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引的組織體系職責
第六條 組織體系
各會員單位及轄屬具有網點管轄權的分支機構,分層次設立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機構,並按照內設機構職能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明確職責分工。
各會員單位及轄屬分支機構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機構、辦事機構為常設機構(形式不限),並建立與監管機構、政府職能部門、中國銀行業協會和地方銀行業協會的聯動機制。
各會員單位營業網點應根據實際情況組建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團隊,網點負責人為本機構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第一責任人。
中國銀行業協會和各地方銀行協會應對服務突發事件的處置進行引導、協調、督促,並做好行業內應急處理信息交流等服務工作。
第七條 工作職責
(一)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機構的職責:
1、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機構成員部門工作職責;
2、審定符合本行實際的應急處理預案;
3、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處理預案;
4、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5、調配各類應急處理資源;
6、決定向系統內上級機構報告突發事件及其處理情況;
7、審定應急處理信息披露事項;
8、總結應急處理工作經驗教訓;
9、決定向監管機構、政府職能部門、銀行業協會等系統外職能部門報告應急處理相關事項;
10、決策應急處理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項。
(二)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的職責
1、參照《中國銀行業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示範文本》,制訂符合本行實際的應急處理預案;
2、有計劃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等預警工作;
3、接收轄屬機構上報有關服務突發事件信息,提出服務突發事件級別判定意見;
4、組織實施應急處理預案;
5、指導督促營業網點應急處理預案的執行;
6、聯系監管機構、政府職能部門、銀行業協會等系統外職能部門協調處理服務突發事件,及時報送有關應急處理情況;
7、按許可權對外披露相關信息;
8、收集、整理、保管應急處理檔案資料;
9、完成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的職責
1、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單位應急處理預案;
2、及時向系統內上級機構上報有關應急處理信息;
3、根據實際情況,聯系相關系統外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服務突發事件;
4、落實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工作;
5、完成系統內上級機構交辦的應急處理工作其他事項。
Ⅱ 如何提升銀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水平
當前世界經濟雖然持續向好的發展主題沒有改變,但是不確定、不穩定的因素仍然很多;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發展方式的轉變,給銀行業帶來了一定的沖擊;隨著客戶需求的日益多元、金融競爭的日趨激烈、金融技術的快速創新等,銀行業的經營環境更加錯綜復雜。銀行作為現代經濟的樞紐,與社會的各個方面緊密相連,一旦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不當,很有可能上升為經濟危機,給社會的安定、經濟的發展、人民的財產帶來損失。因此,加強銀行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對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重大意義。 本文在對國內、外有關文獻進行梳理研究的基礎上,以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為例,在綜合分析銀行業突發事件理論研究不足的同時,結合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實際需求,著重對我國銀行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預防和監測、響應與應對和評估與恢復」等重點和難點問題進行了探索研究,並結合實際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
Ⅲ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09]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資本管理、市場准入、責任追究和聯動監管約束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大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2萬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和中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5千億元人民幣及以上、2萬億元人民幣以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按照上一年度案件風險金額占核心資本比例(百分比)的兩倍提高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其中,對新資本協議銀行和自願實施新資本協議的其他商業銀行,該部分資本要求計入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對不實施新資本協議的機構,該部分資本要求在8%的基礎上累加作為發案機構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上述資本要求原則上由監管機構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定。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案件後,應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在成本中列支;未能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列支的,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按照涉案金額(以下如無特別說明,金額均指涉案金額)扣減其核心資本凈額。
二、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下同)、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單起案件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1年期從案件暴露之日起計算;年度內多起案件累計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從下一年度開始計算。下同)不得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等監管資本工具補充附屬資本。
三、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2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3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1.5億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2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內分支機構。
四、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外分支機構及開展境外並購活動,不得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非銀行金融機構。
五、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2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 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1年內不得開辦新業務。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本通知第三至第五條所列情形的,銀監會根據相關要求暫停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並在1年後對發案機構的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慎性評估後,視情況恢復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
七、嚴格追究銀行案件領導責任,對大型機構比照《中國銀監會關於2008年大型銀行監管工作意見》(銀監發[2008]7號)的內容執行;對中型機構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比照同城同級大型銀行分支機構標准執行,其中對法人機構可視情況採取更嚴格的責任追究標准;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38號)的內容執行。
八、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5起千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銀監會將把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向其主管的黨委組織部門、地方政府及控股股東通報,作為銀行領導班子考核和薪酬調整的依據。對外資銀行可參照上述規定將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通報其總行、母公司和母國監管機構。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自查發現案件的,可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發現案件責任追究實行區別對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辦發[2009]148號)的內容適當予以區別對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銀監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Ⅳ 對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處置方式
對違規經營的金融機構的處置可以分為: 警告、通報批評、限期糾正、沒收非法所得、處以罰款、勒令停辦部分業務、停業整頓、責令撤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指派人員接管、凍結賬戶、責令關閉並吊銷《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
對經營管理不善造成不良資產大量增加的金融機構的處置可以分為:敦促改善內控制度;追加呆賬准備金或其他風險准備金;勒令停辦部分業務;停業整頓;責令撤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指派人員接管;責令關閉並吊銷《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證可證》。
(4)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急處理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Ⅳ 對發生風險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處理方式有
接管重組撤銷沒有權利宣告破產,只有法院才可以
Ⅵ 當銀行發生突發事件時,有什麼應急機制
為您轉載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第三章 銀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255.銀行突發事件通常分為五類,即金融案件類(如貪污、挪用、金融詐騙、盜竊、搶劫銀行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違法違規經營案件)、治安案件類(如金融擠兌事件、聚眾圍堵銀行辦公和營業場所、聚眾上訪鬧事、聚眾罷工等)、安全事故類(如火災事故、交通事故、重大設備運行事故、信息中心事故等)、自然災害類(如台風、地震、洪水等)和其他突發事件(如兇殺、綁架、新聞造謠、誹謗等)。
256.銀行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個級別:即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和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257.銀行處置突發事件的方針是:預防為主,嚴密防範;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快速反應,協同處置;科學決策,依法處置。
258.應急預案是銀行安全保衛部門事先制定的、在重要防衛目標發生危急情況時的緊急援救方案。所謂危急情況,通常是指重點防護目標發生搶劫、盜竊、火災、運鈔車肇事等突發性犯罪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等。只有制訂完善的應急預案,並將預案的各項任務逐一落實,使銀行要害部門的每一個員工熟悉自己在處置突發情況中的分工和任務,才能掌握處置突發情況的主動權。各級銀行的安全保衛部門必須十分重視應急預案的作用,認真細致地制訂應急預案。
259.應急預案依據防範部位分類,有金庫、營業場所、儲蓄網點、運鈔車、大中型電腦及其軟體庫、高層辦公樓等等。這些要害目標的性質、作用以及周圍環境各不相同,在制訂處置突發情況的應急預案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各個防護目標的特殊性,依據各自的特性制訂不同的應急預案,以使應急預案具行很強的針對性。依據侵害因素的性質分類,既有敵意型的,也有災害事故型的,必須依據不同類型的侵害因素制訂不同的應急預案。
260.根據銀行安全保衛工作的實踐,主要應制訂防盜竊、防詐騙、防搶劫、防爆炸、防滋擾、防火災、防車禍、防災害事故等類型的應急預案。尤其要重視制訂防搶劫、防爆炸等惡性案件的應急預案,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
261.制訂應急預案,要緊緊圍繞各種侵害因素可能造成的後果,有的放矢地擬定計劃,從而使應急預案能在危難時刻充分發揮作用。在制訂應急預案時應遵循合理合法原則、因地制宜原則 、靈活處置原則。
262.制訂應急預案的注意事項要防止雷同、片面,要根據不同的預案制訂不同的報警信號,明確現場指揮及其責任和許可權、將預案中規定的任務分工到人。
263.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的指導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逐步提高為原則。 264.應急處置培訓與演練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件情況下的快速搶險處置、及時營救傷員的能力,正確指導和幫助員工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後果,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265.應急處置培訓應包括政府主管部門的培訓,全員培訓,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培訓等。
266.應急演練應包括總體預案的演練、各專項應急預案的演練。
267.應急處置培訓及預案演練是指對參與應急行動的所有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的應急
同時,推薦您去看看下面的文檔:
http://wenku..com/link?url=6JA9-A--DEVPl_8dW5hVZ-CXILvp9sXHuqZOTerWOWG8cn6u
Ⅶ 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引的介紹
為維護社會和金融秩序的穩定,保護銀行和客戶的合法權益,預防或最大程度減輕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2009年7月7日,中國銀行業協會以銀協發〔2009〕51號印發《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引》。該《工作指引》分總則、組織體系及職責、服務突發事件級別界定、應急處理、預防機制、總結評價、附則7章24條,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