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落實兩個責任
落實「兩個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是加大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兩個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是一個協調運作的有機整體,不可偏廢;必須一同落實,一同推進。因此,要充分運用地方報刊、電視台、網站、手機報、宣傳欄、戶外廣告等媒體和播放典型違紀違法警示教育片等,增強基層黨委、紀委履行「兩個責任」的自覺性,進一步明確「兩個責任」,正確處理好「主角」與「配角」的關系,促進「兩個責任」具體化、規范化、程序化,確保各責任主體主動作為,各司其職。
二是創新監督方式,加強日常督導。加強落實「兩個責任」的日常監督,是破解基層部門平時消極對待,年終積極應對現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匯報制。以書面、工作例會等形式,要求基層黨委每季度匯報一次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督促「兩個責任」得到全面落實。二是完善經常性監督檢查制度。充分發揮紀委監察局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監督的形式、途徑、方式,深入了解基層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門「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糾正。三是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路。做到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深化黨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加強黨務、政務公開,全面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拓寬和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切實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
三是優化檢查方式,注重結果運用。建立科學、合理、實用的考核評價體系,是落實「兩個責任」的關鍵環節。一是積極探索建立「日常檢查、巡視監督、專項巡查、重點監督」的常態化、立體式檢查考核模式。堅持把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情況作為巡察的重要內容,督促各責任主體認真履職。二是每年選取一些權利集中、資金密集、信訪突出、案件多發的重點部門開展專項巡察,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有序拓展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的途徑。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領導幹部個人測評結果存入廉政檔案,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完善問責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是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保障,也是從嚴治黨方針的具體體現。一是有責必究,追究必果。
Ⅱ 落實兩個責任
落實兩個責任,是指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
第一,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
第二,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無旁貸,必須履行好監督責任。
Ⅲ 如何落實好兩個責任
落實「兩個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是加大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兩個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是一個協調運作的有機整體,不可偏廢;必須一同落實,一同推進。因此,要充分運用地方報刊、電視台、網站、手機報、宣傳欄、戶外廣告等媒體和播放典型違紀違法警示教育片等,增強基層黨委、紀委履行「兩個責任」的自覺性,進一步明確「兩個責任」,正確處理好「主角」與「配角」的關系,促進「兩個責任」具體化、規范化、程序化,確保各責任主體主動作為,各司其職。
二是創新監督方式,加強日常督導。加強落實「兩個責任」的日常監督,是破解基層部門平時消極對待,年終積極應對現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匯報制。以書面、工作例會等形式,要求基層黨委每季度匯報一次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督促「兩個責任」得到全面落實。二是完善經常性監督檢查制度。充分發揮紀委監察局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監督的形式、途徑、方式,深入了解基層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門「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糾正。三是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路。做到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深化黨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加強黨務、政務公開,全面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拓寬和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切實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
三是優化檢查方式,注重結果運用。建立科學、合理、實用的考核評價體系,是落實「兩個責任」的關鍵環節。一是積極探索建立「日常檢查、巡視監督、專項巡查、重點監督」的常態化、立體式檢查考核模式。堅持把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情況作為巡察的重要內容,督促各責任主體認真履職。二是每年選取一些權利集中、資金密集、信訪突出、案件多發的重點部門開展專項巡察,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有序拓展群眾參與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的途徑。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領導幹部個人測評結果存入廉政檔案,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完善問責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是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保障,也是從嚴治黨方針的具體體現。一是有責必究,追究必果。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問責制結合起來,實施責任追究倒查制,出了問題從嚴從快處理,實行層層追究,不搞下不為例;杜絕以經濟處罰為由,逃避執紀,或以集體決策失誤為由,逃避個人責任。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點。在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上,要堅持以抓領導幹部為重點,就各級領導班子而言,應以黨政領導班子為重點;就各部門領導幹部而言,應以重要崗位的主要領導幹部為重點。三是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把出了問題積極查處與出了問題遮遮掩掩的責任分開,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問題進行掩蓋、袒護,或者干擾、阻礙責任追究調查處理的作為責任追究的著重點,充分調動領導幹部履職盡責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
Ⅳ 如何深化落實「兩個責任」
一是「定責」,解決「責任定位不夠准確」的問題。落實責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規則,定好黨委主體和紀委監督的「責」,明確雙方「責任田」。根據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精神和地方實際情況,上級黨委要有針對性研究制定出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清晰界定基層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田」,以責任歸位促責任到位。同時,要著眼管理無盲點、監督無遺漏、廉政有保障,加快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黨委主體責任體系,推動「條條派駐、塊塊統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級級落實、落實有效的完整鏈條,確保逐級黨委和紀委層層責任傳導。二是「明責」,解決「責任分工不夠明確」的問題。落實責任,既要有思想上的自覺,更要有行動上的自覺。基層黨委應明確具體責任內容,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同步部署落實,對重大事項、重要人事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決策嚴格規范,嚴格把關,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不鬆手」;黨委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強化執紀問責,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不甩手」;紀委要履行監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防體系工作任務情況,嚴肅查處腐敗問題,在落實監督責任上「不縮手」。三是「述責」,解決「責任落實缺乏監督」的問題。黨委主體責任有沒有落實、紀委監督責任是否履行,要有一個行之有效的監督抓手,也要有一個載體和平台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兩個責任」是否得到落實。比如,可以每年組織地方黨政正職和部門正職,分別向紀委全會述責,緊緊圍繞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責。述責的領導幹部當場接受測評和評議,由四套班子領導、紀委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村群眾代表等多個層面的代表對述責的領導幹部進行評議。要注重評議結果的運用,評議結果應報上級紀委和黨委,記入領導幹部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是「考責」,解決「責任制落實考不考一個樣」的問題。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制度,實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領導班子考核與領導幹部個人考核相結合。要科學設置考核內容。突出考核基層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責情況,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以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等情況,並提高這方面工作考評分值的比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認真研究考核等次結果,及時召開考核結果通報會,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幹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五是「問責」,解決「責任制落實好不好一個樣」的問題。首先要「簽字背書」倒逼追責。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是職能部門,都要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責任「簽字背書」,一旦出現問題,依據簽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機制形成各負其責的局面。其次要「一案雙查」嚴格追責。強化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長期存在不正之風的地方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嚴格按照黨紀有關規定,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姑息手軟等行為,既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堅決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同時還要「一案雙報告」捆綁追責。加快查處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對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實行「兩報告」,做到「下管一級、上報一級」。通過把集體責任與個體責任、黨委責任與紀委責任捆綁起來,防止以集體名義不了了之,破解責任「追究難」、「難追究」的痼疾。
Ⅳ 如何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全面推進各項工作
基層黨委和紀委是落實「兩個責任」最為具體的實踐者,是「守土有責」的重要一關,能否把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直接關乎「兩個責任」的落實到位,直接關乎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評判評價。長期以來,基層在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效用發揮。筆者結合基層工作實踐和調研情況,分析「兩個責任」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完善措施的初淺思考。
一、基層「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主要表現
一是責任意識不強。基層一些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認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是紀委的工作,黨委只需提提要求、聽聽匯報即可。有的黨組織負責人把「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僅僅理解為自己作為班子負責人帶頭廉潔自律。這種認識既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脫節,又導致在貫徹落實責任制工作中紀委「唱獨角戲」。一些人認為紀委查辦腐敗案件影響地方發展,是和黨委(黨組)唱對台戲,主觀上不重視、不理解、不支持紀委查辦案件。還有部分基層紀委、部門紀委組監督責任意識淡化,缺乏責任擔當,查辦案件、責任追究等主業有所荒廢,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敢監督、不願監督等情況。
二是部分黨委主體責任虛置。黨委(黨組)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責任主體,應擔負起貫徹責任制的全面領導責任。但實踐中一些基層和單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缺位、不到位的情況較為常見,落實責任制的工作從責任分解到檢查考核往往交由同級紀委實施,執行和推動責任制落實的具體工作仍多由紀委負責。落實責任制還處於「黨委掛帥、紀委出征」的狀態。
三是紀委監督責任有弱化現象。《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指出:「各級紀委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依職責開展責任追究工作」。但是,目前還沒有科學有效的責任追究辦法,要不問責、怎樣問責、問責到什麼程度,很大程度上由地方「主官」說了算。所以在實踐中,基層紀委開展責任追究面臨較大壓力和阻力,責任追究手段常僅限於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組織處理,較少給予黨政紀處分。一些基層紀委的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黨組織監督不力,有的部門紀檢組多年不辦案已成為常態。
四是落實責任的方法途徑單一。多年來,基層一些地方貫徹實施責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年初開會部署,下發文件責任分解,年終檢查考核。落實途徑被動單一,難以充分調動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抓責任制的主動性、積極性。對領導班子成員中分管領導如何有效落實責任制,尚無較好路徑。工作方式上還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的情況。基層紀委開展的一些監督檢查,也無實質性作用。2013年以來,省紀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工作,更加體現了民意民心,但運行中也存在弊端。比如,一些地方實功虛做,過多重視宣傳引導,將黨委、政府的工作成績強駕於群眾滿意度上,被動捆綁民意,而忽視了民生實際問題的解決,這也是一些地方「普通群眾」評價得分不高的重要原因。
五是上級對基層落實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存在缺陷。主要表現在:考核方案出台時間較遲,大多在九、十月份,存在「兩張皮」現象,操作上科學性和實效性不強;現行上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紀委組織實施的責任制檢查考核模式存在弊端,考核的主要對象實質上由基層黨委(黨組)變為基層紀委,導致基層紀委投入較多精力在迎接檢查等工作上,與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初衷有所背離;考核缺乏具體量化標准和指標體系,說服力不強,考核定性多而定量少,導致考核最終結果的差異化程度較低,對考核對象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等評價相差不大;考核結果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年終檢查,依賴於資料完整情況,依賴於上級領導影響等等;發現問題的能力不強,成果運用方面普遍較為薄弱,即使發現問題也往往側重整改,忽視責任追究。
二、破除認識誤區,准確把握「兩個責任」的辨證關系
基層「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存在多重因素。但思想上的慣性思維、認識誤區,是其中不言而語的先導誘因。為此,必須准確把握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辯證關系。
一是黨委主體責任與紀委監督責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紀委的監督責任是保障,兩者是一個有機整體。黨委的主體責任強調的是如何通過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地位和領導責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領導,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基本方向。只有不斷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不斷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才能保障紀委監督地位的權威性,確保紀委監督責任的有效發揮。紀委的監督責任強調是如何通過進一步強化紀委作為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地位,明確紀委的執紀監督主責,確保紀委正確履行監督權力,全面提高監督能力,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加強保障。只有充分發揮紀委的監督責任,協助黨委做好各項黨內監督職責,才能最終保證黨委的主體責任的有效履行。
二是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是指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具有毋庸置疑的主體地位,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布局之中,統籌謀劃,全面部署。各級領導班子、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分清職責,釐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界限,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既不能用黨委的集體責任掩蓋個人領導責任,也不能用紀委的監督責任代替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主要是指各級紀委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主業,履行主責,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三項任務」、「五項經常性工作」,協助黨委做好各項黨內監督職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作用。既不能越皰代俎,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領導地位,也不能缺位失責,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
三、強化「兩個責任」落實,關鍵要解決五個實際問題
「兩個責任」是紀檢監察機關落實「三轉」的重要前提,是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根本保障。基層在貫徹落實「兩個責任」過程中,不僅靠正確的思想認識,更要抓住關鍵點,解決實際問題。
一是「定責」,解決「責任定位不夠准確」的問題。落實責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規則,定好黨委主體和紀委監督的「責」,明確雙方「責任田」。根據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精神和地方實際情況,上級黨委要有針對性研究制定出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清晰界定基層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田」,以責任歸位促責任到位。同時,要著眼管理無盲點、監督無遺漏、廉政有保障,加快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黨委主體責任體系,推動「條條派駐、塊塊統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級級落實、落實有效的完整鏈條,確保逐級黨委和紀委層層責任傳導。
二是「明責」,解決「責任分工不夠明確」的問題。落實責任,既要有思想上的自覺,更要有行動上的自覺。基層黨委應明確具體責任內容,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同步部署落實,對重大事項、重要人事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決策嚴格規范,嚴格把關,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不鬆手」;黨委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強化執紀問責,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不甩手」;紀委要履行監督責任,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防體系工作任務情況,嚴肅查處腐敗問題,在落實監督責任上「不縮手」。
三是「述責」,解決「責任落實缺乏監督」的問題。黨委主體責任有沒有落實、紀委監督責任是否履行,要有一個行之有效的監督抓手,也要有一個載體和平台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兩個責任」是否得到落實。比如,可以每年組織地方黨政正職和部門正職,分別向紀委全會述責,緊緊圍繞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責。述責的領導幹部當場接受測評和評議,由四套班子領導、紀委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村群眾代表等多個層面的代表對述責的領導幹部進行評議。要注重評議結果的運用,評議結果應報上級紀委和黨委,記入領導幹部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是「考責」,解決「責任制落實考不考一個樣」的問題。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制度,實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領導班子考核與領導幹部個人考核相結合。要科學設置考核內容。突出考核基層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責情況,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以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等情況,並提高這方面工作考評分值的比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認真研究考核等次結果,及時召開考核結果通報會,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幹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五是「問責」,解決「責任制落實好不好一個樣」的問題。首先要「簽字背書」倒逼追責。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是職能部門,都要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責任「簽字背書」,一旦出現問題,依據簽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機制形成各負其責的局面。其次要「一案雙查」嚴格追責。強化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長期存在不正之風的地方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嚴格按照黨紀有關規定,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姑息手軟等行為,既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堅決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同時還要「一案雙報告」捆綁追責。加快查處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對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實行「兩報告」,做到「下管一級、上報一級」。通過把集體責任與個體責任、黨委責任與紀委責任捆綁起來,防止以集體名義不了了之,破解責任「追究難」、「難追究」的痼疾。(寧都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鍾恢生)
Ⅵ 怎樣落實兩個責任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匯報怎樣監督兩個
一、 細化分解內容,明確落實「兩個責任」的分工定位
明晰黨委的主體責任。黨委的主體責任是由多個層面構成的責任體系,必須按照分層定責和結合實際的原則將基層黨委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個層面,細化基層黨委班子、黨委第一責任人以及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具體職責,科學劃分各責任主體之間的責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機制,切實做到「一崗雙責」。
明晰紀委的監督責任。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業主責的要求,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紀委監督責任的履行,按照紀委「三轉」的要求,要著重明確、細化「檢查,督導、糾錯、考評、追責、懲戒」等環節上所應負的責任,創新監督方式,完善紀委對同級黨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璋設責任制的監督機制,探索對紀委監督責任的再監督機制,不斷提高紀委監督責任履行的規范性和公信力。
二、健全工作機制,把握落實「兩個責任」的具體抓手
完善領導機制。要完善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有效防控廉政風險、協調推進重點任務等工作機制,逐項分解夯實責任,促進黨委班子、主要領導和班子其他成員嚴格履行自身責任。
建立定期匯報制度。應組織基層單位定期召開匯報交流會,年底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廉,重點匯報「兩個責任」完成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
完善巡查督導制度。加強和改進監督的形式、途徑、方式,深入了解基層反腐倡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
優化考評機制。要積極探索建立「日常巡查、專項檢查、群眾參與」的常態化、立體式考評模式,堅持把基層履行「兩個責任」的情況作為日常巡視的重要內容,定期選取一些權力較集中、資金較為密集、信訪問題較多、腐敗案件多發的重點地區和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同時引入第三方評議機制。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加大追究力度,強化落實「兩個責任」的倒逼機制
完善責任追究辦法。既要強化問題倒逼的原則和標准,又要理順責任追究關系,要准確區別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直接責任與領導責任,前任領導責任與現任領導責任等界限,用好「簽字背書」和「一案雙查」,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黨委和紀委的「失責」行為、對各級組織和領導千部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實施責任追究倒查機制,出了問題從嚴從快處理,實行層層追究,杜絕以經濟處罰為由逃避執紀,或以集體決策失誤為由逃避個人責任,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Ⅶ 嚴格落實"兩個責任",是指什麼
落實"兩個責任"中兩個責任指的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黨委要負主體責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
(7)金融機構落實兩個責任擴展閱讀
黨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無旁貸,必須履行好監督責任。過去,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有的紀委承擔了很多本該由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承擔的任務,出現了越位、缺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
明確並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從大量的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嚴肅查處腐敗問題,集中精力抓好執紀監督主業。
全面從嚴治黨的兩個責任是: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
2016年2月,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問題,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同年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開啟了全面從嚴治黨新征程。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明確指出,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黨的共同任務,必須全黨一起動手,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
(7)金融機構落實兩個責任擴展閱讀
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黨委(黨組)履行以下監督職責:
(一)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
(二)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
(三)對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同級紀委、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四)對上級黨委、紀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監督。
Ⅷ 落實"兩個責任"中兩個責任指的是什麼
落實"兩個責任"中兩個責任指的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黨委要負主體責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
黨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無旁貸,必須履行好監督責任。過去,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有的紀委承擔了很多本該由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承擔的任務,出現了越位、缺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
明確並落實好紀委的監督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從大量的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既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嚴肅查處腐敗問題,集中精力抓好執紀監督主業。
Ⅸ 如何落實兩個責任
兩個責任是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要負主體責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里的主體責任,就是指黨委要對制定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承擔的主要責任。落實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基層黨委(黨組)如何高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動紀委落實監督責任,對深化反腐倡廉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過去,人們更多地認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紀委職責,從而導致在一些地方基層黨委(黨組)不能正確履行主體責任,特別是少數「一把手」缺乏主體責任意識,致使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流於形式,導致腐敗易發多發,嚴重影響黨的形象和聲譽。深入分析當前基層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