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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行國家的9個SSE的又一重大步驟,推出ETF
購買ETF指數賺取玫瑰
贖回ETF 50股票出售其股份購買。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了國務院批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正式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
有關負責人表示,SSE,SSE ETF集團成立於2003年。從那時起,上證所曾多次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市場調研,完成ETF的產品解決方案和技術設計。
該負責的及時推出的ETF不僅將幫助解決部分的電流過程中,中國的基金市場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發達的在中國證券現貨市場也將有一個積極和深遠的人產生深遠的影響。他說,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上證所將認真做好各項准備工作,加緊准備和調試技術系統,交易所交易指數基金的具體業務規則的制定,進一步完善風險監測系統,以確保第一隻交易的順利推出開放式指數基金。
ETF簡單的,高度的市場認可,在美國於1993年首次亮相以來,在全球范圍內迅速發展。 10年間,全球共有12個國家(地區)都推出超過280 ETF資產管理規模超過2100億美元。
的研究表明,ETF在中國廣闊的市場前景,不僅有助於吸引保險公司,QFII機構和個人儲蓄進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資的比例,和一個活躍的二級市場交易,增加深度和市場的廣度。新華社
嚴格防止新的金融風險點---財務審計發出警告
虛假的個人消費貸款的情況下,關聯企業騙貸案,票據詐騙罪。透露,今年從去年開始,審計近兩年騙取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貸款案「,」民營企業在廣東省,佛山市,主要馮明昌騙貸7.4億元人民幣病例------年審計披露的融資,重大的和令人震驚的。
「目前,我們清楚地防範金融風險為重點的審計。」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司長范鵬說:「暴露問題為突破口,揭示反映了一些在金融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從政策,體制和管理的審計建議的基礎上的顯著非法。
從財政收入和支出簡單的檢查揪出「財大」
「自成立以來,審計委員會,財務審計工作從檢查的金融機構,財務費用,資產質量的真實性中央對焦點揭露金融機構的違規操作問題,重大風險的金融機構的關注,有一個顯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問題經歷了三個階段的影響。「范鵬說:」經過20多年的發展,逐步發揮財務審計金融監管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伴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系的深化和不斷變化的中國的財務審計。 1984年審計成立後,次年又頒布了「審計的財務審計工作的通知」的行為金融和保險機構的審計和監督,拉開了帷幕。
1995年的財務審計為主要目標,以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主要集中在金融機構的檢查,財政收入和支出,不涉及信貸計劃的實施。 「很多人相信,因為它是一個片面的認識,財務審計就像在過去的財務檢查,看看了銀行的財政開支就行了。的信貸規模控制,那是人民銀行的中國和其他部門的事干。「范鵬說。
一直持續到20世紀90年代早期階段,檢查的財政收入和支出帳戶。真正的變化是於1995年頒布並實施的「審計法」,指出,根據法律,審計部門的「財政收入和支出的中央銀行和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合法損失,有效的審計。這樣一來,無論是從審計的范圍,審計內容,財務審計的實際內容將有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在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後,各地的資產質量,財務審計真實性,揭露問題,努力發現大案要案線索,從點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來看,已成為一個廣泛的,綜合性的特點。財務審計工作的水平和質量邁上一個新的台階。
2002年後,隨著金融體系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財務審計和進一步的審計目標,防範風險,促進管理效率,大力推廣計算機技術,財務審計,風險審計階段。
財務風險提出了許多新的標志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風險往往會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害的社會和經濟秩序。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們的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的基礎發生變化時,更獨立的財務運作,財務穩定性,不能過多地依賴國家信用支持和行政措施的保護。
「在過去的兩年中,一個新的形式,不斷出芽的情況下,反映勾結銀行和企業內,外,關聯企業騙貸,金融票據,欺詐,開始在城市建設貸款和消費信貸風險存在的突出問題,應引起金融機構和監管當局的警惕。「范鵬說。
審計表明,目前商業銀行和金融犯罪表現出更多的情況下,新發,高層次的人,所涉及的金額,手段更加隱蔽。究其原因,有的分行的銀行按照法律意識,內部控制是不完美的,尤其是對弱枝「一把手」的管理和監督有很大的關系,高度重視監管機構和商業銀行需要吸引。
資深審計人員,多數騙貸大案要案,是官商勾結的結果。鳳鳴張的情況下,例如,,如果鳳鳴常在中國南海支行的銀行人員內外勾結,工商銀行採取逆程序審批的,審批機關和各種違規行為,鳳鳴常不能成功借出74億高貸款。
一些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到尋求銀行效益,違反「銀行的眼,閉一隻眼,只要有錢,任何的損失就行了。 「金融機構必須依法合規經營,以防止權力失控。」范鵬說:「違規行為,雖然不一定每一次損失,但違反容易為壞人鑽空子,如果允許的時間內取得成功,他們帶來顯著的傷害。」
更重要的是,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機制是沒有,但往往不落實。 「雖然貸款程序的執行程序,但它只是一種形式。」范鵬說:「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沒有跟上,內部控制機制形同虛設,這是引發金融風險的一個重要原因。」
早披露,早主動及早治療
范鵬說:「目前,我們將與有潛質的警告公布的典型案例,提醒金融機構注意預防等金融案件,目的是為了促進安全和無害的,高效的金融機制運行。」
提前披露早主動,早治療。的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幾乎所有國家的政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當一些風險是難以避免的,你必須是真誠披露的典型案例,以發揮贏得了信任的作用,這是我們有信心,有??能力,以防止和減少風險。
事實也證明,這些年來,財務審計公告典型性萌芽金融專業,並揭示反映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促進宏觀經濟的健康,防範和化解金融潛在風險,並發揮了積極作用。
例如,在2001年中國銀行在審計中,通過暴露一些金融機構利用了大量的商業銀行資金在票據市場管理的漏洞投資股市等突出問題,並促進人民銀行整頓票據市場,擠壓股市泡沫,2002年通過,以揭露虛假按揭貸款詐騙銀行資金,製造虛假繁榮的真正的房地產突出的真正的房地產開發商,並促進了有效管理的國家部門2003年的房地產市場,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無論他們自己的財政資源,利用銀行貸款,大力城市建設等突出問題,國家所造成的高度重視。
幾乎沒有人質疑,難以在所有情況下的金融犯罪調查。的金融業混合發展趨勢,中國的金融風險,並顯示一個新的形式表達,金融犯罪手段更加隱蔽的新的挑戰,在當前金融風險防範,這樣可以確保做到早期檢測和早期治療,在金融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新華社
曹鳳岐說:四大行上市將導致一個「失血」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日前表示:「在國內市場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一定要謹慎。」目前中國的證券市場環境是不是好,不僅提出這個問題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上市不到了大量資金,並可能進一步傷害證券市場,可能會導致證券市場資金失血。
對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問題,曹鳳岐呼籲必須謹慎,「因為不具備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的條件。」
曹鳳岐認為,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現在已經達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必須是。改革國有商業銀行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是一個理想的選擇。 (三鍾經)四川金融投資報
二,對城市的機構:
「低」再現清晰的底部的來臨
趨勢,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在上海和深圳股市的每一次調整是由於深層次的體制創新帶來重新洗牌,最近,這種趨勢尤為明顯。
在主板跌破或接近發行價的新股的情況下,高定位的中小企業部門對投資者的價值判斷混亂,混亂定位系統是很難形成一個有效的和健康的市場。當然,這是一個短期行為的中期和長期的股票價格定位,更大的影響來自全流通預期,國際化的過程中,「雙Q」(QFII,QDII)制度。全流通始終是一個預期,但「Q」的國際化實際上是非常真實的。同時的甲股和H股上市公司的股價相比:在2003年6月13日,12月31日,和4月30日,二零零零年,年6月21 AH份額溢價238%,108%,171%和179%的問題,分別。雖然在不同的市場,不同的投資偏好,供應和需求之間的關系,但與平等權益的比價效應推動下,A股股票樞紐將不可避免地繼續向下的QDII預計這樣的標准,以增加強度。
同時,不要低估了機構投資者結構上的缺陷造成的負面影響。證券投資基金的數量自2003年以來加速擴大,已成為絕對主力的證券投資機構,但超常規的發展過程中也有一定的負面影響。
非標,以及作為一個單一的概念,但會增加市場的波動性。實證研究顯示,目前有顯著「隨大流」的行為在國內股市的機構投資者,比「隨大流」的行為,買股票和賣出股票的從眾行為。此外,開放式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企業年金屬於一個長行機構,在短期活躍的機構,如券商,私募基金明顯處於不利地位,機構投資者的畸形結構,加強機構博弈風險。什麼類型的主要資金確定股票的市場,我們相信,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仍然呈現「單邊市場的典型特徵,是單方面的玫瑰,單邊下跌。
然而,在短期的角度來看,股市跌宕起伏的市場成本有一個更直接的關系,和歷史趨勢。的平均股價比較的歷史,盈利,賬面價值等指標的一個重要的轉折點的時候,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在上海和深圳市場的歷史低位區域,盈利,賬面價值與「5.19」開始前, 1049位置相當重量的市場價格現在是穩定的結構,5元,5-9,超過$ 900的價格結構是兩小,中間大的橄欖型形態。歷史的規律,這是一個低風險的投資領域。爭取他們的努力重現歷史低位區域特點往往超過人們的預期,但反彈可能是單方面的。
從短期的走勢來看,已經有許多的「翻身仗」的信號。第一個反彈陽線數量突破4月7日到5月10反彈陽線了。 5月11日6月28反彈陽線持續2個,6月29日以來,第一次在四個蠟燭。反彈的陽線的數量增加,反映增加了信心。二是持續上漲的天數開始增加,反彈(月底),持續時間只有五天,這打破。去年顯著增加「數量」的力度,失敗意味著空方力量。缺乏的是還沒有找到一個共振的市場造成了突破性進展。
廣東證券報「,」上海證券報「
上市公司新聞:
僅次於日本股市的A股市場爭奪榮事達三洋質地令人擔憂
唯一的「外國證券」寧波東睦上市的高現金股利餘音未完成,日本三洋登陸A股市場,這樣做。昨天,合肥榮事達三洋電器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招股說明書,該公司將發行8500萬A股,7月12日。因此,A股市場的第一個兩洋股票是「日本的股票。」
日本企業的優勢份額
「招股說明書」顯示,與日本三洋公司及聯營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榮事達集團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49.16%,中國公司持有50.24%的控股地位,中國公司似乎是在企業。事實上,該公司的主導產品洗衣機和微波爐的是日本三洋的商標:三洋「和」SANY0「雖然該公司是不是獨家使用,因為該公司是成立於1994年2月,在生產技術是從日本三洋引進,該公司「將繼續到需要進口來自日本的三洋,並無法保證在未來引入新技術的日本側而不是一個第三個方和日方將繼續給提供的技術;以來形成的榮事達三洋三洋日本一直在該公司的主要的東西佔主導地位。
盈利能力令人擔憂
近年來,擠出「兄弟」和韓國產品在中國,日本三洋業務疲態盡顯,其他公司如索尼,松下有影響力的日資大。榮事達三洋公司的質地,它是難以讓人恭維。
榮事達三洋問題的情況下,高達85億股的股本,是唯一能夠籌集資金200916500元,A股,這么大的資金流動,並籌集資金的能力弱的,是比較少見的。其發行價為2.6元/股,也是繼中國聯通再低的發行價,但問題的市盈率是不低,發行前總股本的18.18倍。事實上,與下列因素有關,榮事達三洋,以滿足上市的標准:增值稅退稅的稅務部門,近三年分別為1657400元,1.7億元,1613000元的,由於安徽省外商投資先進企業「,從2002年到2004年,該公司的所得稅率只有10%,低於一般所得稅稅率的外商投資企業中一半。
此次發行後,公司將投資在微波工程78144600元,這不禁讓人馬上聯想到國內巨頭微波所謂的「價格殺手」格蘭仕募集資金投資6000萬元,在市場網路建設,意圖重振三洋品牌在中國的整體份額的想法和大股東的公司,但無處不在的國內家家電巨頭,雖然已經很大的變化中的銷售模式,6000萬元巨資到底是否在使用時與一個起到有益的作用也使投資者難以放心。
快速上市前的現金股利
到這寧波東睦之前,上市高,在市場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似乎也不甘示弱,榮事達三洋。該公司表示,根據臨時股東大會的本公司已發行之前,該公司一直是「及時雨」向老股東獲得5股,每10股派2元的利潤分配的決議。因此,在除了正常年度分配,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26936520元老股東單獨享有的現金股息,目前由新老股東享有的留存收益是下降到440144300元的。去年,該公司的每股收益為0.14元。成都日報(記者楊捷)
天威500千伏變壓器搶灘國際市場
前幾天,中國的第一個500千伏的變壓器出口項目---蘇丹麥羅維大壩功率傳輸線變壓器電源在哈爾濱簽訂的合同,該項目是由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電站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聯合競標。
該項目的24個單位,變壓器的總合同金額1.52億元。天威集團今年的另一個主要出口項目後的出口產品到美國,伊朗,孟加拉國,中標。該項目中標天威集團打開非洲市場的大門,並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具有積極的意義。河北日報
華龍研究:
每日投資指南「08年4月7號
滬深股指昨天低開低走,對於弱,出現了小幅下滑。其中,滬指低開於1448點,之後指數在一天的收盤點位,收於1438點,跌12點基本上運行在相同的3397點深成指低開,然後逐步下降,尾市收於3364點,跌幅33點。兩市在交易量萎縮,比前日,總營業額8.6億美元。
盤中市場熱點仍集中在中期報告冒泡「行情繼續排練。牧股份廈門鎢業,大唐電信,深天馬中期業績有較大幅度增長的股票,不僅防守,而且還繼續追逐市場資金,市場趨勢上行鏈路性能的一個重要指標,作為衡量股票價格,更深刻的認識,其市場在過去的一年中,「價值投資」的概念,「漲重勢重墜,」股份訓練也導致的資金投資在良好的運行性能優良的上市公司,我相信,隨著越來越多的市場參與者制度化的游戲,股票基本面的好壞將成為投資和定價的一個重要指標。在ST宏峰和其他結果的ST個股上漲,為首的改善,該板塊放量低的一些股票,短期拉升的形態,由於這些公司的基本面的不穩定,建議投資者盡量避免這些品種或短期參與,快進快出。與此同時,兩市跌幅榜的到來,盈利預警,預虧的股票繼續下跌,川投長鋼,金自天正最高跌幅前列,面臨的中期報告,藍籌股表現不佳將繼續出現分化。昨日普遍下跌的小型和中型板也下降,導致科技股的主板市場,以進一步提高該指數的壓力,不確定的擴張看跌的影響在大盤指標股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影響操作的索引。
技術上看,指數調整的壓力,由於短期超買的技術方面的。共享計劃的角度來看,指數高於1428點支持的反彈可能仍然時期,但問題是,如果他們被擊穿,指數將可能面臨下跌1410點,而相應的技術指標已經下降到較低的位置,請繼續下的磨損的可能性。均線系統,主要股票指數下跌至5,20日均線下方,將測試低於10天移動平均線。向下路徑的角度來看,較昨日下跌軌道回抽確認,只要股指不回去的通道,反彈仍然是值得期望!
總體而言,在技術上超買,看跌的現金及短期資金利潤多種因素的消息,該指數下跌。建議密切關注最近的消息的變化! (華龍證券吳曉峰)
每日潛力股推薦(2004.7.8)
申達股份(600626)
上海紡織出口及的領先國家紡織品進口和出口企業,與的擴張出口配額和取消該公司的紡織產品在日本和美國和歐洲市場的份額將進一步提高的發展環境和產品從公司的規模優勢的情況下,未來業績增長在近幾年保證。 2003年的每股收益分別為0.397元,目前約16倍的市盈率,遠低於市場作為一個整體的平均市盈率。從股價變動的角度來看,目前的股價止跌企穩,量不斷擴大,在底部的准備階段。考慮到該公司已經宣布的配股方案,建議投資者短期關閉
請注意。
山東海化(000822)
大的規模優勢,主導產品純鹼生產規模位居亞洲第一,也是全國最大的生產溴,新開工項目2005年建成投產,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合成鹼業公司。我們的主導產品有純鹼,溴素,三聚氰胺,硝酸,氯化鈣等,帳戶在國內市場佔有相當的份額,屬於國家化學類的重點企業之一。表現相對穩定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過去兩年的表現可以持續超過0.3元。從化工行業的增長和公司業績的角度來看,結果可預期的持續增長。從二級市場走勢來看,股價上漲了90%以上,該機構應該有其基本面的良好預期,股價跌破250天移動平均線,股價呈現穩定的趨勢,大盤反彈股指反彈以來漲幅並不大,建議關注。 (華龍證券萬小偉)
(特別聲明:在本機構,我告訴自己機構,和財產的利益相關者和評價或推薦的證券沒興趣。)
五,市場傳言:
7月8日傳聞及參考
據悉,該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廣廈(600052)廣廈房地產投資實業有限公司在南京目前正在開發南京湯厚瑟巷項目碑亭巷項目,據估計,大約有16億美元的總投資項目,開發周期約2-3年。由於項目的投資數額較大的,該公司擬進行信託融資。
據傳說,上海寶鋼集團近日宣布,開發的合資公司,上海寶鋼集團下屬的寶優特強化木地板已成功打入市場近幾個月來,銷量一路飆升,勢頭後來居上。
據傳說,根據韓國雙龍汽車朝興銀行雙龍投標人的主要債權人之一,已被限制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及在美國的養老基金。這意味著,上汽集團和其他公司競爭雙龍過程的目標又近了一步。
據傳說,波導股份(600130)的關注與德國西門子移動的戰略聯盟已正式啟動。目前,雙方的合作已進入具體實施階段,將在本月開始建立一個培訓中心。
據傳說,前幾天,萬科房地產投資銀行和國際專業的(HI)簽署了合作協議,開發的中山項目海外融資安排。該協議的主要內容為,HI公司中山項目總計超過35億美元,同比增長超過42個月的貸款。與此同時,萬科在深圳萬科17英里項目的新華信託1.9995億元的信託貸款。此外,萬科19.9億美元的可轉換債券發行也將在短期內實施。
B. 《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金融機構的哪些行為
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設區的市一級以上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
(二)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
(三)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
(四)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
(五)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的;
(六)拒絕、阻礙反洗錢檢查、調查的;
(七)拒絕提供調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
金融機構有前款行為,致使洗錢後果發生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對有前兩款規定情形的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責令金融機構給予紀律處分,或者建議依法取消其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C. 關於金融許可證換發後未進行公告如何處罰
根據《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一)不按規定換領金融許可證;
(二)損壞金融許可證;
(三)遺失金融許可證且不向銀監會報告;
(四)未在營業場所公示金融許可證。
D. 以下哪些不是國家監管部門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出台的"七不準"規定中的內容
關於中國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
「七不準」、「四公開」規定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為加強和改善公眾金融服務,有效服務實體經濟,中國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項規定和業務流程,按照國家利率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貸款定價,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與此同時,中國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遵守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關於金融服務收費的各項政策規定,對現行收費服務價目進行全面梳理檢查,及時自查自糾,並嚴格遵守以下原則:
(一)合規收費。服務收費應科學合理,服從統一定價和名錄管理原則。應制定收費價目名錄,同一收費項目必須使用統一收費項目名稱、內容描述、客戶界定等要素,並由法人機構統一制定價格,任何分支機構不得自行制定和調整收費項目名稱等要素。對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收費項目,嚴格對照相關規定據實收費,並公布收費價目名錄和相關依據;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應在每次制定或調整價格前向社會公示,充分征詢消費者意見後納入收費價目名錄並上網公布,嚴格按照公布的收費價目名錄收費。
(二)以質定價。服務收費應合乎質價相符原則,不得對未給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未給客戶帶來實質性收益、未給客戶提升實質性效率的產品和服務收取費用。
(三)公開透明。服務價格應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各項服務必須「明碼標價」,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客戶明確了解服務內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對應的收費標准,確保客戶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選擇。
(四)減費讓利。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對特定對象堅持服務優惠和減費讓利原則,明確界定小微企業、「三農」、弱勢群體、社會公益等領域相關金融服務的優惠對象范圍,公布優惠政策、優惠方式和具體優惠額度,切實體現扶小助弱的商業道德。
E. 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經營規則包括哪些內容
監管角度而言 銀行審慎經營規則包括法人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准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等內容 這類股則具體表現為定性或定量要求,其目的是限制銀行無限度地增加風險 但是這些要求不應取代管理部門的決策,而是規定最低審慎標准,確保銀行以穩妥的方式開展業務。
我國現行的金融體系包括以下機構:
一、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二、國有商業銀行:
1.中國工商銀行
2.中國農業銀行
3.中國銀行
4.中國建設銀行
三、股份制商業銀行:
1.交通銀行
2.中信實業銀行
3.中國光大銀行
4.深圳發展銀行
5.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6.招商銀行
7.民生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華夏銀行等
四、政策性銀行:
1.國家開發銀行
2.中國進出口銀行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五、主要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2.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銀行
3.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4.國家外匯管理局
六、外資銀行和涉外金融機構
F. 司法通告:關於 (身份證號xxxxxxxxxxx)在金融機構惡意欠款一案,截至20
如果收到這樣的簡訊
並且你之前的確是有過這樣的欠款,那麼最好盡快還上
當然了,這個簡訊也是催款的手段之一,並不是真的有官司
不過欠款總歸是要還的,拖欠對自己的信用影響還是很大的
G. 關於金融機構對對逾期貸款在報刊上公告催收的規定
關於金融機構對對逾期貸款在報刊上公告催收的規定網路暫時沒有搜索到,除了報刊公告之外,可以以通知書與法律途徑的催收行為,必要可以進行法律起訴,還款方式有現金、盛付通第三方平台轉賬、銀行轉賬等形式。
H. 金融機構八不準的內容是什麼
不得在營銷抄產品和服務過程中以任何方式隱瞞風險、誇大收益,或者進行強制性交易。
不得出現誤導、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條款。
不得主動提供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產品和服務。
不得篡改、違法使用其個人金融信息。
不得在未其授權或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金融信息。
不得隨意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准。
不得無故拒絕消費者合理的服務需求。
不得有歧視性行為。
I.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的全文內容
〔2006〕第 1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行長 周小川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一條為了預防洗錢活動,規范反洗錢監督管理行為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適用本規定對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的規定。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在履行反洗錢職責過程中,應當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相互配合。
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務院授權代表中國政府開展反洗錢國際合作。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反洗錢機構建立合作機制,實施跨境反洗錢監督管理。
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一)制定或者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
(二)負責人民幣和外幣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三)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
(四)在職責范圍內調查可疑交易活動;
(五)向偵查機關報告涉嫌洗錢犯罪的交易活動;
(六)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與境外反洗錢機構交換與反洗錢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接收並分析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二)建立國家反洗錢資料庫,妥善保存金融機構提交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信息;
(三)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分析結果;
(四)要求金融機構及時補正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與境外有關機構交換信息、資料;
(六)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對外提供。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八條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制定反洗錢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反洗錢培訓,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
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
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一)對要求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客戶身份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予以更新;
(二)按照規定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有效識別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辦理業務中發現異常跡象或者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四)保證與其有代理關系或者類似業務關系的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並可從該境外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
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
第十條金融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能夠反映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等相關資料。
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制定本行業的反洗錢工作指引。
第十三條金融機構在履行反洗錢義務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
金融機構的境外分支機構應當遵循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方面的法律規定,協助配合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機構的工作。
第十五條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國人民銀行調查可疑交易活動等有關反洗錢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客戶和其他人員提供。
第十六條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提交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受法律保護。
第十七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報送反洗錢統計報表、信息資料以及稽核審計報告中與反洗錢工作有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採取下列措施進行反洗錢現場檢查:
(一)進入金融機構進行檢查;
(二)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金融機構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對可能被轉移、銷毀、隱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四)檢查金融機構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業務數據的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前,應填寫現場檢查立項審批表,列明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時間安排等內容,經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檢查人員少於2人或者未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檢查。
現場檢查後,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應當製作現場檢查意見書,加蓋公章,送達被檢查機構。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包括檢查情況、檢查評價、改進意見與措施。
第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與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談話,要求其就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第二十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必要時將檢查情況通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二十一條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發現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核實的,可以向金融機構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涉及的客戶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前款所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上海總部、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第二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可以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說明情況;查閱、復制被調查的金融機構客戶的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藏、篡改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可以封存。
調查可疑交易活動時,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執法證和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出具的調查通知書。查閱、復制、封存被調查的金融機構客戶的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負責人批准。調查人員違反規定程序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調查。
詢問應當製作詢問筆錄。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要求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調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調查人員封存文件、資料,應當會同在場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和在場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金融機構,一份附卷備查。
第二十三條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對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經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批准,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並以書面形式通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予以執行。
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後,認為需要繼續凍結的,金融機構在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的通知後,應當予以配合。偵查機關認為不需要繼續凍結的,中國人民銀行在接到偵查機關不需要繼續凍結的通知後,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金融機構解除臨時凍結。
臨時凍結不得超過48小時。金融機構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要求採取臨時凍結措施後48小時內,未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通知的,應當立即解除臨時凍結。
第二十四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從事反洗錢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違反規定進行檢查、調查或者採取臨時凍結措施的;
(二)泄露因反洗錢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三)違反規定對有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行政處罰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金融機構違反本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規定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者提出建議。
第二十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同時廢止。
J.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內容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
(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
(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
(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
(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
(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
(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
(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
(十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的。
(十六)沒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堅持要求用現金投保、賠償、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支付其他資金數額較大的。
(十七)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給付保險金時,客戶要求將資金匯往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戶要求將退還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匯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對既屬於大額交易又屬於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交易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提出建議。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短期」系指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
「長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額單筆或者累計低於但接近大額交易標準的。
「頻繁」系指交易行為營業日每天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每天發生持續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數。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附表: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素內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