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資金盤倒閉到哪裡去報案
資金盤倒閉,跑路了當然是去派出所報案了,最好去縣局或者市局經偵科。
『貳』 網路金融平台受騙,公司可能跑路了,去哪裡報案
首先要做的就是報警!!!這個很重要!!!按照財大師上的了解,一般分為下面的幾個步驟。
1、報警。發現被騙之後一定要報警。
2、准備證據。你要准備好你被騙的證據,也就是各種轉賬以及賬戶等等資料截圖,相信你以前有過賬單的,
3、這一類p2p平台也受銀監會監管的,你可以直接去銀監會投訴舉報。
4、找一樣被騙的人集體維權。因為一家平台跑路,被坑的就絕對不止你一個,所以把被坑的人集合起來,大家的力量是強大的。
5、去這家公司的運營地址。相信你可以在這個平台官網看到相關的地址。所以你們一起過去找他們就是了。如果你們連地址都沒不知道就開始瘋狂投資。。。那我也沒話說
『叄』 金融詐騙向誰報案
向公安機關報案,一般由公安機關的經偵部門處理。
『肆』 遇到金融詐騙了,向什麼機構報案
涉嫌金融詐騙應當及時撥打110或者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
金融詐騙罪類型如下:
1、集資詐騙罪:使用詐騙的方式集資,要求是有非法佔有的犯罪目的。
其犯罪客體是復雜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2、貸款詐騙罪:具體非法佔有的目的,詐騙的對象特定:銀行或金融機構,騙的是貸款。客體是國家正常的貸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機構對所借出資金的所有權。犯罪主體僅限於自然人。
3、票據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金融憑證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金融憑證進行詐騙。犯罪客體是國家正常的金融憑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5、信用證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犯罪客體國家正常的信用證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6、信用卡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犯罪主體是自然人。
7、有價證券詐騙罪:非法佔有為目的,使有偽造、變造的有價證券進行詐騙。犯罪主體是自然人。
8、保險詐騙罪: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是對已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誇大損失程度,或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是故意犯罪,並且犯罪主體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金融公司跑路到哪裡報案擴展閱讀:
中國《刑法》第192條規定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處於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將處與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國《刑法》第193條規定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
進行票據詐騙活動,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伍』 如果發生了金融詐騙是不是要到本地報案
根據司法管轄權規定,在什麼地方發生的案件,就要在什麼地方報案。
『陸』 投資人跑了怎麼辦在哪裡報案
投資人跑了報什麼案子,你說的應該是借款人跑了吧或者被投資人跑了吧,那去當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
『柒』 金融公司詐騙我去哪裡報案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專數額較大的公私財屬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上訴法院 討回投資金額
『捌』 來存吧逾期跑路。如何報案,到哪裡報案
肯定跑路了 趕緊報警抓人 憋浪費時間了
『玖』 金融詐騙去哪報案
金融詐騙報案的地點可以是犯罪地的公安機關,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的公安機關。這里犯罪地可以是犯罪行為發生地,也可以是犯罪結果發生地,只要是犯罪行為有關的地方公安機關都可以報案。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范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第一款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