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目前金融營銷環境有哪些變化和趨勢,對於地方金融機構來說有哪些機會
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指出監管補齊短板。近一年來,金融強監管保持高壓態勢,從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到資管新規,再到消費金融、現金貸的治理,監管觸角全覆蓋,這種態勢仍會延續。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比任何時候都需要處理好發展與規范、創新和防範風險的關系,提高自身強健性。在強監管背景下,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有所提升,對股東資質要求更嚴格。銀監會、保監會先後發文,加強金融機構股東資格管理,明確股東條件、持有期限與轉讓要求。金融機構准入門檻提升,有利於行業競爭更健康有序;同時會增加金融機構並購、股改和上市的難度,同時也提高了進入新業務領域的門檻。
㈡ 金融機構如何更好地貫徹執行資管新規
7月20日,為指導金融機構更好地貫徹執行資管新規,確保規范資產管理業務工作平穩過渡,央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就過渡期內有關具體操作性問題進行了明確。
在過渡期的宏觀審慎政策安排方面,《通知》明確提出,對於過渡期結束後難以消化的存量非標,可以轉回銀行資產負債表內,人民銀行在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時將合理調整有關參數予以支持。同時,為解決表外回表佔用資本問題,支持商業銀行通過發行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過渡期結束後,對於由於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過渡期內,由金融機構按照自主有序方式確定整改計劃,經金融監管部門確認後執行。
㈢ 如何應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務
九十年代亞洲金融危機後,世界各國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都予以極大關注。我國國有銀行的信貸業務曾經具有政策性色彩,隨著金融體制的改革逐漸走向規范化商業銀行經營之路的。在此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不良貸款。在汲取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我國政府決定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處置從商業銀行收購的不良貸款。 資產公司是通過追償債務、租賃、轉讓、重組、資產置換、委託處置、債權轉股權、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處置資產。因此,政府、企業、個人等不同法律主體將面臨資產公司以上述各種形式進行的債權回收。那麼作為債務人或債務承擔主體如何科學應對此類金融債務,如何依法維護自身相應合法權益,將是上述當事人所面臨的課題。當然,一些當事人簡單的逃廢債務,甚是以一些不合法的手段規避法律,並不被筆者所支持。作為多年從事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業務的專業律師,僅從專業執業角度闡述如何通過與資產管理公司協同博弈,合法消化不良貸款債務。 一,首先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 面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追討如何應對?首先,應當了解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做什麼的,其運作的法律環境及政策方向是什麼,包括其對項目的處置方式、決策機制、包括對於不同債務主體相應的運作模式。這樣才能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與之應對。在維持企業經營與發展和化解不良貸款之間找出恰當的平衡點,以此達到「雙贏」的局面。 同時,在法律適用方面,資產公司債權由相應特殊法律范疇加以調整,如最高人民法院相應的司法解釋,財政部相應規定對於債務時效問題,銀行、資產公司、債務人、擔保人等主體關系問題等等,與傳統債權債務關系相比,有著很大不同。因此無論作為哪一種債務主體,在詳細了解上述規定的前提下,透徹理解其含意,是至關重要的,之所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一個關鍵的法律要點未被正確的認識並有效的利用,可能給予一項債務處置所帶來的就是巨大的差別。 二,對於資產公司債務,不同債務主體、不同處置方式,相應的應對方式將有所不同。 1,政府打包收購 資產處置過程中,資產公司將屬於某一地區的多項債權集中打包出售給當地政府,以達到高效處置、有利於企業再發展等目的,該項處置方法為資產公司處置項目常用方法之一。那麼作為收購人的政府,將如何做好資產包收購這一課題哪?首先,作為地方政府,收購金融債權,化解金融矛盾,減輕地方企業壓力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地方政府應當積極相應,認真接洽。同時對於資產包是否收購,收購其中哪些項目更有利於當地經濟健康發展,需要政府通過科學研究,仔細調研,拿出有效方案。其次,作為打包收購的重要事項之一的項目談判,將涉及該項目是否成功,同時有效的平衡政府利益、企業利益等多方面利益,以達到共贏。這就要求政府在處置打包收購項目過程中,熟知資產公司打包出售的方式、資產出售定價標準是以何種方式做出、相關處置步驟所需做出的談判條件等等。最後,政府需了解所收購的債權與債務企業間的法律關系,做好政府與企業間的債務協調。 2,企業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同樣是資產處置過程中常用方式之一,其與政府打包收購有著相似模式,同時又有著不同之處。債務重組是單個企業與資產公司博弈的過程,簡單的逃廢債務不被法律所認可,也不是筆者所支持的。依法科學應對才是正確的解決之道。同樣,對於企業的債務重組,資產公司有著完備被的處置預案,包括企業的償債能力分析、債務人與擔保人對象的選擇、最終的所確定的決策機制等等,企業做好債務重組,關繫到企業為次事項所支出的比例大小,甚至關繫到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 3,訴訟催收 訴訟催收是資產處置過程中有力方式之一,債務主體將作為被告應對。誠然,金融債權在訴訟過程中大多被人民法院所支持,但是,作為債務主體不能簡單的放棄而聽之任之,在金融債權訴訟以及執行過程中,同樣存在訴訟時效已過、擔保是否有效、執行措施是否合法等事項,這就要求債務人了解相應法律規定,合法有效的加以利用,最大限度的保護自身利益。 資產公司處置項目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在此,筆者就不在一一加以贅述,僅以此拋磚引玉,僅供參考。
㈣ 什麼是資管新規它對金融行業有哪些影響呢
資管新規全名《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於去年11月發布。簡單來說,宏觀層面關繫到國家金融穩定、防範金融風險;中觀層面關繫到百億元規模的資管行業;微觀層面關繫到萬千家機構未來生存轉型之道,以及數量更為龐大的金融民工的年終獎能拿多少。
有保險資管人士點評,這是第一次正式把保險資管列入資管行業,使保險資管機構可以在同一起點上與其他金融機構開展公平競爭,改善了保險資管機構的市場地位。
保險行業可以跳過銀行、直接賺取利差收益,促進商業保險的發展。
對信託行業,迎來剛性轉型期主動管理成大方向
在降杠桿、去通道的大背景下,信託業難免經歷轉型的「陣痛」,但就長期來看,資管新規對行業發展是利好。
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認為,資管新規對行業提出更高的要求,新的監管環境下,信託轉型不僅是生存的的需要,更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要求。
他表示,2018年信託業實際已經全面進入剛性轉型期,這意味著信託公司業務轉型已經勢在必行,不可逆轉。「今年註定會成為信託公司剛性轉型元年,任何沖規模、做通道的動作都可能是踩紅線的動作,靠通道業務為支撐的外延式發展模式將成為過去。」
截至2017年年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26.25萬億,去通道、去杠桿背景下的信託業面臨著行業收入增長放緩、信託報酬率下滑的挑戰。
㈤ 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新規過渡期延長到什麼時間
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新規發布, 過渡期延長至二〇二〇年底。
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亂象,《意見》也按照「未經批准不得從事金融業務,金融業務必須接受金融監管」的理念,明確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
來源:人民日報
㈥ 資管新規對銀行理財業務都有哪些影響
對於我國百萬億元規模的資產管理市場,資管新規從醞釀到徵求意見一直牽動著市場的神經。特別是存量規模接近30萬億元的銀行理財,向標准化、凈值化轉型的進展備受市場關注。
截至2017年底,除了招行、中信銀行之外,多數股份行理財余額大幅減少。
資管新規落地後對銀行理財沖擊有多大?周之行分析稱,資管新規落地後,銀行依然會持續發展新產品,即便是採用表外轉表內的方法,也會試圖將資管資金存留在銀行體系內,但這部分一定會外溢,初步估算大概七成規模依然在銀行體系之內。部分資金體量會慢慢往外部資管公司流轉,包括公募基金,甚至包括私募基金都有可能吸收銀行外溢的存量資金。
奧緯研究報告顯示, 當前,銀行客戶行為正在加速市場化,其中個人金融資產投資配置中,銀行理財、股票、公募基金、信託、私募、保險的佔比顯著增加。而居民儲蓄卻從2007年的69%下降至50%。
在資管新規的新導向下,將嚴格區分合格投資者和非合格投資者,這從本質上有利於銀行。「未來非標投資者會部分回到銀行存款體系,尤其是降低債權類合格投資者的標准以後,他們可能進入債權的非標投資,成為合格投資者。」
此外,他認為,資管新規落地後,資管市場將出現底層資產替換。首先,債權資產從影子銀行資產替換成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等資產,資產特性變得更分散了;其次,資管新規後,底層資產將向二級市場轉向,實際上變成二級市場公開的資產;最後,期限拉長後,底層資產將向PE類資產轉變。銀行做不了二級市場和PE市場,某種程度對銀行是挑戰。
㈦ 2021年資管新規細則
2021年6月11日,銀保監會和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關於規范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這里提到要將現金管理產品的過渡期設定為2022年底。但這和此前資產新規過渡期延長時間不同,那麼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是到什麼時候?
【1】資管新規過渡期:2020年7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人民銀行會同多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
本來資管新規過渡期將於2020年底結束,但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金融受到一定沖擊,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規范轉型面臨較大壓力,所以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2】現金管理產品的過渡期:此次《通知》中提到要將現金管理產品的過渡期設定為2022年底,就有更多較長期限的老資產可以自然到期,不僅充分考慮機構承受能力,甚至略超市場預期,消除不確定性,降低後續現金管理類理財的調倉壓力,有助於減輕存量資產集中處置會給金融市場的沖擊。
但無論這兩個過渡期如何延長,都肯定存量資管產品的風險化解並沒有達到預期,風險出清的工作還會持續,監管可能會加快速度。
工作年資就是你工作一年的工資總額。年資是你每年勞動獲得一年的總收入 ,也就是平均每年的總收入的財富。
我們一起來看看工資待遇,主要是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為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1、計件工資。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獎金。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3、津貼和補貼。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4、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5、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6、加班加點工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7、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㈧ 業界如何解讀資管新規細則
2018年7月23日消息,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多部委紛紛下發針對資管新規的細則規定,這些辦法影響著未來銀行理財產品的走勢。總體上說,此次多部委下發的文件較此前有所放鬆,放鬆程度雖不及預期,但也提振了市場信心。
放鬆並不等於放水
「資管新規是金融監管的綱領性文件,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辦法是專門針對銀行理財業務的細則。」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中心主任黃志龍表示,新的辦法與預期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放鬆,資管新規對社會融資的收縮效應超出預期。
黃志龍表示,近期央行屢屢邊際放鬆貨幣政策和流動性投放,也是為了應對資管新規對社會融資的負面沖擊。商業銀行理財公募產品銷售起點下降將有利於商業銀行代銷理財業務的收入,一定程度上緩解資管新規對銀行資管業務的實質性影響,整體上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偏利好。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也表示,公募理財產品降低門檻,一方面對擴大老百姓選擇理財產品非常有利,現在老百姓可以投資的產品除了股票房產之外非常少,因此降低銷售起點對實現普惠金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可以緩解銀行資金來源壓力,為銀行轉型提供更充裕的空間。
不過,業內人士認為,監管放鬆並不等於大規模放水。上述利好是參考國際宏觀經濟環境、國內資本市場和金融穩定而對資管新規作出的微調,不是政策性的轉向。
㈨ 金融機構資管新規將於何日落地
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發布。由於涉及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等多類機構的眾多產品、近百萬億元資金,《意見》的落地備受關注。
對市場健康發展更為積極的影響是,新規拉齊了資管業務的監管標准。此前,由於涉及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等多類機構,針對不同機構的監管標准並不一致。《意見》明確,將按照產品類型而非機構類型統一標准規制,同類產品適用同一監管標准,減少監管真空,消除套利空間。專家認為,以後大家都將在同一個標准和「起跑線」上做業務。另外,各金融機構可以回歸自己本源,發揮自己的優勢,做自己最專業的事情。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