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租賃公司是幹嘛的
融資租賃也叫金融租賃,是一種金融業務,一般是用在設備購買。需要有三方參與:設備使用方、設備出售方、融資租賃方。設備使用者提出設備要求、采購對象,融資租賃者向設備出售者購買,然後交給使用者使用,約定一定期限,設備使用者按約定返還融資租賃者設備本金和約定的利息。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融資租賃公司是至經央行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融資機構。
在我國的現行管理體制下,融資租賃公司作為租賃資產的購置、投資和管理機構,可以是金融機構,也可以是非金融機構。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定位應定位:服務於金融、貿易、產業的資產管理機構。是服務貿易中更多技術服務含量的服務。因此租賃公司既不是銀行,也不是貸款公司,更不是投資公司,而是一個知識服務性的技術公司。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⑵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
經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發行債券;
(二)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三)資產證券化;
(四)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五)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⑶ 金融租賃公司是做什麼的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融資租賃業務;吸收股東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外匯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咨詢;
⑷ 金融租賃是做什麼
金融租賃概念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通俗來說就是你想買一套設備但沒錢,就讓租賃公司去賣家那兒買回來租給你用,你就只用按月或季度還本還息給出租方,這段期間你就擁有設備的使用權,直到你把本息還完,設備就完全是你的了。
⑸ 什麼是金融租賃公司
租賃業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實物租賃公司,一類是金融租賃公司。兩個的區別點回主要在,前者答最終只轉移使用權,後來最終要轉移所有權。因此,金融租賃公司實際是一家金融機構,與銀行不同在於,銀行貸款給企業,企業用於購買設備,以先付息後歸還本金。金融租賃公司是先購買設備,再將設備租賃給企業,企業付租賃費,比如付五年的租賃費,五年租賃費的總和等於基金加利息。
這樣做的好處是,在企業未付清全部租賃費前,該設備的所有權歸金融租賃公司,企業倒閉了,在清償時,其先於其他債權人。
⑹ 融資租賃公司具體是干什麼的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需要有三方參與:設備使用方、設備出售方、融資租賃方,設備使用者提出設備要求 、采購對象,融資租賃者向設備出售者購買,然後交給使用者使用,約定一定期限,設備使用者按約定返還融資租賃者設備本金和約定的利息。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⑺ 「金融租賃公司是干什麼的對合作公司有什麼作用」
要想發展金融租賃業,首先應該給行業定位,給自己定位。目前一些已經盡管完成增資擴股和體制改造,還有一些企業急於加入金融租賃行業的隊伍,但首先應該搞清金融租賃到底是什麼,它的經濟增長點在什麼地方,怎樣才能將現代租賃的理論轉化為生產力才是我們首要解決的問題。否則盲目經營還會走以前的老路,難以融入經濟發展的潮流之中,重新陷入重組的局面。 不管什麼企業,首先要有一個戰略目標和戰略規劃,根據這個發展計劃制定每步的發展進度,解決難關,尋找新的突破口,這樣才能保持穩定、持續的發展。紐科租賃公司的成功經驗應該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他們的經營理念是:確立公司的利潤中心,建立獎勵機制;加強全程風險控制,實行一票否決制制定嚴格的質量控製程序;完善後台運行機制;不斷提高員工專業水平,以進一步提高客戶滿意度,最後以誠信、專業、速度、質量、團隊協作的精神努力發展自己的事業。 金融租賃應該定位在服務貿易上,服務貿易中金融租賃主要是提供金融服務,是金融服務的超級市場,提供的商品主要是「服務」,不是過去認識的那種金融產品的雜貨店——什麼都經營,什麼都沒有優勢。《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把金融租賃定位為大租賃的概念,即可經營融資性租賃,又可經營經營性租賃,其服務范圍非常廣泛,租賃公司有充分的活動餘地。金融租賃主要功能是整合社會資源,藉助現代租賃手段和物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理念,規避金融風險,盤貨社會資源,促進投資和消費。這樣才能得到社會認同和政府的支持。如果把它看成投機的工具,看成變相貸款或藉助金融牌位套錢的機構那就大錯特錯。一方面監管機構不允許你這樣做,另一方面市場不會認同你這種做法。中國已經渡過簡單融資階段向創新租賃時代發展,歷史的經驗教訓已經給我們指出一條發展之路。 金融租賃公司盡管有5億人民幣以上的資本金,但對於一個金融機構來說要開展金融業務其規模遠達不到標准,一個大項目出現就可能造成全軍覆沒。但是這些資本金用在服務上,對於防範風險,增加信任度已經足夠。別以為這點資本金就可以開展「金融業務」甚至是「套錢」,提供金融服務才是經營之本。 在信息社會,面對信息爆炸,企業要尋找商機必須依靠信息。利用收集的大量信息,經過篩選、過濾、組合,剔除垃圾信息,從中找到潛在的客戶;通過對信息的加工、包裝、策劃、傳遞,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實現增值服務,所謂的項目融資就是這個過程;將本企業的經營理念、業務專長和知識掌握程度通過信息發布出去,可以贏得更多、更可靠的客戶。因此金融租賃公司首先要建立強有利的信息溝通的工具、渠道和機制。開展信息服務是金融租賃公司必不可少的環節之一,也是開發客源和項目的重要渠道。通過及時交流信息,可以得到最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經營策略,還可以加強與個主管部門的溝通,保持穩定的發展環境和創新能力。 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傳統的產業已經飽和,唯有知識經濟還處於發展階段。金融租賃是一個復合性邊緣產業,是知識密集型產業。盡管沒有人把金融租賃列為高科技,但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復合型知識人才和研究機構,不可能開展這方面的業務。目前開展創新租賃的公司都在培訓人才、建立戰略研究機構甚至是研究所,他們深刻地領會到在知識經濟社會中,生存取決於知識掌握的程度。因此金融租賃公司應該辦成高新技術產業,研究和開發創新租賃技術,將知識直接轉化為生產力的科研機構。有了這個機構,就可以保持不斷創新的勢頭,保持經濟的持續發展。不僅藉此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還可以用「高科技」的名義獲取更多的稅收優惠政策。 要將金融租賃公司定位於高科技產業,必須藉助高科技技術。一方面利用這個技術建立和發展信息網路和公眾操作平台,另一方面有了這個平台可以申辦成高科技產業公司,防止社會對金融租賃知識含量的偏見和誤解。金融租賃公司需要辦成網路公司。這個網路公司和當前的網路公司不一樣,它不是簡單地將傳統產業搬到網上操作,而是建立一個交易平台開發客戶,重要的操作還需要在網下進行,一方面避免網路技術發展不成熟帶來的交易風險,另一方面通過交易模式的設計,藉助高科技的手段將信用風險化解,如美國藉助銀行借記卡鎖卡技術普遍應用於經營性租賃,不是用信用,而是用交易模式防範租賃風險。 如果有了前三個方面的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的運作就簡單了,它成為一個資產控制管理中心和具體操作的運作機構。如果租賃公司沒有能力建立上述機構,也可以藉助社會現有資源開發租賃項目,但是從收益上相對就少的多,風險決策難度相對要大許多。 老的租賃公司進行了資產重組,新的公司也面臨如何組成新的架構開展業務。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和人才激勵機制本不應該是永恆的主題,但在實際運作中還存在許多觀念問題。目前從重組的公司來看,許多法人代表開始更換,在重組過程中,各方都強調「大」股東的作用。這種做法不一定正確。按照法人治理結構,總經理不應該是由大股東擔任,而是需要由董事會選聘。如果誰是大股東,誰就可以拿別人的錢玩,在這種觀念下很難重組成功。因為誰都想當大股東,誰都想拿別人的錢玩就沒有合作基礎。一股獨大難免控制風險,這就是人行要求金融租賃公司按照《公司法》而不是《商業銀行法》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原因。金融租賃公司是知識密集型產業,沒有一定的復合型知識底蘊的人,很難領導這個公司。外行領導內行的時代已經結束,誰對知識掌握的程度全面,誰就有實際的領導行為,領導人不等於領導,沒有領導能力的人自然不能成為好的領導人,這是知識經濟的特點所決定的。企業的經營風險不在於誰控股,誰經營,關鍵在於是否有防範風險的經營體系和控制能力,是否有發現問題可及時更換領導人的運行機制。 不管誰當領導人,企業的人才培養是開展業務的首要前提。如果全部依靠外部的人才從理論上不是不可以,但從自己內部培養人才才是企業持久發展的根本。像深圳金融租賃僅幾年發展如此迅速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人才培養,他們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培訓人才,盡管公司的人才結構都是年輕的新手,但是經過培訓已經熟練地掌握了創新租賃的技術。
⑻ 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什麼
金融租賃公司必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資租賃債權轉讓模式即融資租賃公司通過P2P網貸平台向投資人轉讓其對承租人的租金債權,進而提前回收融資租賃業務的成本與利潤,投資人取代融資租賃公司獲得債權人地位,定期從承租人處獲得租金收入。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固定收益證券是指能夠提供固定或根據固定公式計算出來的現金流的證券。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指的是銀行之間為了解決短期內出現的資金餘缺而進行的相互調劑;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指企業向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不含境內外資金融機構)、企業、個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籌借的,以外幣承擔契約性還款義務的款項;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咨詢機構為政府和企業提供智力服務,協助企業制定最佳方案,以取得最佳效益的活動。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