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扶貧基本特徵是什麼
金融扶貧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扶貧貸款是由國內有關金融機構承擔的一項政策性貸款業務,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四條 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
第五條 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
Ⅱ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Ⅲ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 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政策有哪些內容
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
(一)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進入集中還款期,對風險補償金的啟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區到期的扶貧小額信貸余額168.93億元,占貸款余額總量(232.74億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貧小額信貸33.59萬戶、152.79億元,佔全年到期貸款的90.44%。部分扶貧小額信貸出現逾期,亟待明確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標准和啟用程序。
(二)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指出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制度不健全。審計發現,某縣未按規定製定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領發〔2019〕7號)要求廣西銀保監局和自治區財政廳牽頭完善自治區層面的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指導縣級完善風險補償制度。
(三)市縣及金融機構多次提出調整意見。
隨著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形勢的變化,市縣和放貸銀行多次要求對原來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桂財農〔2017〕58號)進行修改,以合理確定風險補償比例,並明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程序、損失認定標准等事項。
二、修訂的目的
本次修訂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督促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依法依規、扎扎實實做好扶貧小額信貸的回收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
受上級政策和歷史因素的影響,廣西扶貧小額信貸在准入時未能嚴格審核,貸後管理也不如同類商業貸款嚴格,如果在最後的回收階段還不能妥善做好問題授信的清收追償工作,那必然會造成國有資產的巨大損失。
因此,通過本次修訂,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督促各級各單位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在2019年全區扶貧小額信貸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層層壓實責任,倒逼工作落實」;督促放貸銀行「切實負起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嚴格做好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關部門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給予放貸銀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和回收處置工作。
三、政策依據
(一)《關於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17〕42號)
(二)《中國銀保監會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24號)
(三)《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
(四)《關於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65號)
(五)《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
(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
(七)《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175號)
(八)《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
(九)《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
(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十一)《關於進一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桂開辦發〔2016〕70號)
(十二)《關於穩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補充通知》(桂開辦發〔2016〕177號)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八章,共三十六條。第一章為總則,說明了《辦法》制定的背景依據,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發放的對象和范圍;第二章為風險補償金管理委員會,明確了縣級風險補償金管理機構、議事規則和各單位職責;第三章為風險補償金的來源和補充,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的來源、補充機制和撥付程序;第四章為風險補償金的日常管理,明確了日常管理的責任部門、三方共管機制、月報制度和補償比例;第五章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明確了損失認定標准、負面清單制度、風險補償金啟用程序和退回機制、業務所需材料等;第六章為風險補償金績效考核,明確了考核要求和緩沖機制;第七章為保障和監督,明確了監督機制和問責依據;第八章為附則,明確了文件解釋機構以及其他附加條款。
五、需要說明的重點問題
(一)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比例。
從外省的情況看,全國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開展情況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扶貧小額信貸累計投放4.3億元(其中戶貸企用2.24億元),對戶貸戶用資金補償比例90%,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不予補償。截至6月13日,該縣4300多萬元的風險補償金僅啟用45萬余元。從我區的情況看,自治區扶貧辦、金融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均提出應將風險補償比例設定為70%,而各市對風險補償比例的意見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來賓、玉林、欽州、防城港等9個市同意風險補償比例為70%,柳州、賀州兩市建議按50%—70%執行,南寧、貴港、北海等3個市建議按50%執行。
為達到既合理分擔信貸損失、確保不出現系統性風險,又壓實放貸銀行清收責任、盡量提高貸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綜合考慮各方意見以及我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情況,本辦法將風險補償比例由原來的50%調整到70%,並保留風險補償金不實行限額管理的規定。
(二)明確風險補償金和擔保金的區別。
中央各部委相關文件多次強調,不得將風險補償金混同為擔保金使用。風險補償金來源於財政性資金,是政府為了鼓勵相關主體向政策鼓勵發展的領域投入資源、從事經營活動、完成特定任務而給予的一種補償資金。而擔保金則是在債務人不按約履行還款責任時需承擔償還義務的資金。兩者的性質和會計處理方式均有本質不同。按照上述規定,風險補償資金不能混同於擔保金、不能直接代償貧困戶的逾期貸款。否則,將違反中央文件規定,並會觸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政策紅線。因此,在本辦法的相關條款中,明確風險補償金只是對放貸銀行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並確認為銀行的收入。
(三)對扶貧小額信貸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
本辦法所稱合理損失是指符合扶貧小額信貸經營活動常規情形,剔除了異常因素所致損失之後的貸款損失。政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其本意是對金融機構因放寬授信條件而多承擔的風險進行補償。但是,部分放貸銀行在放寬授信條件的同時,也放鬆了貸後管理的力度,導致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步步累加,直至出現不良。因此,對扶貧小額信貸所形成的損失,在考慮進政府力推所帶來的准入風險之外,還要考慮放貸銀行貸後管理鬆懈、清收不力的影響和個別搭乘扶貧小額信貸便車違規發放的情形。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損失即為不合理損失,由縣里根據產生原因和責任劃分,自行協調解決。另外,本辦法制訂了緩沖機制,採取全區各縣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橫向對比和閾值相結合的方式,對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超過10%且高於全區扶貧小額信貸平均損失率的縣,其新發生的扶貧小額信貸損失暫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四)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時間。
風險補償金是減少放貸銀行損失的最後一道關口,以呆賬認定金額為基礎來計算補償金額。為鼓勵、督促各方加快清收進度、加大清收力度,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風險補償金的啟用以完成呆賬認定為前提。如果縣級清收工作開展順利,在較短時間內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證明材料,即可按照財政部印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呆賬認定,並申請風險補償金。此項制度設計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部分單位消極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風險補償金啟動時間的現象。
(五)窮盡追索的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精神,放貸銀行應在各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查清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財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查封、扣押、凍結,並積極跟進訴訟程序,盡快執行相關財產。上述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所有銀行賬戶的存款(法律不允許扣劃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權、相關資源承包權、房產、鋼結構廠房、機器設備、車輛、股權、其他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等。
(六)怠於行使代位追索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針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而言,貧困戶未使用貸款且不具償還能力,企業從貧困戶處獲得資金而對貧困戶負有債務,且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屬於專屬債權。這一情形,符合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放貸銀行可依此項規定直接向法院起訴企業,並將貧困戶列為證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貸銀行怠於行使代位權進行追索,錯失清收時機,致使企業轉移財產,造成貸款損失的,不納入補償范圍。
(七)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
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是指扶貧小額信貸發放時,企業存在資不抵債、徵信逾期,或是企業原來的貸款因違法違規被要求收回等情形。這種情況屬於非正常發放的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由縣級協調解決。
(八)對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部分的解決途徑。
本辦法明確規定,由縣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對因不正常、不合理發放而造成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的扶貧小額信貸進行成因分析、責任劃定和組織協調,以確定政銀分擔比例。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的補償不受本辦法約束,不得使用風險補償金,由縣級在充分尊重歷史事實、保障各方合理訴求、維護脫貧攻堅大局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制定補償方案。
(九)其他相關問題。
1.本辦法第四條所提「符合條件」指的是發放了扶貧小額信貸且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情形,側重點在於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問題。
2.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市場化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是指放貸銀行依照相關規定將進行債權轉讓,以降低不良貸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於單戶債權轉讓、批量不良轉讓、不良資產證券化、基金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轉讓等方式。市場化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處置後,放貸銀行即可依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進行呆賬認定,並完成風險補償和呆賬核銷等工作。
3.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在與縣里首次開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區財政廳申請准入。自治區財政廳在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質進行審查後,決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單。自治區財政廳將定期向社會公告准入名單,並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網站)
Ⅳ 什麼叫金融扶貧
金融扶貧是指利用金融產品對貧困對象進行扶持和幫助,達到金融產品在扶貧中起到推動作用。一般來說是以向扶貧對象信貸為主,其他參與融資、投資、基金、參股等方式起得收益,而助推貧困群體盡快脫貧。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拓展資料:
金融扶貧政策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和由央行、發改委 、財政部 、銀監會 、證監會、保監會和國務院扶貧開發辦聯合印發的《關於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精神,圍繞"精準扶貧 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全面改進和提升扶貧金融服務 ,增強扶貧金融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的舉措。
第一條: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四條: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
第五條: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
Ⅳ 淺談如何做好克州地區扶貧開發金融服務
2012年是克州全面啟動新一輪扶貧開發攻堅戰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新疆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全力推進克州經濟社會轉型跨越和長治久安的重要一年。克州黨委書記曾存強調:「要以新一輪扶貧開發為契機, 奮力實現克州貧困鄉村經濟跨越式發展社會長治久安。」當前,克州進入了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新時期,實現克州貧困鄉村經濟跨越式發展必須要有金融提供堅實的保障。農發行作為農業政策性銀行,不僅要秉承政府意圖、發揮自身優勢,還要在支持克州跨越式發展中發揮骨乾和支柱作用。 一、 克州基本情況 克州地處祖國最西端,新疆西南部,全州地跨天山山脈、昆侖山北坡交匯處的帕米爾高原東部、塔里木盆地西北邊緣,與吉、塔兩國有1195公里的邊境線、254個通外商口,伊爾克什坦、吐爾尕特、紅其拉甫、卡拉蘇四個國家級一類口岸都需經克州出境。克州轄三縣一市,37個鄉鎮,(其中:邊遠山區牧業鄉鎮26個)241個行政村。全州人口54萬,其中,農業人口38.4萬,占人口總數的71.2%。全州總面積7.24萬平方公里,山地面積佔90%以上,全年農作物總種植面積78.07萬畝,其中,糧食59.93萬畝,棉花9.98萬畝,油料1.19萬畝,蔬菜、瓜果和其他農產品7.8畝。 二、農發行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 中央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部署,為農發行發展提供了新機遇。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突出了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這個主題並作出部署,明確指出「支持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農業科技的貸款力度」,強調鼓勵發展涉農金融租賃、農業科技創新基金、種業發展基金等。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了農發行要強化政策性功能,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慎重把握自營性業務發展等要求。這些部署和要求指明了農發行信貸支農的重點和著力點,為農發行拓展支農領域、增強服務功能提供了新的機遇。 克州第九次全體代表大會、經濟工作會議、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和農村工作會議有關涉農工作的部署,對政策性銀行在支持「三農」、「兩居」工程、產業化經營、農業科技創新發展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農發行發展提供了新機遇。 2012年,克州分行將堅持把發展地方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貫徹總行「兩輪驅動」的發展戰略,著力發展以糧棉油收儲、加工流通為重點的全產業鏈信貸業務,著力發展以支持水利、水電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為重點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信貸業務。藉助新疆跨越式發展和援疆資金支持,結合克州實際,促進各項業務有效發展,發揮在農村金融中的骨乾和支柱作用。 三、改善克州農村金融服務的措施和建議: (一)加強與地方黨政的聯系和溝通。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更是克州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關鍵時期。喀克經濟一體化對促進兩地生產要素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提升克州經濟實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農發行要主動向黨政領導匯報和介紹農發行業務發展思路和政策,完成與地方黨委、政府符合一致目標和利益的戰略合作框架意向協議。使溝通對接服務工作成為常態化,為推進克州地區的經濟發展打下良好的合作基礎。 (二)做好項目貸款儲備庫建設。從克州經濟發展實際出發,結合克州經濟和克州「十二五」規劃及遠景目標,選擇符合農發行貸款經營的基本項目,結合信貸政策和信貸支持范圍,從中篩選出對地方經濟發展支持力度大、見效快的優良項目作為農發行信貸投入的重點項目開展營銷。 (三)完善金融機構,充分發揮農發行政策性金融服務功能。克州三縣一市、37個鄉鎮場、241個行政村。目前農發行分別在阿圖什、阿克陶設有分支機構,阿合奇、烏恰只設立客戶服務組,其職能主要是金融政策宣傳和項目營銷,無法提供其他金融服務,由於金融服務無法覆蓋三縣一市,影響了農發行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力度。因此,按照自治區分行堅持「兩輪驅動」發展戰略目標,積極、審慎地加快業務轉型和發展,在業務發展達到一定規模的基礎上逐步完善機構覆蓋面,為克州經濟發展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 (四)政府將各級財政對新農村建設資金、補貼、對口援疆資金統一管理,由農發行代理監督撥付,設立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就農發行而言,是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為導向,圍繞地方經濟發展思路,充分體現政府產業發展意圖,新農村建設資金、補貼、對口援疆資金主要集中在改善民生、基礎設施建設、新農村建設和經濟發展等領域,這與目前農發行的業務范圍和信貸投向相吻合。兩者形成有力的資金合力,早日實現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目標。 (五)以克州戈壁設施農業發展為依託提高貧困家庭就業和創業能力。目前農發行以發放克州萬畝高效設施農業貸款3.5億元。建設日光溫室大棚4906座,圍繞戈壁設施農業發展,加強對貧困勞動力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特別是以「安居富民」和「定居興牧」工程為依託加大對邊遠山區牧民的培訓力度,大力開發和扶持具有競爭優勢的綠色產品、特色產品和名優產品基地建設,提高戈壁設施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逐步形成規模效益和效益覆蓋,促進貧困鄉村經濟結構調整優化,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使貧困人口收入能夠有較大幅度的持續穩定增長。 (六)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突出了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這個主題並作出部署,明確指出「支持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農業科技的貸款力度」,為農發行拓展支農領域、增強服務功能提供了新的機遇,有利於更好地發揮農發行在農村金融中的骨乾和支柱作用。 (七)大力支持農村水利設施建設。中央一號文件要求農發行將支持水利建設作為重要任務,克州水能資源豐富,農發行將對全州已列入項目規劃,具有一定規模的引水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河道治理、防洪工程、控制性水源工程、水利資源綜合開發等項目進行重點營銷,力爭使支持水利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有重大突破。 (八)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斷完善信貸支農手段。( 胡奉成) 編輯:武巧福 作者單位:克州分行
Ⅵ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的簡介
銀發〔2010〕193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內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容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拓寬融資渠道,著力緩解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的融資困難,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的
Ⅶ 2016年影響國家經濟的政策主要有哪些
2016年國經濟的主要發展目標和政策基調已基本確立。總體看,2016年宏觀經濟政策將以穩為主基調,強調供給側供給,突出長期發展與短期增長的結合,強化市場的力量,保持政策的相對靈活性。
宏觀調控:供給為主、需求為輔
近年來,國經濟發展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工業品價格持續回落,工業企業利潤下降;財政收入增速放緩,一些地區甚至出現負增長;潛在風險顯性化的可能性增大。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國際金融危機後外部市場需求變化的因素,但最根本的還是內在因素,即有效供給不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特別是結構性產能過剩比較嚴重,即主要矛盾正在由需求側轉向供給側。由於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原因主要不是周期性的,而是結構性的,面對的主要是供給側、結構性、體制性矛盾,因而不可能通過短期刺激政策實現經濟反彈,而必須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因此,宏觀調控中需要綜合運用需求管理和供給管理,使宏觀調控從僅需求管理的一維政策,升級為同時包括需求管理和供給管理的二維政策體系。首先確定供給管理政策和需求管理政策之間的組合,然後確定供給管理政策內部和需求管理政策內部具體政策工具的組合。
針對2016年的經濟形勢以及穩增長的政策目標,雖然需求、供給二者都擴張,但擴張的力度不一樣,需求方面是適度擴張,而供給方面則擴張力度較大,因此是以供給擴張為主的雙擴張政策組合。
經濟管理:堅持四項原則
堅持總量調節和定向施策並舉。把握好總供求關系的新變化,保持經濟總量基本平衡,明確經濟增長合理區間的上下限,加強區間調控、相機調控,加強政策預研儲備,備好用好政策工具箱。當經濟面臨滑出合理區間的風險時,採取更大力度的穩增長措施,以有效緩解經濟下行壓力。堅持在區間調控基礎上,注重實施定向調控、結構性調控,瞄準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特別是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統籌施策、精準發力,推動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努力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堅持短期和中長期結合。一方面,增強宏觀調控的針對性、有效性,通過預調微調,搞好需求管理,促使總需求與總供給基本平衡,熨平短期經濟波動,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防範化解各種經濟風險。另一方面,著眼於改善中長期供給能力,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結構性改革特別是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推動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增長極、增長帶,加快推動經濟結構優化,不斷提高要素產出效率,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提升經濟潛在增長能力,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堅持國內和國際統籌。加快形成參與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的機制,主動加強與主要經濟體的政策協調和溝通,更加積極地參與多雙邊國際經濟合作,提升國際話語權,推動國際宏觀經濟治理結構改革。
堅持改革和發展協調。一方面,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主動調控、穩中有為,保持經濟穩定健康發展,為全面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環境。另一方面,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推動有力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改革措施及早出台、加快落地,使改革更加有力地服務於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要通過改革創新引導宏觀調控方式創新,以結構性改革破解結構性難題,著力實現經濟中高速增長、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
財政:降成本、優結構、促改革
2016年,財政政策一方面著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方面促進適度擴大總需求,力求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增強持續增長動力:
一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推進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積極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推進消費稅改革。
二是穩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主要體現在:提高赤字率,擴大赤字規模,相應增加國債發行規模,合理確定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進一步實施減稅降費政策,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堅決不收「過頭稅」,給企業和市場主體留有更多可用資金;加大統籌財政資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力度。
三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按可持續、保基本原則安排好民生支出。重點加強基本公共服務,特別是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的支持力度,加強對特定人群特殊困難的幫扶。創新公共服務方式,能夠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不再直接承辦,能夠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非基本需求主要靠市場解決。
四是增強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繼續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完善預算管理機制,將政府存量債務還本付息納入年初預算,根據批準的限額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債務收支情況隨同預算公開的常態機制。強化風險預警,督促風險較高的地區制訂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新增債券安排與各地區風險程度掛鉤。
工業:去產能、提效率
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辦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體系,因地制宜、分類有序處置,妥善處理保持社會穩定和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關系。化解過剩產能,與深化改革、企業重組、優化升級相結合。一是嚴控新增產能。進一步加大力度,根據市場需求,設定鋼鐵和煤炭等全國總量「天花板」。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新增產能技術改造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增項目。二是淘汰落後產能。對環保、能耗、安全生產達不到標准和生產不合格或淘汰類產能要依法依規有序關停退出。三是優化存量產能。理順要素價格市場形成機制,提高產業准入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態環保標准,促進企業產品升級,加快向高端、智能、綠色方向轉型轉產。鼓勵企業開展上下游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引導扭虧無望企業主動退出。四是開拓產能利用空間。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 +」、國際產能合作和裝備走出去等,積極拓展國內外市場。五是創造新的就業空間,為企業人員轉崗提供支撐,支持傳統企業開展「雙創」。
在化解產能過剩的同時,加快結構升級步伐。聚焦《中國製造2025》重點領域,啟動實施一批重大技改升級工程,支持輕工、紡織、鋼鐵、建材等傳統行業有市場的企業提高設計、工藝、裝備、能效等水平,有效降低成本,扶持創新型企業和新興產業成長。促進互聯網與製造業融合進一步深化,使得製造業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推出旨在推進智能製造、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等產業發展的多個行動計劃。
貨幣:穩健、靈活、防風險
2016年,國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優化增量,保持靈活適度,大力推動金融改革開放,切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促進經濟金融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靈活運用各種工具組合,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既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又不隨意放水。
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探索建立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繼續運用抵押補充貸款、中期借貸便利、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投放,引導降低社會融資成本,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不斷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大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協調配合。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持續釋放改革紅利。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完善市場化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繼續深化金融機構改革。繼續加強對區域金融改革的支持。
推動金融市場規范創新發展。防範和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
房地產:去庫存、促發展
在經濟增速下行和高庫存壓力下,政府更加重視房地產在促進消費和拉動投資方面的重要作用,政策聚焦於挖掘房地產消費潛能,鼓勵需求入市,進而恢復並帶動投資信心。2016年,將推進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的住房體制改革,把去庫存作為房地產工作的重點。
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使他們形成在就業地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預期和需求。明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繼續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努力提高安置比例,將新安排600萬套棚戶區改造任務。實現公租房貨幣化,通過市場籌集房源,政府給予租金補貼。改進房地產調控方式,促進房地產企業兼並重組。進一步落實地方調控的主體責任,實施分城施策、分類調控。
農業:由數量轉質量,加快產業融合
當前,國農產品中低端供給較為充足,另一方面放心安全的農產品供給又明顯不足。因此,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保稻穀、小麥等口糧,保耕地、保產能,保主產區特別是核心產區的糧食生產的前提下,農業生產將由數量為主,逐步轉向數量質量並重、更加註重效益,更加滿足消費者需求。
充分發揮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結構性改革中的引領作用,農業支持政策要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惠農政策由普惠向新型經營主體轉變。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建設現代的飼草料產業體系,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加快農業由生產環節向產前、產後延伸,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率和附加值。推進農業與旅遊 、教育、文化與產業的深度融合,實現農業從單純的生產向生態、生活功能的拓展,大力發展比如像休閑農業、鄉村旅遊、創意農業、農耕體驗等等。
土地:有保有壓、控製成本
為加強結構性改革,服務穩增長目標,2016年土地政策將強化去產能、去庫存、降低企業成本、防範地方債務風險等基調。制定配套政策,盤活企業存量土地,促進「僵屍企業」分類有序處置,穩妥安置分流下崗職工。以煤炭、鋼鐵行業為重點,加快去產能步伐。嚴把土地供應關口,三年內對煤炭、鋼鐵新上項目一律不得核准、備案。與此同時,綜合考慮房地產去庫存和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實施有保有壓的用地政策。積極保障新產業發展用地,對於國家鼓勵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各地可結合地方實際,納入重點保障范圍。以「先存量、後增量」的原則,優先安排新產業用地供應。多種方式供應新產業用地,差別化保障新業態用地,鼓勵盤活利用現有用地。
深入研究降低企業特別是實體經濟企業用地成本問題,合理確定地價水平,防止企業用地價格過快上漲、加重企業用地成本。創新企業用地模式,鼓勵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出讓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對利用存量土地、荒廢地開展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區域政策:落實總體戰略,加強合作
支持各地發揮比較優勢,貫徹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頂層設計以及各省(區、市)參與建設「一帶一路」實施方案,大力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全面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支持三省市制定各自方案和支持政策,穩妥有序推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推進交通一體化、生態環保、產業發展三個重點領域率先突破,協調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驅動發展和試點示範。發揮京津冀協同發展輻射帶動作用,促進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支持建立由北京市牽頭的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協調機制,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聯防聯治、產業發展協同協作、市場要素對接對流、社會保障共建共享等重點領域合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39號),認真組織實施即將出台的《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支持沿江11省市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協商合作機制,高起點高水平合作建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進沿江產業有序轉移和優化升級,加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推動上中下游地區協調發展、沿海沿江沿邊全面開放。發揮長三角區域合作組織作用,加快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帶動長江經濟帶協調發展。以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為基礎,以三大戰略為引領,積極推動珠江-西江經濟帶等經濟支撐帶建設,形成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為主的縱向橫向經濟軸帶。發揮城市群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其他地區借鑒京津冀協同發展做法,提高東北地區、中原地區、長江中游、成渝地區、關中平原等城市群內部協同發展水平。推進重點地區一體化發展,支持有條件地區積極探索同城化。根據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探索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新模式。探索建立毗鄰省份發展規劃銜接機制,推動空間布局的協調和時序安排同步進行。
建立區域合作資金保障機制,創新利益分享與保護補償機制,強化區域互助機制。尊重基層首創精神,支持各地開展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加強區域合作的新路徑、新方式,力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豐富區域合作工作的手段。
Ⅷ 金融扶貧的機制措施是什麼樣的,目的如何
兩種機製法則
優化資源配置
持續加大扶貧信貸資金投入
為建立完善金融扶貧工作機制,雲南銀監局成立了由黨委書記、局長擔任組長的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全省銀行業金融扶貧工作。各銀行機構也按要求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建立了領導聯系、部門掛鉤、分片督導的工作機制。
程鏗介紹,在深入調研基礎上,該局於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發了《關於雲南銀行業全力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扶貧信貸投入持續有效增長、扶貧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礎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三大目標和精準對接金融扶貧需求、實施差異化扶持政策、量身定製貧困群眾金融服務、扶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助力易地扶貧搬遷等10大工作任務。
在具體措施上,各銀行機構堅持支持扶貧開發與地方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理念,將信貸資源更多傾斜配置到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項目、民生工程建設等領域,著力解決民族地區發展瓶頸制約。截至9月末,扶貧開發貸款余額348.35億元,重點支持了農村路網以及貧困地區公路建設、農村基礎水利和電力設施建設、城鄉一體化建設、農村中小學校標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設等項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貧搬遷三年行動計劃要求,雲南銀監局引導轄內銀行機構把改善貧困群眾居住條件和發展鄉村旅遊業、民族文化創意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等結合起來,扎實推動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計爭取到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額度1169億元,已累計投放貸款381.9億元。
除此之外,該局鼓勵農業銀行、郵儲銀行、農合機構及村鎮銀行發揮網點多、覆蓋面廣、貼近貧困戶的優勢,探索扶貧小額信貸有效模式,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特色產業等相關領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76.4億元,同比增長44.2%;惠及建檔立卡貧困戶18.9萬戶、67.9萬人。
深化金融創新
努力提升精準扶貧質效
近年來,雲南銀監局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認識到,金融扶貧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務和社會責任,也是發掘潛在客戶、實現自我發展的重要機遇。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五個一批」、「六個精準」的政策要求,不僅提供融資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銀行業的網路、信息和服務優勢提供「融智」支持。
程鏗表示,雲南銀監局非常支持銀行機構通過基地、農戶、企業主體、金融機構、擔保的「五位一體」模式,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產業,帶動貧困戶增產增收。「轄內銀行機構結合當地產業發展規劃,針對特定人群、特殊行業研發多類信貸新產品。」他舉例說,如農村信用社開發「貸免扶補」、「基層黨員帶領群眾創業致富貸款」等25款創新信貸產品,目前該社已在全省累計發放「基層黨員帶領群眾創業致富貸款」61.45億元,輻射帶動10萬多戶基層群眾戶均增收超過1.5萬元。
在擔保方式的創新方面,雲南省銀行業穩妥開展林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三權」抵押融資業務。據悉,截至9月末,該省林權抵押貸款余額176億元,居全國首位;農房抵押貸款余額16.46億元,農土抵押貸款余額1.6億元,分別比年初增加3.13億元和0.71億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產業結構、社會歷史以及交通教育醫療條件落後等因素影響,作為我國農村貧困面最大、貧困人口最多、貧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雲南省脫貧任務十分艱巨繁重。
近年來,雲南銀監局緊緊圍繞銀監會和雲南省委省政府關於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把金融扶貧列為各項工作重中之重,通過持續強化監管引導、推動優化金融扶貧工作機制、引導加大扶貧信貸投入、創新金融扶貧方式方法,為全省脫貧攻堅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撐。
11月9日,第80場銀行業例行新聞發布會在京召開,雲南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程鏗以「雲南銀行業積極助推打贏脫貧攻堅戰」為主題,介紹了雲南銀監局引領當地銀行業支持雲南脫貧攻堅的相關情況。
據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雲南全省銀行業對93個貧困縣的貸款余額達到6328.5億元,同比增長13.1%,比全省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快1.4個百分點,為脫貧攻堅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撐。
此外,雲南銀監局還搭建橋梁,聯合省扶貧辦召開雲南銀行業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推進會議,與省扶貧辦、財政廳、農業廳等相關單位建立溝通機制,定期獲取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並向銀行機構通報,提高貸款精準度,構建工作合力。
值得關注的是,為打通金融服務「最後一公里」,夯實普惠金融基礎,該局對在貧困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開辟市場准入「綠色通道」,並積極支持全省農村信用社改制農村商業銀行。同時,雲南銀監局牽頭繪制金融服務網點鄉鎮分布、基礎金融服務行政村分布地圖,實施掛圖作戰,限期消除空白。各相關銀行機構通過設立固定網點、簡易服務站,布放惠農自助設備或提供流動服務等方式,促進金融服務到鎮、到村、到戶。數據顯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個行政村(含城區居委會、社區等)中,13312個行政村實現基礎金融服務覆蓋,覆蓋率達93.3%;地處貧困縣的10230個行政村中,9282個行政村實現基礎金融服務覆蓋,覆蓋率達92.2%。
Ⅸ 《關於堅決打贏扶貧攻堅戰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配套文件有哪些
一是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扶貧開發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抓好扶貧開發攻堅的責任感和主動性。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總書記深刻指出,「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關鍵在於補齊「短板」,其中必須補好扶貧開發這塊「短板」;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省委王東明書記強調,要以超常之舉堅決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讓貧困地區群眾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這些重要論述和要求,科學回答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問題,深刻闡明了做好扶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清晰指明了新階段扶貧開發的主攻方向。全市上下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實增強打好扶貧開發攻堅戰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貧困地區與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不落下一個民族、一個縣、一個鄉鎮、一個村,既是市委對全市人民作出的庄嚴承諾,也是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和廣大黨員幹部責無旁貸的歷史使命。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站在政治、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新階段扶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始終把扶貧攻堅作為全市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最大、最急、最緊的民生工程,作為農村經濟發展的大邏輯來抓,牢固樹立「打硬仗、打勝仗」的理念,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責任感、緊迫感,以背水一戰、決戰決勝的堅定決心,堅決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奮力奪取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全面勝利。
二是准確把握市委《決定》的精神實質,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的行動自覺。
扶貧攻堅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頂層設計。市委常委會經過認真研究、慎重考慮,在全面貫徹中央、省委關於扶貧攻堅決策部署的基礎上,廣泛深入調研,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充分徵求意見建議,組織起草了《決定》。《決定》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確立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要求,圍繞「四好」目標,突出「六個精準」,實施「五個一批」扶貧攻堅行動計劃,為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制定了時間表、路線圖。
全面領會市委《決定》精神,要注意把握六個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問題:第一,在總體取向上,必須堅持設施扶貧、產業脫貧、造血奔小康相結合。第二,在目標任務上,必須堅持擺脫貧困是前提與致富奔小康是目標相結合。第三,在總體思路上,必須堅持加快發展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第四,在著力重點上,必須堅持物質扶貧與精神扶貧相結合。第五,在實現路徑上,必須堅持精準扶貧與區域開發相結合。第六,在推進方式上,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動員與群眾主體相結合。
三是突出工作重點,堅持精準施策,扎實推動扶貧攻堅健康協調發展。
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最根本的就是要緊緊圍繞「2365」發展布局,緊扣總體取向,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總要求,盯住制約貧困地區發展的重點問題特別是最突出的民生難題,以「釘釘子」精神一項一項加以解決,讓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扶貧成效,使貧困地區年年都有新變化。 一要切實強化醫療衛生服務精準到人。二要切實強化住房保障精準到戶。三要切實強化教育扶貧精準到學生。四要切實強化產業脫貧精準到戶。五要切實強化基礎設施扶貧精準到村社。六要切實強化文明素養提升精準到人。
四是強化要素保障,狠抓政策落實,為打好扶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支撐。
打好扶貧開發攻堅戰,必須充分挖掘運用各種資源條件和有利因素,既要抓住重點問題集中攻堅,更要從政策機制層面著手破題、提供保障。要按照中央、省委決策部署,緊扣宜賓實際,構建更有力度、更為配套、更加開放的政策支撐體系,確保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一要完善扶貧投入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要推動金融服務創新,拓寬融資渠道。三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強化政策托底功能。四要加大統籌力度,整合各類資源要素。五要打破區劃界限,創新連片扶貧模式。六要加強人才支撐,提供智力服務。
五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全力奪取扶貧攻堅工作的新勝利。
扶貧攻堅事關人民群眾福祉,事關率先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領導、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責任落實,切實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確保扶貧攻堅各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