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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2021-12-28 18:30:18

㈠ 法院強制執行范圍

農村房產可以執行,土地賠償款也在可執行范圍內。

法院強制執行的財產范圍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報告財產令。報告財產令中應當寫明報告財產的范圍、報告財產的期間,以及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法律後果等內容。

財產報告中包括以下的內容:

1、收入、銀行存款、現金、有價證券

2、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3、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4、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5、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

被執行人自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當前財產發生變動的,應當對該變動情況進行報告。被執行人在報告財產期間履行全部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報告程序。

(1)法院強制執行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㈡ 8.38萬 1 2.如果法院判決要求報送數據的金融機構修改數據,金融機構可以不履行

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對法院的判決有異議,可以到上級法院提起上內訴供參考。

根據《中容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2)法院強制執行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㈢ 法院能強制執行銀行嗎

銀行(金融機構)也不能對抗法律規定,當判決或裁定生效後銀行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能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法院判決後,有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執行或拖延執行時,經另一方的申請,法院將強制執行。這是法院權力,銀行必須配合協助。

(3)法院強制執行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強制執行的方法有: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
(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3)執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
(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行請求,並提供適當擔保的。

㈣ 欠金融機構三千五百元會坐牢嗎已經給我發信息了,要去法院起訴我,判決下來了會坐牢嗎

根據法律規定,欠金融機構貸款到期不予償還屬於民事經濟案件,金融機構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欠款人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的規定期限履行償還義務;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強制執行,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但不會判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㈤ 我被法院強制執行還可以貸款嗎

被法院強制執行,正常的銀行貸款是不能再申請辦理的。銀行貸款是會依據徵信報考作為貸款審核的依據的。可以申請其他民間貸款,但是民間貸款相對於銀行貸款的利息會高很多。再還清之前貸款之前,還是要量力而行。
銀行貸款的定義: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
民間貸款的定義: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范疇之列。
徵信的定義:
徵信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zhēng xìn,意思是依法採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利息的定義:
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利息的實質是剩餘價值的一種特殊的轉化形式,是利潤的一部分。

㈥ 貸款無力償還法院已強制執行多年仍無法償還,還可以跟銀行協商只還本金嗎

貸款無力償還法院已強制執行多年仍無法償還,可以跟銀行協商只還本金,讓銀行停息,掛賬。這樣的話還本金。銀行一般都會同意的。本來就失信了。如果銀行不幹,他連本金就收不回。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

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㈦ 我被法院強制執行還可以貸款嗎

了結了最好是讓法院在全國法院執行系統中將自己的案件做結案處理,否則影響貸款。能否貸款還得看你的銀行徵信記錄。
因為民事糾紛負有債務,經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將無法獲得銀行貸款。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最高法院關於失信人名單的規定
第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

㈧ 法院能強制執行銀行嗎

銀行(金融機構)也不能對抗法律規定,當判決或裁定生效後銀行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能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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