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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網路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2-10 05:31:21

① 關於嚴格落實互聯網金融合作對象業務開展合規性要求的通知從什麼方面提出了要

② 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的介紹

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是一項政府頒布文件。

③ 網路金融服務有哪些特點和業務

~網路的出現改變了傳統的金融運行模式,,網路時代金融活動的特點在於其虛擬性、直接性、風險性和電子化。深圳市宜保通立足於互聯網金融領域,主要經營線上線下保險、保險公估、網路借貸、眾籌、工程擔保、金融軟體開發等綜合金融業務

④ 互聯網金融與網路金融的區別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1]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領域。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互聯網金融(ITFIN)就是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功能的有機結合,依託大數據和雲計算在開放的互聯網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業態及其服務體系,包括基於網路平台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體系以及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等,並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異於傳統金融的金融模式
網路金融,又稱電子金融(e-finance),是指基於金融電子化建設成果在國際互聯網上實現的金融活動,包括網路金融機構、網路金融交易、網路金融市場和網路金融監管等方面。從狹義上講是指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開展的金融業務,包括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等金融服務及相關內容;從廣義上講,網路金融就是以網路技術為支撐,在全球范圍內的所有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內容,還包括網路金融安全、網路金融監管等諸多方面。它不同於傳統的以物理形態存在的金融活動,是存在於電子空間中的金融活動,其存在形態是虛擬化的、運行方式是網路化的。它是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是適應電子商務(e- commerce)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網路時代的金融運行模式

⑤ 保監會金融工作的意見

近兩年快速發展的互聯網金融,終於迎來了中國監管部門的指導意見。2015年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為互聯網金融不同領域的業務指明了發展方向,同時也預示著互聯網金融公司或將開啟新一輪洗牌。

本次《指導意見》,除了負責金融監管的「一行三會」以外,其他和互聯網有關的部委均有參與,體現了「協同監管」的原則。但十龍治水,對部委之間的協調要求更高。

《指導意見》全文6000多字,對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方方面面的內容進行了闡述。如何解讀它?它將給互聯網金融行業帶來哪些影響?官方如何定義互聯網金融?「正規化」後P2P公司的未來前景?第三方支付平台將面臨什麼挑戰?針對該意見中的核心內容有以下見解。

1、《指導意見》明確了互聯網金融的定義,主體是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功能是提供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
對於互聯網金融的作用,可結合之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這兩份文件分別提出:「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新工具,不斷創新網路金融服務模式。」和「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引導和鼓勵眾籌融資平台規范發展,開展公開、小額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加強風險控制和規范管理」,政府之所以鼓勵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是看到了其對支持小微企業和大眾創業的正面作用。
此外,「互聯網金融」有兩條不一樣的路線,之前在業界也一直有爭論,即「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化」和「互聯網企業的金融化」,而這次的《指導意見》均給以鼓勵。其中特別提及了電子商務企業,但從邏輯上看有一點奇怪,因為按理說電子商務企業也屬於廣義的互聯網企業,之所以單獨列出作為強調,可能還是考慮電子商務對新經濟的重大影響。之前國務院於5月4日發布了《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也專門提出「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和「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都和互聯網金融相關。

而「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被確定為互聯網企業從事金融業務的核心目標之一,需要特別的注意。「普惠金融」的外延存在一定的爭議,但其基本含義是讓傳統條件下接觸不到金融服務的群體能夠接觸到金融服務。如果互聯網金融企業將相對稀缺的資金大量轉移給本身資金量很大的企業,或者融資方向並不是國家政策所鼓勵的,則和普惠金融的方向相悖。因此互聯網金融企業也需要考慮吸收的資金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是否服務實體經濟,是否有正面的社會效果。

2、簡政放權是本屆政府改革的一大重點,在《指導意見》中也再次進行了強調,但並無特別的新內容。
之前已有多個省市出台了對於互聯網金融的鼓勵政策,比如《浙江省促進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暫行辦法》、《關於促進上海市互聯網金融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看起來得到了《指導意見》的肯定。可以預料,接下來各省均會推出針對互聯網金融的優惠政策,這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無疑是利好消息。

例如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這和國家對於創業企業的財稅政策是一致的。值得關注的是營改增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如何落實,由於業態眾多、產品復雜,並不是很容易的事。如果考慮不周,還有可能因為抵扣的原因增加稅負。

再如,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體系。該建議已有多年,但進展相對緩慢,積累的數據並沒有實現共享、打通。隨著互聯網徵信的發展和大數據技術的應用,有可能帶來一些變化。但數據的使用不是隨心所欲的,互聯網企業在使用數據方面必須遵循中國有關個人數據和企業數據法律法規的管制。《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從事信用信息的採集、整理、加工、保存和對外提供,屬於徵信業的范疇,尤其是若涉及個人信用信息的,按照法律規定必須要申請徵信牌照。

3、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責任。
對互聯網金融本質的定性,決定了整體的監管思路,即以金融監管為主,還是互聯網監管為主。目前中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屬於分業監管,而互聯網金融企業已經形成了實際上的混業經營。「分類監管」原則和目前大的監管框架一脈相承,比較容易實現,在《指導意見》中也有清晰的權責劃分,但如何「協同監管」「創新監管」很考驗監管者的智慧。寬松的監管環境如果沒有實現良好的效果,也有可能轉向更嚴厲的監管。

具體看,一方面,在該意見中總共五次提及第三方支付,而提了三次「應當」,兩次明確、具體的「不得」,語氣較為嚴厲,可見在第三方支付牌照頒發四年後,監管部門更加強調監管。根據我們了解,目前互聯網支付行業受到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有的互聯網支付公司在風險隔離和用戶實名認證方面存在較大漏洞,成為網路犯罪或者洗錢工具。對目前互聯網支付涉足的資金託管業務,監管部門持有保留態度。

另一方面,此次《指導意見》確認了P2P網路借貸的性質,明確該類借貸行為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這和之前業界對P2P的法律分析是一致的,即基於民間借貸的框架。個體網路借貸機構定位是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意味著個體網路借貸機構只能做交易的撮合,不能觸碰投資者的資金,更不能以自身信用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存款,然後再發放貸款。

個體網路借貸機構「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但具體什麼叫「增信服務」並沒有準確定義。之前國務院和銀監會、保監會發布的文件中,也有提及「增信服務」,比如《中國銀監會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提出「在規范現有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基礎上,推動完善多層次、多領域、差別化的融資性擔保體系,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規范合作,進一步增強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引導其更好地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但和P2P平台提供的增信服務不是同一語境。根據我們的理解,P2P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務意味著平台自身或者其關聯方不能向投資人提供擔保,但是某些平台利用自身收入設置「風險備用金」對投資人的壞賬承擔一定程度的賠付,是否屬於「增信服務」,仍有待監管細則的進一步澄清。

此外,「網路小額貸款」是一個亮點,目前線下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范圍均受到「地域」限制,而網路小額貸款有可能突破這一地域限制。根據我們的了解,已經有試點允許創新型互聯網小貸公司,允許其突破經營地域限制。不過,對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控制技術也是一個極大的考驗。

上海市黃浦區法院對受理的P2P糾紛進行了一些實證分析,發現有以下一些問題:被告分布地域廣、送達困難;案情相對簡單,但案件審理周期長;簡單借貸糾紛背後有涉眾因素,影響面大;財產線索多,訴訟保全工作量大,實際保全成功的財產少;保證人擔保效力微弱,信用風險大;案結事不了,面臨後續執行難。可見,P2P如果不在源頭上加以規范,靠司法途徑解決糾紛成本較高,效果也不好。

除了上述提到的,《指導意見》還明確將股權眾籌融資方限定為了小微企業,並對關鍵信息的披露提出了要求,則一些希望以股權眾籌作為融資補充手段的大中型公司(比如房地產公司)今後無法操作。

另外,該意見明確,互聯網信託銀行理財產品或者資產管理計劃等風險程度較高的產品,通過互聯網平台銷售該類產品,均應當遵循合格投資者的要求,投資者必須具備特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之前曾有以「信託100」網站為代表的互聯網公司對信託實際進行拆分,銷售給不符合信託購買條件的公眾,但中國信託業協會發聲明指出了其違法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中指出:「堅持合格投資人標准,應在產品說明書中明確,投資人不得違規匯集他人資金購買信託產品,違規者要承擔相應責任及法律後果。堅持私募標准,不得向不特定客戶發送產品信息。准確劃分投資人群,堅持把合適的產品賣給適合的對象,切實承擔售賣責任。」除了投資門檻不低於法定標准外,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的調查以及風險揭示工作,也是互聯網金融公司必須考慮的問題。

互聯網消費金融目前非常火熱,和消費有關的分期產品層出不窮。但《指導意見》只提及取得牌照的消費金融公司開展業務的概括性要求,而沒有提及互聯網公司間接從事消費金融業務的定性,似乎不夠嚴密。

4、客戶資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引起業界普遍的關注,「存管」不同於「託管」。
嚴格來說,託管業務中的委託人是投資人,所有資金的交易均需通過事先預留的印鑒發出投資指令,然後由銀行審核後操作。指導意見中的「第三方存管」應該和證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銀行存管類似,主要著眼點是平台自有資金與客戶資金的分離和分賬管理。

銀監會創新監管協作部處長蔣則沈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資金託管是第三方平台獨立的監督行為,P2P平台不能將存款代替託管。有些P2P平台宣稱投資者資金是第三方託管,實際只是在第三方平台開了戶,資金還是由P2P平台支配所有。這種『假託管』多是P2P平台在第三方支付上設立一個資金賬戶,投資者直接把資金打入該賬戶。而且和投資者直接發生資金交易關系的是P2P平台,不是融資者。這樣相當於P2P平台在第三方支付上開了個儲蓄賬戶,賬戶上的資金可以任意支取,第三方支付只是提供了一個資金通道,根本起不到對資金進行監管的作用。資金流經過P2P平台,風險可想而知。『假託管』P2P平台跑路概率高,應該重點關注。」

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的調研報告也指出社會上不時出現的P2P平台跑路事件,多採用」偽託管」模式,並沒有真正起到保證客戶資金安全的作用。從體驗、便捷度和服務意識來說,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託管應該比銀行更好;但從安全性來說,銀行的資金存管要普遍優於第三方支付,可以避免出現第三方支付機構侵佔、挪用客戶資金的風險,當然成本也會更高。《指導意見》確認了以銀行為主體的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對於缺乏市場影響力的中小P2P平台,會是很大的挑戰,因為銀行在篩選合作方時,普遍比第三方支付結構要嚴格的多。

5、監管部門在鼓勵創新的同時,也守土有責,要做好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工作,相信未來將會結合互聯網的特點細化。
之前中國人民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朱紅表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給市場帶來了活力,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多的選擇和便利,但問題肯定也是顯而易見的,其中涉及到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問題包括: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如何保障資金安全;如何保障信息對稱性,一方面提供產品的人要進行信息披露,另一方面買產品的人信息也要有真實性;如何保障合同的權利,格式合同很多隱性條款是消費者看不懂消費者無從知道的,把所有規則看遍不是可能的;如何保障監管到位。

此外,互聯網時代,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變得更為迫切,因為一旦泄露,其損失比在線下泄露更大,更難以挽回。而互聯網金融涉及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更為敏感,泄露後危害也更大,因此必須從立法和技術上加以更嚴格的限制,也要對泄露用戶信息的行為進行更加嚴厲的懲罰。

6、傳統分業監管的格局下,金融機構「各回各家,各找各媽」,雖然也有監管協調的問題,但界限還是比較清晰的。
在《指導意見》出台前,互聯網金融存在著大量的「三不管」地帶,不出現嚴重的問題,監管部門不會也不方便出手。一方面,確實推動了創新,但另一方面,風險的積累和傳導也變得不可預料。《指導意見》的框架實際上仍然是根據機構和業務分別監管,絕大多數內容已在現有文件中有所體現,某種程度上,該意見是關於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整合和重述。面對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如果仍是各管一攤、缺乏協調,可能無法應對變化,也讓傳統金融機構感到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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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雲速在金融行業業務通知線上都有哪些

身份認證和消息認證,具體身份認證:登錄信息,變更認證,交易驗證業務,授權異地登錄驗證;消通知:動帳通知,操作提示,每月賬單,生日祝福,信息訂閱,主要就是這些。

⑦ 銀保監會下發通知: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經濟日報訊 記者陸敏報道:2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近期重點工作事項作出強調,包括5方面、12項舉措。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務,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為做好金融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通知》要求各相關機構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企業擴大產能,全面服務受疫情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積極幫扶遇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加大春耕春種金融支持。《通知》明確,各相關機構,緊緊圍繞疫情防控需求,全力做好治療葯物、疫苗研發等衛生醫療重點領域,以及重要物資生產、運輸物流等相關企業的融資支持。降低融資成本,提供優惠利率和優質金融服務,支持企業恢復產能和擴大生產。鼓勵保險機構結合自身情況,為身處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人員提供意外、健康、養老、醫療等優惠保險服務等。
《通知》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渡過暫時難關。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拓展服務領域,在支付結算、融資規劃、產銷支持等更多領域,發揮機構自身優勢,提供特色產品、專業咨詢、財務管理、信息科技支持等增值服務。圍繞國家重大戰略,精準支持對宏觀經濟和區域發展具有重要帶動作用的項目工程。加大製造業貸款投放力度,加強供應鏈金融服務。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仍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小微客戶,《通知》明確,積極通過調整還款付息安排、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加大對普惠金融領域的內部資源傾斜,提高小微企業「首貸率」和信用貸款佔比,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加大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更多保障。
針對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特點,《通知》強調,要加大春耕春種金融支持。積極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有效滿足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需求。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農副產品生產和春耕備耕農資供應信貸資金需求。鼓勵地方銀行機構建立農產品應急生產資金需求快速響應機制,支持疫情期間農產品保供穩價。支持保險機構穩步拓展農業保險品種,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穩定農業種植養殖戶和農民生產經營預期。
為提高線上金融服務效率,《通知》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積極推廣線上業務,強化網路銀行、手機銀行、小程序等電子渠道服務管理和保障,優化豐富「非接觸式服務」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務。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探索運用視頻連線、遠程認證等科技手段,探索發展非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等方式,切實做到應貸盡貸快貸、應賠盡賠快賠。

⑧ 網路金融服務的內容是什麼

網路經濟的經典模式:網路金融服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4:34 新浪科技
EDGAR Online.Inc. (NASDAQ:EDGR)

是一家在互聯網上提供上市公司商業運營,財務狀況和競爭力資訊的公司。這家公司還通過互聯網為金融服務行業提供信息和技術解決方案。EDGAR上有關信息是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下屬的EDGAR(電子數據收集,分析和重組)上報系統獲得的。公司將這些信息實時傳送給企業,網站和個人。公司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原始資訊整理成便於搜索和理解的
格式,運用公司專利軟體,把客戶所需要的精華資訊提供給他們。

⑨ 網路時代金融服務的特點

網路的出現改變了傳統的金融運行模式,網路時代金融活動的特點在於其虛擬性、直接性、風險性和電子化。隨著我國信息產業對金融發展支持力度不斷加強,金融網路化已是大勢所趨,但就目前來說,我國金融網路化程度低、問題多。改變這種現狀的根本出路在於:硬體上要確保高質,並建立嚴密的計算機系統和相關健全的法律、法規;軟體上要開發自己的保密、防病毒系統及增強金融工作者保證國家金融安全的意識,確保我國金融適應網路時代形勢而健康發展。

關鍵詞:網路時代;金融安全;現狀;對策

在傳統條件下,金融是指貨幣的製造、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在那種條件下,金融活動的監管易於操作,金融安全的表現比較直觀,並且通過審計跟蹤等手段,也能很好地實現金融安全。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網路的出現,使得整個世界成為「地球村」。與此同時,傳統的金融概念也發生了深刻變化,以電子貨幣、網路銀行、電子商務為特徵的新的金融營運體系的出現,給我們如何確保網路時代國家的金融安全提出了新的課題。

20世紀90年代機構性和區域性金融危機頻繁爆發和金融一體化趨勢有重大關系。金融一體化是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必然要求,國際貿易發展和生產一體化要求便利的跨國界服務,如資金融通和全球化資本自由流動;通訊技術,特別是計算機網路技術的發展,期權、期指等金融衍生工具和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為資本的自由流動創造了技術條件。由於現有的國際金融體系缺乏對跨國界資本流動的有效約束和監督,特別是對金融科學管理工具和銀行表外業務的管理,投機金融機構很容易利用保證金交易,集中大量資本蓄意攻擊某個薄弱環節,從中攫取巨大利益。

一、網路時代的金融活動的基本特徵

網路時代的金融電子化,能充分利用先進的現代化技術與設備,提高金融活動的效率。新技術與金融業務相結合可以大大降低融資成本,據美國有關部門測算:同樣一筆交易通過銀行櫃台交易成本為1.02美元,通過電話交易成本為54美分,文傳成本為26美分,而通過互聯網只需13美分。可見,網路在金融業務中的應用可以提高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總起來說其主要特徵有:

1.虛擬性

網路時代的金融機構通常表現為沒有建築物,沒有地址而只有網址,營業廳就是首頁畫面,所有交易都通過網際網路進行,沒有現實的紙幣乃至金屬貨幣,一切金融往來都是以數字化在網路上得以進行,這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金融機構的運作成本,同時也使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降低,提高金融服務的速度與質量。

2.直接性

網路使得客戶與金融機構的相互作用更為直接,它解除了傳統條件下雙方活動的時間、空間制約。另外,網路為資本的國際流動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條件,儲蓄和投資會劃撥變得更有效。需要大量投資的窮國已不再受制於缺乏資本,存款已不限於本國市場,而能在世界各地尋求投資機會。「由於投資者能把自己的有價證券更廣泛地分散到各地,風險也隨之多樣化,使得化解金融風險的難度更大」。[1]

3.電子化

國際金融體系由全球各地的數十萬部電腦顯示器組成,它是第一個國際電子市場。電子貨幣是建立在計算機空間而不是地理空間上的全球性經濟的一種表現形態。電子貨幣造成的管理方面的根本問題源自電子市場與政治地理之間的脫節。例如,控制貨幣供應量這個概念本身就假定地理能夠提供確定市場范圍的有關手段,它假定經濟邊界是有效的;貨幣的跨邊界流動是可以監視和控制的;一個固定的地理區域內的貨幣總量是重要的。在數字化的世界經濟中,所有這些假定都變得越來越成問題了。

4、風險性

電子貨幣和數字市場的日益重要性給中央政府對經濟和經濟活動參與者的控制帶來了難題。它們還會使國家市場和民族國家周圍的邊界變得越來越容易滲透。由於電子貨幣發行者的多元化(既有中央銀行又有民間組織)使得對參與網路交易的行為具備潛在的更大的風險,必然使我們面臨諸如在電子貨幣發行者破產、系統失靈或智能卡遺失的情況下如何保護客戶的權益問題。另外,在網路經濟中,舞弊和犯罪活動將變得更加隱蔽。

二、當前我國金融機構的網路化程度和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信息產業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加上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決定了我國的金融業也必將融入到世界經濟中來。當前我國的證券交易基本實現了全國聯網,網上炒股日益發展,工商銀行等金融機構也都建立了各地的區域網,其中中國銀行已建立了以總行數據處理中心為核心輻射海內外的全轄網路化應用體系。這些新生事物給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不僅方便了客戶,而且可以大大降低金融營運成本。但是,網路化的金融體系如其他一切事物一樣是「方便往往與安全針鋒相對」,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開放金融市場,但僅在當前的低級網路化進程中我們還是遇到了不少關繫到金融安全的問題。比如,非法入侵金融機構的網路系統,攻擊金融組織的資料庫,通過網路盜取他人股票、金錢的行為也開始出現,利用職權之便,改動網路數據為己謀利。凡此種種行為都給金融監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戰,使得國家的金融安全受到很大威脅。從整個世界金融體系來說,我國所用的計算機硬體設備主要依靠從美國IBM等公司進口,由於美國對其他國家實行技術上的歧視性政策,而我國目前自己的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技術及數字簽名技術相對落後於金融電子化發展的需要,加之不斷有報道指出從國外進口的軟體技術都有明顯的秘密通道,所有這些都成為網路時代金融安全的隱患。

網路時代我國的金融安全探析 來自: 免費論文網www.shu1000.com 三、面對網路時代為確保我國金融安全應採取的對策

隨著金融服務網路化程度的提高乃至我國金融交流的國際化,金融安全問題必然成為國家經濟安全中的最重要的內容。可以想像,在未來網路時代,任何人可以在網上自在漫遊、查詢、申請貸款,在實際交易中就有可能引來網路入侵者。不管是盜領還是更改電子資金資料,對於信用重於一切的銀行都是極大的風險,而對於國家都是巨大的損失。

任何經濟安全問題都能找到應對辦法,但對現代金融市場的運轉方式、運作技巧等,我國金融業還不太熟悉甚至不理解。亞洲金融危機充分顯示了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在這方面的實力。應當說,這方面的較量是冷戰後國家力量、國家意志博弈的重要體現,是發展中國家、新興工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後者最具有優勢的領域進行的較量,這種較量將持續相當長時間,直至與發展中國家、新興工業國家真正進入發達國家行列相始終。因此,現代高級金融人才的培養與經驗的獲得,對維護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基本做好人才和知識的准備之前,要把握好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步伐,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報告,目前全球游資已達7萬多億美元,每天流動量達1萬億美元、每天金融交易中與實物經濟有關的僅為2%,[2]在虛擬經濟已大大脫離實物經濟發展需要而存在的今天,我們應當在開放金融市場時保持清醒的頭腦,有對可能導致「泡沫經濟」的金融商品、金融機構、金融經營方式說「不」的勇氣和決心,在此基礎上,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強化國家金融安全的意識

在未來網路時代,在我們與國外的金融交往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我國與發達國家在這個領域的差距勢必長期存在,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時刻注意捍衛國家的金融安全。網路化在一定程度上沖淡了國家的概念,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東、西方在意識形態方面的差異不會因網路化而消失,恰恰相反,網路在一定程度上為其推行新經濟政策提供更為便利的條件,我們在目前不利的情況下,既要充分利用網路化給我們提供的機遇,又要高度警惕它對我們不利的一面。

2.確保金融機構信息體系的安全

據美國能源部和航天局估計,目前世界上已有120多個國傢具備了發動信息戰的能力,還有成千上萬的電腦「黑客」可能對信息系統進行攻擊。「1994年美國國防部特意組織一批『黑客』對國防部的計算機系統攻擊,結果在被『黑客』攻擊的8900台計算機中竟然有88%被『黑客』掌握了控制權」[3]與美國相比,我國的信息系統顯得脆弱得多。因此,在推進金融網路化的進程中,必須把確保我國金融系統的信息體系的安全尤其要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別要增強計算機系統的關鍵技術和關鍵設備安全防禦能力。具體地講,必須建立完善的防護設備,這其中包括客戶端的亂碼處理技術、防火牆。以及保護交易中樞不被入侵的可信賴作業系統,使得從用戶的電腦端開始,資料傳送就受到層層保護。對所有金融數據進行加密傳輸,使用戶經過多級認證以提高網路的安全性

金融系統計算機設備要把防電腦病毒放在極其重要的地位,建立嚴格的業務操作規程,尤其是要加強對金融部門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杜絕利用金融部門計算機系統進行與業務無關諸如玩電子游戲、修改相關數據等活動。定期徹底清除金融網路系統的安全隱患。在這個問題上更要強調開發研製我國自己的電子技術產品,在硬體設備上迅速縮小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在金融網路化進程中掌握主動權。

3.提高攝取金融市場運行信息的准確度

在完善網路監管的基礎上,盡量提高對金融市場運行信息的數量和質量的掌握,從而更准確地化解金融活動的風險,平滑金融振盪,以實現減少金融波動的目的。因為,網路信息往往魚龍混雜,良莠不齊,虛假信息經常充斥其間。因此,必須加強對這些網路原始資料的判別整理,以盡可能地掌握更多、更準的信息,具體措施就是建立嚴格的網路金融的認證體系,擴大宣傳力度,使廣大社會成員知道哪些網上銀行符合網上金融經營的標准,從而保證網路金融活動的健康、有序進行。

4.建立電子資金轉移的相關法律

可以針對目前網路金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借鑒先進國家的經驗,建立相關的法律,以規范網路金融參與者的行為。可以預見,隨著網路金融的進一步發展,新問題、新情況必然層出不窮,只有能針對問題做到有法可依,才能為懲治網路金融犯罪提供堅實的前提條件。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對外開放,網路時代金融安全日益成為我們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關鍵所在。從某種意義上講,網路破壞的危害要遠遠大於呆賬、爛賬的危害,因為往往前者的打擊力具有毀滅性,所以說,網路時代的金融安全對於像我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尤其重要。網路時代在向我們走來,然而它帶給我們的不僅是鮮花和蛋糕,更有與之伴生的沼澤和險灘。我們只有掌握了高超的駕馭技能,才能使網路金融活動更穩、更快地向前發展。

⑩ 關於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 這個是真的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核實獲悉,近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落實清理整頓下一階段工作要求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84號文)。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對整改類互金機構,明確業務規模和存量違規業務要「雙降」,不再新增不合規業務,整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即整改實施階段應最遲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多位接近地方金融監管人士表示,已經收到上述通知。
84號文要求:
一、繼續發揮好省級領導小組和整治辦的統籌作用。各省要高度重視,毫不鬆懈地繼續做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保持對互聯網金融各類違法違規活動的高壓態勢。各省領導小組以及整治辦聯合工作機制要繼續保持,定期召開會議。
二、扎實做好重點對象的分類處置。抓緊完成重點對象現場檢查、出具整改意見、制定整改計劃等工作。
具體來說,對整改類機構提交的整改計劃,要履行批准程序,確保符合要求,一是明確業務規模不能增長、存量違規業務必須壓降、不再新增不合規業務,二是整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超過1年的需經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同意。
對已提交整改計劃的機構,要加強監管,要求其按月提交標准化的整改進度報告。
對列入取締類的機構,要明確取締工作責任主體,並做好相關工作銜接。
對此,華東某地金融監管人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認為:「非常時期非常手段,限制規模,意在防止風險擴散和穿透,只是短期的控制,但不是長期的目標和方向。」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雙降」不是指平台的成交額不能增長,不能再發新項目,而是指待償金額不能增長,違規業務不能新增,若有存量,要盡快處理和化解。
方頌認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提出「雙降」的要求,主要是為了防止整改延期風險擴散。由於行業從業機構數量龐大、業務創新頭目繁多、合規界定困難等客觀因素影響,為保證整頓質量和效果,整改期限已經從最初原計劃的2016年11月,延長到了2018年6月。對於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門來講,要控制整體和最終風險,最好的方式是控制總量,不因整改時間的延長而導致總量的增加,從而導致更大的風險。
三、持續做好非重點對象的隨機抽查。各省要按月進行滾動抽查,月度抽查比例不低於非重點對象的5%。對於抽查發現規模較大、問題較嚴重的,要納入重點對象,開展現場檢查並視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於新發現的互聯網金融業態或相關從業機構,要及時納入清理整頓檔案庫。
四、加強清理整頓工作的非現場監測、督查。各省整治辦要按月報送轄內工作進展情況,為加強全國整治工作的調度,全國整治辦將按月通報各省進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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