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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服務平台建設目標

發布時間:2021-12-20 01:10:55

⑴ 如何發揮綜合服務平台作用,促進金融及分銷業務發

一方面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平台基於市場需求和技術支撐,在業務模式回、產品形態和客戶服答務方面的創新引領作用,推動金融行業進一步優化現有業務模式和服務機制,進而提升金融行業整體的服務支持能力,更好地服務科創中心建設。
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促進平台金融、混業金融發展的作用,積極引導互聯網機構和傳統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方式開展綜合金融服務,鼓勵形成一批業務布局全面、產品形態多樣、金融服務能力領先的金融服務機構。必要情況下,引導設立重點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專屬性金融服務機構,進一步增強上海地區金融服務機構的綜合實力和服務科創中心建設的能力。

⑵ 隨行付搭建金融科技生態平台,有什麼目標

在繼續下沉線下、鋪開支付服務的基礎上,隨行付以其強大的科技創新能力,已經開始搭建金融科技生態平台,向著「線下最大的支付場景和信用場景的金融科技生態平台」的目標發起進攻。

⑶ 如何搭建金融服務平台 具體做法

關於如何搭建金融服務平台的具體做法有案例,如下:

虹口區積極搭建服務平台、著力打造航運金融品牌、大力引進優質企業,加快金融服務業發展取得成效。
主要做法:
一、科學制定發展規劃。主動對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制定金融服務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依託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確立金融與航運融合的發展方向,積極打造北外灘中央商務區,形成以北外灘為載體,與陸家嘴和外灘金融帶相呼應的特色鮮明、輻射聯動的金融產業帶。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服務方式上從「一般服務」向「需求服務」轉變,在給予各類補貼幫助企業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更加註重金融人才的培育和引進,如鼓勵金融企業加強人才培訓,對金融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給予租房補貼,在辦理戶籍、子女入托、入學方面為金融人才提供優先服務等。
三、著力打造航運金融品牌。一是通過金融手段助力航運企業發展。虹口區參與發起設立的上海航運產業基金管理公司,作為首隻國家層面的航運領域專業基金,募集資金將重點投向船舶、港口、航運服務發展等領域,為航運企業開辟了新的融資途徑。二是依託金融工具為航運企業提供避險手段。該區參與發起設立的上海航運運價交易公司是國際上首個航運運價第三方交易平台,其開發的航運運價指數衍生品作為風險管理工具,可以充分發揮發現價格、套期保值、規避風險、鎖定利潤等積極作用。三是推動航運企業藉助金融工具提高經營能力。落戶該區的中海集團財務公司作為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共同設立的集團財務公司,積極拓展集團融資渠道,提升資金管理水平。
四、大力引進優質金融服務企業。上半年,全區共引進新注冊金融服務企業14家,其中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有8家,引進的企業中包括公募基金—財通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一批優質私募基金、股權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計劃全年將引進30家各類金融服務企業。同時,大力引進外地優質總部型金融企業,目前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和一家期貨經紀公司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將分別從深圳和武漢遷至該區。
五、積極搭建服務平台。虹口區積極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共同搭建服務平台,探索企業發展、產業發展與資本市場對接。上半年,先後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簽訂金融合作備忘錄,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區金融辦與天津德正志遠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積極構建債券融資、金融租賃、並購重組、企業上市等各領域金融業務平台。
六、切實加強風險防範。通過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確保區內小額貸款公司合規經營、健康發展,目前區內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均運營良好,累計發放貸款8.4億元、無壞賬發生。同時,認真做好區屬融資性擔保公司清理整頓工作,目前已有4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取得了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2家公司取得了臨時經營許可證。

⑷ 什麼是金融服務理念的創新

以客戶為中心是金融服務理念創新的突出標志。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這個理念不斷深化,不斷被賦予新的內容。當前金融服務理念的創新是以客戶滿意度為中心,圍繞這個中心,金融業的各項服務越來越個性化。

⑸ 金融創新平台位於哪個城市

深圳市創業創新金融服務平台(簡稱「深圳金服平台」),是一個綜合性金融服務平台。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局、稅務部門及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多個政府部門和中央駐深金融監管機構共同搭建

⑹ 如何推動科技創新平台建設

全面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根本目的是為了大力發展科學技術,支撐國家可持續發展,保障國家贏得國際競爭的戰略主動地位。無論是從我們國家近代以來的歷史看,從我們國家現代化建設進程看,還是從國際社會激烈競爭看,科學技術的地位和作用都日益凸現。對於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社會主義大國而言,沒有自主的世界先進水平的科學技術的支撐,就不可能成為世界強國,就不可能避免受制於人的局面。所以,新中國的幾代領導人都高度重視發展科學技術,並且取得了輝煌的成就。舊中國科學技術極端落後的狀態得到了根本改變。但是,要突破制約我國發展的能源、資源、環境問題,核心還是要通過自主創新進一步實現重大技術、關鍵技術的突破,進一步縮小與世界科技強國的差距,力爭在某些領域能夠超越。進入新世紀,中央作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決策,頒布並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已取得顯著成就。2010年在加快推進科技進步方面要進一步重點做好哪些工作呢?《報告》強調了四個方面。
一是「要認真貫徹自主創新的方針,全面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加快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是到2020年把我們國家建設成為或者說基本上建設成為創新型國家。這是一個重大戰略目標,還需要較長時間的持續努力。而不斷推進的抓手就是實施科技重大專項。要按照既定的計劃,扎實推進重大專項實施,完善組織管理體系,創新實施機制,盡快攻克一批重大核心關鍵技術,帶動創新型國家建設。
二是「著力突破帶動技術革命、促進產業振興的關鍵科技問題,突破提高健康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科技問題,突破增強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安全的戰略高技術問題」。《報告》強調的三個突破,涵蓋產業、民生、國家安全,既是對科技工作的要求,也是科技工作的目的。要強化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工作,加快產品開發和產業化,形成完整產業鏈。加強政策引導和扶持,充分發
揮國家高新區的重要載體作用,著力培育和壯大一批有基礎、有條件、有特色,具有廣闊市場前景和資源消耗低、帶動系統大、就業機會多、綜合效益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三是「前瞻部署生物、納米、量子調控、信息網路、氣候變化、空天海洋等領域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報告》的這一部署,意義重大。人類科學技術正在醞釀新的革命性突破。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我國科技工作必須具有長遠眼光,善於搶佔先機,及早行動,贏得主動,在關系未來的重大科技領域取得發言權。要強化創新基礎條件建設,瞄準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在戰略必爭領域部署一批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重大項目,加強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強化科技持續創新能力。
四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著力解決科技與經濟脫節的問題,推動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要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創造、應用和保護。進一步激發廣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會的創新活力」。《報告》提出的這些要求,核心就是以改革的辦法,最大程度地動員和整合全社會科技創新資源,著力在創新主體、創新要素、創新機制和創新服務上下功夫,積極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特別是要深刻認識科技創新的規律和發展趨勢,下大力氣加快推進國家科研院所和大學的深度融合,實現要素資源效益最大化,增強科技工作的活力、動力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力、引領力。
各級政府貫徹《報告》關於科技工作的部署,就要自覺地把大力發展科學技術擺在實施國家戰略的高度,擺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發展方式的高度,自覺地、主動地關心支持科技工作,為科技工作者解決實際問題,改善工作條件;積極主動地推進關系發展科學技術的體制、制度改革,積極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持續推進科技進步的制度體系,動員各方面力量為創新科學技術、普及科學技術、應用科學技術共同奮斗。

⑺ 發展互聯網金融要遵循什麼總體目標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鼓勵金融創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明確監管責任,規范市場秩序,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堅持簡政放權和落實、完善財稅政策,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

《指導意見》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發展互聯網金融,遵循服務好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互聯網行業管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與信息安全,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以及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指導意見》的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互聯網金融行業從業機構應按照《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各項經營活動。(完)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工商總局 法制辦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國家互聯網

信息辦公室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

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信息通信技術不斷取得突破,推動互聯網與金融快速融合,促進了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遵循「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從金融業健康發展全局出發,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以下統稱從業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將對金融產品、業務、組織和服務等方面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互聯網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現有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有利於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既需要市場驅動,鼓勵創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進發展。

(一)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託互聯網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於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台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股權眾籌融資平台、網路金融產品銷售平台,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各類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路貸款平台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支持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實現商業模式創新。支持證券、基金、信託、消費金融、期貨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拓寬金融產品銷售渠道,創新財富管理模式。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禦能力。

(三)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持。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

(四)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開展相關金融業務實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電信主管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互聯網金融業務,電信主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立法研究,適時出台相關管理規章,營造有利於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加大對從業機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設立專業化互聯網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互聯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研究。

(五)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按照稅收公平原則,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統籌完善互聯網金融稅收政策。落實從業機構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六)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體系。支持大數據存儲、網路與信息安全維護等技術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從業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允許有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支持具備資質的信用中介組織開展互聯網企業信用評級,增強市場信息透明度。鼓勵會計、審計、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為互聯網企業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二、分類指導,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責任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七)互聯網支付。互聯網支付是指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託互聯網發起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的服務。互聯網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互聯網支付,應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的,應清晰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和客戶權益保障機制。要向客戶充分披露服務信息,清晰地提示業務風險,不得誇大支付服務中介的性質和職能。互聯網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八)網路借貸。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個體網路借貸要堅持平台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九)股權眾籌融資。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對業務模式進行創新探索,發揮股權眾籌融資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務創新創業企業。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向投資人如實披露企業的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等關鍵信息,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風險,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小額投資。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互聯網基金銷售。基金銷售機構與其他機構通過互聯網合作銷售基金等理財產品的,要切實履行風險披露義務,不得通過違規承諾收益方式吸引客戶;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範資產配置中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基金銷售機構及其合作機構通過其他活動為投資人提供收益的,應當對收益構成、先決條件、適用情形等進行全面、真實、准確表述和列示,不得與基金產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開展基金互聯網銷售支付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人民銀行、證監會關於客戶備付金及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的相關監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不得用於墊付基金和其他理財產品的資金贖回。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一)互聯網保險。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穩定性原則,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控系統,確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應當堅持服務互聯網經濟活動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針對性的保險服務。保險公司應建立對所屬電子商務公司等非保險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牆。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互聯網保險業務由保監會負責監管。

(十二)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的,要嚴格遵循監管規定,加強風險管理,確保交易合法合規,並保守客戶信息。信託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銷售及開展其他信託業務的,要遵守合格投資者等監管規定,審慎甄別客戶身份和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不能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信託公司與消費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產品文件簽署制度,保證交易過程合法合規,安全規范。互聯網信託業務、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三、健全制度,規范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

發展互聯網金融要以市場為導向,遵循服務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要細化管理制度,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十三)互聯網行業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兩部門按職責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四)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五)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從業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時向投資者公布其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相關信息,以便投資者充分了解從業機構運作狀況,促使從業機構穩健經營和控制風險。從業機構應當向各參與方詳細說明交易模式、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並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聯網金融的合格投資者制度,提升投資者保護水平。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監管。

(十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教育規劃,及時發布維權提示。加強互聯網金融產品合同內容、免責條款規定等與消費者利益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監督處理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在線爭議解決、現場接待受理、監管部門受理投訴、第三方調解以及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細化完善互聯網金融個人信息保護的原則、標准和操作流程。嚴禁網路銷售金融產品過程中的不實宣傳、強制捆綁銷售。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會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

(十七)網路與信息安全。從業機構應當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客戶個人信息。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別負責對相關從業機構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和技術安全標准。

(十八)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從業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識別客戶身份,主動監測並報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從業機構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協助查詢、凍結的規章制度,協助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及時查詢、凍結涉案財產,配合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好取證和執行工作。堅決打擊涉及非法集資等互聯網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金融機構在和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代理時應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簽訂包括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協議,並確保不因合作、代理關系而降低反洗錢和金融犯罪執行標准。人民銀行牽頭負責對從業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牽頭負責。

(十九)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范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協會要按業務類型,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准,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協會要明確自律懲戒機制,提高行業規則和標準的約束力。強化守法、誠信、自律意識,樹立從業機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正面形象,營造誠信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十)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各監管部門要相互協作、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應當密切關注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適時提出調整建議,不斷總結監管經驗。財政部負責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財務監管政策。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相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和監測工作,並實現統計數據和信息共享。

⑻ 金融服務領域有哪些方面的創新

由於競爭激烈,金融機構多以延伸服務來爭取更多客戶。

1.客戶需求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的服務只限於滿足金融業務的現實需求,而現在金融機構開始研究和滿足客戶的潛在需求,如銀行向客戶提供貸款,除了滿足客戶融資這個需求之外,還可以通過該業務顯示客戶的信用度,滿足其將來獲得更多資金支持等潛在需求。銀行可以通過公開信用評級結果、頒發信用等級證書、追加授信額度等方式滿足客戶的這種潛在需求。

2.金融服務內容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服務僅限於金融業務范圍,但個性化營銷提倡銷售人員像交朋友一樣與客戶相處,對客戶在金融業務以外的某些需求也應盡力滿足,以密切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3.金融服務場所的延伸: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一直習慣於櫃台服務,在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形成過程中,金融機構的服務場所逐漸延伸到客戶的工作場所。而現在的金融服務則延伸到更廣的范圍,金融機構的主動營銷方式及服務手段的電子化,使社區、家庭都可以成為金融服務的場所。

4.金融服務種類的創新如果金融機構的服務種類單一,即使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的營銷能力十分強,客戶也會棄之而去。所以,豐富的金融服務種類是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營銷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機構在傳統的金融服務之外,紛紛增加金融服務的種類。如理財服務、投資咨詢、財務顧問、擔任中介、項目融資等中間業務,漸漸成為金融機構的新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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