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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機構發展情況

發布時間:2021-12-08 12:29:57

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機構體系變化的原因及未來的發展趨勢

金融機構體系變化:大一統的金融百貨公司——分業經營——混業經營趨勢
原因:金融市場不成熟,監管不完善,機構內控制度有待改善、實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
有混業的趨勢是因為:國家趨勢的金融全球化,監管一體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創新,等。

❷ 我國金融市場未來發展趨勢

我國金融業現行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制度,與國際金融改革趨勢相悖。我國的分業經營制度,把銀行、保險和證券業的業務范圍分別限制在一個更狹窄的范圍內,金融業的風險實際是更加集中和擴大。與西方主要國家的全能銀行相比,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從而影響了其抵禦風險的能力。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資產結構單一,信貸資產在總資產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證券資產與其他資產所佔比例很小,信貸資產、投資與證券資產、其他資產的比例大約是77: 3:20,而且在信貸資產中80%左右投向了國有企業。這種資產結構存在很大風險,特別是在當前國有企業普遍處於困境的情況下,導致了國有商業銀行經營中的風險劇增、經營效益下降,使國有商業銀行處於高風險運行之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資本市場迅速發展,商業銀行許多優質客戶進入資本市場,對商業銀行的負債規模、資產規模與結構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據統計,2002年3月末,我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已達1171家,至2001年期末A股流通市值約為12454億元,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1/3左右。以直接融資為特徵的資本市場的發展,憑借其較高的資產收益和便利的融資條件,與商業銀行爭奪金融資源,從而影響商業銀行的生存和發展空間,極大地加劇了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加大了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這也必然會影響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益。商業銀行要適應市場的變化,應對資本市場發展對商業銀行造成的沖擊,就必須調整經營戰略,實行混業經營。

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事實上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我國的銀行、證券商、保險公司分別處於無差異經營和無差異競爭的狀態,包括機構發展和市場定位在內,還沒有形成一種有層次、有分工、有競爭、有合作的良性發展格局,對金融業資源的總量利用造成了極大浪費。

近幾年來,盡管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不斷深化改革,嚴格管理,採取多種措施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但經營效益沒有得到明顯改善,其原因固然不少,而業務范圍狹小則是一個重要原因。實行混業經營,發展全能銀行是提高經營效益的有效途徑,因為隨著業務范圍的擴大,多樣化的業務具有內在平衡特徵,可利用內部補償機制來穩定銀行的利潤收人,分散金融風險。

當前國內外經濟環境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商業銀行由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轉變,是我國商業銀行適應國際金融市場競爭,應對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商業銀行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條件下實現自身的發展和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國發展混業經營的全能銀行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基本條件業已成熟。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和分離銀行制度對於保證商業銀行的規范運作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這種分業只是階段性的,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從總體上看商業銀行實行混業經營的基本條件是:首先,商業銀行具有良好的行為規范,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商業銀行的基本經營目標,但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兼顧安全性和流動性,商業銀行要將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的原則作為經營管理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其次,具有健全的市場機制,不僅有完善的市場主體和市場體系,市場信號能夠靈敏及時地反映市場供求情況,而且擁有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再次,具有完善的法律環境,擁有健全的法制體系,從法律上來規范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第四,具有強有力的宏觀金融調控能力和有效的金融監管。

從目前我國情況來看,近年來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而且在繼續深化,在建立現代金融體制、現代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進展。例如,商業銀行加強了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了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制度、貸款審貸分離和貸款抵押擔保制度,以及信貸資產質量管理責任制等,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銀行業已進入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證券市場也逐步進入規范發展階段;我國對宏觀經濟和金融調控能力和金融監管能力也在不斷提高。從實施混業經營的基本條件看,盡管我國仍存在著一定差距,但在許多方面已經接近基本條件的要求。因此,我國金融業混業經營有著較大的可能性。

我國現行的《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同時,《商業銀行法》第三條中規定了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和部分保險業務。為此,我國商業銀行可以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拓展以下業務: (1)開展基金業務,如基金託管業務、基金資產投資管理業務,適當時候可以設立金融產業基金,並讓基金上市發行;(2)開展與資本市場有關的中間業務,如辦理股票質押貸款、為券商資金往來提供清算、代理股票發行市場中申購款的收繳與結算等;(3)開展項目融資業務,如進行項目的評估和資金安排;(4)開展企業並購業務,如幫助企業診斷和評級,幫助制定兼並戰略,幫助設計企業產權結構等;(5)開展代客戶理財業務,如為個人理財和為公司理財提供咨詢服務;(6)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如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等;(7)代理保險業務。通過上述法律允許業務的拓展,可以改善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現在已有不少商業銀行開辦了部分上述業務,但力度還不夠,效率還不高,要進一步把工作做實做細,尤為重要的是,商業銀行一定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切實改善現有經營模式。

近些年來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逐漸放鬆商業銀行參與證券和保險業務經營的限制,這種狀況對我國商業銀行的海外銀行業務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如果我國商業銀行不能適應這一發展趨勢將難以在國際金融市場立足,同時在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的情況下,如果外資銀行進入我國市場,必然對我國金融機構的發展構成嚴重的挑戰。有鑒於此,我們必須從現在開始考慮著手按全能銀行方向推進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並據此完善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由於形勢緊迫,我國對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的一些規定有必要根據當前國際經濟和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進行調整,當前應當選擇一些有條件的商業銀行為試點進行探索,以點帶面,實行混業經營,逐步推進全能銀行。從我國商業銀行整體情況看選擇中國銀行較為適宜,這是因為:第一,中國銀行是我國海外業務量最大的商業銀行,由於受業務范圍的限制,使其在與當地銀行競爭中往往處於劣勢;第二,中國銀行發展面臨的國際競爭壓力最大,同時中國銀行比較多地參與國際市場,已經具有一定的國際投資銀行的經驗;第三,中國銀行及其所屬機構運作規范,比較容易進行監管。
我國現有金融機構種類繁多,門類復雜。金融機構種類繁多,有利於形成競爭,但也過多地加大了競爭成本,尤其是分業經營的前提下,其無差異競爭成本更大,我國金融業的普遍不景氣狀況也就難以改變。而整合現有金融機構,實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既可以改善這種局面,也可以實現混業經營。一方面,可以在境外多設立分支機構,並實行混業經營,發展全能銀行,與此同時,則減少境內分支機構。另一方面,可以在境內重組金融機構,實行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相互並購或相互參股,並以一業為主,他業為輔,他業則以獨立子公司形式存在,並分別設立賬戶,分別核算經營成果,分別進行風險控制,建立系統內垂直管理體系,從而防止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股市,而此時的銀行,成為金融集團公司,也就是綜合性的「金融超市」。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如通過並購或相互參股,吸納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甚至外資金融機構,則成為中國工商銀行集團公司,下轄相互獨立的四個子公司:商業銀行公司、投資銀行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既把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三業合一,又能在集團公司之下相互獨立核算,甚至單獨上市,從而成為「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中國加入WTO後,大量涌進的外資銀行將都是全能銀行,是「混合編隊」,中資金融機構以「單兵作戰」形式是無法應對的,實施「一行三制」或「一行多制」,重組現有金融機構是比較現實的選擇。

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是分業監管,監管部門有人民銀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分業監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隨著混業經營成為國際金融改革趨勢,統一監管也將成為一種必然。因為面對全能型的外資金融機構和即將成為全能型的中資金融機構,不能不進行統一監管。為此,應制定統一的金融安全標准和監管標准。

當金融市場變得越來越一體化時,通訊和計算機的運用使得金融風險在現行監管體系下難以集中控制和監管,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協調的監管體系。正如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監管體系應適應被監管對象的變化而變化。」在英國,政府已提出將9家金融監管機構合並,成立金融服務管理局,統一負責對每個金融機構和各類金融市場進行監管。日本政府則打破銀行、證券活動的限制,並成立獨立的金融監管廳,統一監管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大藏省則只負責監管法規的制定。我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比較理想的模式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監管金融機構。在現階段,則應加強人行、證監會和保監會之間的協調與合作,統一標准,聯手行動,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同時,要完善各項監管手段,制定金融風險國內、國際預警指標體系,實現非現場檢查的電子化、規范化、程序化,運用電子技術進行適時監管,及時跟蹤監測,分析各類金融機構的變化,提高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預見性、針對性和快速反應能力,提高監管水平和監管質量。

❸ 有序發展金融服務業 對我國有何利弊

「十五」期間,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2005年末銀行類金融機構人民幣總資產達32.7萬億元,是2000年末的2.4倍;國內股票(A股和B 股)市場五年累計籌資3986億元,企業債券發行額也由2000年的82億元,擴大到2005年的654億元;截至2005年底,保險公司總資產達 15226億元,是2000年末的4.5倍。「十一五」期間,我國將繼續推進金融服務業有序發展。

健全金融體系,完善服務功能。一是規范發展各類金融機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金融機構得到了較快發展,但金融機構的主體主要是大型商業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小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仍較少,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現象。為此,《綱要》提出,「規范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銀行以及證券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力爭在「十一五」期間使我國金融機構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同時又不是簡單地擴張金融機構規模和引進新的金融市場主體,而是強調要在嚴格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規范發展各類金融機構。

二是積極鼓勵金融創新。由於我國目前實行「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加之金融機構鼓勵金融創新的內在機制還不完善,因此,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能力尤顯不足,國外已經很流行的網上金融服務在我國還剛剛起步。「十一五」期間要鼓勵金融機構在制度、機構、產品和服務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將防範金融風險與鼓勵金融創新有機結合起來。借鑒國際經驗,通過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適合國情的綜合經營組織形式,提高金融企業經營能力和競爭實力。同時,要加快金融電子信息化建設,支持發展網上金融服務。

三是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小額信貸。我國目前的金融機構主體主要是大型商業銀行,它們主要適應國有大型企業的融資需求。所以,《綱要》明確指出,「積極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小額信貸」。為貫徹落實《綱要》精神,要在完善創業投資體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股權資本供給的同時,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形成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收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要加強研究和大力推進面向小企業的融資制度創新。

四是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託管、交易和清算系統,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繼續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加快建立和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建立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

五是發展境外金融服務。發展境外金融服務業既是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有利於促進我國金融機構提升國際競爭力。為此,《綱要》明確提出了「發展境外金融服務和外匯風險管理、綜合理財等,為企業跨境經營提供便利服務和外匯避險工具」這一基本思路。

加快保險業發展,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一是發展養老、醫療保險,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積極發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產品,研究開發農村簡易人身保險。穩步推進保險業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發展健康保險和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拓展企業年金市場。

二是發展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建立國家支持的農業和巨災再保險體系。認真總結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經驗,積極探索以農業產業化為紐帶、以龍頭企業為依託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積極開發銷售涉農保險產品。總結責任保險試點經驗,穩步推廣。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險、煤炭僱主責任險、醫療責任險等險種,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在扶助社會管理方面的積極作用。研究落實國家支持農業保險和巨災保險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家支持的農業和巨災再保險體系。

三是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發展網上保險等新的服務方式。強化保險資產集中化和專業化管理。積極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提高保險資金參與金融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積極研究探索保險資產證券化。不斷創新銷售渠道,積極探索電話銷售、職場行銷、網路銷售等新的銷售模式。

❹ 簡述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

金融市場國際化是金融業務的發展趨勢之一。金融市場發展超越國界的限制,與世界金融日益融合,逐漸趨向全球一體化。20世紀70年代以來,金融市場國際化的趨勢日益明顯和加速。主要表現在:

①金融機構跨國化。不僅發達國家在世界金融中心設立了大批的跨國銀行,而且發展中國家也在境外設立了一批離岸金融中心和金融機構。

②金融資產經營國際化。歐洲貨幣市場、歐洲債券市場和全球性股票市場的建立,使人們可在離岸市場上經營世界任何一國的貨幣金融資產。

③貨幣國際化。黃金作為世界貨幣的職能已經蛻化,人們可以通過國際匯兌來轉移各國間的貨幣購買力。不僅美元、德國馬克、英鎊、日元可作為國際結算貨幣,而且還有大批中等發達國家甚至發展中國家的貨幣也逐漸成為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朝著世界貨幣的方向發展。

(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機構發展情況擴展閱讀

從整體來看我對於未來金融市場都是保持樂觀的態度,從未來五年看來金融市場的驅動力十足,製造業升級和相關的改革將持續獲得產業發展和政策的支持,金融去杠桿與金融監管作用下,貨幣流動性基本維持中性偏緊基本格局,隨著去產能、脫虛入實相關措施的見效,風險有望得到有效改善,消費升級、產業升級、互聯網的加速發展區域協同發展等結構性力量在活躍發力,金融內生結構也在發生積極變化。

參考資料鳳凰財經網 金融市場發展

❺ 我國金融機構的存款機構的變化和變化的具體原因 要求1000字,運用金融學知識

從晚清乃至辛亥革命以來,中國金融機構的存款機構主要是銀行。
中國銀行於1912年經孫中山先生批准在上海成立,是中國歷史最為悠久的銀行之一。1912-1928年,中國銀行履行中央銀行職能,負責代理國庫、承匯公款、發行鈔票等。1928-1942年,中國銀行作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改革管理機制,在中國金融界率先走向國際市場,先後在倫敦、新加坡、紐約等國際金融中心設立分行。1942-1949年,中國銀行作為國際貿易專業銀行,負責政府國外款項收付,發展國外貿易並辦理有關貸款與投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2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由上海遷至北京。「中國人民銀行」也在全國布設網點,逐漸成為全國人民的首選存款機構。而中國建設銀行也與1954年10月1日成立,原名為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建設銀行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成立後,其任務是經辦國家基本建設投資的撥款,管理和監督使用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部門、單位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幾十年來,建設銀行為提高投資效益、加快國家經濟建設和發展作出了卓越貢獻。
1950年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歸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領導。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中國銀行條例》,明確中國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許的外匯專業銀行。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同時行使國家外匯管理總局職能,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改為中國銀行總行,負責統一經營和集中管理全國外匯業務。1983年,中國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分設,中國銀行成為國家外匯外貿專業銀行。1994年,中國銀行由外匯外貿專業銀行轉為國有商業銀行。
這些變化的具體原因當然是政治原因,在當時百廢待興的經濟狀況下,也還是可以適應的。
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原有的體制不能適應蓬勃發展的經濟活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金融業的壯大勢所必然。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1984年1月1日,而中國農業銀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農業合作銀行。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中國農業銀行相繼經歷了國家專業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等不同發展階段。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分設,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中國農業銀行開始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轉變。
1986年7月24日,作為金融改革的試點,國務院批准重新組建交通銀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現為中國五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之一。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布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總行位於石家莊。1949年2月總行遷往北京。在中國大陸計劃經濟時代,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銀行,同時履行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職能。
1983年9月,中國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
1984年國家將商業銀行的職能剝離出去成立中國四大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後,中國人民銀行成為專職的中央銀行。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中國央行。

❻ 金融抑制在我國的表現

金融抑制會阻礙經濟的發展,反過來呆滯的經濟又限制了資金的積累和對金融業發展的需求,制約著金融體制的改革與發展。因此,我們的對策很明了,即是加快國內金融業的市場化,以適應當前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展。
加快利率的市場化步伐
市場化,可能還有一定的困難,但這並不影響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我們考慮,利率市場化可以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
首先,將農村信用社的存貸款利率全面放開,因為農信社已通過多年的利率浮動,積累了一定經驗,放開後,農信社可根據其信貸資金的供給情況與客戶協商利率。
其次,擴大城市商業銀行的貸款浮動幅度。城市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主要是城市中小企業,而叫喊資金緊張的也正是這部分企業,尤其是效益較差的中小企業。擴大城市商業銀行的貸款浮動幅度,可以將信貸資金配置到效益較好的中小企業,減少對效益較差企業的貸款規模。
再次,適當擴大其他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為了逐步適應利率市場化,對各商業銀行的貸款浮動權也要逐步擴大,增強其貸款過程中的靈活性。
最後,等關系理順後全面實現利率的市場化。
提高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
長期以來,我國金融業市場化開放步伐較慢,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我國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不能適應。以國際收支中的資本項目為例,我國缺乏監管資本流動的監管機制,監管方法落後,監管預見性不夠,一旦出現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徵兆,如果不進行管制,似乎還沒有更有效的手段。所以,金融監管部門必須盡快掌握與熟悉WTO規則,學習發達國家的監管經驗,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監管策略,為金融業全面實現市場化做好准備。
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對待所有機構
我國劃分金融機構,往往以所有制性質為標准,如人們常提的4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等。而且,在制定政策過程中,也是採取了一系列有區別的政策措施,如債轉股、不良資產剝離以及較早實行的儲蓄保值補貼等,都是盡可能地向國有金融傾斜,嚴重影響了非國有金融的發展,也不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化原則。WTO中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國民待遇原則,講的是要對外資企業給予與內資企業相同的待遇,事實上我國對不同的內資金融機構都採取了不同的待遇。要加快金融業的市場化改革,必須按公司法,統一要求金融機構。
減少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業務負擔
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對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業務進行了分離,但並不徹底,部分商業性金融機構仍然承擔著大量的政策性業務。以商業銀行為例,農業銀行仍要負擔扶貧貸款,而且在其業務中佔比不小。農業銀行所形成的不良資產中,絕大部分都是由這部分扶貧貸款引起的。另外,政府還將其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偏好的意志,通過金融部門進行了體現。如對4大國有商業銀行對國有大型企業的債務進行債轉股等,當然,日常工作中還難免要求商業銀行加大對國有企業的貸款等。深化金融業的市場化改革,必須徹底分離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政策性業務,使商業性金融機構真正按商業化原則經營。
所謂金融抑制就是指政府通過對金融活動和金融體系的過多干預抑制了金融體系的發展,而金融體系的發展滯後又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從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經濟落後的惡性循環。這些手段包括政府所採取的使金融價格發生扭曲的利率、匯率等在內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

❼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特徵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❽ 我國金融機構的演變和發展

20世紀70、80年代,隨著非銀行金融業務如證券、保險、信託及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發展,國際上,實施分業經營的商業銀行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其作為貸款人的重要性日漸下降。從資產業務方面看,資本市場、投資銀行、租賃公司及外國銀行紛紛搶走了商業銀行的大批客戶和業務。從負債業務方面看,居紛紛把積蓄投向公債、股票和投資基金以圖更有利的回報。投資基金、保險公司、貨幣基金、股票市場和養老基金都成為銀行負債業務強有力的競爭對手。隨著這些金融機構的迅猛發展,銀行資金來源急劇減少,隨之而來的是銀行利差的急劇下降。為了生存,商業銀行不得不尋找途徑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在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兩大業務領域與投資銀行開展競爭,規范和劃分金融分業的籬笆逐漸的被拆除了。(謝平等《分業經營、混業經營及其監管問題研究》)
1 1979年,中信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1980年代,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相繼組建,並採取固定分工的方式劃定了經營范圍,使資金在系統內自上而下分配。這四家銀行分別面向農村、外匯、基本建設和城市工商提供金融服務。
1984年,組織金融體制改革研究小組專門研究綜合經營的問題,基本上形成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贊同德國模式 ,百貨公司式的經營;另一種是以日本為代表的嚴格的分業經營管理模式。中國還是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開始階段,德國模式在宏觀管理上有難度,所以還是決定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但後來決定以交行作為試驗田,單獨搞綜合經營試點。
1987年4月1日,作為股份制、綜合類、現代商業銀行的試驗田,交通銀行重新組建。它可以經營本外幣業務,從事短期和長期貸款業務,也可以經營保險、證券、信託、投資、房地產等各種非銀行金融業務,成為新中國第一家綜合經營試點銀行。交通銀行的重組,打破了資金的城鄉分割、工商分割、國內與國外分割。
2 1986年建行成立中國投資咨詢公司;1987年成立中國人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1989年,建行與其他境內外機構成立了當時國內最大的租賃公司——友聯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3 1987年11月開始,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開辦保險業務。1991年4月26日,交通銀行將保險部獨立出來成立了全資附屬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交通銀行行長戴相龍任公司董事長,並為太保擬定了著名的廣告詞——「太平洋保險保太平」。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為繼中國人保險公司之後的第二家全國性、綜合性保險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險公司由交行全額投資改制為由交行控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保險企業。
4 1988年9月,交通銀行在其證券部的基礎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00萬元,是新中國最早的證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1994年1月,海通改制為全國性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億元,為交行控股子公司,交行總部及各分支行一律不再經營證券業務。1994年9月27日,「海通證券有限公司」正式設立,董文標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5 1993年11月,交通銀行明確地勾勒出了一個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模式,「堅持綜合經營和分業管理,逐步形成兩大業務體系,即以交通銀行本體經營的傳統商業銀行業務體系和以交通銀行附屬、控股子公司為主體的非銀行金融業務體系。」
6 1995年,建行與摩根斯坦利合資成立了國內第一家中外合資的真正的投資銀行——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7 1992年下半年開始,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嚴重,風險集中涌現,金融秩序混亂。1993年12月25日,發布了《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在人、財、物方面要與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1995年,《中華人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人銀行法》和《保險法》也相繼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金融體制分業經營的格局確立。
8 1996年中國銀行在倫敦注冊了一家投資銀行,後來遷到香港。1998年,在香港成立了中銀國際,這是第一家中資的投資銀行,前身是始建於1979年的中國建設財務(香港)有限公司。隨後,中銀國際和內地五家大型企業合資組建了中銀國際證券公司,又投資了中國第一支產業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
9 1999年8月28日,交通銀行與上海市正式簽定轉讓協議,太平洋保險公司、海通證券公司正式與交通銀行「脫鉤」,劃歸上海市領導,交通銀行在兩家公司的全部出資額及相關權益也同時轉讓。
10 2002年3月,建行成為國內首家獲得人銀行批准開展財務顧問業務的商業銀行。2003,為了推動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建行設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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