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簡述銀行內控的三道防線
由「自我約束」和「不相容職務分離」控製作業偏差的「第一道防線」
各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與「盡職監督」控制,是商業銀行的「第二道防線」
內控管理部門的協調監督,內部審計部門的再監督,連同監察部門、
B. 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四道防線是哪些
為了保持資產良好的流動性,商業銀行設立了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是商業銀行的庫存現金,它是完全流動性資產,可以隨時滿足客戶的支付需要;第二道防線是商業銀行所擁有的流動性極強的存款或債權。如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存放同業的款項等,這些是商業銀行隨時可以調度支配的財產;第三道防線是商業銀行所持有的流動性很強的短期有價證券,如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國庫券、同業短期拆借等。這些資產在市場上一般能夠迅速地出售、貼現或立即收回。通常,第一道防線與第二道防線被稱為商業銀行的一級准備,第三道防線稱為商業銀行的二級准備。
C. 銀行發現有問題貸款三條防線包括哪些
企業的相關證件手續合法性,還有就是財務方面的,能體現資金情況的。
銀行會以此來評定貴公司整體實力,將自己貸款風險降至最低
D. 簡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的 三道防線
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
1、預防性風險管理:
無論是監管部門的規定,還是商業銀行的管理實踐,均將直接進行業務操作,面向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一線崗位、機構作為內部控制最前沿的第一道「防線」。通過建立營業機構不同崗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形成由「自我約束」和「不相容職務分離」控製作業偏差的「第一道防線」。
2、存款保險制度:
由於委託代理中存在信息不對稱,「一道防線」的自我約束和崗位制約可能因內部人的串通而流於形式。為此,各商業銀行還設置了內控「第二道防線」。各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與「盡職監督」控制,是商業銀行的「第二道防線」。
3、緊急救援制度:
由於商業銀行具有經營多元化和組織層級制的特點,各分支機構、部門的多元利益並存,更易出現因本位主義使經營管理活動偏離戰略目標和整體目標的問題。因此,需要對職能部門的自我約束和盡職監督進行監督。
(4)金融機構三道防線的文章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三道防線的必要性:
目前,對商業銀行如何設置「三道防線」,已無明確的監管要求。但是,經營管理中各項活動對既定目標的偏離和偏差無時不有、無處不在,不但可能形成風險、造成損失,還可能釀成刑事案件,甚至導致商業銀行破產。
加之,經濟金融形勢風雲變幻,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風險日趨復雜多樣,案件防控壓力不斷加大。設置內部控制防線已經成為商業銀行實現企業目標和強化內控管理的客觀需要,其目的就是保證經營管理按計劃進行並及時糾正各種重要偏差,防控風險,遏制舞弊、杜絕案件。
實踐中,各家商業銀行基於對三道防線的不同理解,設置了不同的防線。由於合理配置有限的資源是企業管理永恆的主題,內部控制「防線」的設置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在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哪些環節偏差頻率高、風險危害大就應該在哪裡設置防線。
商業銀行的管理和控制圍繞著業務經營展開,因此,筆者認為,只有從商業銀行業務流程角度出發設置「三道防線」才能夠最有效地防控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偏差和風險。
E. 銀行內部控制管理的三道防線有哪些
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是商業銀行為防範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
F. 銀行內控的三道防線是什麼
銀行內控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是商業銀行為防範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
目前,對商業銀行如何設置「三道防線」,已無明確的監管要求。但是,經營管理中各項活動對既定目標的偏離和偏差無時不有、無處不在,不但可能形成風險、造成損失,還可能釀成刑事案件,甚至導致商業銀行破產。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規定,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
銀行的內部控制不是只針對某一方面進行的,而應當滲透到商業銀行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不能留有死角和空白,要做到無所不控。
二、審慎性。
內部控制應當以防範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尤其是設立新的機構或開辦新的業務,都應當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
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真正落到實處,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
四、獨立性。
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部門應當獨立於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部門,並有直接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的渠道。
(6)金融機構三道防線的文章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目標是:
一、保證國家法律法規、金融監管規章和商業銀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保證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施和充分實現;
三、保證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四、保證業務記錄、財務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時、完整和真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內控
G. 現代公共金融安全有哪三道防線
銀行內控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是商業銀行為防範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
H. 三道防線的簡介
商業銀行為防範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 1997年,人民銀行發布了《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下稱《指導原則》) ,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設立順序遞進的三道監控防線:即一線崗位監督、部門崗位制衡以及監督部門監控等三道防線。2002年,《指導原則》被廢止。此後人民銀行、銀監會規范性文件未再對「三道防線」進行規定。
2001年以後,證監會、國資委和保監會 先後發布規范性文件,從內部控制或者風險管理角度對「三道防線」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而言,證監會規定與《指導原則》的思路相同,都是從內部控制的角度設置防線;國資委和保監會則是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提出「三道防線」設置的具體要求。需要指出的是,證監會、保監會及國資委的規定均不適用於商業銀行,而且保監會、國資委的規定又與商業銀行的實踐和組織管理模式的傳統存在很大的差異。2008年,財政部、銀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下稱《基本規范》) ,雖未明確提出「三道防線」的要求,但為商業銀行設置「三道防線」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指南。 與此同時,「三道防線」的主要防控對象,也經歷了從「防案件」到「防風險」再到「防偏差」的兩次較大的演變。90年代初期,我國金融系統案件頻發,「三角債」、虛假票據泛濫,危害金融秩序,影響金融穩定。為控制案件高發態勢,人民銀行發布《指導原則》提出設立「三道防線」的要求,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控案件。隨著風險管理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防控對象逐漸從「防案件」發展為「防風險」。《基本規范》出台後,企業內部控制被提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體現了五部委對內部控制的高度重視與深刻共識。就內部控制而言,「三道防線」旨在防控經營管理活動與既定目標的偏差。當然,這里的偏差與廣義的風險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因此,可以說商業銀行「三道防線」的防控對象就是經營管理活動中偏離既定目標尤其是風險承受度的各種偏差,這種偏差包括狹義的風險、也包括舞弊行為和案件。這也是《基本規范》的本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