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服務資金佔用費可以入管理費用嗎
如果是資金佔用費,應該計入財務費用吧。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Ⅱ 金融服務費是什麼
法律規定和行業規范中並沒有對「金融服務費」的明確定義,其通常是發放貸款者變相收取高額利息的手段,即在通過宣傳低息吸引客戶的同時為了獲得高收益,在利息之外收取的費用。
買車辦貸款、租房辦貸款、整容辦貸款、上學辦貸款……五花八門的貸款充斥於我們的生活中,由此產生的金融服務費,算得上銷售行業按揭貸款的「潛規則」、變相收取高額利息的手段。
在司法實踐中,金融服務費實質上被看作是一種貸款。消費者要注意的是主體資質問題。依照《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關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未經有關機關依法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可以看出,對於未獲得經營許可資質進行金融放貸的,法律是予以否定性評價的。
(2)金融服務價格收費管理擴展閱讀:
對於金融服務費,司法實踐中通常會參照民間借貸的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貸款加上金融服務費合計超過了法律規定受保護的利率,對於超過部分,法律通常不會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0條的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
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如果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既約定利息,又約定了信息服務費,
那麼,該信息服務費不具有合理性,屬於變相提高民間借貸利率的行為。因此,利息與信息服務費合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不能獲得支持,已經給付的超出部分應視為償還借款本金。
Ⅲ 貸款買車,「金融服務費」該怎麼處理看過這里之後你就明白了!
由於經濟水平的提高,許多人開始關注自己的生活質量,不管是出行還是吃飯,都比以前提高了很多,其中在出行方面的變化是非常巨大的,以前由於我國汽車產業起步較晚,所以大多數人都是靠步行或人力自行車出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國汽車產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汽車也成為當今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
而現在買車的意義也開始變了,許多人開始通過買好車,來顯示自己的身份,同時買車的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如果買車沒有足夠的錢,那麼可以選擇貸款的方式來買一輛分期買車,無形中降低了買車的門檻,刺激了買車的需求。如今貸款買車,往往要收取一些「怪事」費用,其中金融服務費最為常見,那麼這種費用究竟應該收取多少呢?業主知道答案後說:太難了。
究竟什麼是金融服務費用
實際上金融服務費用也可稱為「雜費」,因為所涵蓋的范圍太廣,而且費用的種類也比較繁雜,主要包括購車手續費、服務費等,這些都屬於非法收費;有些商家還規定,如果車主不按時繳納雜費,就不能領取車輛。這一霸王條款很常見,數額高達數萬,少則數千,很多消費者因為已經辦理了貸款手續,如果不付錢的話經銷商就不給辦理抵押,於是車主只好放棄用貸款的方法買車,就因為這樣,在這種情況下,車主可以說是騎虎難下,無奈之下只好乖乖交費。
實際上許多經銷商之所以制定這樣的收費規定,主要是因為現在競爭壓力太大,汽車品牌太多,而且盈利空間太小,所以現在4S店都開始從其他渠道獲取利潤。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Ⅳ 金融服務費究竟是什麼
現在由於西安賓士車主維權一事現在人們都對4S店潛規則「金融服務費」比較感興趣,也想了解一下「金融服務費」他到底是什麼服務
車主被迫交納了1.5萬「金融服務費」
女車主:「這筆賓士金融費我不知道出於何處,沒有任何人給我解釋,我全款買得起這輛車,我可以全款買,你們讓我做賓士金融貸款,說利息低,我說我不想貸款,你們各種引誘我買,引誘我買之前,有跟我說有「金融服務費」這么一筆錢嗎?沒有。我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是服務費,服務什麼?你們幫我做什麼了?」
4月13日,女車主與4S店相關負責人見面。在曝光的談話錄音里,車主提到自己本來可以全款購買,但4S店稱賓士金融貸款利息低,用各種方法「引誘」自己使用賓士金融。
此後,她付完首付款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通賓士金融,還被迫交納服務費1.5萬,對方還要求把錢轉至一個私人賬戶,並且沒有發票。交完這筆服務費,才接著為她辦理後續業務。
這筆錢,不僅沒有發票,還是通過微信轉入了一個私人賬戶。女車主聲稱一定要代表廣大消費者為這筆費用討個說法。
北京:多家4S店表示都會收取「金融服務費」
當事人所說的這筆「金融服務費」到底是什麼?在4S店辦理貸款都需要繳納這筆費用嗎?對此,記者在北京走訪了幾家不同品牌的4S店。
賓士4S店工作人員:「金融服務費都有,因為金融服務費,比如您辦齊所有的業務手續、申請的金融貸款、後續的審核,包括抵押登記,這些都是需要人員為您服務的,所以這部分費用肯定會有。」
北京現代4S店工作人員:「服務費2800元,北京現代金融業務也要收服務費。」
記者發現,在4S店購車時,繳納金融服務費確實是普遍現象,一些消費者甚至會因為擔心這些費用而選擇全款買車。
知情人爆料:「金融服務費」就是4S店一種收費方式
看來在貸款購買汽車的時候,消費者繳納這筆「金融服務費」是跑不掉了,正如女車主所質問的,這筆錢究竟是交到了誰手裡,4S店到底為消費者提供了什麼服務?
△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視頻
下面圖片是一份新車的消費訂單,標注了買一輛車需要繳納的費用明細。仔細看會發現,這里有一項車貸服務費,這就是之前提到的金融服務費。
北京一家4S店的銷售報價單,也清楚地標注了有這樣一個服務費,所以,這筆費用並不是每一個4S店在購車前都會隱瞞的,很多店還是會提前告知的,但是這筆錢究竟是什麼?為什麼要繳納這筆費用?又是誰來收取?
某汽車4S店工作人員:」金融服務費就是貸款的時候收到服務費。根據不同的經銷商,不同的4S店,可能會個別有些區別。一般來說,按照貸款金額的3%到5%來收取,根據車型不同,還有品牌不同。「
它就是幫助消費者辦理貸款的一些收取資料,還有審批的一些流程使用的一些費用。
收取這個費用是沒有什麼法律依據的,就是辦理的費用,所有的4S店都存在這個問題。
這個錢應該是屬於經銷商自己收取的費用。 大多數店應該是不能開發票的,一般都是以收據的形式給你。
記者:」很多人在購買車的時候可能會選擇全款買,但是銷售都會讓他去用貸款的方式,這是為什麼? 「
知情人:」因為他一般會給消費者兩個價格,一個是你全款購車的價格和一個貸款的價格,一般貸款購車價格會多優惠一些,所以他就會引導消費者使用貸款購車,但是貸款中間可以收取,像貸款手續費,或者在店裡面要購買全額保險之類的一系列服務,所以更傾向於引導消費者採用貸款購車的方式。 「
記者:」如果我現在是消費者,我選擇不繳納這一筆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會怎麼樣呢?「
知情人:」直接就導致無法辦理金融方案,直接無法辦理,就不受理業務。「
賓士公司回應: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
收取金融服務費究竟是4S店所為,還是賓士的行為?14日,梅賽德斯-賓士也針對這一問題獨家回應記者。
賓士稱,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盡管汽車經銷商是擁有自主經營權利的法律實體,我們還是公開並反復地要求經銷商在其獨立經營的過程中要誠信守法,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Ⅳ 什麼是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主要看你這個費用的產生的來源是什麼。
才能確定具體入哪個費用科目。
與銀行相關的手續費等計入財務費用,購貨產生的費用計入購貨成本,銷售產生的費用計入銷售費用,如果是辦公室管理部門產生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
借: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銀行存款/現金等
Ⅵ 營改增納稅人提供收費金融服務的相關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託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款第三項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6)金融服務價格收費管理擴展閱讀
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於《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用於公益事業的服務。
2、存款利息。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Ⅶ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Ⅷ 貸款購車金融服務費怎麼算
貸款購車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不合理。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2年出台的《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收取費用。」
(8)金融服務價格收費管理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項規定和業務流程,按照國家利率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貸款定價,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參考資料: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