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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協調

發布時間:2021-11-25 09:39:02

A. 境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協調規則

您好,國際注冊高級金融分析師張錦,筆名:暮色天,為您服務。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管理,保持金融秩序的穩定,保證外匯業務的健康發展,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非銀行金融機構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中資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其它金融公司。
第三條 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監管機關,負責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審批、終止、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 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申請經營外匯業務:
一、具有法定數額的外匯現匯實收資本金。全國性非銀行金融機構有1,500萬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貨幣的實收外匯現匯資本金;地方性非銀行金融機構有750萬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貨幣的實收外匯現匯資本金。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外匯現匯實收資本金可以高於上述規定的法定數額。
二、具有與申報的外匯業務相應數量和相當素質的外匯業務人員。其中機構和部門外匯業務主管人員應當有三年以上的經營金融、外匯業務的資歷,並在以往的經營活動中有良好的經營業績。
三、具有適合開展外匯業務的場所和設施。
四、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七條 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請經營外匯業務應當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一、經營外匯業務的申請書;
二、經營外匯業務的可行性報告;
三、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為金融機構的文件;
四、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①
五、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公司章程;
六、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定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實收外匯資本金驗資報告;
七、近三年的人民幣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八、機構和部門外匯業務主管人員和外匯業務操作人員的名單和簡歷;
九、經營外匯業務場所和設施情況簡介;
十、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收到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申請書後,應當予以審核。並自收到經營外匯業務申請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予以批復。
第九條 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請經營外匯業務一經批准,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國家外匯管理局領取《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逾期不領取,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領取《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後,方可經營外匯業務。
第十條 非銀行金融機構根據外匯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申請擴大外匯業務范圍。
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請擴大外匯業務范圍應當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下列文件和資料:
一、擴大外匯業務范圍的申請書;
二、擴大外匯業務范圍的可行性報告;
三、外匯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
四、一年來的人民幣和外匯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五、擴大外匯業務所需增加的外匯業務主管人員和外匯業務操作人員的名單和簡歷;
六、擴大外匯業務范圍所需場所和設施情況;
七、原《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八、擴大外匯業務范圍需要增加外匯資本金的,須提供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定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實收外匯資本金驗資報告;
九、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資料。
第十一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收到非銀行金融機構擴大外匯業務范圍的申請書後,應當予以審核,並自收到擴大外匯業務范圍申請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予以批復。
第十二條 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請擴大外匯業務范圍一經批准,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換領《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逾期不換證的,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非銀行金融機構領取新的《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後,方可經營擴大的外匯業務。

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採納。如有疑問,歡迎聯系本人扣扣咨詢。

B. 論金融市場、機構與產品之間的關系

一 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與金融中介通常說,金融機構就是融通資金的機構,其實,不少金融機構不僅在融資,而且在投資。融資與投資在實際工作中似乎難以劃分清楚,但從理論上是應當清楚的。一般說來,融資是將儲蓄轉化為投資的行為(雙向);投資是通過資金運用取得回報的行為(單向)。在計算現金流量時,對融資、投資有另一種解釋。融資活動主要影響企業的負債,增加負債減少資產(如現金支出),如發行股票、債券、向銀行借款。投資活動主要是影響企業的資產,資產增減,如企業收回投資,減少一種資產,增加另一種資產,購置、處置各種資產。此外,經營活動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也產生的現金流量,這樣劃分的意義在於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反映現金業務的發展狀況;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反映未來業務的發展狀況;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反映負債規模。在現實生活中,我國把金融業劃分為四大類,即銀行、保險、證券、信託。這是按業務活動的特徵進行的大致劃分,並且未納入所有的金融機構,如果要把所有的金融機構包括在內,則有直接從事融資投資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典當行等,也有間接從事融資投資的金融機構,如信用評估公司、信貸擔保公司、專業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這些機構按其功能可分為:投資經營型金融機構、經紀服務型金融機構、公證仲裁型金融機構、社會保障型金融機構。一個金融機構可能具有單一的功能,也可能具有多種功能,如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既融資,又投資,還提供各種金融服務。再如證券公司,有的只能從事經紀業務,則只能替客戶買賣證券,有的除能從事經紀業務外,還能從事自營業務,則進行投資。在這種情況下,怎樣給金融中介定義?中介者,居間也;居間者,媒質也;媒質者,助也。如果這樣定義,則嚴格地說,金融中介機構應當是從事融資活動和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那些金融機構。這就是說,從事金融投資活動的不具有「中介」的性質,它們應當是金融經營機構。准確地說,是經營金融商品的機構。如果要把經營金融商品的機構也包括在金融中介機構中,則是廣義的金融中介機構。在一些文獻中,有人把金融中介與金融中介機構等同起來,認為金融中介就是指金融中介機構而言。其實,這是一種大致的說法,嚴格地說這二者的含義是不同的。廣義上說,金融中介是指從事媒介融資、投資的活動;金融中介機構是指從事這種活動所形成的組織。形成了組織從事融資投資的媒介活動,是金融中介;沒有形成組織仍從事融資、投資活動,也是金融中介。所以,金融中介與金融中介機構的含義是不同的。在浙江的農村有一種稱做「銀背」的個人,這種人一般在當地有較高威望和社會地位,有錢、有勢,在民間信貸中充當掮客,即吸收一部份人的存款,向另一部分人發放貸款,這是一些地區民間廣泛存在的能夠被人們認可的金融中介活動。這就是說,金融機構、狹義的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是不能完全等同的。做這樣的區分,有利於確認它們的不同性質,考察它們的特殊供求,制定對它們區別對待的政策,選擇對它們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現代西方的金融理論把金融中介組織劃分為三類,一是吸存金融中介組織,簡稱吸存機構;二是基金型的金融中介組織,簡稱投資基金;三是經紀人型的金融中介組織,簡稱經紀人。除經紀人以外,它們認為吸存機構相對投資基金來說有三大特點:一是投資人(基金盈餘者)把資金投資於吸存機構,其價值不受吸存機構資產組合的影響;如果投資人把資金投資於投資基金,其價值要受投資基金資產組合的影響。為什麼前者不受影響,而後者要受影響?因為二者的投資交易合約不同。二是投資人把資金投資於吸存機構,回報是相對固定的,而把資金投資於投資基金,回報是相對不固定的。三是吸存機構的資產相當部分是「不可轉讓的證券」,對此,不需要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這樣的融資能適應那些出於保密不願意提供信息的借款人的要求。它們強調經紀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因為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要把資金盈餘者的投資納入自己的資產組合中,無論是吸存機構,還是投資基金都是這樣。它們強調這一點是為了使資金盈餘者的投資與自己的資產結合起來,以便「風險共擔、利益同享」,有利於「保證投資回報」。「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要把投資納入自己的資產組合中」,這樣的論斷也反映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中。它指出:「金融中介是從事買賣金融資產事業的企業」。把這種企業稱作「金融中介」,是要表明金融中介在資產選擇、組合當中的作用,應當說是廣義的金融中介。而對相對狹義的金融中介而言,實際上是「金融經營」。這樣的概括基本上符合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實際,說它「基本上」符合實際,是因為在那裡有的金融機構運作中,沒有資金盈餘者的投資與自己的資產結合起來,比如「契約型基金經理公司」,它具有單純的中介機構的性質,只有「公司型基金經理公司」才把資產盈餘者的投資與自己的資產結合在一起。在市場經濟中,中介組織是介於企業、個人之間,為其服務、溝通、監督、協調為主要職能的社會組織。它主要由三類組成:一是行業性中介組織,如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研究會;二是公證性中介組織,如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等事業事務所以及證券、仲裁等中介組織;三是服務性中介組織,如就業、廣告、房地產等服務組織。在考察金融領域的中介組織時,必須服從於市場經濟中中介組織的傳統和習慣,即長期以來已經被社會公眾廣泛認同的含義和能夠接受的概念。因此,我們更傾向於把金融經營組織與真正的金融中介組織區別開來。二、金融中介機構存在和發展的理論支撐1.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論:交易成本說和信息對稱說。金融中介機構為什麼能夠存在和發展,換句話說,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靠什麼理論支撐解釋?於是就產生了各式各樣的金融中介理論。最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論是「交易成本說」和「信息對稱說」。「交易成本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之所以存在,就在於它能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交易成本等於零,金融中介機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信息對稱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之所以存在,就在於它能夠緩解資金融出者與融入者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如果二者的信息是對稱的或容易把握的,金融中介機構也沒有存在的必要。這兩種學說密切相關:金融中介機構的存在能降低交易成本,就在於它掌握信息的系統性、廣泛性和專業性,可信性和分享性,也就是說,它在融資中能夠系統地、較大范圍地掌握融資雙方的信息,而這些信息經過專業化的分析、加工,提高它們的可信度,使得每個投資者都可以分享,因而能大大降低每個投資者參與金融交易的成本。除「交易成本說」和「信息對稱說」外,用來解釋金融機構存在和發展的金融中介理論,還有「規模經濟說」、「防範風險說」和「增強資產流動性說」。「規模經濟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是「貸者的集中和借者的集中」,「積少成多,續短為長」所以能求得規模經濟。「防範風險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能轉移風險、分散風險和穩定風險。轉移風險是指通過它的操作能使風險在時間、空間上變動;分散風險是指它通過對資產負債的「打包分拆」,使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穩定風險是指它能夠協調社會上風險偏好者與風險厭惡者之間的關系,從而使整個社會的金融風險穩定在一定承受力的水平上。「增強資產流動性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能夠提供多種多樣的金融商品,從而使資產的替代品多元化、連續化,能夠提高資產的變現能力,從而增強其流動性。金融中介理論雖然各種各樣,但它們都集中回答一個問題,即金融中介機構為什麼能夠存在,或它們的生命力何在。盡管如此,它們觀察問題的角度仍有所不同或者說提出這種學說有著不同的思維方式:「交易成本說」、「信息對稱說」和「增強資產流動性說」,是基於融資參與者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規模經濟說」和「防範風險說」是基於金融中介機構自身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市場發展與金融中介理論的推進。20世紀60~70年代以後,由於金融創新和金融商品的增多,金融市場有很大的發展,但金融中介機構並沒有減少,反而增多,企業和家庭仍然依賴金融中介機構融資,這種狀況主要體現為「共同基金」的興起。解釋這種狀況興起的原因是「參與成本說」。「參與成本說」認為:金融市場具有有限參與的性質,即並不是每一個投資者都能無成本地參加交易的,參加交易必須付出成本,有了成本因而參與有限。換句話說,要參與金融市場必須付出成本即「參與成本」。參與成本包括學習成本和機會成本,學習成本是為了取得參與金融市場交易的能力,減少機會成本是為了節約參與金融市場交易的時間。由於存在「參與成本」,為了減少「參與成本」,不少企業、家庭仍然依賴金融中介機構融資,這也是站在投資者的角度,闡明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發展中國家的實際與中介理論創新。上述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理論是基於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現實,總的說來具有解釋力和生命力。但怎樣運用這些理論去解釋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處於轉型經濟中的發展中國家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則需要研究。理論來源於實踐並結合實踐,發展中國家最大的實際是尋求發展,經濟和社會發展是發展中國家的首要任務,而一般說來,面對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環境是資源豐富,但經濟發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較大。在這種狀況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是一般意義上需要金融中介機構,而是特殊意義上需要金融中介機構。其特殊性就在於:(1)不僅需要金融中介機構融通資金,而且需要它們積累資金;(2)不僅需要金融中介機構支持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且需要金融中介調控經濟和社會的發展;(3)不僅需要金融中介機構為家庭和企業的資產選擇服務,而且需要金融中介機構為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服務。在這種狀況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很大程度上或主要不是市場調節的需要,而是政府調控的需要。特別是在「信用必須集中於國家手中」的傳統理論指導下,更是明顯。所以,結合發展中國家的實際,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應當看到政府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這可謂創新的金融中介理論:「推動發展論」。我國不僅是發展中國家,而且是轉型經濟的國家,現階段的要務是發展的同時要致力於改革。不發展,經濟實力上不去;不改革,經濟體制難以轉型。這是我國當前面臨的最大的實際。面對這樣的實際,不僅要推動金融中介機構的發展,而且要促進其改革,而面對改革的最大課題,是如何促進國有經濟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國有經濟為主體,這種體制反映在金融領域長期以來的狀況是:國有企業缺乏資本金,而流動性資金的需要主要由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供給。金融中介機構不僅為國有企業積累資金,而且幾乎成43為國有企業的財務結算和現金出納。為了徹底改變這種狀況,需要金融中介機構在資金融通方面、機制建立方面以及市場導向方面等,採取配套措施。也就是說,要從這一方面去理解認識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這可謂又一創新的金融中介理論:「配套改革論」。隨著經濟的發展,貨幣收入水平的提高,思想觀念的轉變,人們的需求在變化。相當多的人不僅要消費物質產品,而且要消費精神產品;不僅要勞動就業,而且要贏得更多的時間休閑。在這種狀況下,金融消費方興未艾,是現階段呈現出的新生事物。概括地說,金融消費是社會公眾購買金融公共產品享受金融服務的行為。這種行為與金融投資有聯系,但有別於金融投資,它們的主要區別是:金融消費要付出,不能求得額外的回報,而金融投資一般都要尋求回報;金融消費不存在風險,而金融投資一般都存在風險;金融消費與金融中介機構發生的契約關系是承諾提供服務與享有服務的關系,而金融投資是債權債務關系。這種區別表明:沿用傳統的或已有的金融功能是難以解釋的;同時表明,社會對金融的需要促進了金融中介機構功能的發展。反過來說,金融功能的發展必須適應社會對金融消費的需要。所以,用以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和發展的金融中介理論,絕不能停留在已有的理念上。已有的理念主要基於發達的市場經濟,立足於融資、投資、避免風險,它沒有納入金融消費。但客觀的形勢是社會經濟生活的狀況逼著我們要從實際出發,要面對現實。基於這樣的理念,在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應當納入「金融消費論」,這可謂金融中介理論的重要創新。三、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總的說來,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二者體現的契約關系不同、技術安排不同、可選擇的范圍不同等。一般說來,機構融資要產生雙層的契約關系,即資金融出者與中介機構的契約關系和中介機構與資金融入者之間的契約關系,而市場融資只產生單層的契約關系,即資金融出者與融入者之間的契約關系。雙層的契約關系會產生多重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監督機構;單層的契約關系會產生單一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監督機構。由於機構在融資中能夠提供一種信用資證,作為資金融出方資產的替代品,比如銀行簽發支票,在技術上能夠轉換。而在市場融資中,沒有中介機構提供的信用資證作為資金融出方的資產替代品,在技術上不能轉換。相對說來,機構融資可選擇的范圍較窄,而市場融資可選擇的范圍較廣。是選擇機構融資,還是選擇市場融資,其影響的因素較多,重要的是融資的成本和效率。這取決於需求與供給雙方的選擇。一般說來,(1)機構融資由機構運作,具有間接性和集中性的特徵,主體雙方是既定的;而市場融資由供求雙方運作,具有直接性和分散性的特徵,融資的一方即融出方是不確定的。(2)機構融資,信息不需要投資者把握,外部信息內部化,信息可不透明,可「暗箱操作」;而市場融資信息必須要投資者自己把握,內部信息外部化,信息必須透明,不能「暗箱操作」,如果暗箱操作有違「公開、公正、公平」。(3)機構融資是一種復合型的融資,能夠分散風險,風險由機構承擔。而市場融資是一種單一型的融資,難以分散風險,風險由投資者承擔。總之,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的劃分在於二者有不同的性質、特點,是融資制度的安排。一般說來,融資雙方只能在既定的制度中選擇。但融資制度是融資雙方創造的,是發展變化的,所以要考察機構與市場的關系。四、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的關系金融市場不是一個空間概念,而是貨幣和其他金融商品的供求關系體系。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市場的主體應當是這一體系供求關系的孕育者、承擔者和推動者。討論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的關系,也就是考察市場主體與供求關系體系的關系。它們的關系是相互支撐的、互動的、互補的和相互替代的。1.機構與市場應當是不同的組織或不同的制度安排,它們共同構成一國的金融體系。這二者除具有不同的特性外,它們之間是相互支撐的。金融市場靠金融機構提供的產品支撐,金融機構的展業靠金融市場支撐。當金融機構提供的產品具有標准化趨於成熟時,這種產品就會成為金融市場金融交易的對象;當金融市場的包容能力增大、化解風險的能力增強時,金融機構的資產就能證券化融入金融市場。2.機構與市場相互支撐是靜態的考察,如果從動態考察,則二者是互動的關系,即金融機構的有效運作將擴大市場供求關系體系,而市場供求關系體系擴大,又要求金融機構結構的外部調整和內部治理改善。結合我國的實際,比較典型的事例是個人委託貸款和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的產生。個人委託貸款建立在對金融機構信任的基礎上,但金融機構又不能作出承諾擔保,它只能起著牽線、搭橋和公證的作用,要有效地運行就必須有良好的信用環境和健全的信用制度。為此,就要求有信託性金融機構,擔保和信用評估類金融機構介入,而當它們有效介入後,市場便擴大了。商業銀行保理業務建立在多方契約關系的基礎上的,這種契約關系要能保證實現,不僅要承諾應盡的義務,而且要享有必要的權利,比如掌握有關方面的市場營銷和財務狀況,這樣就需要改善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以適應變化了的市場關系的需要。這二者的互動表明機構的展業必須適應市場的要求,而市場的需求促使機構的外部調整和內部治理結構的改善。美國經濟學家默頓(Merton)認為,機構與市場之間的聯系是動態的具螺旋式的推進,意思是進入金融交易的產品從無到有、從特殊到一般,從不成熟到成熟,始終處於一種動態的過程中。在這一過程中,金融創新起著推動作用。3.機構與市場互補主要基於融資的多元化供給和多樣化需求。以機構融資來說,有融資的「百貨公司」,也有融資的「專賣店」;有公有銀行,有民營銀行。各種金融機構的信用狀況、經濟實力、技術平台、市場定位又有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多樣化的資金需求面對著多元化的資金供給。怎樣選擇,有可能傾向於機構,有可能傾向於市場,也可能「半機構,半市場」。這樣,機構與市場在選擇中就起著互補作用。機構與市場的互補還體現在功能方面。一般說來,機構融資在特定條件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約束力相對集中但力弱;而市場融資在群體力量的組合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約束力相對分散但力強。這樣就可能產生以市場融資去彌補機構融資的不足,或者以機構融資彌補市場融資的不足,這就是功能上的互補。4.機構與市場的替代主要基於交易成本、風險度和資產的流動性。當機構融資的交易成本低於市場融資時,選擇機構融資,相反,選擇市場融資;當機構融資的風險度小於市場融資時,選擇機構融資,相反,選擇市場融資;當機構融資有利於增強資產的流動性時,選擇機構融資,相反,選擇市場融資。這樣的替代關系還會基於其他因素,有正常的,有非正常的。比如,在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情況下,就可能產生「以債收貸」和「以貸承債」的情況,這也是一種替代,只不過是一種非正常的替代,會產生有損於投資者及廣大社會公眾的替代。因此,考察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的替代,既要看到它積極的一面,又要看到它消極的一面,既要評價它的正面效應,又要指出它的弊端。

C. 金融機構與金融機構之間必然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嗎它們各自在哪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或絕對優勢

金融體系的功能觀點認為,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之間是一種靜態競爭動態互補的關系,中介與市場之間的互動可以解釋為金融創新螺旋,它推動金融體系朝著一個具有充分效率的理想目標演進。就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的關系來說,靜態地看,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相互競爭,爭奪客戶和資金。如投資者(儲蓄者)直接或通過機構投資者間接持有股票、債券等證券化資產,自然會減少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企業直接進入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會降低對銀行信貸,的需求等,雙方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動態地看,充滿活力、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為商業銀行提供了大量新興業務,為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提供了新的平台。當然,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實現自我轉型,由傳統走向現代,商業銀行必須將未來的業務模式和運作機制建立在資本市場的平台上。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傳統商業銀行的轉型是相輔相成的,一個更富有效率的具有相當深度和廣度的資本市場可以為商業銀行提供更多的獲利機會、更好的風險管理工具和風險管理方法。傳統商業銀行掌握著龐大的金融資源,它們的參與將對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流動性的增強、效率的提高、風險的降低以及產品的多樣化等產生重大影響。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之間的這種良性互動必然伴隨著資金在兩者之間的無障礙流動。

D. 金融機構不聽政府協調該咋辦

金融機構不聽政府協調,不可能的,政府有權利直接協調金融機構

E. 政府怎麼協調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

首先、要減少政府採取干預政策時獲得的收益。在中央政府層面:建議完善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制度減少政府因財力不足而干預金融的情況,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劃清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財權,做到財權與事權,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建議國家應允許條件較為成熟的地區,放行地方政府債券,為地方政府開辟合法的融資渠道,滿足基礎設施建設的龐大資金需求;建議解決我國司法獨立方面存在的問題,防止地方政府權力過大,責任不足造成的過度干預司法的行為,同時提高金融機構通過法律程序追回不良貸款的效率。金融機構方面:強化自身造血功能,完善內部控制及糾錯機制,提高抗干擾能力,確保系統規范、順暢和高效運轉。地方政府方面:改變官員政績考核機制,由原先的單一的以GDP增長為基礎的晉升激勵轉向對社會公正、民眾福利、環境保護等綜合指標考核的激勵機制,如將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作為政府工作重點之一,列入政績考核指標。

其次、要減少不良貸款損失。在中央政府層面:應建設和完善以政府誠信為核心,面向企業、個人、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應完善以投資擔保公司為主體的信用擔保體系。地方政府方面:要憑借天然公權力,藉助當地的公檢法體系,支持金融機構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工作,加大對金融機構在債權保全、資產接收、資產處置等環節的政策支持,敦促有關部門簡化手續,減免稅率,積極支持金融機構盤活不良貸款,減輕其在追債過程中耗費的時間和人力成本;要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杜絕地方政府自身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幫助企業逃廢債務等行為。金融機構方面:應積極引入社會信用體系及定期維護,引入信息挖掘技術,擴大信貸徵信系統信用信息范圍和含量,進一步提升系統的信用預警作用,為銀行防範信貸風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應積極探索小額貸款管理辦法;行業協會應定期組織信貸風險評價經驗交流,通過相互交流信貸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趨勢,從信貸全過程監控角度探討降低不良貸款率的方法。

再次、要減少政府在改善金融環境上的投資並提高通過金融生態環境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減少並非指純粹的投資額度上的減少,而是「同時」,即改善金融環境應注重效率,由麥金農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論,緩解金融抑制的基礎是政府首先需要有穩定的財政能力,由於政府本身資金並不充裕,因此改善金融環境的資金並非越多越好,而應注重效率,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強政府與金融機構間的溝通走訪,促進信息交換,改善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從而提高投資效率;政府應多引進金融咨詢服務業,了解如何有效率的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滿足金融機構的長期經營發展需求;改善金融環境,吸引轄區外金融資源進入轄區投資,促進金融集聚區的形成。金融機構方面:加大對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和經濟工作的研究的投入,創新金融產品,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加強行業分類管理,防止同質化惡性競爭。

最後、提高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機構均採取合作策略時獲得的超額收益。中央政府方面:應放寬地方金融准入控制權,調動地方政府發展金融的積極性,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以及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發展要求,從而形成良性互動。地方政府方面:提高政府行政運作透明度,完善市場公平競爭制度建設;強化政府的服務功能,通過調查了解當地優勢產業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求,有針對地推出相關政策,加強產業、研究所、高校、金融機構間的聯系,培育市場為主體的金融資本配置制度,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和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共同培育符合我國經濟轉型產業結構調整的多元化金融市場,擴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減少地方政府改革壓力和成本,同時也讓民間資本有償承擔金融風險,從而建立起多元化的經濟結構相適應的金融組織結構。金融機構方面:積極主動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創新重大項目的信貸方式和管理方法,實行跟蹤管理,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提供有效服務;提高金融企業經營狀況信息透明度,善於引用研究所、高校對當地產業和全國各地經濟發展研究成果,更好的契合當地產業、企業的需求,服務於當地實體經濟發展。

F. 銀行和金融機構有什麼不同

簡單的說:銀行是金融機構中的一種,即: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以下是相關概念:
金融機構:泛指從事金融業務、協調金融關系、維護金融體系正常運行的機構。 市場經濟制度下,世界各國的金融機構體系一般包括:貨幣金融政策、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機構;金融業務的經營機構;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機構。 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包括: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多種金融機構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相對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銀行種類: 中央銀行: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是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 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具有創造存款貨幣功能的銀行。亦稱為存款貨幣銀行,該類銀行對貨幣運行的影響程度大,因而受到更嚴格的監管。 專業銀行:專門經營指定范圍業務、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專業銀行是社會分工在金融業中的表現,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 包括經營性專業銀行和政策性專業銀行兩類。
經營性專業銀行包括:
1、儲蓄銀行;
2、投資銀行;
3、抵押銀行;
4、特殊職能銀行。
政策性專業銀行:政策性專業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不以盈利為目標,而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或區域發展政策為目標的銀行。
包括:1、開發性銀行;
2、農業性銀行;
3、進出口銀行;
4、中小企業信貸銀行;
5、住宅信貸銀行。
政策性銀行:由政府投資設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為目的的非營利性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以某些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提供特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而以某種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能夠提供特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證券機構、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投資基金、養老基金、資產管理公司、消費信貸機構等。

G. 怎樣協調金融機構和銀行的關系辦理日常融資

要減少政府採取干預政策時獲得的收益。在中央政府層面:建議完善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制度減少政府因財力不足而干預金融的情況,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劃清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財權,做到財權與事權,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建議國家應允許條件較為成熟的地區,放行地方政府債券,為地方政府開辟合法的融資渠道,滿足基礎設施建設的龐大資金需求;建議解決我國司法獨立方面存在的問題,防止地方政府權力過大,責任不足造成的過度干預司法的行為,同時提高金融機構通過法律程序追回不良貸款的效率。金融機構方面:強化自身造血功能,完善內部控制及糾錯機制,提高抗干擾能力,確保系統規范、順暢和高效運轉。地方政府方面:改變官員政績考核機制,由原先的單一的以GDP增長為基礎的晉升激勵轉向對社會公正、民眾福利、環境保護等綜合指標考核的激勵機制,如將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作為政府工作重點之一,列入政績考核指標。

H. 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區別

不同於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為工商企業、公眾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務。而中央銀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創造基礎貨幣,並承擔制定貨幣政策,調控經濟運行,監管金融機構的職責。 不同於其他金融機構。商業銀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並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機構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個方面或某幾個方面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的職能是由它的性質所決定的,主要有四個基本職能: (1)信用中介職能。 信用中介是商業銀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經營活動特徵的職能。這一職能的實質,是通過銀行的負債業務,把社會上的各種閑散貨幣集中到銀行里來,再通過資產業務,把它投向經濟各部門;商業銀行是作為貨幣資本的貸出者與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來實現資本的融通、並從吸收資金的成本與發放貸款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的差額中,獲取利益收入,形成銀行利潤。(2)支付中介職能。 商業銀行除了作為信用中介,商業銀行作為貨幣經營機構,具有為客戶保管、出納和代理支付貨幣的職能。 (3)信用創造功能。 商業銀行在信用中介職能和支付中介職能的基礎上,產生了信用創造職能。商業銀行是能夠吸收各種存款的銀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種存款發放貸款,在支票流通和轉帳結算的基礎上,貸款又轉化為存款,在這種存款不提取現金或不完全提現的基礎上,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在整個銀行體系,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4)金融服務。金融服務是商業銀行利用其在國民經濟活動中特殊地位,及其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過程中所獲取的大量信息,憑借這些優勢,運用電子計算機等先進手段和工具,為客戶提供的其它服務。長期以來,商業銀行是各種金融機構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開設支票存款帳戶的機構,這也是商業銀行區別於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的主要特徵。

I. 互聯網金融平台與金融機構之間是如何合作的

和實際銷售中的提成是一樣的,互聯網有平台流量,金融機構有錢,一個負責廣告一個負責辦理,互聯網平台按照成交量統計提成

J.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機制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概念如下

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是指國際經濟組織、金融組織與各國,以及各國之間在金融政策、金融規制等方面採取共同步驟和措施,通過相互的協調與合作,達到協同干預、管理與調節金融運行,並提高其運行效益的目的。


進行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主體是主要的國際性經濟組織、金融組織,它們共同或聯合對經濟、金融活動進行干預、管理與調節是協調與合作的最基本特徵。


形式


1、從地域范圍可分為:全球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和區域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2、從具體內容可分為:綜合性質的國際協調與合作和專門化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3、從途徑可分為:協議、規則性國際協調與合作和制度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4、從頻率可分為:經常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和臨時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5、從主體可分為:

①機構協調與合作,是指由特定的經濟、金融組織和某些重要的金融機構出面安排和組織的國際政策協調。

②政府協調與合作,是指有關國家政府經常性或臨時性召開的國際經濟、金融會議進行的協調與合作,如西方七國財政部長會議、西方七國首腦會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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