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金融機構提高了金融素養就提高了社會責任
第三章 社會責任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承擔消費者教育的責任,積極開展金融知識普版及教育活動,引導和培權育社會公眾的金融意識和風險意識,為提高社會公眾財產性收入貢獻力量。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主動承擔信用體系建設的責任,積極開展誠實守信的社會宣傳,引導和培育社會公眾的信用意識。努力促進行業間的協調和合作,加強銀行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倡以人為本,重視員工健康和安全,關心員工生活,改善人力資源管理;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員工職業素質,提升員工職業價值;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金融人才,創建健康發展、積極和諧的職業環境。
第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支持社區經濟發展,為社區提供金融服務便利,積極開展金融教育宣傳、扶貧幫困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活動,努力為社區建設貢獻力量。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關心社會發展,熱心慈善捐贈、志願者活動,積極投身社會公益活動,通過發揮金融杠桿的作用,努力構建社會和諧,促進社會進步。
2. 金融企業可以從哪些方面承擔社會責任
第三章 社會責任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承擔消費者教育的責任,積極開展金版融知識普及權教育活動,引導和培育社會公眾的金融意識和風險意識,為提高社會公眾財產性收入貢獻力量。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主動承擔信用體系建設的責任,積極開展誠實守信的社會宣傳,引導和培育社會公眾的信用意識。努力促進行業間的協調和合作,加強銀行業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倡以人為本,重視員工健康和安全,關心員工生活,改善人力資源管理;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員工職業素質,提升員工職業價值;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金融人才,創建健康發展、積極和諧的職業環境。
第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支持社區經濟發展,為社區提供金融服務便利,積極開展金融教育宣傳、扶貧幫困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活動,努力為社區建設貢獻力量。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關心社會發展,熱心慈善捐贈、志願者活動,積極投身社會公益活動,通過發揮金融杠桿的作用,努力構建社會和諧,促進社會進步。
3. 我國商業銀行貫徹實施綠色信貸如何履行社會責任
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與「綠色信貸」 。我國的商業銀行在近年來也開始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2007 年 4 月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發布《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 第一次將銀行的社會責任納入監管范圍內同年7 月,我國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提出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關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個《意見》的出台旨在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確立環境准入門檻,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來源。
(一)綠色信貸的含義及主要內容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 生產治污設施, 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製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並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並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並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 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鄧聿文,2007)根據《意見》的規定,我國的商業銀行今後要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或越級審批,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 未經環保驗收即擅自投產的違法項目,要及時公開查處情況,即要向金融機構通報企業的環境信息。 而金融機構要依據環保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新建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二)「綠色信貸」 體現了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 149 江蘇商論 2009.1 社會責任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經濟一直是一種以透支環境和能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發展模式。 面對這樣的發展模式,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 而同時, 全國大型惡性環境污染事件仍時有發生。作為單純的行政手段,「區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已是環保總局現有法規內最強有力的措施, 但從現實來看,難以從根本上遏制「兩高」企業的擴張趨勢。究其原因,不能不說「兩高」企業能獲得雄厚的信貸資金支持是其快速擴張的動力源, 這樣中國的商業銀行也成為了環境污染的間接幫凶(陶玲、劉衛江, 2007)。 如何讓企業承擔其社會責任, 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外,還需要外部金融機構對其經營行為的約束,而金融機構通過信貸控制方式促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是金融機構自身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綠色信貸」就體現了銀行業的這種功能,它是我國遏制「兩高」行業發展、改變經濟發展方式所採取的一個重要措施,同時也是商業銀行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
4. 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一)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內雙方的約定不得容違背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單方變更合同義務。 (二)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時,應公平合理地安排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損害消費者權益。 (三)金融機構在收集、保存、使用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個人金融信息的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被泄露和濫用,不得侵犯個人隱私。 (四)金融機構必須以明確的格式、內容、語言,對其提供的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向金融消費者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確保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前已知曉並理解相關風險。 (五)金融機構對金融消費者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的申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拒絕金融消費者有關申請的,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並向其說明理由。
5. 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要素有哪些
銀行作為典型的商業機構,既依賴於股東的資本投入,也得益於客戶、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以不同資源為銀行所付出的努力。銀行的公眾性質決定其應發揮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示範作用。但是,什麼是社會責任,如何承擔社會責任,國內商業銀行在理解和執行上還存在差異,本文就此做些探索。
世界銀行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與關鍵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區和環境等有關政策和實踐的集合。該定義表明了企業社會責任既是企業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對其自身經濟行為的道德約束,也是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生活質量而貢獻於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從跨國銀行的實踐看,有社會責任的銀行所具有的基本特徵:一是自願履行社會責任,而非法律、規則和習俗使然;二是真誠推動與各利益相關者的互動;三是將經濟、社會和環境等的追求都納入銀行戰略目標予以考量。
商業銀行在國民經濟建設中處於至關重要的地位,主動與時俱進、樹立承擔社會責任的新理念,對社會公益盡力並協助完成政府的公共事業政策,既符合股東群體的合理期待,也會贏得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可,有利於銀行的長遠發展,最終實現股東利益與社會公益雙贏局面。
一、強化社會責任是銀行的使命和職責所在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政府提出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實施以人為本、全面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企業作為這一戰略目標的重要載體,其運作強調要對「四方」負責——即對國家、對社會、對企業、對員工負責,承擔「三項」責任——即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對公司治理水平和可持續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10月修訂的新《公司法》增加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反映了中國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新的認識與實踐,如總則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這是中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作為特殊的公眾企業,商業銀行在參與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應更加重視履行社會責任這一問題,把承擔社會責任看成是建設和諧社會背景下銀行對其自身經濟行為的約束,看成是銀行軟競爭力的重要內涵。
二、強化社會責任是銀行應對經濟全球化、主動與國際接軌的需要
擴展全球視野、提高戰略思維能力、建設「軟實力」、把社會責任納入銀行戰略等,都是銀行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重要課題。包括國際性銀行在內的跨國公司競爭已經從過去硬體競爭上升到軟體競爭,從技術和產品方面競爭上升到企業社會責任理念以及商業倫理和道德水準的競爭。隨著中國金融業的對外開放,中資銀行應制定適應全球化發展要求的社會責任戰略,嚴格按照國際慣例和國際社會責任標准進行業務管理和提供金融服務,從而使自己在競爭中立足於堅實的基礎。
三、強化社會責任是銀行順應新技術革命發展混業經營的內在要求
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極大縮短了銀行與客戶的距離,3A(Anytime、Anywhere、Anyhow)服務成為現實,以客戶為導向推出的金融服務電子化和辦公自動化系統,正改變著傳統「勞動密集型」服務體系,高效的電子化設備和清算網路正逐步取代人工處理存貸款、清算和咨詢等業務,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綜合性金融服務。但新技術的應用,在促進客戶消費多樣性和投資理財需求,推動銀行混業經營,進一步增加銀行業務收入來源,提高銀行盈利水平的同時,也向銀行提出了同業競爭與金融風險控制等新課題。例如,如何維護客戶信息不被泄露、如何保證銀行資金安全等等。在新形勢下,能否不斷滿足客戶需求服務,已成為銀行踐行社會責任的具體表現。對於中小股份制銀行而言,更是能否後來居上的關鍵所在。
6. 金融機構怎麼樣促進企業社會責任
近年來,關於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事件逐漸進入公眾視野,接受公眾目光的檢閱。陳游標的高調慈善引起了人們對慈善活動方式的討論;「三聚氰氨」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毒餃子事件」等則引發了公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警惕;富士康連跳事件引起了媒體和公眾對基層勞工權益行為的關注。 以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1912-2006)為代表的自由主義經濟觀點在現實中會受到許多挑戰。商業倫理學者認為,企業要謀求良性的、長久的可持續發展,不僅需要在日常經營中正確地維護好內部組織問題,更需要處理好企業與外界的關系,即承擔自身社會責任。在社會網路中,承擔社會責任可以使企業避免倫理道德危機,獲得因社會責任優勢可能帶來的競爭優勢。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企業到了真正思考自己價值的時候:社會價值與經濟利益如何統一?在整個文明中,人類行為都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原因。比如,中世紀的歐洲被宗教統治所束縛,因而會發生文藝復興。現在,整個社會的信息傳遞方式在發生變化,消費者地位在不斷提高,消費者和生產者角色在不斷融合。企業只是社會中的一個組織,經濟利益與社會價值之間的碰撞越來越多。碰撞的時代,是否會發生變革?
7. 銀行強責任存在的問題
(一)機制不健全,履行社會責任沒有明確要求和制度保障。除2007年末銀監會下發的《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意見》外,目前沒有出台關於銀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制度辦法,沒有統一的「銀行業社會責任指引」,在銀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總體要求和保障措施、該履行什麼樣的社會責任、如何履行和履行不到位該如何問責條款等方面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由於制度缺失和保障不足,很難使銀行業金融機構正確、積極地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二)市場經濟逐利行為,履行社會責任動力不足。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出於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的和短期效益,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回報率高的行業(項目)和高端客戶,無暇顧及縣域中小企業和一些帶有公益性質業務。
(三)機構撤並人員分流,服務功能弱化。一是機構人員銳減。近幾年來,出於自身經濟效益的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量撤並和權力上收,有的已從縣域退出,有的已從鄉鎮農村撤出。
8. 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報告不公開了嗎
《2015年度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報告》由七個部分組成,主要報告點如下
深化責任意識,完善責任體系,健全責任機制,履行社會責任不斷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戰略及日常經營管理。截至2015年末,共有11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明確了社會責任理念,69家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從事社會責任工作的專職員工達到3,315餘人,約為上一年度的3倍,開展社會責任培訓1,211餘次,約為去年的4倍。履行社會責任日益成為主動性、規范性、常態化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