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強制休假
1、按照放假來說,可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享有權利: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公司要調換工作崗位任職, 你不願意,又協商不成。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是公司違約(合同約定了具體職務屬於「勞動條件」)。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而要求的補償是: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② 銀行單位在職員不知情不自願的情況下強制休假,合法嗎
一般來說是正常的,年休假可以由職工自已申請,由單位根據廠的情況來決定批示,也可以由公司根據廠的情況來安排職工輪休.不過一般廠方會事先和職工聯絡的,有特殊情況雙方再協商.
建議你去當地勞動部門咨詢一下,因為對法律的解讀各不相同,所以還是去勞動仲裁部門咨詢最合適.
③ 關於勞動法中的強制休假制度應該怎麼執行
勞動法中沒有強制性休假制度,職工的休息休假應當遵循法律規定的標准來執行。如果是帶薪年休假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進行休息而職工拒絕的,則用人單位無需對該未休的帶薪年休假支付3倍工資。
④ 簡述銀行監管部門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的「四項制度」
四項制度:親屬迴避、崗位輪換、強制休假、幹部交流。
⑤ 銀行員工沒有休強制休假怎麼辦
我們想休假,廠裡面還不給休了
銀行員工沒有休假,但是還讓你們休假,這是一件好事
如果你實在不想休假的話,你也可以跟領導反映一下嘛,來上班或者是休假去做其他的事情都好。
⑥ 銀監局有對銀行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的規定嗎有對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強制休假的規定嗎
各家商業銀行為了防範風險對於高官請假、強制休假都有相關文件要求。目前,銀監局並沒有統一的文件,只是做為銀行監管的手段在一些地區予以推廣。
⑦ 工商銀行強制休假原則上不超過多少天
強制休假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 10 個工作日,強制休假按照實際離崗天數折半抵扣帶薪年休假,但抵扣天數一般 不超過5天,並且不影響其休剩餘年休假。強制休假期間的工資 福利待遇不變。
以上內容是老規定了,否有變化,目前不得而知,請參考。人力資源部門可以找到文件的。
⑧ 強制帶薪休假與公休假的關系
帶薪休假是指除了國家規定的公休日以外員工可享有的帶薪假日。
新的政策規定企業必須有帶薪休假,這個休假是除去公休假之外的,兩者並不重復
⑨ 為什麼銀行要強制員工休假
很無奈我也不喜歡,據說是為了防內控,我領導是說在缺少人力的情況下看是否能夠正常運營,強制休假前做交接,對於工作職務代理人也能發現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