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機構包括哪些企業
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從事金融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1)廠商類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
B. 銀行類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劃分依據是什麼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而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除商業銀行和專業銀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信託、證券、保險、融資租賃等機構以及財務公司等。其與銀行的主要區別有:
(1)資金來源不同。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而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依靠發行股票、債券等其他方式籌措資金。
(2)資金運用不同。商業銀行的資金運用以發放貸款為主,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主要是以從事非貸款的某一項金融業務為主,如保險、信託、證券、租賃等金融業務。
(3)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具有信用創造功能。商業銀行具有「信用創造」功能,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由於不從事存款的劃轉即轉賬結算業務,因而不具備信用創造功能。
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這類機構放貸靈活、手續便捷,符合中小企業資金快速融資的要求。
參考來源非銀行金融機構:http://ke..com/link?url=_Ch48-tU0_4Acj_hXykDrC2wf_ZBL6POO-Z_
C.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D. 中國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其中其他金融機構包括: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和個人匯兌等負債、結算業務為主。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租期內承租人只有使用權。
典當行:以實物佔有權轉移的形式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
E. 大家好,請問金融機構與類金融機構的區別有哪些方面
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 都屬於金融機構
銀牙主要業務就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還有一些別的中間業務
證券就是股票市場
保險就不用解釋了吧 財險,壽險等
信託就是包裝產品後面向社會募集資金、
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類似於信託 但是監管比信託松多了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
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 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F. 中國到底有哪幾類金融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專、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屬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工作。
G. 西方國家租賃機構的類型有哪些
西方國家租賃機構類型
現代租賃業的最初形態就是在設備促銷過程中,為客戶提供類似分期付款的融資服務的基礎上產生的。一開始,租賃業務本身就具有銷售和金融的功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租賃業務形式的不斷創新,租賃業務的融資、促銷、投資、資產管理等多種功能被開發出來,吸引了不同類型的投資者,按投資者的不同投資動機組建了類型不同的租賃公司。由於各種經濟發展水平,特別是租賃市場發育的程度不同和管理制度的差異,各國租賃機構的類型和構成比例也不盡相同。從工業發達國家的現代租賃業發展實踐來看,租賃公司的類型可分為四類:
金融機構類(金融資本)。美、日、英等國家的銀行或其附屬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都可以直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市場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們開展租賃業務或成立獨資和控股的租賃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為自己所擁有的資金,尋求一種能滿足用戶需求的新的資金投入方式。資金力量雄厚、融資成本低、有金融機構網路為依託、客戶群體多是這類機構的優勢,其競爭優勢非常明顯。金融機構通過開展租賃業務,一方面可以避免經濟波動對金融機構資產業務的影響,使金融機構獲得穩定的經營收入,獲得高額高潤,另一方面由於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在租賃期內始終屬於出租人,與其他信貸方式相比,融資租賃的信用風險較小。所以融資租賃對金融機構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廠商機構類(產業資本、商業資本)。主要是由廠家或商家為投資背景成立的租賃公司。投資目的是為了促銷和從事產品的租賃經營服務。目前國外許多規模較大的生產廠商,如美國的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美國通用電器集團(GE)等都擁有自己的租賃公司,並成為其國內租賃市場重要參與者。主要經營對象為母公司所生產的機器設備,促進產品銷售,控制設備租賃流通的全過程,特別是二手設備的銷售和租賃,通過融資租賃銷售和租賃服務獲得高額利潤。現在這類租賃公司也應客戶要求幫助客戶獲得其它各種設備的租賃,逐漸擴大了業務范圍。由於擁有專業技術優勢,可以為客戶提供靈活的租賃方式和優質的租賃物的維修保養服務,這類租賃公司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一些規模較大的專業租賃公司在一定程度和范圍內成為某種專業設備的資源配置和服務管理中心。
戰略投資機構類(投資資本)。這類租賃公司的股東主要是政府、保險、券商、投資銀行等投資機構。投資目的是尋求一種新的投資組合和投資方式。主要投向是飛機、船舶、通訊、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他們是大型項目中杠桿租賃的主要參與者,有長期資金來源是他們的優勢,獲得安全可靠的長期投資收益和享受投資抵免的稅收優惠是他們的重要目的。
經紀機構類(知識資本、信息資本)。這類租賃公司與廠家、各類中介機構和客戶都有廣泛的聯系,他們的優勢是有效地建立了自己的資源系統、服務系統、交易系統並擅長進行市場調查、制定商業計劃書、項目評估和設計各種營銷和融資模式。為製造商、租賃商及承租人之間提供信息服務、安全服務、融資服務、法律服務等綜合服務。他們可以以出租人的身份在出資人、出賣人、承租人之間牽線搭橋促成租賃交易,或是充當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中介,以其專業知識促成租賃交易。租賃經紀人既可以接受承租人的委託尋找低成本的出租人,也可為接受出租人的委託為其尋找潛在的承租人。租賃經紀公司的出現,活躍了租賃市場,提高了租賃交易的機會。
復合型機構類(混合資本)。這類租賃公司為上述機構類型中的不同股東組建而成,如金融機構和製造廠商或金融機構與經營商或經營商與製造廠商甚至是外國金融資本結合而成。復合型機構類兼有金融機構型租賃公司和廠商類租賃公司的優勢,既有雄厚的資金作後盾,又有專業技術優勢,提高了在租賃市場的競爭能力。
Amembal & Associattess是世界上設備租賃領域最負盛名的培訓和咨詢公司。該司總裁SUDHIR AMEMBAL先生在2000年世界租賃大會發言中,將租賃公司按獨立出租人、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母公司/製造商附屬的租賃公司、三類劃分,並列舉了在不同國家不同類型租賃公司在市場主體中的份額。(見附表)
綜上所述,租賃機構可以從租賃對象,也可以從資金來源和機構的性質等不同角度進行劃分。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租賃公司由於投資人的不同投資動機和投資人本身具有的優勢,可以是金融機構,也可以是非金融機構的商業流通和經紀機構;可以是綜合性的,也可以是專業性的;可以是獨立的機構也可以是附屬機構;可以是專門從事融資租賃,也可以是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都做。金融機構類的租賃公司在很多國家成為租賃組織體系中的主導。不過國際金融公司在1998年出版的《金融機構的經驗教訓》(第50頁)一書中明確指出「與那些有銀行或全能金融機構提供租賃服務的國家相比,在由單獨的租賃公司敘作大部分業務的國家中,租賃的滲透率(租賃在投資性融資中所佔比例)更高。其原因在於,後者的相關技能得到了更大的發揮,對市場更為關注。然而在某些市場中,比起那些有機會獲得低成本存款資金的銀行,租賃公司可能處於劣勢,如果在專業租賃公司的市場滲透率達到5%到10%之前,銀行便開始競爭,情況更是如此了。租賃公司是極為有限的銀行競爭對手的一個,它與銀行的競爭有益於租賃業的發展,而當租賃公司受到銀行控制時,這一好處便消失了。」
很顯然,由於不同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市場成熟程度不同和管理體制的差異,不同類型的租賃公司的構成在不同的國家或同意國家的不同經濟發展階段都會有差異和變化。不同類型的租賃公司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中都會不斷創新,發揮資金的優勢尋求自己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H. 融資類金融中介包含哪些類型的金融機構
金融中介的分類:
A 按照活動領域可分為:直接金融中介和間接金融中介。
B 按照職能作用可分為:金融調控、監管機構和一般金融機構。
C 按照業務特徵可分為: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D 按照在金融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可分為:融資類金融中介、投資類金融中介、保險類金融中介、信息咨詢服務類金融中介。
E 按照資金來源方式可分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契約型儲蓄機構和投資性中介機構。
I. 什麼是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
六類分別是: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是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
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
(9)廠商類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非銀行金融機構整改建議:
完善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制度安排,規範金融市場秩序。盡管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已有近30年的歷史,但很長時間內缺乏一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信託公司出現風險控制弱化、資本金不足、違規經營及虧損嚴重等問題;財務公司出現行政干預過多、貸款集中度過高等問題。
這些都導致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緩慢甚至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因而,要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安排,推動金融機構創新,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健康有序發展。當前,可以考慮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機構為信貸機構,加快步伐構築中小企業融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