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1)簡述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基本構成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貳』 請簡述現代金融體系的基本構成
簡單的說是由來以下要素源構成:
管理性金融機構(金融管理、監督)
商業性金融機構(以利潤為目的)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利潤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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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請簡述現代金融體系的基本構成。
簡單的說是由以下要素構成:
管理性金融機構(金融管理、監督)
商業性金融機構(以利潤為目的)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利潤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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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商業性金融機構的關系
商業性金融機構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關系
在一個實行現代市場經濟的國家的金融業,可以分成兩大類,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籠統的說,就是商業性金融機構根據市場機制和原則進行的資金融通行為。政策性金融,也就是在一國政府主導下的,為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是一種資源配置系統,政府也是一種資源配置系統。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是有效率的,但也不是萬能的,市場機制也具有本身固有的缺陷,經濟學稱之為「市場失靈」和「市場缺陷」。「市場失靈」和「市場缺陷」為政府 介入和干預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據。所以,作為現代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的金融市場在調節金融資源的配置中當然也要以市場機制和原則為基礎,這樣才會有效率,同時對於金融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的失靈問題和缺陷問題,也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商業性金融與政策性金融是實行市場經濟國家完整的金融統一體中不可或缺的兩部分,其中以市場機制進行運作的商業性金融是主體部分,以政府為主導進行運作的政策性金融是必要補充。
商業性金融機構與政策性金融機構都是我國金融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的性質、行為特徵、業務范圍、融資原則是不同的。從性質上看,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商業性金融,是公司企業性質,具有商事性,贏利性;而政策性金融機構經營政策性的金融業務,是特殊的金融機構,體現國家意志性、社會性。從行為特徵看,商業性金融機構作為經營金融交易的企業性法人,以市場為導向。一般在遵循國家有關法律的前提下,以追求自身財務效益和利潤最大化為主要行為特徵,社會效益體現於財務效益之中。而政策性金融機構則恰好相反,
它雖然不是完全不考慮自身財務效益問題,但從總體上看它作為政府的金融機構必須以執行國家社會經濟政策為主和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行為特徵是依政府政策導向行事和以社會經濟效益為目標,商業性金融機構以市場為導向,以追求盈利最大化為目標。政策性金融機構與政府的經濟職能相聯系,是貫徹政府政策的一種工具,其目標是政策效益和社會效益。從業務范圍看,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是十分廣泛的,現代金融制度中的商業性金融機構業務發展具有綜合化特徵和趨勢,即同時經營多樣化的金融業務。而政策性
金融機構則由於與不同的政策導向和業務領域相適應,往往具有特定的業務范圍和對象。如國家開發銀行,就以國家重點建設為主要融資對象,主要辦理國家重點建設(包括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的政策性貸款及貼息業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承擔國家糧棉油儲備、農副產品收購、農業開發等方面的政策性貸款為主要業務;中國進出口銀行主要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進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從融資原則上看,商業性金融機構根據市場法則,出於商業標準的行為目標,以「流動性、盈利性、安全性」為融資准則,而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一般要以政府的經濟職能和政策為依據,按照政府的意向來安排其融資活動和資產負債結構。具體而言,其融資准則的特殊性在於:
(1)不介入商業性金融機構能夠從事的項目,主要經營和承擔私人部門和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搞的項目,為此政策性金融機構常被看作是填補資本市場空缺的機構;
(2)主要提供中長期的廉價(低息)資金,有的甚至不能按期償還和價格低於籌資成本,為此而發生的虧損由政府予以補貼,以避開利潤的誘惑和干擾;
(3)對其它金融機構所從事的符合政策性目標的金融活動給予償付保證、利息補貼或投融資,以此予以支持、鼓勵、吸引和推動更多的金融機構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另外,商業性金融機構與政策性金融機構在職能上的最大差別就是商業性金融機構參與信用創造,而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辦理活期存款、匯兌、結算和現金收付等商業銀行業務,其負債是貨幣體系已經創造出來的貨幣,而其資產一般均為專款專用。因此,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具備信用創造的功能。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將商業性金融結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關系歸納為三種關系:
1.平等關系。商業性金融機構與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它們是各自獨立的法律主體,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商業性金融機構代理具體的金融業務,是委託人與代理人的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雖然政策性銀行享有某些優惠待遇,但並無凌駕於商業性金融機構之上的權利,否則就會構成對商業性金融機構利益的侵犯。因此,我們不能以政策性金融機構管轄商業性金融。
2.互補關系。從以上的闡述得知,商業性金融機構構成一國金融組織體系的主體,承辦絕大部分的金融業務,而政策性金融機構則承辦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辦理和不能辦理的金融業務,在商業性金融業務活動薄弱或遺漏的領域開展活動。兩者之間形成主輔、互補而非替代、競爭的關系。?
3.配合關系。許多政策性銀行因受分支機構缺乏的限制,其政策性業務的展是間接的,
即通過商業性銀行轉貸給最後貸款人。並且,政策性銀行對商業銀行從事的符合政府政策要求的業務活動給予再貸款、利息補貼、償還擔保等鼓勵與支持,在業務上進行一定的監督。故兩者之間又有一定程度的配合。
商業性金融機構與政府各部門的關系
從推動經濟發展的角度看,經濟和金融工作具有很大的共性,同時又具有互補性。地方經濟需要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服務與投入,從而推動經濟增長;商業性金融機構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與幫助,從而實現區域內業務的快速發展。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發展離不開政府各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推出適合地方經濟發展需要的金融服務,配合政府產業政策的需要,日益改善與當地政府關系,商業性金融機構本身才能不斷的發展壯大。政府與商業性金融機構應建立起一種良性互動的關系。 但從法律關系的角度看,必須認識到商業性金融機構是獨立的市場化的企業法人,要依照市場機制進行商業性運作,這就必須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商業性金融機
構的獨立性必須得到保障。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不能把商業性金融機構視為
其附庸,不能幹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所以,《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的分支結構要按業務需要而非行政區劃設置(第19條);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項目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和提供擔保(第41條);商業銀行除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第63條)、監事會(包括政府有關部門)監督(第18條)、發行金融債券和境外借款需報有關政府機關批准(第45條)外,不受任何其他行政干預。《保險法》第23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從事信託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信託文件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第24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按照信託目的、信託財產的種類或者對信託財產管理方式的不同設置信託業務品種。《證券法》第135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伍』 中國的金融機構有那幾部分組成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
2、政策性銀行(我國三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3、商業銀行(中、農、工、建、交行、招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等等等等)
4、投資銀行(在我國稱為證券投資公司)
5、信託租賃公司
6、保險公司(太保、平保、人保)
7、郵政儲蓄(現已成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8、農村信用合作社
9、民間資本借貸組織(如商會、搖會,就是大家集資、貸款利率很高)
『陸』 簡述銀行金融機構體系與結構
(1)現代銀行的產生和特徵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貨幣經營業,而後演變產生現代銀行。
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要環節。現代資本主義銀行形成的途徑:①由早期高利貸性質銀 行轉化而成;②由資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銀行。現代銀行具有不同於貨幣經營業的特徵。
早期的現代銀行都是商業銀行,而後從其中分離出另一類型銀行--中央銀行。
(2)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一國金融機構按照一定的結構形成的整體。
各國金融體系各有特點,一般都包括以下三類環節: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
(3)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途徑:在各解放區銀行的基礎上組建中國人民銀行,沒收官僚資本銀行,改造民族資本銀行,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的"大一統"金融機構體系。
(4)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改革
大體經歷了如下三個階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機構體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機構體系。③中央銀行制度下的金融機構體系。
2、政策性金融機構
(1)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那些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活動,支持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全面進步,配合宏觀經濟調控的金融機構。其特徵有:經營目標是實現政府的政策目標;資金主要來自國家預算撥款,在國內發行金融債券和發行國外債券等。資金運用以中長期貸款為主;貸款重點是政府產業政策、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中重點扶植的項目。
(2)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種類:開發性;農業政策性;進出口政策性等。
(3) 我國現有的政策性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
『柒』 簡述金融市場構成
一個完備的金融市場,應包括三個基本要素:
一,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
包括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外商等等,即能向金融市場提供資金,也能從金融市場籌措資金。這是金融市場得以形成和發展的一項基本因素。
二,信用工具。
這是借貸資本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對象。如各種債券、股票、票據、可轉讓存單、借款合同、抵押契約等,是金融市場上實現投資、融資活動必須依賴的標的。
三,信用中介。
這是指一些充當資金供求雙方的中介人,起著聯系、媒介和代客買賣作用的機構,如銀行、投資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和經紀人等。
『捌』 商業性金融機構的類型
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有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兩大類。 我國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其他商業銀行、農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我國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將保險業列入金融體系,是由於經辦保險業務的大量保險收入用於各項金融投資(這是世界各國的通例)。而運用保險資金進行金融投資的收益又可以積累更為雄厚的保險基金,促進保險事業的發展。我國的保險公司也屬於商業性金融機構。另外,我們習慣了國內多年來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分治的現實,現在國內許多金融和非金融機構開始籌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在國內現行的法律法規中還找不到完全准確的定義。從宏觀方面來看,中國目前尚缺乏對金融控股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性安排。
根據國際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證券聯合委員會、國際保險監管委員會1999年發布的《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原則》,金融控股公司定義為一個公司在擁有實業的基礎上,可以跨行業控股或參股,在同一控制權下經營銀行、保險、證券兩個以上的金融事業。這是當今國際金融一體化的趨勢,消費者可以在一個金融機構同時實現銀行存貸款、票據金融、信用卡、票據、保險、證券、期貨和共同基金等交易活動。不言而喻,金融控股公司屬於商業性金融機構,是獨立的公司企業法人。目前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有如下兩類:外資金融機構在華代表處和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分支機構,由於外資金融機構在華代表處不得從事任何直接營利的業務活動,所以只有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分支機構屬於商業性金融機構。但是,由於它們是分支機構,是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主體資格,下面就不再闡述。目前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它們在從事業務活動中,均貫徹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競爭、自主經營與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則。
『玖』 金融機構體系的一般構成
投資銀行是商業銀行的一種
商業性專業銀行與政策性專業銀行相對應,從事專門經營范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一般有其特定的客
戶,以盈利為目的。它們的存在是社會分工發展在金融領域中的表現,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發展,要求銀行必須具有某一方面的專門知識和專門職能,從而推動著各式各樣專業銀行的出現。如投資銀行、儲蓄銀行、抵押銀行等。
『拾』 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1)現代銀行的產生和特徵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貨幣經營業,而後演變產生現代銀行。 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要環節。現代資本主義銀行形成的途徑:①由早期高利貸性質銀 行轉化而成;②由資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銀行。現代銀行具有不同於貨幣經營業的特徵。 早期的現代銀行都是商業銀行,而後從其中分離出另一類型銀行--中央銀行。 (2)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一國金融機構按照一定的結構形成的整體。 各國金融體系各有特點,一般都包括以下三類環節: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 (3)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途徑:在各解放區銀行的基礎上組建中國人民銀行,沒收官僚資本銀行,改造民族資本銀行,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的"大一統"金融機構體系。 (4)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改革 大體經歷了如下三個階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機構體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機構體系。③中央銀行制度下的金融機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