元。入世五年,我國對世界經濟的貢獻已經佔到13%的比重,躍升為第三大貿易國,第四大經濟體。2007年三季度世界銀行發布的《中國經濟季報》指出,2007年中國經濟對世界GDP增長的貢獻度有可能超過美國,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市場國家將成為全球經濟「發動機」。 中國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蜜月期還沒有結束,與多個貿易成員國的貿易摩擦就已經接踵而來。根據WTO秘書處對2007年上半年各成員國的貿易糾紛調查報告:各成員國在此期間內共發起49起反傾銷調查,其中有16起針對中國出口產品。雖然這一數字比2006年同期的31起下降了近一半,但中國仍然是反傾銷調查的熱點國家,是美國和歐盟反傾銷的主要目標《2007年中國五大反傾銷案件盤點》,中國紡織網,2007年11月16日。。在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過程中出現的這些問題與現象,要求我國的發展模式和總體開放水平再跨上一個新台階。 (二)全球經濟一體化內涵的深化與擴展 近年來,經濟全球化的浪潮已經超出傳統產品貿易,對國際政治、安全、社會和文化發展包括全球氣候變化等重要領域產生了日益廣泛、深刻的影響。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速度以及內涵不斷深化與擴展,對各國發展的影響日益加深。因此,一個國家中的區域發展不僅需要深刻認識國情,同時也需要以新的理論體系構建分析框架,支持對全球化的認知,以形成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的新優勢。 1 新興國家崛起,世界格局出現多極化,是近年來世界經濟體系的一個重要變化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007年10月發表報告指出,2006年全球經濟增長有一半來自中國、印度及俄羅斯三個國家。新興經濟體正在為全球經濟增長提供關鍵的支撐,全球經濟的擴張變得更加均衡,較為貧窮的國家,尤其是一些亞洲國家,走在了發展的前列。 2007年,世界經濟出現下行趨勢,權威人士預計2008年世界經濟將呈現「半冷半熱」格局。美國次貸危機「冷潮」影響的重頭是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中國等新興市場雖受牽連,但預計仍將繼續呈現較「熱」的經濟增長勢頭。多極發展已經在世界經濟進程的總體走勢上產生重要影響。 2 資本市場進入全球化新階段,新興經濟體資本市場將逐步在世界資源配置中發揮作用 全球知名咨詢公司麥肯錫發表的報告認為,全球資本市場正進入全球化的新階段。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發布的《2007世界投資報告》指出,全球外國直接投資(FDI)流入量連續三年增長,2006年達13060億美元,比上年增加38%,為2000年以來增幅最高的一年。盡管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仍然是外國直接投資最主要的來源,其直接投資佔全球外資流出量的84%,然而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對外投資正在悄然而起。中國2006年的對外直接投資達到212億美元,在全球位列第18位。但是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卻更為令人矚目。僅僅兩年時間,中國資本市場已經從原來的全球新興市場第四位,躍居全球新興資本市場首位。針對2006~2007年兩年中國股市的發展狀況,英國《金融時報》刊文評價:一個資本大國正在崛起。中國資本市場的快速成長,其融資功能、價格發現功能、資源配置功能的有效發揮,強力支撐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預計在未來若干年後,中國資本市場作為全世界最大的新興市場,將在中國經濟和世界經濟中發揮出重要作用。 金融體系是現代市場經濟配置金融資源、化解和分散金融風險的中樞。完善我國的資本市場是進一步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在全世界進行資源配置的一著重棋。必須看到,我國的資本市場還處在培育期,還很不完善,目前仍然具有單一層次、依靠簡單規模擴張的基本特徵。我國還構不成一個資本大國,我國在世界資本市場中抵禦風險的能力需要加強。我國幾大區域加快金融體系全面建設的步伐正是對這一趨勢的積極響應。 3 全球經濟一體化已經使得主要國家經濟波動的傳導速度以及對世界經濟影響深度遠遠超過以往 2007年,美國發生的次貸危機不僅放緩了美國經濟的發展速度,而且也引起了世界其他經濟體的波動。從2007年的情況來看,中國在兩個方面受到影響:一是影響到中國的外貿出口,特別是以美國為主要出口市場的外貿企業訂單不斷縮水;二是對金融業的沖擊程度超過人們原先的預期,中國率先「出海」的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QDII基金以及大型上市銀行的次級債投資,都遭遇到不同程度的風險和損失。2008年美國經濟放緩已成顯勢,次貸危機無論對全球經濟有怎樣的負面影響,中國都不可能是局外人,而且開放程度較高區域的敏感度也會強一些。
⑽ 我國金融機構的演變和發展
20世紀70、80年代,隨著非銀行金融業務如證券、保險、信託及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發展,國際上,實施分業經營的商業銀行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其作為貸款人的重要性日漸下降。從資產業務方面看,資本市場、投資銀行、租賃公司及外國銀行紛紛搶走了商業銀行的大批客戶和業務。從負債業務方面看,居紛紛把積蓄投向公債、股票和投資基金以圖更有利的回報。投資基金、保險公司、貨幣基金、股票市場和養老基金都成為銀行負債業務強有力的競爭對手。隨著這些金融機構的迅猛發展,銀行資金來源急劇減少,隨之而來的是銀行利差的急劇下降。為了生存,商業銀行不得不尋找途徑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在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兩大業務領域與投資銀行開展競爭,規范和劃分金融分業的籬笆逐漸的被拆除了。(謝平等《分業經營、混業經營及其監管問題研究》)
1 1979年,中信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1980年代,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相繼組建,並採取固定分工的方式劃定了經營范圍,使資金在系統內自上而下分配。這四家銀行分別面向農村、外匯、基本建設和城市工商提供金融服務。
1984年,組織金融體制改革研究小組專門研究綜合經營的問題,基本上形成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贊同德國模式 ,百貨公司式的經營;另一種是以日本為代表的嚴格的分業經營管理模式。中國還是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開始階段,德國模式在宏觀管理上有難度,所以還是決定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但後來決定以交行作為試驗田,單獨搞綜合經營試點。
1987年4月1日,作為股份制、綜合類、現代商業銀行的試驗田,交通銀行重新組建。它可以經營本外幣業務,從事短期和長期貸款業務,也可以經營保險、證券、信託、投資、房地產等各種非銀行金融業務,成為新中國第一家綜合經營試點銀行。交通銀行的重組,打破了資金的城鄉分割、工商分割、國內與國外分割。
2 1986年建行成立中國投資咨詢公司;1987年成立中國人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1989年,建行與其他境內外機構成立了當時國內最大的租賃公司——友聯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3 1987年11月開始,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開辦保險業務。1991年4月26日,交通銀行將保險部獨立出來成立了全資附屬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交通銀行行長戴相龍任公司董事長,並為太保擬定了著名的廣告詞——「太平洋保險保太平」。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為繼中國人保險公司之後的第二家全國性、綜合性保險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險公司由交行全額投資改制為由交行控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保險企業。
4 1988年9月,交通銀行在其證券部的基礎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00萬元,是新中國最早的證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1994年1月,海通改制為全國性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億元,為交行控股子公司,交行總部及各分支行一律不再經營證券業務。1994年9月27日,「海通證券有限公司」正式設立,董文標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5 1993年11月,交通銀行明確地勾勒出了一個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模式,「堅持綜合經營和分業管理,逐步形成兩大業務體系,即以交通銀行本體經營的傳統商業銀行業務體系和以交通銀行附屬、控股子公司為主體的非銀行金融業務體系。」
6 1995年,建行與摩根斯坦利合資成立了國內第一家中外合資的真正的投資銀行——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7 1992年下半年開始,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嚴重,風險集中涌現,金融秩序混亂。1993年12月25日,發布了《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在人、財、物方面要與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1995年,《中華人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人銀行法》和《保險法》也相繼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金融體制分業經營的格局確立。
8 1996年中國銀行在倫敦注冊了一家投資銀行,後來遷到香港。1998年,在香港成立了中銀國際,這是第一家中資的投資銀行,前身是始建於1979年的中國建設財務(香港)有限公司。隨後,中銀國際和內地五家大型企業合資組建了中銀國際證券公司,又投資了中國第一支產業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
9 1999年8月28日,交通銀行與上海市正式簽定轉讓協議,太平洋保險公司、海通證券公司正式與交通銀行「脫鉤」,劃歸上海市領導,交通銀行在兩家公司的全部出資額及相關權益也同時轉讓。
10 2002年3月,建行成為國內首家獲得人銀行批准開展財務顧問業務的商業銀行。2003,為了推動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建行設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