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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支持復產復工

發布時間:2021-12-25 03:08:27

⑴ 上海銀保監局出台18條舉措,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為進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和支持企業恢復生產金融服務工作的質效,上海銀保監局推出18條舉措,包括:保障信貸投放,降低融資成本;單列信貸計劃,確保滿足防控疫情企業的資金需求;不抽貸、斷貸、壓貸,做到應續盡續;鼓勵銀行減免利息等。詳↓

加強領導 主動作為

(一)以黨建為引領,主動擔當作為。在滬中資銀行保險機構要以黨建為引領,發揮好金融系統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激發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主動作為,高質量做好支持企業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金融服務工作。

(二)改進績效考核,完善疫情防控金融服務體系。在滬銀行保險機構在關鍵時期要識大體、勇擔當,深刻認識金融與實體經濟、金融與百姓民生的魚水關系,積極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法人機構要主動與主要股東進行溝通,分支機構要主動與上級單位聯系,改進績效考核體系,對疫情相關業務在內部定價方面進行傾斜支持,適當降低利潤考核比重和預期增幅,提高不良容忍度、社會責任承擔等非盈利指標在績效考核中的比重。同時,根據近年來上海銀行業保險業的良好經營情況,對利潤分配、各類撥備運用政策進行調整,積極應對疫情對本單位經營管理帶來的不利影響。

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

(三)保障信貸投放,降低融資成本。在滬銀行業機構要准確評估疫情對企業經營管理帶來的影響,多措並舉,推動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合理增長,確保全年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力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低0.5個百分點。

(四)單列信貸計劃,確保滿足防控疫情企業的資金需求。在滬銀行業機構要單列信貸計劃,確保有充足的信貸資源投向防疫企業與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對於受疫情影響資金需求擴大的存量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要主動增加授信額度,不強制要求額外提供新資料,不強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可隨時提款,滿足企業的臨時資金需要。

(五)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提高防控疫情企業的金融服務質量。在滬銀行保險機構要細致了解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主動對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需求,堅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對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各項業務應簡化內部業務流程,開辟綠色通道,確保業務辦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擴大生產能力,確保政策盡快落地見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的人群、企業和地區。

(六)利用好各類專項政策,積極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企業。鼓勵開發性、政策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在滬分行和地方法人銀行積極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支持在滬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特定用途債券等,將所籌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對於在金融租賃公司辦理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備的金融租賃業務,鼓勵予以緩收或減收相關租金和利息,提供醫療設備租賃優惠金融服務。

(七)強化保險保障作用。針對急缺醫療物資、疫情防控用品企業的進口需求,鼓勵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積極開展進口預付款保險。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做到應賠盡賠快賠。鼓勵保險機構為支援湖北及參與疫情防治的本市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免費提供意外傷害及定期壽險保障。支持將意外險、疾病險等保險責任范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

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

(八)不抽貸、斷貸、壓貸,做到應續盡續。在滬銀行業機構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流動資金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且近期有貸款到期的企業,精準施策,主動與客戶協商具體的還款方式和還款期限,提前做好續貸安排,充分運用無還本續貸、年審制等方式,做到應續盡續。鼓勵在滬銀行業機構對於2020年6月30日前貸款到期但受疫情影響較大難以按期還款的客戶主動進行續貸,續貸期限不超過一年。

(九)鼓勵銀行減免利息。鼓勵在滬銀行業機構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圍內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貸款減免一定期限的利息,具體減免方式各行可自行制定相應的細則。對於受疫情影響嚴重但仍然按期還貸還息企業可在後續信貸業務辦理中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

(十)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各行可制定一定期間的政策寬限期(可視疫情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在政策寬限期期間,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企業暫時無法正常歸還到期貸款而發生逾期的,不計罰息及復利,不影響客戶徵信記錄。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不強制要求此類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貸款歸為不良。

完善受疫情影響的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

(十一)暫緩受疫情影響困難人員的還款。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感染新冠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十二)加快對受疫情影響的客戶理賠服務。對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保險機構應主動開設綠色通道,簡易理賠流程,第一時間賠付患病群眾,加大對一線醫護人員的金融資源傾斜。

優化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能

(十三)創新「百行進萬企」活動方式,實施精準服務。鼓勵在滬銀行業機構創新方式方法,通過電話、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活動,繼續加大對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支持力度,對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提供顧問服務,逐戶了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

(十四)推廣線上業務辦理,大力發展數字普惠。各機構應大力推廣線上業務,包括業務辦理的申請、審批、簽約、提還款等,最大限度減少小微企業線下接觸頻率。積極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台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難題,大力發展數字普惠業務,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降低融資成本。

(十五)積極加強與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的合作。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在滬銀行業機構要積極與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合作,推廣無還本續貸。積極關注各區出台的優惠政策,用好用足各項補貼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加強監測監督

(十六)銀行保險機構內部監測監督。在滬銀行保險機構要對疫情期間的業務運營和政策落實情況建立監測監督機制,對於違反相關規定,未能盡職盡責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內部問責。

(十七)落實免責制度。轄內各法人機構應當制定特殊時期免責制度或免責行為清單,各分支機構應加大對基層網點機構的業務指導,明確特殊時期的報告請示流程;要積極向總行(司)爭取特殊時期各類免責政策,明確免責情形,充分發揮一線業務人員和授信審查審批人員的工作主動性,解決其後顧之憂。

(十八)監管部門監測監督。在滬銀行保險機構要將疫情期間的業務開展情況、績效考核改進、信貸計劃單列和盡職免責情況、續貸情況、減免利息情況、客戶信用修復情況及其他政策落實情況報告監管部門,具體報送要求另行通知。監管部門將對各機構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並視情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資料:上海銀保監局

⑵ 銀保監局如何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好的服務

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營業時間,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對於臨時調整停業網點情況,應提前做好宣傳說明及客戶分流,並向我局對口監管處室進行報備。轄內機構總、分行(司)相關管理部門及業務條線應實行假期關鍵崗位帶班值班機制,確保及時響應並有效滿足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等領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強對醫療及科研機構、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和一線醫護人員等方面的各項金融服務,積極主動對接,開通綠色通道,全力支持抗擊疫情。要高度重視因疫情暫時受困的行業、企業和人群,調整完善相關信貸、理賠政策,支持其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三、加強場所與員工管理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認真落實上海市「三個覆蓋」「三個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相關信息申報。要配置必要的衛生防疫設備,為大堂、櫃台、安保等一線崗位服務人員提供相關防護用品,落實辦公場所和營業網點的消毒、通風、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要推動科技賦能,加大自助設備、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的宣傳力度,提升銀行保險服務的便捷性和可得性,減少人員聚集。要通過減少現場會議,鼓勵電話及線上溝通等各種方式,有效降低人員交叉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壓力。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按照要求迅速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四、推動形成行業合力

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保險同業公會要結合地方實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通過官網、官微加強防疫知識教育,做好政策宣傳,積極倡議和組織會員單位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要切實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嚴禁借機炒作、曲解政策、誤導銷售、同業詆毀、哄抬金融產品定價等行為,為本市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放心、衛生的金融消費環境

⑶ 降稅減租,共克時艱!上海再發28條企業支持政策

今天上午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14場新聞發布會透露,為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本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條綜合政策舉措:包括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等,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詳見↓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摘要)

一、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

(一)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在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葯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免徵民航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生產指定的重點防疫物資,因生產成本高於實際售價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企業已簽訂外銷合同的外銷重點防疫物資因政府徵用轉為內銷的,企業不承擔由此增加的稅收負擔。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嘉獎。

(二)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專項金融信貸支持。鼓勵開發性、政策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在滬分行和地方法人銀行積極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支持在滬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特定用途債券等,將所籌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

(三)拓寬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充分發揮在滬金融市場作用,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加強服務,支持其發行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相關醫療設備、疫苗葯品研發生產類企業。

(四)強化保險保障作用。針對急缺醫療物資、疫情防控用品企業的進口訴求,鼓勵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積極開展進口預付款保險。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做到應賠盡賠快賠。鼓勵保險機構為支援湖北及參與疫情防治的本市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免費提供意外傷害及定期壽險保障。支持將意外險、疾病險等保險責任范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

(五)支持重點防疫物資供銷企業擴產增能、增加進口。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給予技術改造補貼,對被徵用企業為生產防疫物資實施的應急技術改造項目,經認定後給予項目總投入50%-80%的財政補貼。對應急徵用企業生產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資所形成生產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給予全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對企業因政府徵用或指定生產而產生的剩餘物資,企業繼續銷售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通過政府儲備和包銷予以解決;對進口醫用物資經統籌調配後仍有剩餘的,按照規定程序納入市級物資儲備;對指定采購品種和數量的進口民用防控物資,企業繼續銷售後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程序研究納入市級儲備商品。

(六)對進口防疫物資實行稅收優惠。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對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七)建立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開通進口防疫物資受理專窗和綠色通道,主要進口口岸實現7*24小時全時通關。綜合運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作業模式,對確需查驗的防疫物資優先安排查驗,隨到隨驗,快速驗放。對免稅進口防疫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後補相關證明。

(八)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製攻關。組織實施本市新型冠狀病毒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研發及產業化專項,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科技創新計劃專項資金等渠道給予支持,推動疫情防控創新產品快速形成有效產能並投入應用。

二、切實為各類企業減輕負擔

(九)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盡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延期申報納稅。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十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准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徵個人所得稅。

(十二)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十三)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三、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

(十四)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鼓勵其他在滬金融機構參照執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台,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

(十五)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准。

(十六)加強融資擔保支持。進一步發揮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確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四、著力做好援企穩崗工作

(十七)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十八)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從2020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

(十九)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二十)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台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二十一)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根據醫保基金收支狀況,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

(二十二)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

五、有序促進企業復工復產

(二十三)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所需,加強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供應。依託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發揮好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專業機構作用,通過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多種方式加強企業對接,切實幫助企業復產復工。

(二十四)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在企業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備和風險評估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迴流就業。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台,依託微信、網路、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

(二十五)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網路購物、在線教育、在線辦公、在線服務、數字娛樂、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網路診療、原創新葯、醫療用品、醫療器械等健康產業,支持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支持電信運營企業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免費提供6個月以上的雲視頻會議等雲上辦公服務。

六、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

(二十六)優化企業服務機制。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便企服務作用,強化市民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功能,擴大「隨申辦」超級應用服務覆蓋面,依託市「企業服務雲」打通政策服務「最後一公里」,加快推進一批不見面審批事項落地。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台開通中小外貿企業服務專窗,便利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辦理通關、物流、金融等一攬子進出口業務。進一步發揮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作用,及時回應和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投融資中的堵點和痛點問題。

(二十七)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支持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二十八)加強法律服務保障。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優先採用線上、預約等方式辦理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事項。就不可抗力免責等防疫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及時向有需求的企事業提供指導建議。對於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咨詢、指引、調解服務。

國家有其他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執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負責制定發布本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各區政府可結合實際,出台具體實施辦法。本政策措施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來源:上海發布

⑷ 疫情期間什麼政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⑸ 河南住建廳等7部門聯合發文: 加大信貸支持 防範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

鳳凰網房產訊 為積極有效防範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今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防範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的若干意見》。

意見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堅持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支持房地產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努力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有效防範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商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並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並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出台細化的貫徹落實措施。

一支持企業加快復工復產

1. 以縣域為單元落實精準防疫措施,在確保疫情防控情況下,支持疫情輕微區域房地產企業辦公場所、售樓部、項目施工現場全面復工、應復盡復,指導疫情影響較重區域有序復工復產。解除一級響應措施後,引導企業盡快復工復產。

2. 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各地可組織開辦網上房交會,簡化程序,靠前服務,實現 「不見面」政務服務,幫助房地產開發企業促成交易。支持房地產中介機構加快復工運營。在落實防疫措施、滿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暢通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和不動產抵押登記的預約辦理、在線辦理服務。

3.全面推行 「不見面」審批,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對備案制項目一律通過河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實行網上告知性備案。支持各地通過 「告知承諾制」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方式,加快房地產項目手續辦理。辦理規劃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需要現場勘查的,要立即全面恢復。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申請預售時原形象進度要求調整為按投資額計算,預售部分的投資達到25%以上可辦理預售許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以保函形式替代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或適當靈活調整監管資金撥付節點。

二切實有效減輕企業負擔

4. 在延長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的基礎上,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仍有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5. 對受疫情影響出現嚴重困難的房地產企業,符合困難減免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房地產開發項目,2020年土地增值稅按規定預征率繳納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適當降低。

6.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申請延期繳納,最長不超1年。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或 《出讓合同》的,競得人可申請延期簽訂。企業可憑 《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證明文件資料和已繳納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價款票據,先行容缺辦理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受疫情影響的房地產項目,可由企業向當地政府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最長不超6個月,並在竣工驗收前結清。

7. 對積極參與疫情防控的物業服務企業,市縣財政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出台相應財政補助政策。受疫情影響導致重大損失、虧損嚴重的住房租賃企業,市縣政府也可出台相應政策予以適當幫扶。物業服務企業、住房租賃企業可按照生活性服務業享受有關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房地產企業和人員,適當減免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在疫情防控期間的逾期利息。

三階段性加大信貸支持

8. 採取有力措施幫助房地產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引導在豫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持房地產企業信貸合理適度增長。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對於資質良好、誠信經營但受疫情影響嚴重、暫時經營困難的房地產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到不隨意抽貸、斷貸、壓貸。

9. 引導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全面掌握房地產企業信息,優化信貸流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對於資質良好、誠信經營但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房地產企業,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和現金回收情況,對房地產開發貸款適當展期。對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貸款可續貸,並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10. 在豫金融機構對符合按揭貸款條件的購房人做到應貸盡貸。支持有條件的機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疫情管控期間採取網路申請,在線審核,視頻驗證等方式,保障疫情防控一級 響應期間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有序發放。

11.對已經完成審批程序,尚未發放的個人住房按揭商業貸款,盡快發放到位。

四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率

12. 積極引導繳存職工通過政務平台、網上營業廳、手機APP等線上渠道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切實做到應貸盡貸。對無法線上辦理的,可倡導職工疫情結束後再到現場辦理。確需到現場辦理的,實行預約和錯峰辦理,合理分流人員減少人員聚集。

13.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及個人,可在一定期限內辦理補繳,補繳後視同連續正常繳存,不影響職工申請貸款。

14. 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合理延後還款期限,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五加強防疫支持

15. 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有關部門應統一調配轄區內房地產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所需的口罩、測溫計、酒精等消殺防疫物資,做好復工復產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資保障。

16. 進一步完善企業開復工規程或工作手冊,督促指導房地產企業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科學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聯合施工單位做好現場管理,加強職工健康監測與教育培訓,確保項目 復工建設和職工生活安全有序。

六防範法律糾紛

17. 因疫情影響造成已出讓土地延期交付,導致房地產項目不能按期開、竣工的,開、竣工時間相應順延。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竣工或交付、不能按期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期限按國家規定順延,順延期間不計違約責任。建設單位不得以搶工期、按原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或違約扣款等為由要求施工單位加快工程進度。

18. 其他有關企業運營成本、金融扶持、財政補貼、穩崗就業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國家、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出台的有關規定執行。

⑹ 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精準發力戰疫情穩經濟

記者3月4日從央行網站獲悉,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銀保監會3日召開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暨電視電話會,提出了下一階段多項工作要求,涉及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註重靈活適度、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建設等。這是最近一段時間內相關監管部門對金融發力戰疫情穩經濟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最近一段時間,央行、銀保監會等部門相繼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業內人士表示,最近陸續落地的多個金融政策在力促信貸「擴總量」的同時,強調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以及中小微企業的精準支持。與此同時,房地產金融政策將堅持「房住不炒」基調,保持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
政策力促信貸投放「量增價減」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暨電視電話會強調,金融部門要把支持實體經濟恢復發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在堅持法制化、市場化的原則下,切實採取措施,深挖潛力,讓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會議提出,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註重靈活適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觀審慎評估體系,釋放LPR改革潛力。
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和降低融資成本已成為當下金融政策的著力點。在擴大信貸投放能力方面,央行綜合運用中期借貸便利、公開市場操作、常備借貸便利等工具,滿足金融機構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流動性需求,銀保監會則單獨或會同相關部委相繼出台多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文件,督促銀行保險機構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保障信貸資源供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並要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在降低融資成本方面,央行通過下調MLF利率、公開市場操作逆回購利率等政策利率引導LPR下行。與此同時,央行還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並由財政給予貼息,確保抗疫重點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最近,央行再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5000億元,同時下調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至2.5%。
伴隨著政策的快速落地和落實,信貸投放「量增價減」趨勢明顯。銀行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當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抗擊疫情合計信貸支持超過1.25萬億元,與此同時,重點企業的資金成本負擔也明顯下降。以政策性銀行為例,截至2月末,農發行共計對242家央行名單內的全國性重點企業審批貸款180.58億元,對209家企業發放合格貸款,共計101.65億元,加權平均利率2.45%,低於優惠利率上限60個基點。
精準施策中小微企業成重點
業內人士表示,應對疫情的信貸「擴總量」並非大水漫灌。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近期的信貸「擴總量」呈現明顯的定向和結構性特點,因此資金釋放並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更強調將資金投向疫情防控重點企業以及中小微企業,有助於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經濟平穩運行。
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暨電視電話會就明確提出,「向疫情防控保供企業提供快速精準支持」、「加大對疫情影響嚴重地區、行業、企業的融資支持,強化對先進製造業、脫貧攻堅、民生就業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等領域的普惠性資金支持」。
近20天內,國務院召開4次常務會議,均提到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尤其要求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加大信貸投放,加大中小微企業金融專項債券的發行力度,以及加強對中小微企業中長期貸款,不盲目抽貸斷貸等。
為鼓勵銀行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積極性,近期銀保監會也對不良認定作出臨時調整。3月1日,銀保監會等五部委發布《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對於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貸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該通知還強調對於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
農發行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央行在核批給三家政策性銀行的年度貸款計劃中,共拿出3500億元作為專項信貸計劃,明確要求包括農發行在內的三家政策性銀行專項用於支持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這項政策的出台,可充分發揮農發行作為政策性銀行當先導、補短板、逆周期的特殊作用,撬動其他社會資金擴大對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的信貸支持力度。
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表示,當前,中小微企業普遍面臨流動資金緊張,當前一系列金融措施將發揮較為明顯的「救急」作用,緩和疫情短期內對中小企業生存、運營帶來的負面沖擊。
房地產金融政策將保持一致穩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暨電視電話會也明確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
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地方的房地產政策有所調整,個別銀行在個別地區針對部分客戶的房貸首付比例有所下調,引發市場對房地產金融政策松動的猜測。「從會議的表態來看,房地產金融的整體基調沒有發生變化,個別銀行的調整也沒有突破政策底線。」溫彬說。
3月1日,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如期啟動。按照央行對房貸定價基準轉換提出的特別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這也主要是為了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我國市場流動性將繼續處於合理充裕狀態,市場利率有望進一步下行。在這種情況下,房貸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間。但較為優惠的房貸利率,將主要集中在首套房貸,旨在降低剛需購房者負擔,而對二套及以上的房貸仍將執行較高利率。(記者 張莫 向家瑩)

⑺ 央行明確再貸款再貼現支持重點

中國人民銀行17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復工復產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安排。會議要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管好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重點支持現階段亟需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難點」和「痛點」。
會議明確,支持抗擊疫情沖擊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支持生豬等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磷肥生產等春耕備耕關鍵領域,支持國際供應鏈產品生產等外貿領域,支持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娛樂等行業,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
會議指出,50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出台以來,人民銀行總行和各分支機構採取多種措施,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有效推動了再貸款再貼現政策的落地,積極引導金融機構發放符合要求的優惠利率貸款,引導資金投向復工復產領域。截至15日,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共1114億元,對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發揮了重要作用。

⑻ 央行:進一步部署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復工復產工作

為貫徹落實3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更好發揮再貸款再貼現政策作用的要求,3月17日,人民銀行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復工復產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安排,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國強講話。
會議指出,50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出台以來,人民銀行總行和各分支機構採取多種措施,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有效推動了再貸款再貼現政策的落地,積極引導金融機構發放符合要求的優惠利率貸款,引導資金投向復工復產領域,實現了精準滴灌的政策效果。截至3月15日,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共1114億元,對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發揮了重要作用。
會議強調,人民銀行總行和各分支機構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上來,慎終如始,再接再厲。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發生積極向好變化,企業復工復產穩步有序推進,但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任務依然艱巨繁重,人民銀行要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繼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的政策效果。
會議要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管好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重點支持現階段亟需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難點」和「痛點」,主要包括,支持抗擊疫情沖擊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支持生豬等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磷肥生產等春耕備耕關鍵領域,支持國際供應鏈產品生產等外貿領域,支持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各分支機構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資金發放依法合規,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註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商業性貸款等市場化融資方式與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上的有機結合。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主要負責同志和部分地方法人銀行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完)

⑼ 江門出台30條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2月10日,江門出台30條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其中,該市將對受疫情影響、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同時,對承租市直及各市(區)兩級國有(含國有控股)資產類經營用房(不含住宅、公寓)且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2月份租金免收及3月、4月減免50%的優惠政策。
根據新政,江門將通過加大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力度、加大財政金融支持、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優化政務服務等舉措,全力支持和推動各類企業復工復產。例如,該市將對企業投產、技改或轉產疫情防控急需重點調撥物資(含醫用防護服、醫用防護面罩、醫用口罩等)新購置的設備投資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防疫應急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最長6個月的全額利息貼息。
為降低融資成本,江門將對「政銀保」融資項目實施期間成功實現融資的中小企業繳納的保險費用(或擔保費用)給予全額補貼,並對企業通過港澳地區進行融資的,給予貼息補助。同時,該市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的,可視情展期1年,並繼續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因疫情影響經營受損,在疫情發生期間未能及時還貸的,借款人可在疫情結束後30天內恢復正常還款並繼續享受貼息。
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江門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可採取靈活調整還款計劃、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同時,該市還將引導商業銀行加快和擴大LPR定價基準的運用,力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新政還提出,江門將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繳納2020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⑽ 延期還款、利息減免、不計罰息…多地銀保監局出招支持受困企業

不論是西貝莜麵村的老闆,還是桔子酒店的創始人,他們對疫情之下中小企業生存困境的切身之痛,讓近期的輿論焦點,從單一的疫情防控分散到中小微企業的復工復產。

輿論的呼聲也得到政策的回應,為堅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不少部委和地方政府陸續出台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舉措。不過,從企業的呼聲看,一些政策舉措仍需進一步改進。

「按照我們當地政府制定的企業復工申報檢查流程,對於我這種員工人數只有10來個左右的小微企業,最合適、最安全的辦法就是不復工,否則單單應付政策要求的成本和代價就很高。我打算3月初復工,據我了解,身邊一些朋友開的小工廠目前都沒復工,也是打算到3月初再看看情況。」河北一從事工程零部件加工的小微企業主對券商中國記者說。

疫情當下,不同行業的企業遭遇的現實困境千差萬別,但復工前的准備都是大同小異。按照各地政府制定的復工政策,企業要想復工基本要經過申請、現場查驗、審批合格等一系列流出。上述小微企業主向記者展示了該地復工所需要向政府提交的文件,包括《疫情期間開復工審批表》、《疫情防控承諾書》、《開復工疫情防控工作預案》、《企業用工花名冊》、員工健康申報卡、疫情防控檢測流程等;除此之外,企業還需承擔廢棄口罩管理、人員管控、健康檢測、應急物資儲備、貨物出入把關等責任。

企業復工准備流程的繁瑣備受爭議,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2月11日就表示,國家發改委將嚴格制止以審批等簡單粗暴方式限制企業復工復產的做法。「有的地方對企業的復工復產採取了報備制度,有的設置了前置審批條件,這些做法不符合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的中央精神。」

為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政策層面開始發力。尤其是為保障中小微企業資金需求,金融監管部門已出台諸如適當放寬不良貸款認定標准、降低貸款利率、貸款延期等具體措施支持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不過,不少分析人士呼籲,應採取城市疫情分級政策,在疫情並不嚴重並已經達到了充分防控效果的城市,在提高防控能力和手段的同時,自主及時復工、開業,恢復正常經濟和社會生活。同時,財政政策要考慮對部分行業和企業給予稅費優惠,可比照「非典」疫情時期,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實施諸如減免政策性基金、實施稅收優惠等定向措施,以穩定就業和經濟增長。

金融政策支持受困中小微企業,貸款可適當展期

在前期銀保監會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後,各地銀保監局陸續出台指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受困小微企業的金融措施。從上海、江蘇、浙江等地銀保監局出台的政策舉措看,受困小微企業有望享受貸款展期、減免貸款利息、貸款利率再下調等優惠政策,相應的,監管部門也會適當放寬對銀行不良貸款的認定標准。

上海銀保監局發文規定,對於受疫情影響資金需求擴大的存量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要主動增加授信額度,不強制要求額外提供新資料,不強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可隨時提款,滿足企業的臨時資金需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且近期有貸款到期的企業,充分運用無還本續貸、年審制等方式,做到應續盡續。鼓勵在滬銀行業機構對於2020年6月30日前貸款到期但受疫情影響較大難以按期還款的客戶主動進行續貸,續貸期限不超過一年。

同時,各行可制定一定期間的政策寬限期,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企業暫時無法正常歸還到期貸款而發生逾期的,不計罰息及復利,不影響客戶徵信記錄。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不強制要求此類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貸款歸為不良。

江蘇銀保監局也提出,對未裁員企業和擴大用工企業,要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於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條件實行延期還款的各類貸款,不納入逾期統計,不加收罰息。監管部門將酌情進一步放寬疫情影響期間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並對2020年核銷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進行還原統計考核。

浙江銀保監局明確,全省一級響應期間,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時出現還款困難的企業,採取延期還款、分期還款、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措施,確保不轉逾期、不計罰息、不下調貸款分類、不影響徵信。對復工困難企業可視情況給予不少於3個月的貸款展期,疫情期間不計入貸款逾期天數。

值得注意的是,在利率優惠方面,浙江銀保監局制定了具體的上限水平,同時公示轄內各家銀行的利率優惠政策。明確對現有存量貸款,各銀行對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等受疫情影響較重的行業企業按不高於同檔LPR利率計算2020年2月當期利息,最高給予免息政策。

例如,農業發展銀行浙江省分行提出,對於涉及疫情防控的救災應急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給予最高0.5個百分點的優惠,救災應急貸款利率最低可優惠至1年期LPR減0.45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最低可優惠至1年期LPR減0.5個百分點。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則明確,對於小微企業主個人名義辦理的個人經營類貸款,從1月31日起統一設定15天寬限期。對於1月31日至3月31日到期的小微企業貸款,可展期半年。

來自企業主的呼聲:希望出台稅費減免等政策幫助「節流」

針對金融監管部門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各家銀行早已作出部署安排。一國有大行普惠金融部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現在銀行都出台了很多措施解決企業遇到的資金問題,大家對銀行和小微企業關系的認識要比以前深刻得多,措施的針對性、可操作性都很強。然而,企業遇到的問題是多方面的,特別是在疫情之下,發揮政府的作用,包括財稅等政策的支持也非常關鍵。

佛山一從事小家電生產的企業負責人對券商中國記者透露,對不少中小製造業企業來說,雖說疫情的負面沖擊不如餐飲、酒店等服務業大,但如果停工停產超過一個月也會帶來較大的損失。最希望政府出台的政策還是稅費減免,以及有關靈活用工的政策調整。

「我們廠子有50名左右的工人,大部分是來自廣西。現在不復工有著多方面原因。」上述佛山企業主稱,一是大部分工人老家村裡封路,不讓人隨便出去,加之很多公共交通暫停,回佛山打工並不方便;二是企業主也有顧慮,現在仍處疫情防控的關鍵期,萬一復工後有工人確診,屆時全工廠都要停工,對企業來說更不劃算。

據上述佛山企業主介紹,佛山當地絕大多數中小製造業企業都未復工,身邊不少開工廠的朋友均計劃2月底到3月初再復工。

在被問及建議政府出台哪些措施幫助企業度過疫情困難期時,上述佛山企業主認為,在企業無法復工獲得營業收入的情況下,政府應出台相應舉措幫助企業「節流」。首先,對不少中小微企業來說,稅費壓力仍較高,希望能對出台更有針對性的稅費減免措施;其次,人力成本已成為不少企業最大的支出項,目前的用工制度對企業主約束太多,社保繳納、員工工資漲幅和最低工資要求、員工辭退政策安排等對企業並不「友好」,以部分地方出台的延遲繳納社保為例,這項政策對中小企業來說作用並不大,社保只是延遲繳納但總金額並未減少一分,企業的實際負擔並未減輕。

此外,租金支出也是筆大開銷,但短期內較難解決。該企業主表示,目前不少企業場地租用都屬於市場行為,特殊時期租金是否能減免需要自己與房東協商,但隨著近年來不少工業用地改為住宅或商業用地,工業用地越來越少,廠房租金隨之上漲,增加了企業的負擔。緩解這一問題,需要依靠政府適當放寬土地政策,增加土地供給。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應用經濟系副教授、北京大學經濟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方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顏色近日在接受券商中國記者專訪時表示,盡管財政部此前已經實施了大規模的降費減稅,但面對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我們仍建議比照非典疫情時期,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實施定向的稅費優惠,以穩定就業和促進增長。其中,批發零售、交通運輸、旅遊休閑、餐飲酒店、文娛媒體等行業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為嚴重的行業,建議對部分行業和企業給予稅費優惠。比如在非典疫情時期,為了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受疫情直接影響比較突出的部分行業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同時,財政部也對相關行業減免了15項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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