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際服務貿易的分類
服務貿易的分類
(一)民間分類
由於國際服務貿易的多樣性和復雜性,目前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分類標准。許多經濟學家和國際經濟組組織為了分析方便和研究的需要,從各自選擇的角度對國際服務貿易進行劃分,下面對有代表性和影響的分類加以扼要評述。
1.以「移動」為標准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國際貿易》一書中,將國際服務貿易接服務是否在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移動分為4類:
(l)分離式服務。它是指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國與國之間不需要移動而實現的服務。運輸服務是分離式服務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運輸服務,一家航空公司可以為另一國家的居民提供服務,但並不需要將這家航空公司搬到國外去,也不必要求顧客到這家航空公司所在國去接受服務。
(2)需要者所在地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轉移後產生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的提供者需要與服務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鄰、接近。銀行、金融、保險服務是這類服務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國銀行要想佔有日本的小額銀行業務市場份額,它必須在日本開設分支機構,這就要求在國與國之間存在著資本和勞動力的移動,也是一種投資形式。
(3)提供者所在地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國內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消費者跨國界接受服務。國際旅遊、教育、醫療屬於這一類服務貿易。例如,外國遊客到中國的長城、桂林等游覽接受中國旅行服務。此時,服務提供者並不跨越國界向服務消費者出口服務,對服務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產要素的移動。
(4)流動的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相互移動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務,服務的提供者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並利用分支機構向第三國的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如上述的設在義大利的一家美國旅遊公司在義大利為德國遊客提供服務。流動式服務要求服務的消費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移動。
這種分類方法以「移動」作為劃分國際服務貿易類型的核心,其本質涉及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不同國家間的移動問題。由於這種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往往涉及到各國國內立法或地區性法律的限制,並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國的開業權問題,因此,研究這類問題用這種分類方法比較合適。不過這種服務分類存在著難以准確、徹底地將服務貿易進行劃分的缺陷,如上述在各國間相互開業提供的旅遊服務就很難加以劃分。
2.以行業為標准。
鑒於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特點,一些經濟學家以服務行業各部門的活動為中心,將服務貿易分為7大類:
(1)銀行和金融服務。銀行和金融服務是服務貿易中較重要的部門,其范圍包括:a.零星銀行業服務,例如儲蓄、貸款、銀行咨詢服務等。b.企業金融服務,如金融管理、財務、會計、審計、追加資本與投資管理等。c.與保險有關的金融服務。d.銀行間服務,如貨幣市場交易、清算和結算業務等。e.國際金融服務,如外匯貿易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尤其是8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服務的國際化,在金融服務貿易中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銀行系統外部增加金融中介,國際金融市場的管制逐漸放鬆,金融機構擴大業務范圍,權力越來越大,在金融活動中廣泛應用信息技術,外匯管制也逐步放寬,所有這一切都大大推動了金融業的服務貿易。
(2)保險服務。保險服務其職能是為保險單持有者提供特定時期內對特定風險的防範及其相關的服務。如風險分析、損害預測咨詢和投資程序。保險服務貿易既包括非確定的保險者,也包括常設保險公司的國際交換。目前,保險服務貿易主要體現在常設保險公司的業務。
(3)國際旅遊和旅行服務。旅遊服務貿易為國內外的旅行者提供旅遊服務,國際旅遊服務貿易主要指為國外旅行者提供旅遊服務。旅遊貿易包括個人的旅遊活動,也包括旅遊企業的活動。其范圍涉及旅行社和各種旅遊設施及客運、餐飲供應、食品等,它與建築工程承包、保險和數據處理等服務有直接聯系,它與國際空運的聯系極其密切。在國際服務貿易中的比重較大。
(4)空運和港口運輸服務。空運與港口運輸服務是一種古老的服務貿易項目,一般的貨物由班輪、集裝箱貨輪、定程或定期租輪運輸,特殊的商品通過航空、郵購、陸上運輸。港口服務與空運服務密不可分,它包括港口貨物裝卸及搬運服務。
(5)建築和工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基礎研究、工程項目建設、維修和運營過程的服務。其中還涉及包括農業工程和礦業工程的基礎設施和儀器儀表的生產和服務、專業咨詢服務和與勞動力移動有關的服務。這類服務貿易一般要受到各國國內開業權的限制,並與經濟波動、政策和各國產業政策、投資規劃等引起的波動有密切關系。政府部門是這類服務的主要僱主,這類服務一般涉及政府的基礎設施與公共部門投資項目。
(6)專業(職業)服務。這類服務主要包括律師、醫生、會計師、藝術家等自由職業的從業人員提供的服務,以及在工程、咨詢和廣告業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國際專業(職業)服務貿易的層次性較強,在不同層次交易水平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層次:a.由個人承擔的專業服務;b.由國際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的專業服務;C.作為國際多邊集團經營的一部分專業服務;d.發達國家僱用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的專業服務。
專業服務形式多種多樣,可以通過直接的面對面的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的交換進行,也可通過間接的銷售渠道,如電信渠道進行交換,或通過某些機構、聯盟或在海外的常駐代表把這種服務提供給消費者。專業服務的發展較迅速。
(7)信息、計算機與通信服務。這類服務涉及3個主要方式:
a.計算機信息服務。如數據搜集服務、建立資料庫和數據介面服務,並通過數據介面在電信網路中進行數據信息的傳輸等。b.計算機服務。如數據處理服務,服務提供者使用自己的計算機設備滿足用戶的數據處理要求,並向服務消費者提供通用軟體包和專用軟體等。c.電信服務。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如電報、電話、電傳等,以及綜合業務數據網提供的智能化的電信服務等。電信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受電信基礎設施的影響。發達國家這類服務佔有絕對優勢。
上述分類方法以「行業」為核心,其本質涉及輸出業務的范圍和供求雙方業務的深度和廣度。各國生產要素在海外活動的收益和范圍體現在各國出口的各種服務之中,所以,提供的服務范圍越廣泛,服務分工越細,供應方的收益也越大。從這種角度分析,採用這類分類方法是比較合適的。這與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的劃分有類似之處。
3.以生產過程為標准
(l)生產前服務。這種分類方法根據服務與生產過程之間的內在聯系,可以將服務貿易分為生產前服務、生產服務和生產後服務。
生產前服務主要涉及市場調研和可行性研究等。這類服務在生產過程開始前完成,對生產規模及製造過程均有重要影響。
(2)生產服務。生產服務主要指在產品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為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提供的服務,如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軟體開發、人力資源管理、生產過程之間的各種服務等。
(3)生產後服務。這種服務是聯結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服務,如廣告、營銷服務、包裝與運輸服務等。通過這種服務,企業與市場進行接觸,便於研究產品是否適銷、設計是否需要改進、包裝是否滿足消費者需求等。
這種以「生產」為核心劃分的國際服務貿易,其本質涉及到應用高新技術提高生產力的問題,並為產品的生產者進行生產前和生產後的服務協調提供重要依據。這使生產者能夠對國際市場的變化迅速做出反應,以便改進生產工藝,進行新的設計或引人新的服務,最終生產出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因此,從提高生產力為中心進行的這種分類是有一定意義的。
4.以要素密集度為標准
沿襲商品貿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種生產要素的特點,有的經濟學家按照服務貿易中對資本、技術、勞動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將服務貿易分為:
(l)資本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空運、通信、工程建設服務等。
(2)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銀行、金融,法律、會計、審計、信息服務等。
(3)勞動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旅遊、建築、維修、消費服務等。
這種分類以生產要素密集程度為核心,涉及產品或服務競爭中生產要素,尤其是當代高科技的發展和應用問題。發達國家資本雄厚,科技水平高,研究與開發能力強,它們主要從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如金融、銀行、保險、信息、工程建設、技術咨詢等。這類服務附加值高,產出大。相反,發展中國家資本短缺,技術開發能力差,技術水平低,一般只能從事勞動密集型服務貿易,如旅遊、種植業、建築業及勞務輸出等。這類服務附加值低、產出小。因此,這種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從生產要素的充分合理使用以及各國以生產要素為中心的競爭力分析,是有一定價值的。不過,現代科技的發展與資本要素的結合更加密切,在商品和服務中對要素的密集程度的分類並不是十分嚴格,也很難加以准確無誤地區別,更不可能制訂一個劃分標准。
5.以商品為標准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期間,1988年6月談判小組曾經提出依據服務在商品中的屬性進行服務貿易分類,據此服務貿易分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務。這類服務以商品或實物形式體現,例如:電影、電視、音響、書籍、計算機及專用數據處理與傳輸裝置等。
(2)對商品實物具有補充作用的服務。這類服務對商品價值的實現具有補充、輔助功能,例如:商品儲運、財務管理、廣告宣傳等。
(3)對商品實物形態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務。這類服務伴隨有形商品的移動,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貿易,不像商品貿易實現了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只是向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技術貿易中的特許經營、設備和金融租賃及設備的維修等。
(4)具有商品屬性卻與其它商品無關聯的服務。這類服務具有商品屬性,其銷售並不需要其他商品補充才能實現,例如通訊、數據處理、旅遊、旅館和飯店服務等。
這種分類將服務與商品聯系起來加以分析,事實上,從理論上承認「服務」與「商品」一樣,既存在使用價值,也存在價值。與商品同樣能為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作出貢獻。服務的特殊性就在於它有不同於商品的「無形性」,但是,這種「無形性」也可以在一定形式下以商品形式體現。
6.按是否伴隨有形商品貿易為標准
(l)國際追加服務。國際追加服務指服務是伴隨商品實體出口而進行的貿易。對消費者而言,商品實體本身是其購買和消費的核心效用,服務則是提供或滿足了某種追加的效用。在科技革命對世界經濟的影響不斷加深和滲透的情況下,這種追加服務對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影響,特別是所需核心效用的選擇是具有深遠影響的。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市場的競爭已經不再是商品價格之間的競爭為主要競爭手段,市場競爭主要是以產品的質量、優質的技術服務、良好的售後服務和多種營銷策略取勝。而消費者的消費滿足也不僅限於商品實物形態的消費所可能給他帶來的效用。消費者更加重視產品的功能、技術服務、商品消費過程或消費後的榮譽感、成就感、精神需求的滿足。
與此同時,科技對生產的影響也使「生產要素」的內涵不僅局限於資本、勞動力、土地等。在生產要素的范圍不斷擴大後,各種名目繁多的追加服務,如知識密集型服務、信息密集型服務、研究與開發型服務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也被廣泛應用於有形商品生產的各個階段。例如,在有形商品開始生產之前,要求有先行的追加服務投人,包括可行性研究、風險資本籌集、市場調研、產品設計等。在產品生產過程中,要求有與產品生產過程融為一體的追加服務投人。如質量控制和檢驗、設備租賃、後期原材料供給、設備維修等。並要求有與生產過程同時並行的追加服務投入,如財務會計、人事管理與培訓、信息和圖書資料等軟體的收集整理與應用、不動產管理、法律、保險、通信、衛生、安全保障及職工後勤服務、公共服務等。在產品生產後與消費者見面的環節中,亦需要相應的追加服務投人,如廣告、運輸、商品使用指南、售後服務等。
追加服務有的很難從某一特定生產階段相脫離,只能與一定比例的生產要素相接合,完全附屬於有形商品價值實體之中,不能形成獨立的交換對象。也有的追加服務雖與有形商品貿易有關,但可以獨立於某種有形商品而成為獨立的交易對象。不過,各類追加服務一般都是相互依存而結合為一個一體化的服務網路。隨著經濟服務化的發展,生產廠商提供的追加服務越來越成為其非價格競爭的重要因素。
在追加服務中,相對較為重要的是國際交通、運輸和國際郵電通信。它們對於各國社會分工、改善工業布局與產業結構調整、克服靜態比較劣勢、促進經濟發展是一個重要因素。特別是不斷採用現今的科學技術,促使交通運輸和郵電通信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縮短了經濟活動的時空距離,消除了許多障礙,為全球經濟的增長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也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重要內容。
(2)國際核心服務。國際核心服務指與有形商品的生產和貿易無關,它是作為消費者單獨所購買的、能為消費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種服務。
國際核心服務根據消費者與服務提供者距離遠近可分為:
a.面對面型國際核心服務。指服務供給者與消費者雙方實際接觸才能實現的服務。實際接觸方式可以是供給者流向消費者,可以是消費者流向供給者,或是供給者與消費者雙方的雙向流動。面對面型國際核心服務伴隨著生產要素中的人員和資本的跨國界移動。例如,金融業的輸出存在資本跨國界移動。許多發達國家的國際金融聯合企業,如美國花旗銀行,通過供給者移動與服務消費者的接觸,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並憑借電子化和信息化的技術將業務范圍延伸向國際經濟生活的各個角落。國際旅遊服務則是主要伴隨人力資本跨國界移動而形成的一種面對面核心服務。近10年來,國際旅遊服務的出口總額增長較快。這主要依賴於在科技基礎上建立的國際旅遊服務網路。
b.遠距離國際核心服務。它不需要服務供給者與消費者實際接觸,一般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方可實現跨國界服務。例如,通過通信衛星作為載體傳遞進行的國際視聽服務,其中包括國際新聞報導、國際問題活動和傳真業務等。
遠距離國際核心服務中國際金融服務在國際資本移動加快的推動下,加之西方發達國家廣泛將計算機、遙控電信技術等應用於銀行業。一個由電腦數據處理、電子信息傳遞和電子資金轉帳系統為標志的金融服務體系已經形成。自動出納機的普及、利用計算機轉帳或信用卡代替往年的支票等都加速了國際資本移動的速度。因而為遠距離國際金融服務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國際金融服務在國際服務貿易中所佔比重也逐漸增大。
(二)世貿組織的分類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在烏拉圭回合中期審評會議後,加快了服務貿易談判進程,並在對以商品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貿易部門開放的要求。在徵求各談判方的提案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分別如下:
1.商業性服務
指在商業活動中涉及的服務交換活動,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列出的6類這種服務,其中既包括個人消費的服務,也包括企業和政府消費的服務。
(l)專業性(包括咨詢)服務。專業性服務涉及的范圍包括法律服務;工程設計服務;旅遊機構提供服務;城市規劃與環保服務;公共關系服務等;專業性服務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務項目的有關咨詢服務活動;安裝及裝配工程服務(不包括建築工程服務),如設備的安裝、裝配服務;設備的維修服務,指除固定建築物以外的一切設備的維修服務,例如成套設備的定期維修、機車的檢修、汽車等運輸設備的維修等。
(2)計算機及相關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計算機硬體安裝的咨詢服務、軟體開發與執行服務、數據處理服務、資料庫服務及其他。
(3)研究與開發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人類學中的研究與開發服務、在紀律結束下的研究與開發服務。
(4)不動產服務。指不動產范圍內的服務交換,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賃服務。
(5)設備租賃服務。主要包括交通運輸設備,如汽車、卡車、飛機、船舶等,和非交通運輸設備,如計算機、娛樂設備等的租賃服務。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員的僱用或所需人員的培訓服務。
(6)其他服務。指生物工藝學服務;翻譯服務;展覽管理服務;廣告服務;市場研究及公眾觀點調查服務;管理咨詢服務;與人類相關的咨詢服務;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與農、林、牧、採掘業、製造業相關的服務;與能源分銷相關的服務;人員的安置與提供服務;調查與保安服務;與科技相關的服務;建築物清潔服務;攝影服務;包裝服務;印刷、出版服務;會議服務;其他服務等等。
2.通訊服務
通訊服務主要指所有有關信息產品、操作、儲存設備和軟體功能等服務。通信服務由公共通信部門、信息服務部門、關系密切的企業集團和私人企業間進行信息轉接和服務提供。主要包括:郵電服務;信使服務;電信服務,其中包 含電話、電報、數據傳輸、電傳、傳真。視聽服務,包括收音機及電視廣播服務。其他電信服務。
3.建築服務
建築服務主要指工程建築從設計、選址到施工的整個服務過程。具體包括:選址服務,涉及建築物的選址;國內工程建築項目,如橋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選擇等;建築物的安裝及裝配工程;工程項目施工建築;固定建築物的維修服務;其他服務。
4.銷售服務
指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服務交換。主要包括:商業銷售,主要指批發業務;零售服務;與銷售有關的代理費用及傭金等;特許經營服務;其他銷售服務。
5.教育服務
指各國間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務交往。如互派留學生、訪問學者等。
6.環境服務
指污水處理服務;廢物處理服務;衛生及相似服務等。
7.金融服務
主要指銀行和保險業及相關的金融服務活動。包括:①銀行及相關的服務;銀行存款服務;與金融市場運行管理有關的服務;貸款服務;其他貸款服務;與債券市場有關的服務,主要涉及經紀業、股票發行和注冊管理、有價證券管理等;附屬於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務,包括貸款經紀、金融咨詢、外匯兌換服務等。②保險服務;貨物運輸保險,其中含海運、航空運輸及陸路運輸中的貨物運輸保險等;非貨物運輸保險。具體包括人壽保險、養老金或年金保險、傷殘及醫療費用保險、財產保險服務、債務保險服務;附屬於保險的服務。例如保險經紀業、保險類別咨詢、保險統計和數據服務;再保險服務。
8.健康及社會服務
主要指醫療服務、其他與人類健康相關服務;社會服務等。
9.旅遊及相關服務
指旅館、飯店提供的住宿、餐飲服務、膳食服務及相關的服務;旅行社及導游服務。
10.文化、娛樂及體育服務
指不包括廣播、電影、電視在內的一切文化、娛樂、新聞、圖書館、體育服務,如文化交流、文藝演出等。
11.交通運輸服務
主要包括:貨物運輸服務,如航空運輸、海洋運輸、鐵路運輸、管道運輸、內河和沿海運輸、公路運輸服務,也包括航天發射以及運輸服務,如衛星發射等;客運服務;船舶服務(包括船員僱用);附屬於交通運輸的服務。主要指報關行、貨物裝卸、倉儲、港口服務、起航前查驗服務等。
12.其他服務
(三)IMF的分類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將服務貿易分為:
1.民間服務(或稱商業性服務)
系指1977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編制的《國際收支手冊》中的貨運;其他運輸、客運、港口服務等;旅遊;其他民間服務和收益;進二步分類如下:①貨運:運費、貨物保險費及其他費用;②客運:旅客運費及有關費用;③港口服務;船公司及其雇員在港口的商品和服務的花費及租用費;④旅遊:在境外停留不到一年的旅遊者對商品和服務的花費(不包括運費);⑤勞務收人:本國居民的工資和薪水;⑤所有權收益:版權和許可證收益;①其他民間服務:通信、廣告非貨物保險、經紀人、管理、租賃、出版、維修、商業、職業和技術服務。
一般我們把勞務收人、所有權收益、其他民間服務統稱其它民間服務和收益。
2.投資收益
指國與國之間因資本的借貸或投資等所產生的利息、股息、利潤的匯出或匯回所產生的收人與支出。
3.其他政府服務和收益
指不列人上述各項的涉及政府的服務和收益
4.不償還的轉移
指因屬單方面的(或片面的)、無對等的收支,即意味著資金在國際間移動後,並不產生歸還或償還的問題。因而,又稱單方面轉移。一般指單方面的匯款、年金、贈與等。根據單方面轉移的不同接受對象,又分為私人轉移與政府轉移兩大類。政府轉移主要指政府間的無償經濟技術或軍事援助、戰爭賠款、外債的自願減免、政府對國際機構繳納的行政費用以及贈與等收人與支出。
私人轉移主要指以下幾類:
匯款:包括僑民匯款、慈善性質匯款、財產繼承款等。主要指僑民匯款,如一個國家長期在外國居住的僑民匯回本國的款項;居住在本國的外國僑民,從本國匯出的款項等。
年金:指從外國取得或對外國支付的養老金、獎金等。
贈與:指教會、教育基金、慈善團體對國外的贈與,以及政府無償援助等。
綜上所述,無論國際服務貿易的定義與分類從何種角度出發,國際服務貿易都存在著人員、資本、信息以不同形式的跨國界移動,或在一定形式下存在於商品跨國界移動中。
『貳』 國際服務貿易理論
服務貿易的分類
(一)民間分類
由於國際服務貿易的多樣性和復雜性,目前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分類標准。許多經濟學家和國際經濟組組織為了分析方便和研究的需要,從各自選擇的角度對國際服務貿易進行劃分,下面對有代表性和影響的分類加以扼要評述。
1.以「移動」為標准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國際貿易》一書中,將國際服務貿易接服務是否在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移動分為4類:
(l)分離式服務。它是指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國與國之間不需要移動而實現的服務。運輸服務是分離式服務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運輸服務,一家航空公司可以為另一國家的居民提供服務,但並不需要將這家航空公司搬到國外去,也不必要求顧客到這家航空公司所在國去接受服務。
(2)需要者所在地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轉移後產生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的提供者需要與服務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鄰、接近。銀行、金融、保險服務是這類服務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國銀行要想佔有日本的小額銀行業務市場份額,它必須在日本開設分支機構,這就要求在國與國之間存在著資本和勞動力的移動,也是一種投資形式。
(3)提供者所在地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國內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消費者跨國界接受服務。國際旅遊、教育、醫療屬於這一類服務貿易。例如,外國遊客到中國的長城、桂林等游覽接受中國旅行服務。此時,服務提供者並不跨越國界向服務消費者出口服務,對服務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產要素的移動。
(4)流動的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相互移動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務,服務的提供者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並利用分支機構向第三國的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如上述的設在義大利的一家美國旅遊公司在義大利為德國遊客提供服務。流動式服務要求服務的消費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移動。
這種分類方法以「移動」作為劃分國際服務貿易類型的核心,其本質涉及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不同國家間的移動問題。由於這種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往往涉及到各國國內立法或地區性法律的限制,並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國的開業權問題,因此,研究這類問題用這種分類方法比較合適。不過這種服務分類存在著難以准確、徹底地將服務貿易進行劃分的缺陷,如上述在各國間相互開業提供的旅遊服務就很難加以劃分。
2.以行業為標准。
鑒於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特點,一些經濟學家以服務行業各部門的活動為中心,將服務貿易分為7大類:
(1)銀行和金融服務。銀行和金融服務是服務貿易中較重要的部門,其范圍包括:a.零星銀行業服務,例如儲蓄、貸款、銀行咨詢服務等。b.企業金融服務,如金融管理、財務、會計、審計、追加資本與投資管理等。c.與保險有關的金融服務。d.銀行間服務,如貨幣市場交易、清算和結算業務等。e.國際金融服務,如外匯貿易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尤其是8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服務的國際化,在金融服務貿易中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銀行系統外部增加金融中介,國際金融市場的管制逐漸放鬆,金融機構擴大業務范圍,權力越來越大,在金融活動中廣泛應用信息技術,外匯管制也逐步放寬,所有這一切都大大推動了金融業的服務貿易。
(2)保險服務。保險服務其職能是為保險單持有者提供特定時期內對特定風險的防範及其相關的服務。如風險分析、損害預測咨詢和投資程序。保險服務貿易既包括非確定的保險者,也包括常設保險公司的國際交換。目前,保險服務貿易主要體現在常設保險公司的業務。
(3)國際旅遊和旅行服務。旅遊服務貿易為國內外的旅行者提供旅遊服務,國際旅遊服務貿易主要指為國外旅行者提供旅遊服務。旅遊貿易包括個人的旅遊活動,也包括旅遊企業的活動。其范圍涉及旅行社和各種旅遊設施及客運、餐飲供應、食品等,它與建築工程承包、保險和數據處理等服務有直接聯系,它與國際空運的聯系極其密切。在國際服務貿易中的比重較大。
(4)空運和港口運輸服務。空運與港口運輸服務是一種古老的服務貿易項目,一般的貨物由班輪、集裝箱貨輪、定程或定期租輪運輸,特殊的商品通過航空、郵購、陸上運輸。港口服務與空運服務密不可分,它包括港口貨物裝卸及搬運服務。
(5)建築和工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基礎研究、工程項目建設、維修和運營過程的服務。其中還涉及包括農業工程和礦業工程的基礎設施和儀器儀表的生產和服務、專業咨詢服務和與勞動力移動有關的服務。這類服務貿易一般要受到各國國內開業權的限制,並與經濟波動、政策和各國產業政策、投資規劃等引起的波動有密切關系。政府部門是這類服務的主要僱主,這類服務一般涉及政府的基礎設施與公共部門投資項目。
(6)專業(職業)服務。這類服務主要包括律師、醫生、會計師、藝術家等自由職業的從業人員提供的服務,以及在工程、咨詢和廣告業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國際專業(職業)服務貿易的層次性較強,在不同層次交易水平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層次:a.由個人承擔的專業服務;b.由國際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的專業服務;C.作為國際多邊集團經營的一部分專業服務;d.發達國家僱用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的專業服務。
專業服務形式多種多樣,可以通過直接的面對面的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的交換進行,也可通過間接的銷售渠道,如電信渠道進行交換,或通過某些機構、聯盟或在海外的常駐代表把這種服務提供給消費者。專業服務的發展較迅速。
(7)信息、計算機與通信服務。這類服務涉及3個主要方式:
a.計算機信息服務。如數據搜集服務、建立資料庫和數據介面服務,並通過數據介面在電信網路中進行數據信息的傳輸等。b.計算機服務。如數據處理服務,服務提供者使用自己的計算機設備滿足用戶的數據處理要求,並向服務消費者提供通用軟體包和專用軟體等。c.電信服務。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如電報、電話、電傳等,以及綜合業務數據網提供的智能化的電信服務等。電信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受電信基礎設施的影響。發達國家這類服務佔有絕對優勢。
上述分類方法以「行業」為核心,其本質涉及輸出業務的范圍和供求雙方業務的深度和廣度。各國生產要素在海外活動的收益和范圍體現在各國出口的各種服務之中,所以,提供的服務范圍越廣泛,服務分工越細,供應方的收益也越大。從這種角度分析,採用這類分類方法是比較合適的。這與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的劃分有類似之處。
3.以生產過程為標准
(l)生產前服務。這種分類方法根據服務與生產過程之間的內在聯系,可以將服務貿易分為生產前服務、生產服務和生產後服務。
生產前服務主要涉及市場調研和可行性研究等。這類服務在生產過程開始前完成,對生產規模及製造過程均有重要影響。
(2)生產服務。生產服務主要指在產品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為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提供的服務,如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軟體開發、人力資源管理、生產過程之間的各種服務等。
(3)生產後服務。這種服務是聯結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服務,如廣告、營銷服務、包裝與運輸服務等。通過這種服務,企業與市場進行接觸,便於研究產品是否適銷、設計是否需要改進、包裝是否滿足消費者需求等。
這種以「生產」為核心劃分的國際服務貿易,其本質涉及到應用高新技術提高生產力的問題,並為產品的生產者進行生產前和生產後的服務協調提供重要依據。這使生產者能夠對國際市場的變化迅速做出反應,以便改進生產工藝,進行新的設計或引人新的服務,最終生產出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因此,從提高生產力為中心進行的這種分類是有一定意義的。
4.以要素密集度為標准
沿襲商品貿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種生產要素的特點,有的經濟學家按照服務貿易中對資本、技術、勞動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將服務貿易分為:
(l)資本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空運、通信、工程建設服務等。
(2)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銀行、金融,法律、會計、審計、信息服務等。
(3)勞動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旅遊、建築、維修、消費服務等。
這種分類以生產要素密集程度為核心,涉及產品或服務競爭中生產要素,尤其是當代高科技的發展和應用問題。發達國家資本雄厚,科技水平高,研究與開發能力強,它們主要從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如金融、銀行、保險、信息、工程建設、技術咨詢等。這類服務附加值高,產出大。相反,發展中國家資本短缺,技術開發能力差,技術水平低,一般只能從事勞動密集型服務貿易,如旅遊、種植業、建築業及勞務輸出等。這類服務附加值低、產出小。因此,這種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從生產要素的充分合理使用以及各國以生產要素為中心的競爭力分析,是有一定價值的。不過,現代科技的發展與資本要素的結合更加密切,在商品和服務中對要素的密集程度的分類並不是十分嚴格,也很難加以准確無誤地區別,更不可能制訂一個劃分標准。
5.以商品為標准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期間,1988年6月談判小組曾經提出依據服務在商品中的屬性進行服務貿易分類,據此服務貿易分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務。這類服務以商品或實物形式體現,例如:電影、電視、音響、書籍、計算機及專用數據處理與傳輸裝置等。
(2)對商品實物具有補充作用的服務。這類服務對商品價值的實現具有補充、輔助功能,例如:商品儲運、財務管理、廣告宣傳等。
(3)對商品實物形態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務。這類服務伴隨有形商品的移動,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貿易,不像商品貿易實現了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只是向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技術貿易中的特許經營、設備和金融租賃及設備的維修等。
(4)具有商品屬性卻與其它商品無關聯的服務。這類服務具有商品屬性,其銷售並不需要其他商品補充才能實現,例如通訊、數據處理、旅遊、旅館和飯店服務等。
這種分類將服務與商品聯系起來加以分析,事實上,從理論上承認「服務」與「商品」一樣,既存在使用價值,也存在價值。與商品同樣能為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作出貢獻。服務的特殊性就在於它有不同於商品的「無形性」,但是,這種「無形性」也可以在一定形式下以商品形式體現。
6.按是否伴隨有形商品貿易為標准
(l)國際追加服務。國際追加服務指服務是伴隨商品實體出口而進行的貿易。對消費者而言,商品實體本身是其購買和消費的核心效用,服務則是提供或滿足了某種追加的效用。在科技革命對世界經濟的影響不斷加深和滲透的情況下,這種追加服務對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影響,特別是所需核心效用的選擇是具有深遠影響的。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市場的競爭已經不再是商品價格之間的競爭為主要競爭手段,市場競爭主要是以產品的質量、優質的技術服務、良好的售後服務和多種營銷策略取勝。而消費者的消費滿足也不僅限於商品實物形態的消費所可能給他帶來的效用。消費者更加重視產品的功能、技術服務、商品消費過程或消費後的榮譽感、成就感、精神需求的滿足。
與此同時,科技對生產的影響也使「生產要素」的內涵不僅局限於資本、勞動力、土地等。在生產要素的范圍不斷擴大後,各種名目繁多的追加服務,如知識密集型服務、信息密集型服務、研究與開發型服務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也被廣泛應用於有形商品生產的各個階段。例如,在有形商品開始生產之前,要求有先行的追加服務投人,包括可行性研究、風險資本籌集、市場調研、產品設計等。在產品生產過程中,要求有與產品生產過程融為一體的追加服務投人。如質量控制和檢驗、設備租賃、後期原材料供給、設備維修等。並要求有與生產過程同時並行的追加服務投入,如財務會計、人事管理與培訓、信息和圖書資料等軟體的收集整理與應用、不動產管理、法律、保險、通信、衛生、安全保障及職工後勤服務、公共服務等。在產品生產後與消費者見面的環節中,亦需要相應的追加服務投人,如廣告、運輸、商品使用指南、售後服務等。
追加服務有的很難從某一特定生產階段相脫離,只能與一定比例的生產要素相接合,完全附屬於有形商品價值實體之中,不能形成獨立的交換對象。也有的追加服務雖與有形商品貿易有關,但可以獨立於某種有形商品而成為獨立的交易對象。不過,各類追加服務一般都是相互依存而結合為一個一體化的服務網路。隨著經濟服務化的發展,生產廠商提供的追加服務越來越成為其非價格競爭的重要因素。
在追加服務中,相對較為重要的是國際交通、運輸和國際郵電通信。它們對於各國社會分工、改善工業布局與產業結構調整、克服靜態比較劣勢、促進經濟發展是一個重要因素。特別是不斷採用現今的科學技術,促使交通運輸和郵電通信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縮短了經濟活動的時空距離,消除了許多障礙,為全球經濟的增長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也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重要內容。
(2)國際核心服務。國際核心服務指與有形商品的生產和貿易無關,它是作為消費者單獨所購買的、能為消費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種服務。
國際核心服務根據消費者與服務提供者距離遠近可分為:
a.面對面型國際核心服務。指服務供給者與消費者雙方實際接觸才能實現的服務。實際接觸方式可以是供給者流向消費者,可以是消費者流向供給者,或是供給者與消費者雙方的雙向流動。面對面型國際核心服務伴隨著生產要素中的人員和資本的跨國界移動。例如,金融業的輸出存在資本跨國界移動。許多發達國家的國際金融聯合企業,如美國花旗銀行,通過供給者移動與服務消費者的接觸,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並憑借電子化和信息化的技術將業務范圍延伸向國際經濟生活的各個角落。國際旅遊服務則是主要伴隨人力資本跨國界移動而形成的一種面對面核心服務。近10年來,國際旅遊服務的出口總額增長較快。這主要依賴於在科技基礎上建立的國際旅遊服務網路。
b.遠距離國際核心服務。它不需要服務供給者與消費者實際接觸,一般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方可實現跨國界服務。例如,通過通信衛星作為載體傳遞進行的國際視聽服務,其中包括國際新聞報導、國際問題活動和傳真業務等。
遠距離國際核心服務中國際金融服務在國際資本移動加快的推動下,加之西方發達國家廣泛將計算機、遙控電信技術等應用於銀行業。一個由電腦數據處理、電子信息傳遞和電子資金轉帳系統為標志的金融服務體系已經形成。自動出納機的普及、利用計算機轉帳或信用卡代替往年的支票等都加速了國際資本移動的速度。因而為遠距離國際金融服務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國際金融服務在國際服務貿易中所佔比重也逐漸增大。
(二)世貿組織的分類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在烏拉圭回合中期審評會議後,加快了服務貿易談判進程,並在對以商品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貿易部門開放的要求。在徵求各談判方的提案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分別如下:
1.商業性服務
指在商業活動中涉及的服務交換活動,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列出的6類這種服務,其中既包括個人消費的服務,也包括企業和政府消費的服務。
(l)專業性(包括咨詢)服務。專業性服務涉及的范圍包括法律服務;工程設計服務;旅遊機構提供服務;城市規劃與環保服務;公共關系服務等;專業性服務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務項目的有關咨詢服務活動;安裝及裝配工程服務(不包括建築工程服務),如設備的安裝、裝配服務;設備的維修服務,指除固定建築物以外的一切設備的維修服務,例如成套設備的定期維修、機車的檢修、汽車等運輸設備的維修等。
(2)計算機及相關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計算機硬體安裝的咨詢服務、軟體開發與執行服務、數據處理服務、資料庫服務及其他。
(3)研究與開發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人類學中的研究與開發服務、在紀律結束下的研究與開發服務。
(4)不動產服務。指不動產范圍內的服務交換,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賃服務。
(5)設備租賃服務。主要包括交通運輸設備,如汽車、卡車、飛機、船舶等,和非交通運輸設備,如計算機、娛樂設備等的租賃服務。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員的僱用或所需人員的培訓服務。
(6)其他服務。指生物工藝學服務;翻譯服務;展覽管理服務;廣告服務;市場研究及公眾觀點調查服務;管理咨詢服務;與人類相關的咨詢服務;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與農、林、牧、採掘業、製造業相關的服務;與能源分銷相關的服務;人員的安置與提供服務;調查與保安服務;與科技相關的服務;建築物清潔服務;攝影服務;包裝服務;印刷、出版服務;會議服務;其他服務等等。
2.通訊服務
通訊服務主要指所有有關信息產品、操作、儲存設備和軟體功能等服務。通信服務由公共通信部門、信息服務部門、關系密切的企業集團和私人企業間進行信息轉接和服務提供。主要包括:郵電服務;信使服務;電信服務,其中包 含電話、電報、數據傳輸、電傳、傳真。視聽服務,包括收音機及電視廣播服務。其他電信服務。
3.建築服務
建築服務主要指工程建築從設計、選址到施工的整個服務過程。具體包括:選址服務,涉及建築物的選址;國內工程建築項目,如橋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選擇等;建築物的安裝及裝配工程;工程項目施工建築;固定建築物的維修服務;其他服務。
4.銷售服務
指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服務交換。主要包括:商業銷售,主要指批發業務;零售服務;與銷售有關的代理費用及傭金等;特許經營服務;其他銷售服務。
5.教育服務
指各國間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務交往。如互派留學生、訪問學者等。
6.環境服務
指污水處理服務;廢物處理服務;衛生及相似服務等。
7.金融服務
主要指銀行和保險業及相關的金融服務活動。包括:①銀行及相關的服務;銀行存款服務;與金融市場運行管理有關的服務;貸款服務;其他貸款服務;與債券市場有關的服務,主要涉及經紀業、股票發行和注冊管理、有價證券管理等;附屬於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務,包括貸款經紀、金融咨詢、外匯兌換服務等。②保險服務;貨物運輸保險,其中含海運、航空運輸及陸路運輸中的貨物運輸保險等;非貨物運輸保險。具體包括人壽保險、養老金或年金保險、傷殘及醫療費用保險、財產保險服務、債務保險服務;附屬於保險的服務。例如保險經紀業、保險類別咨詢、保險統計和數據服務;再保險服務。
8.健康及社會服務
主要指醫療服務、其他與人類健康相關服務;社會服務等。
9.旅遊及相關服務
指旅館、飯店提供的住宿、餐飲服務、膳食服務及相關的服務;旅行社及導游服務。
10.文化、娛樂及體育服務
指不包括廣播、電影、電視在內的一切文化、娛樂、新聞、圖書館、體育服務,如文化交流、文藝演出等。
11.交通運輸服務
主要包括:貨物運輸服務,如航空運輸、海洋運輸、鐵路運輸、管道運輸、內河和沿海運輸、公路運輸服務,也包括航天發射以及運輸服務,如衛星發射等;客運服務;船舶服務(包括船員僱用);附屬於交通運輸的服務。主要指報關行、貨物裝卸、倉儲、港口服務、起航前查驗服務等。
12.其他服務
(三)IMF的分類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將服務貿易分為:
1.民間服務(或稱商業性服務)
系指1977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編制的《國際收支手冊》中的貨運;其他運輸、客運、港口服務等;旅遊;其他民間服務和收益;進二步分類如下:①貨運:運費、貨物保險費及其他費用;②客運:旅客運費及有關費用;③港口服務;船公司及其雇員在港口的商品和服務的花費及租用費;④旅遊:在境外停留不到一年的旅遊者對商品和服務的花費(不包括運費);⑤勞務收人:本國居民的工資和薪水;⑤所有權收益:版權和許可證收益;①其他民間服務:通信、廣告非貨物保險、經紀人、管理、租賃、出版、維修、商業、職業和技術服務。
一般我們把勞務收人、所有權收益、其他民間服務統稱其它民間服務和收益。
2.投資收益
指國與國之間因資本的借貸或投資等所產生的利息、股息、利潤的匯出或匯回所產生的收人與支出。
3.其他政府服務和收益
指不列人上述各項的涉及政府的服務和收益
4.不償還的轉移
指因屬單方面的(或片面的)、無對等的收支,即意味著資金在國際間移動後,並不產生歸還或償還的問題。因而,又稱單方面轉移。一般指單方面的匯款、年金、贈與等。根據單方面轉移的不同接受對象,又分為私人轉移與政府轉移兩大類。政府轉移主要指政府間的無償經濟技術或軍事援助、戰爭賠款、外債的自願減免、政府對國際機構繳納的行政費用以及贈與等收人與支出。
私人轉移主要指以下幾類:
匯款:包括僑民匯款、慈善性質匯款、財產繼承款等。主要指僑民匯款,如一個國家長期在外國居住的僑民匯回本國的款項;居住在本國的外國僑民,從本國匯出的款項等。
年金:指從外國取得或對外國支付的養老金、獎金等。
贈與:指教會、教育基金、慈善團體對國外的贈與,以及政府無償援助等。
綜上所述,無論國際服務貿易的定義與分類從何種角度出發,國際服務貿易都存在著人員、資本、信息以不同形式的跨國界移動,或在一定形式下存在於商品跨國界移動中。
『叄』 什麼叫金融服務貿易
金融服務貿易是指通過金融服務業進行的貿易。
從GATS對國際服務貿易的相關定義來看,金融服務貿易可分為四種模式:
(1)跨境交付,指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向境外的非居民消費者提供服務,它是基於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路化的普及而實現的跨越國界的遠程交易;
(2)境外消費,指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向當地的非居民提供服務,例如一國金融機構對到本國境內旅行的外國消費者提供服務;
(3)商業存在,指一國的金融機構到其他國家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如果具有法人資格就可以該國的居民的身份為當地的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這種貿易模式有利於避免跨境交付的限制,迎合了東道國消費者的「本土偏好」,還便於外國金融機構與當地建立長期的業務關系;
(4)自然人流動,指金融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形式到境外為當地消費者提供服務。由於境外消費和自然人流動這兩種模式在實際的交易中所佔份額很小,所以國際金融服務貿易的提供方式主要是跨境交付和商業存在這兩種模式。
相比而言,一國開放跨境交付的金融服務貿易一般應滿足資本自由流動的需要。而商業存在模式則避開了這一硬性條件,除了穩定資本流動,還能為宏觀經濟帶來一系列直接和間接的利益。但是,從長遠看,要實現金融服務貿易全面開放的最大利益,這兩種貿易模式的開放必須均衡發展。
『肆』 國際金融市場的概念是什麼
在國際領域中,國際金融市場顯得十分重要,商品與勞務的國際性轉移,資本的國際性轉移、黃金輸出入、外匯的買賣到國際貨幣體系運轉等各方面的國際經濟交往都離不開國際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市場上新的融資手段、投資機會和投資方式層出不窮,金融活動也凌駕於傳統實質經濟活動之上,成為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的主導因素。
國際金融市場的含義
(1)狹義概念:國際間長短期資金借貸的場所。
(2)廣義概念:指從事各種國際金融業務活動的場所。此種活動包括居民與非居民之間或非居民與非居民之間,一般指的概念國際金融市場的劃分
國際金融市場可以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來劃分。
(一)、按性質不同:
傳統國際金融市場:從事市場所在國貨幣的國際信貸和國際債券業務,交易主要發生在市場所在國的居民與非居民之間,並受市場所在國政府的金融法律法規管轄。
新興離岸金融市場:其交易涉及所有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大部分交易是在市場所在國的非居民之間進行的,業務活動也不受任何國家金融體系規章制度的管轄。
(二)、功能不同劃分:
國際外匯市場:由各類外匯提供者和需求者組成的,進行外匯買賣,外匯資金調撥,外匯資金清算等活動的場所。
國際貨幣市場:指資金借貸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交易市場,或稱短期資金市場。
國際資本市場:指資金借貸期在1年以上的中長期信貸或證券發行,或稱長期資金市場。
國際黃金市場:指專門從事黃金交易買賣的市場。
(三)融資渠道不同:
國際信貸市場:主要從事資金借貸業務,按照借貸期限長短由可劃分為短期信貸市場和長期信貸市場。
證券市場:是股票,公司債券,和政府債券等有價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市場,長期資本投資人和需求者之間的有效中介,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際金融市場的作用
1.大規模的國際資金的運用、調撥,合理高效地進行配置調節。生產和資本國際化。
2.調節各國國際收支。①匯率自動調節;②國際儲備動用;③金融市場上借貸籌措資金,維護一國國際收支。
3.暢通國際融資渠道,能使一些國家;產順利地獲得經濟發展所需資金。聯邦德國和日本的興起就依賴歐洲貨幣市場;亞洲貨幣市場對亞太地區經濟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4.銀行業務國際化。跨國銀行,各國銀行通過市場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在國際間建立了良好信用關系。
資金餘缺的調配,極大地推動了第三世界經濟發展,從而使整個世界煥然一新。
當然也會產生消極影響,游資的沖擊,危機傳播,投機存在帶來了諸多不安。
『伍』 國際服務貿易的類型
1.國際運輸;
2.國際旅遊;
3.跨國銀行、國際融資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務;
4.國際保險和再保險;
5.國際信息處理和傳遞、電腦及資料服務;
6.國際咨詢服務;
7.建築和工程承包等勞務輸出;
8.國際電訊服務;
9.廣告、設計、會計管理等項目服務;
10.國際租賃;
11.維修與保養、技術指導等售後服務;
12.國際視聽服務;
13.教育、衛生、文化藝術的國際交流服務;
國際服務貿易
14.商業批發與零售服務;
15.其他官方國際服務等。
四種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流動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指服務提供者從一成員的境內向另一成員境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這種服務貿易方式強調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國境和邊界的只是服務本身,它與一般的貨物貿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國的律師為在中國的客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這種形式僅是服務本身跨越國界,沒有人員,物質的流動。
2.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 )指服務的提供者在一成員境內向來自另一成員的消費者提供服務,即服務消費者移動到提供者境內享用服務。如中國公民到美國旅遊或求學。
3.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另一成員境內設立商業機構,為其境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商業機構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商業存在實際上就是一國服務提供者到東道國去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就地生產就地銷售服務。商業存在可以由東道國人員組成,也可由外國人參與,但這些外國人應以自然人流動方式提供服務。例如,一成員的銀行或保險公司到另一成員境內開設分行或保險公司,提供金融、保險服務。
4.自然人流動(Presenceofnaturalpersons)。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進入另一成員境內提供服務。與商業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資行為,如境外勞務服務等。
『陸』 國際服務貿易壁壘的概念
國際服務貿易壁壘是指一國政府對國外生產的服務銷售所設置的有阻礙作用的政策措施。該定義中的國際服務貿易壁壘僅僅增加國外的服務生產者的負擔,並且 "壁壘"(barrier)指國際貿易政策中貿易保護主義措施體現的形式。服務貿易壁壘以增加國外服務生產者的成本達到限制貿易擴大的目的。這種壁壘可以是通過對進口的服務徵收歧視性的關稅形式,也可以是通過法規的形式使國外的服務生產者增加不必要的費用。譬如,對想要出國旅行的人徵收人頭稅,這實際上是增加了旅遊服務進口的成本。再如,國內的相關法規僅僅對在本國開展業務的外國保險公司要求配備所有領域的保險專家,但又不允許該公司承擔所有的這些領域的業務,這種做法明顯地增加該公司的負擔並帶有一定的歧視性。服務貿易壁壘還可以採取與商品貿易中的數量限制相同的形式,來控制外國公司提供的服務數量,甚至乾脆禁止外國公司提供某些領域的服務。例如:加拿大對在加拿大開業的外國銀行的存款和貸款數額有嚴格的上限控制,而韓國要求在韓國的外國公司禁止提供或承擔有關人壽保險、火災保險和汽車保險等服務業務。但是,並不是一切限制服務進口的法規都是服務貿易壁壘。比如,一國政府對本國生產者和外國生產者採取不同的規章制度,進行區別管理來實現其某些國內經濟目標,達到限制服務進入的目的。舉例來講,政府為了保護保險服務的購買者而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必要的定期審計,而對於在外國注冊的保險公司的財務是很難開展有效的審計,所以政府便規定在外國注冊的保險公司,必須在當地銀行有一定數額的存款來加以管理。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對外國和本國的企業採取不同的規章,但其目的不是為了歧視,而是為了達到國內政治經濟目標所必須做的,所以,這種措施盡管限制了服務進入,仍不應視為服務貿易壁壘。相反,存某些情況下,對外國和本國廠商採取相同的法規,但卻具有高度的歧視性,這種措施反而應該被視為是服務貿易壁壘。譬如:外匯管制對本國服務提供者和外國服務提供者表面上都一樣適用,可是事實上都足以阻止外國服務提供者進入本國市場。再如,德國曾提出對於外國在其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的總經理要求有很深的德文造詣,顯然這樣的要求對於德國金融機構中的德籍總經理們來講是不成問題的,但是對於外國的金融機構中的外籍總經理們來講那就是個大問題了。限制外國公司的經營業務范圍是另一種服務貿易壁壘。例如,很多國家規定外國服務提供者不能開展某些服務業務,或者如果打算開展某些服務業務時要具備比本國企業高得多的條件才行。服務貿易壁壘也與對外國服務公司的開業和營業限制經常聯系在一起,有些貿易專家認為,對外國公司投資的當地廠家在銷售服務時的一些限制,通常應該視為是投資壁壘,而不是服務貿易壁壘。事實上,投資壁壘自然而然地會對商業存在形式的服務產生限製作用。因為貿易和投資一般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投資壁 壘經常在一定程度上也會是服務貿易壁壘。
政府對信息、人員、資本以及攜帶信息的商品的移動所實施的限制措施其實也是一種服務貿易壁壘,因為它限制了服務在國際國內的自由移動。例如,對資本、貨幣自由移動的限制就阻礙了國際間銀行、保險服務貿易的開展,而對信息移動的限制則阻礙了信息處理服務和信息使用服務的國際間貿易。對人員移動的限制則阻礙了旅遊服務、教育和專業性服務的發展以及國際間的貿易。這幾個方面的限制都會對國際服務貿易產生巨大的阻礙作用。
『柒』 關於金融服務貿易的
.028.1 國際金融與貿易
(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Trade )
學分數 2 周學時 2
教學目的與要求:
課程性質:非經管類文科公共選修課。本課程需要有相應的經濟學基礎知識。
基本內容:國際金融與貿易是既有聯系又獨立的學科,作為文科學生學習與掌握關於世界經濟基礎知識的一門課程,主要內容包括兩大部分: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一、國際貿易方面:①國際貿易產生與發展的一般規律,特別是國際商品流動的一般規律;②國際貿易的理論與學說;③對外貿易政策、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和原則;④世界各國對外貿易發展的主要特點。二、國際金融方面:①開放經濟條件下,各國貨幣之間的關系及其對經濟的影響;②外匯供求及相對價格——匯率問題;③外貿信貸與國際信貸;④國際金融體系。通過本課程的學習,使文科其他專業的學生對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有基本的了解,拓寬知識面,加深學習本專業以及經濟學其他課程和專業知識的基礎。
基本要求:理解與掌握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概念,要求比較系統地了解國際貿易與金融發展的一般規律,能夠運用學到的理論和專業知識分析世界各國對外貿易發展的現狀和貨幣金融的狀況,分析世界各國之間的經濟與貿易關系。
教學方法:以課堂講解為主,結合課堂討論,期末考試或課程論文。
參考教材:
1、 鄒根寶主編:《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上海人民出版社,200 年 月
2、 陳同仇 薛榮久主編 《國際貿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1997年5月版
3、 姜波克主編:《國際金融新編》復旦大學出版社,1994年9月版
4、 殷醒民編著 《國際金融》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
教學內容:
第一章 國際貿易基礎知識
第一節 國際貿易的基本內涵
第二節 國際貿易的基本統計
第三節 對外貿易與經濟發展
第二章 國際分工和世界市場
第一節 國際分工
第二節 世界市場
第三節 國際價值和世界市場價格
第三章 國際服務貿易
第一節 國際服務貿易的定義與特徵
第二節 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和原因
第三節 國際服務貿易的形式
第四章 對外貿易政策
第一節 對外貿易政策的類型與演變
第二節 自由貿易政策的理論基礎
第三節 保護貿易政策的理論基礎
第五章 關稅與非關稅措施
第一節 關稅概述
第二節 關稅的分類
第三節 非關稅措施概述
第四節 非關稅措施分類
第六章 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
第一節 關貿總協定概述
第二節 世界貿易組織
第三節 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
第七章 國際收支
第一節 國民收入帳戶
第二節 開放經濟下的國際收支帳戶
第八章 外匯市場與匯率
第一節 外匯和外匯市場
第二節 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
第九章 外貿信貸和國際信貸
第一節 外貿信貸
第二節 國際信貸
第十章 國際金融體系
第一節 國際貨幣體系
第二節 國際金融機構
編寫者:羅秀妹(副教授) 編寫時間:2003年6月
『捌』 什麼是服務貿易
服務貿易系指一國居民與他國居民所做之服務交易,也就是透過提供服務來從事進出口之貿易活動。這些跨越國界所進行的服務交易,若依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服務部門分類(W/120),涉及之行業多達12項服務業,包括商業服務業、通訊服務業、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配銷服務業、教育服務業、環境服務業、金融服務業、人體健康服務業、觀光及旅遊服務業、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運輸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這12項服務業又可細分為156項子服務行業。另外,服務貿易亦可能透過單純以服務供給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或是與商品結合的方式以提供服務。由此可見,服務貿易的交易型態相對較商品交易更為復雜。
目前服務貿易占各會員之國民生產毛額和就業的比重愈來愈高,且WTO服務貿易談判也進一步要求會員作出更大的市場開放。因此,服務貿易統計資料與數據的搜集對會員而言更加重要,並期望能利用這些統計數據進行經濟影響評估,做為WTO新回合的貿易談判之依據,所以依據WTO服務部門分類(W/120)與服務貿易提供模式來編制服務貿易統計數據,也將成為各會員未來的首要工作
『玖』 國際金融與國際貿易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國際貿易是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國際金融是國家和地區之間由於經濟、政治、文化等聯系而產生的貨幣資金的周轉和運動。
2、組成不同:國際金融由國際收支、國際匯兌、國際結算、國際信用、國際投資和國際貨幣體系構成。國際貿易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
3、學科範疇不同:國際貿易專業屬於經濟學學科範疇,主要以經濟學理論為依託,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計量經濟學、世界經濟學概論、政治經濟學等。國際金融作為一個學科可以分為兩個構成部分:國際金融學(理論、體制與政策)和國際金融實務。
(9)國際金融服務貿易的概念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注意事項:
1、貿易從業人員必須了解相關的貿易國別海關對船務相關單證的要求有什麼不同,從而針對不同的國家採取不同的貿易方式和結匯方式,如:中東國家,北美和中南美洲國家對運輸的船務文件有特寫的要求。
2、採用靈活變動的運輸方式有時可以提高運輸的速度和時間,在盡可能快速的前提之下,最大限度地減低運輸成本。如採用海鐵聯運,海空聯運,鐵海聯運等方式。
3、每個貿易商對信用證船證的要求常常是大相徑庭,所以熟練掌握和運用船證要求,可以避免貿易過程中對方欺詐或者是惡意設下陷阱,避免事後索賠事件的產生。
4、選擇不同的承運人所產生的運輸的效果有可能是不一樣的,熟練了解一些可靠的承運人對貿易的准確完成也具有重大的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