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服務是什麼意思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洞口縣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的主要特徵
1、投入少
金融服務的實物資本投入較少,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物理單位來度量金融服務的數量,這也就無法准確定義其價格,從而也無法編制准確的價格指數和數量指數,因此金融服務業的產出也就難以確定和計量。
2、融資中介
傳統金融服務的功能是資金融通的中介,而現代金融服務則具有越來越多的與信息生產、傳遞和使用相關的功能,特別是由於經濟活動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來越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資源之一。
3、勞動密集型
金融服務傳統上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而隨著金融活動的日趨復雜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務逐漸變成了知識密集和人力資本密集的產業。
4、自由化
在當今這樣一個國內和國際競爭加劇的時代,金融服務正處於大變革的過程之中,信息技術、放鬆管制和自由化的影響已經永遠改變並在不斷重新塑造著金融服務業領域,而且這種趨勢還將持續下去。
⑵ 什麼是金融服務
1.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
2.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3.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4.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中文名:金融服務;外文名:Financial Service
類型:保險,銀行及相關服務
對象:全體大眾
意義: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
6.定義:金融服務提供者指希望提供或正在提供金融服務的一成員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金融服務提供者」一詞不包括公共實體。「
7.公共實體」指一成員的政府、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機關,或由一成員擁有或控制的、主要為政府目的執行政府職能或進行的活動的實體,不包括主要在商業條件下從事金融服務提供的實體;或在行使通常由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機關行使的職能時的私營實體。
8.主要功能: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1).直接保險(包括共同保險、壽險、非壽險)。
2)再保險和轉分保。
3)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4)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5)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基金。
6)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
7).財務租賃。
8).所有支付和貨幣轉移服務,包括信用卡、賒賬卡、貸記卡、旅行支票和銀行匯票。
9).擔保和承諾。
10).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貨幣市場工具(包括支票、匯票、存單),外匯,衍生產品(包括但不僅限於期貨和期權),匯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換匯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可轉讓證券,其他可轉讓票據和金融資產,包括金銀條塊。
11).參與各類證券的發行,包括承銷和募集代理(無論公開或私下),並提供與該發行有關的服務。
12).貨幣經紀。
13).資產管理,如現金或證券管理、各種形式的集體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託服務。
⑶ 金融服務的范圍包括哪些服務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⑷ 金融服務有哪些
我國金融服務業單位數的行業分布
行業
企業法人單位總數(個)
營利性產業活動單位總數(個)
單位企業法人的營利性產業活動單位數(個)
比例
比例
中央銀行
2074
3.28%
2756
1.27%
1.33
商業銀行
17102
27.03%
111871
51.71%
6.54
其他銀行
1814
2.87%
2982
1.38%
1.64
信用合作社
30455
48.13%
82210
38.00%
2.7
信託投資業
1530
2.42%
1705
0.79%
1.11
證券經紀與交易業
1143
1.81%
3192
1.48%
2.79
財務公司
265
0.42%
323
0.15%
1.22
融資租賃公司
89
0.14%
98
0.05%
1.1
典當業
816
1.29%
857
0.40%
1.05
其他類未包括的
非銀行金融業
909
1.44%
1112
0.51%
1.22
保險業
7074
11.18%
9239
4.27%
1.31
合計
63271
100.00%
216345
100.00%
3.42
8回答者: laoda1204
⑸ 我想報考一個縣金融服務中心,請問這個單位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呢有發展空間嗎
首先學習金融的話,
那麼可以去銀行工作的,
具體工作職責要根據工作崗位而定的,
所以發展空間是有的!
⑹ 縣級市金融服務中心副主任分管什麼
副處(縣)級!地級市金融辦主任是正處級!
⑺ 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做什麼的
上面那些樓都是搞笑的,金融事務中心是區縣級的事業單位,一般工作如下:
一、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促進區域金融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
二、負責擬訂區域金融業發展總體布局規劃;研究擬定區域金融中心建設規劃並協調實施長沙芙蓉金融中心區的建設發展。
三、負責協調引進各類金融機構,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四、負責全區金融機構的聯絡、協調和指導;負責區域內企業上市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服務;積極協調培育區域性資本市場。
五、負責區域內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督和管理,積極防範、化解和處置區域內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打造金融安全區。
六、負責區域信用徵信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徵信制度及規范體系。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