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的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代表條例
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回會管理機構答)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監事會管理機構負責。
第五條監事會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活動及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B.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是隸屬銀監會么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向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派出監事會,目的是為了健全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督機制,加強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它的管理機構是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工委在具體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時,可以使用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辦公室的名義,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C.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內「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容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D. 國有金融機構風控是什麼意思
國有金融機構:是指國家政策性銀行(含各級分支機構),國有商業銀行(含各級分支機構、所屬全資及控股公司),國有全資及控股的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含各級分支機構)。
國有金融機構風控是指由上述國有金融機構對投融資項目進行風險控制,即上述國有金融機構採取各種措施和方法,消滅風險事件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或者很大程度上減少風險事件發生時造成的損失。
目前國有機構風控的網貸公司或互聯網金融公司有: 選擇東興證券風控項目的無界財富、選擇包商銀行風控項目的小馬bank。
具體到各類國有金融機構,風險控制的手段又有所不同。例如無界財富國有的金融機構模式風控主要是以下模式:
第一步:國有金融機構進行企業、項目甄選:國有金融機構優選項目(甄選有區位優勢、核心競爭力、實力強、規模大企業的優質項目
第二步:國有金融機構立項與連續審核
第三步:項目立項申請(項目組向主管領導提出立項申請)
第四步: 確認項目立項(主管領導審核後確認項目立項)
第五步:盡職調查(指派風控經理與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團隊至企業進行實地盡調)
第六步: 提交盡調報告(對企業歷史數據,團隊背景,市場、管理、技術、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盡調,提交報告)
第七步: 出具初審意見(部門風控經理對盡調報告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第八步: 提交初審(盡調報告及初審意見提交公司風控部及合規部進行初審)
第九步: 出具初審意見(公司風控部及合規部出具初審意見)
第十步:修改盡調報告(項目組按照初審意見補充盡調,修改盡調報告,完善交易結構)
第十一步:提交復審(再提交部門風控經理復審)
第十二步:出具復審意見(部門風控經理提出復審意見,同時將復審意見及修訂後的盡調報告提交風控部及合規部進行復審)
第十三步:補充盡調(項目組按照復審意見補充盡調,完善交易結構)
第十四步: 完善交易結構
第十五步: 國有金融機構投票表決
第十六步: 提交投委會(提交公司投委會討論)
第十七步: 投委會表決(7名投委會委員參會討論項目,,必須全票通過)
第十八步:形成最終交易法律文件(按投委會意見修訂並形成最終交易法律文件)
第十九步:提交風控部及合規部審核
第二十步: 簽訂合約完成交易
除此之外,無界財富自身還是會在這些產品推薦到無界財富後優中選優,由資深專業人士二次甄選金融機構所推薦的優質項目。安全性再次增加! 最後產品審核上架。
一般情況下,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金融機構對風控更為嚴謹,所以其項目風險更低;加之有國家做背書,項目的安全性也非常高。
E. 請問國務院下設的管理國有四大商業銀行的部門叫什麼嗎不是銀監會
你這個朋友忽悠你。感覺你問這個問題還不清楚公司、控股、業務管理、許可經營等這些概念。
商業銀行目前都是國家控股的股份公司,管理者按照公司法來說是董事會。董事會是國家控制的。
商業銀行在經營上接受人民銀行、銀監會的管理與指導,商業銀行開辦業務需要經人民銀行許可與批准。經過人民銀行批准經營的業務接受銀監會的監督與管理,人民銀行是國務院下屬的部門。
人民銀行是不能發放貸款的,但是他為國家財政支出與收入提供會計服務,比如基礎設施、科技研發等等,例如發改委提供的無息或者低息科研項目支持,由財政部負責支出管理,由人民銀行負責從國庫支出劃轉到商業銀行具體賬戶。
中聯社沒有聽說過,你說的這個組織非常奇怪,國務院下屬的部門應該很有名的,但是這個沒有聽說過。
F. 省級國有金融機構對外可稱國企嗎
可以。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G. 一國金融機構體系中有哪些主要的機構它們分別具有怎樣的性質和職能
各國金融體系大多數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來進行組織管理的,因而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各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機構體系。在我國,就形成了以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為領導,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銀行、保險、信託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 中央銀行是一國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中央銀行的職能是宏觀調控、保障金融安全與穩定、金融服務。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它集中保管銀行的准備金,並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後貸款者」。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商業銀行在金融機構體系中居主體地位,是最早出現的金融機構。它們以經營工商業存、放款為主要業務,並為顧客提供多種服務。其中通過辦理轉帳結算實現著國民經濟中的決大部分貨幣周轉,同時起著創造存款貨幣的作用。 政策性專業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向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它們的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並且根據分工的不同,服務於特定的領域。政策性專業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 商業性專業銀行與政策性專業銀行相對應,從事專門經營范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戶,以盈利為目的。它們的存在是社會分工發展在金融領域中的表現,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發展,要求銀行必須具有某一方面的專門知識和專門職能,從而推動著各式各樣專業銀行的出現。如投資銀行、儲蓄銀行、抵押銀行等。 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及其他專業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籌集資金發行的金融工具並不是對貨幣的要求權,而是其他的某種權利,如保險公司發行的保險單只代表索賠的權利。從本質上來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仍是以信用方式聚集資金,並投放出去,以達到盈利的目的,因而與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並無本質區別。如保險公司、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等。 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其職責包括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運作等。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機構包括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H. 中國有哪些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主要有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大類,分別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實施專業監管。另外我認為彩票和典當行也應歸屬為金融業。
我所說的銀行、證券、保險是比較寬的范疇。比如銀行業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等,證券業包含了股票、期貨、基金等等,范圍很廣。
如果列舉公司名稱,目前大概可以列舉5萬個以上。
這里簡單給你舉例說明一下銀行吧:
(1)政策性銀行。包括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只辦理政策性的銀行業務。(2)商業銀行。具體又分為國有商業銀行(工農中建)、全國性的股份制銀行(有十五六家,如交通、中信、光大、華夏、招商、興業、民生等等,最近設的是浙商和恆豐)、城市商業銀行(如上海銀行,某某市商業銀行等)、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3)信用社,有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4)郵政儲蓄(只辦理儲蓄業務)。(5)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以上統稱銀行業金融機構,由中國銀監會實施專業化的監督管理。
I. 三大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都有哪三個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從體制上看,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應屬於「一元多頭」,即金融監管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設立的金融主管機關和相關機關分別履行金融監管職能,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監管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及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審計機關、稅務機關等分別履行部分國家職能。
銀監會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證監會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對全國保險業和保險市場的統一監管。
(9)國有金融機構管理擴展閱讀:
1、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
金融監管的傳統對象是國內銀行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但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金融監管的對象逐步擴大到那些業務性質與銀行類似的准金融機構,如集體投資機構、貸款協會、銀行附屬公司或銀行持股公司所開展的准銀行業務等。
如今,一國的整個金融體系都可視為金融監管的對象。
2、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
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如市場准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託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