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制訂自己的存款計劃
1、確定目標。
制定定出短期財務目標(1個月,半年,1年,2年)和長期財務目標(5年,10年,15年,20年),這個時候要拋開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一步一個腳印,逐步實現財務目標。
當然,在制定目標之前,跟有經驗的人討論,也可以跟自己的家人商量,根據提出的建議,綜合自身條件,制定出自己的財務目標。
2、做好預算。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有了預算,才能更加清楚自己的收支路徑,沒有預算,會覺得自己的資金就像流水一樣,不知不覺就不見,也不知道錢花在哪兒。如果有了科學的預算和記賬,會更加清楚自己的那一部分開支是沒有必要的,更容易把控自己的資金。
3、盡早開始儲蓄。
儲蓄要趁早,畢竟原始資本的積累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越早的積累,就越早的有資本去投資理財。儲蓄有兩種方式。銀行存款和基金定投。
4、讓自己閑置的資金流動起來。
閑置的資金只有流動起來,才能發揮它更大價值。全部放在銀行,在當前銀行這個低利率的水平下,當然不是最佳的選擇。讓閑置的資金流動起來的方式有很多種,在留有足夠的備用金之後,可以讓剩餘的部分資金配置理財產品。
5、控制支出。
當制定了自己的財務目標之後,要控制支出,哪些是有必要,那些事無必要的。了解自己的支出,回顧自己過去半年的所有賬單和費用,按照不同的類別,列出所有費用項目。對自己的每月平均支出心中有數。
㈡ 人民銀行對硬幣自循環有要求嗎
你好,
當然有要求的
對回答感到滿意,
請採納,
謝謝。
㈢ 金融機構採取了哪些方式預測每日的小面額人民幣需求
你好,他復們是按照不同制券別現金在流通中的功能定位,科學預測市場需求,合理設定20元及以下券別現金投放下限,滿足保證商業銀行現金管理部門對中小面額現金的按需投放;建立旺季現金供應日報制度,通過每日監測各券別現金投放數據,科學分析調劑現金投放,進一步發揮硬幣自循環的成效,督促小面額現金特別是硬輔幣的及時供給;指導、督促商業銀行現金管理部門適度增加中小面額現金庫存,切實落實小面額人民幣主辦銀行、主辦網點及備付金制度,做好一線現金服務工作。
另外,在提高回籠現金周轉率的同時,該部還進一步加大原封新券的投放力度,盡量滿足春節期間社會公眾對新錢的偏好,提高社會公眾金融服務的滿意度。
㈣ 區域現金處理中心物流建議
㈤ 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法委〈關於司法機關凍結、扣劃銀行存款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法委關
於司法機關凍結、扣劃銀行存款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
【頒布日期】 19970324
【實施日期】 19970324
【章名】 全文
最近,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司法機關凍結、扣劃銀行存款問題
的意見》(政法辦轉〔1997〕2號文,以下簡稱《意見》)已發至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全國人大法工委、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法制局。《意見》就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的《關於查詢、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
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銀發〔1993〕356號,以下簡稱35
6號文)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對
凍結、扣劃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在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的執法活
動加強監督的通知》(法〔1996〕83號),以及金融機構應積極協
助司法機關的執法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意見》的精
神,並依法積極協助司法機關的執行活動,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1993年12月11日下發的銀發〔1993〕356號文規
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扣劃單位的銀行存款。但1996年3月
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
訴訟法》(以下簡稱《刑事訴訟法》)只規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
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而未規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扣劃犯
罪嫌疑存款。對此,應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
二、對司法機關只提供單位帳戶名稱而未提供帳號,要求金融機構協
助查詢的,金融機構應根據帳戶管理檔案積極協助查詢。如查明帳戶管理
檔案中沒有所查詢的帳戶,金融機構應如實告知司法機關。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
及其分支機構不辦理金融機構對企事業單位所開展的業務。因此,對司法
機關向人民銀行查詢有關企事業單位存款情況的,人民銀行應做好耐心細
致的解釋工作,並協調有關金融機構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執行活動。
【名稱】 附:關於司法機關凍結、扣劃銀行存款問題的意見
【題注】 (政法辦〔1996〕120號 1996年12月10
日)
【章名】 全文
建新同志:
根據■(róng)基同志和您的批示,我們會同最高法院、最高檢
察院、公安部、全國人大法工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法制局對中國人
民銀行深圳分行關於《盡快制止強制凍結、扣劃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存款
的行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部分省、市銀行系統制定司法協助
實施細則增加法院執行難度》的材料進行了研究,現將意見綜合報告如下
:
一、對商業銀行在中國人民銀行所存的准備金和備付金,司法機關不
宜凍結、扣劃。根據《商業銀行法》第32條的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向中
國人民銀行交存准備金,留足備付金(下稱「兩金」)。這「兩金」是有
法定用途的,是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事關中國人民
銀行對宏觀經濟的調控,不宜視為一般意義上的存款。去年,全國人大常
委會王漢斌副委員長提出的司法機關不宜凍結、扣劃「兩金」的意見已報
經喬石、■(róng)基同志和您同意。因此,司法機關對商業銀行存
在人民銀行的「兩金」不宜凍結、扣劃,但對非「兩金」資金可以依法凍
結、扣劃。對這個問題還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解釋加以確認。
二、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當事人應當自動履行法定義務,拒不
履行的,司法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這是保護有關
債權人合法權益,保證嚴肅執法,促使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履行法定義
務所必須的手段。
三、對司法機關的執法工作,金融機構應當積極協助。繼續執行中國
人民銀行、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下發的《關於查詢、凍結
、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銀發〔1993〕3
56號)》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對凍結
、扣劃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在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的執法活動加
強監督的通知(法〔1996〕83號)》。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對司
法機關依法查詢、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在銀行、非銀行
金融機構存款的執法活動,應積極協助。
四、各地、各部門不得制定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凡有違反的一律撤
銷。
以上報告妥否,請批示。
㈥ 金融機構落實穩健的貨幣政策情況,在落實中有哪些問題和困難、有哪些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詳細的不可能找得到
簡單的我來提2句.
金融機構一般是指銀行 穩健的貨幣政策強調控制流動性 換句話說就是少放貸 而措施一貫的是提准備金率和存貸款利率 偶爾用一下發放中長期票券.
金融機構主要遇到的問題是 控制放貸與其利益相矛盾. 放貸量越多 金融機構的利潤越高 而風險控制在中國的銀行業基本上都無視 因為1個是銀行的最後大boss是政府擔保 2是中國的准備金率往往已經比較高了 所以在這個基礎上 銀行是放貸越多越好的 但是在穩健貨幣政策上給抑制了 這里邊的困難往往是高層的道德風險.
意見和建議, 多開發理財產品 國內理財產品種類太少 無法最大限度吸收社會存款. 另外就是改革銀行存款中的質量. 向巴塞爾協議2甚至巴塞爾協議3靠攏.
㈦ 金融機構及時更新、保存發生變更的客戶資料,屬於落實什麼的原則
落實實名制登記原則
㈧ 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工作,應遵循哪些原則
客戶身復份識別制度的主要原則是制:金融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建立健全和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徵的客戶、業務關系或者交易,採取相應的措施,了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自然人客戶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戶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住所地或者工作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客戶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記客戶的經常居住地。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客戶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戶的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碼;可證明該客戶依法設立或者可依法開展經營、社會活動的執照、證件或者文件的名稱、號碼和有效期限;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授權辦理業務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