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郵儲銀行如何更好支持三農
那麼,如何增強郵儲銀行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能力?全國人大代表、人行鄭州中支行長計承江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需進一步加大對郵儲銀行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其網路和資金優勢,將其培育成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主力軍。
「以河南省為例,目前農村地區銀行業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服務能力仍然不足,」計承江介紹說,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集中表現在,部分法人金融機構存在「脫農脫小」傾向,在商業化改革過程中傾向於「做大做強」。同時新型金融機構數量較少,服務能力有限。近年來,雖然新型金融機構成長較快,但由於覆蓋面較低,資金實力較弱,在緩解「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方面的作用有限。
眾所周知,河南是我國的人口大省和農業大省。去年該省「三農」和小企業貸款保持快速增長態勢,涉農貸款和小企業貸款余額分別達到7102億元和2966億元,增速達到16.87%和27.5%,但仍不能滿足「三農」和小微企業快速發展的需要。同時金融資源從農業大省流向工業大省,從農村地區流向城市地區的趨勢不斷加劇,資金外流現象嚴重,這也導致了農村發展資金嚴重不足。
而郵儲銀行在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上具有獨特優勢。「以郵儲銀行河南省分行為例,該行擁有2231個網點,其中1767個網點分布在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具有網點眾多、機構下沉的特點,能夠發揮熟人、熟地的優勢,」計承江分析。同時,充裕的存款資金也是郵儲銀行河南省分行的潛在利器。2011年,該行各項存款余額達到2449億元,存貸比僅為10%,且沒有不良貸款等歷史包袱,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有能力為「三農」和小微企業提供更多的信貸支持。
而且,近些年郵儲銀行河南省分行按照「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市場定位,把小額貸款和小企業貸款作為核心戰略業務,推出的小額貸款產品,無需抵質押品、額度小、實行分期還款,非常符合農戶和小微企業主缺乏抵質押品、資金需求額度小、理財能力弱的現狀,與其資金需求特徵高度契合。
鑒於郵儲銀行在緩解「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上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計承江建議,應對其實行差異化信貸規模管控政策。郵儲銀行河南省分行在河南省內逐步成為破解「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生力軍。成立僅4年時間,該行累計發放零售貸款95.53萬筆、696億元,其中向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發放貸款79.98萬筆、525.84億元,佔比分別達84%和76%。但該行不斷增強的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能力與信貸規模限制的矛盾日益突出。
「2010年和2011年該行的信貸規模僅為80億元左右,新增存貸比分別僅為19.78%和18.3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2.06%和31.67%,」計承江強調說,去年第4季度,在秋收冬播農民資金需求旺季,該行由於沒有信貸規模,多次被迫暫停信貸投放。這既削弱了郵儲銀行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不利於郵儲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的商業化運作,影響了多層次、多樣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構建進程。因此,計承江建議,對郵儲銀行實行「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信貸規模管理政策,按照新增存貸比不低於50%的標准核定郵儲銀行信貸規模,進一步增強其支農和服務小微企業功能,更好地滿足「三農」和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另外,由於「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具有「客戶分散、貸款額度小、信息不正規、調查成本高」等特徵,貸款收益與風險不匹配,市場失靈問題較為嚴重。計承江建議,完善對「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的財政補貼政策,將小微企業貸款與涉農貸款一並納入財政補貼范圍,並提高補貼標准,按照每年新發放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的一定比例進行補貼。同時加大對「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稅收減免力度,將目前的部分臨時性稅收減免政策轉變為長期制度安排,並盡快出台對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貸款的營業稅減免政策,對「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佔比高的金融機構降低所得稅稅率。
B. 為支持三農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三農」工作關系國計民生,歷來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黨的十內八屆三中全會對全容面加快農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於加強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提供了新機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農」金融服務仍然是我國金融服務中比較薄弱。
C.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
「三農」工作關系國計民生,歷來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加快農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於加強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提供了新機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農」金融服務仍然是我國金融服務中比較薄弱的地帶,「三農」金融發展中仍存在不少兩難問題。筆者認為,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問題,努力把「三農」金融服務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首先,要處理好商業化經營與社會責任的關系,這是困擾「三農」金融服務的根本問題。筆者認為,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應該堅守兩個底線:一個是黨和國家要求的社會責任底線。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控股的金融機構開展「三農」金融服務,是履行國有資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單純地追求利潤最大化,風險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上。另一個是商業化經營要求的保本底線。實踐證明,不計成本、不講風險地服務「三農」,會挫傷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也會削弱金融機構的長期服務能力。
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過程中,應當將這兩個底線有機地統一起來。一是堅持以發展帶動服務「三農」能力提升。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商業化服務「三農」的新路子,寓服務於發展之中。二是努力尋求商業化經營和踐行社會責任的結合點與平衡點。在對外服務上,金融機構要積極運用商業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強的「三農」發展事業;在考評機制設計上,金融機構在考核基層機構點均、人均業務量和效益時,可探索加入對服務「三農」社會責任相關指標的考量,引導金融機構積極主動地服務「三農」。三是樹立和增強「雪中送炭」的責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邊窮地區,雖然經營成本較高,但當地群眾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和願望仍然較強,金融機構應堅持在這些地區設立多種服務網點,以發揚和體現社會責任感和擔當精神。
其次,要處理好關於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三農」客戶具有受自然條件影響大、區域差異顯著、信息不對稱等特徵,難以與一些金融機構過於集約化的經營體制相適應,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妥善處理好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以進一步貼近市場、貼近「三農」,提高「三農」金融服務的效率。
一是釐清各級機構的職能分工。金融機構要深入基層、員工和客戶,理清哪些事項需要總部統籌管理,哪些需要放權到分支機構,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各級機構的經營管理許可權。二是積極穩妥地推動適度簡政放權。金融機構可以採取「試點-評估-優化-推廣」的方式,做到既放權於基層,縮短管理和決策鏈條,又「放而不亂」、風險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導。在具體經營事項交由分支機構負責的同時,金融機構總部也要切實加強管理、督導,形成服務「三農」的整體合力。
第三,要處理好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的關系。能不能科學而藝術地把握好業務發展和風險管理的平衡點,是決定「三農」金融服務成敗的關鍵,最能考驗出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要堅守「三農」業務發展的風險底線。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的過程中,必須始終綳緊風險控制這根弦,堅持底線思維,任何時候都要將不良貸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圍內。二是適度提高對「三農」業務的風險容忍度。金融機構應通過優化調整經濟增加值、內部轉移定價等管理考核指標,打消基層機構服務「三農」的顧慮。監管部門也應堅持差別監管,適當放寬「三農」業務不良貸款等考核指標的監管標准。三是切實加強「三農」業務專業化風險管控能力。這是應對「三農」金融業務風險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處理好資源投入和效益產出的關系。現階段,農村金融資源投入大、經營成本高、效益產出低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對「三農」和縣域市場增加資源投入的積極性。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機構要以戰略眼光來審視和衡量「三農」金融業務。金融機構要從近景、中景、遠景等不同角度進行對比分析,發掘「三農」業務的戰略價值和長期效益,做好資源投入的總體規劃。另一方面,要積極營造有利於增加農村金融資源投入的外部環境。各級政府應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各類財稅、保險、貨幣和監管政策支持,強化正向激勵。
此外,在發展創新型「三農」金融業務方面,一是要推動服務模式創新。重點是要強化城鄉聯動、行司聯動、境內外聯動,提供信貸、發債、票據、租賃、理財、保險等跨領域金融服務,構建新型綜合化農村金融服務新模式。二是要推動產品創新。近年來,「三農」金融產品創新聚焦在破除農村抵押擔保瓶頸上。農業銀行在這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權抵押貸款,近三年來累計投放林權抵押貸款172億元。2014年,農行又率先在同業中推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三是要推動技術創新。當前要著力把互聯網金融的理念、技術和產品運用到「三農」金融服務中。
D. 農村金融機構如何牢固樹立服務三農的經營和服務宗旨
以人為本,以民為。深入堅持,必有收獲。
E. 我國金融服務「三農」主力軍是什麼金融機構
我國金融服務「三農」主力軍是農業銀行。
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業銀行充分發揮國有大行的金融主力軍作用,在「三農」、實體經濟、脫貧攻堅、小微企業、國家重大戰略和國計民生重點領域等多個方面積極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大力推進自身改革攻堅,取得了顯著成效。
「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基本標志。作為一家以服務「三農」為使命和最大社會責任的國有控股大型上市銀行,農業銀行始終堅守面向「三農」總體定位,堅持高舉服務「三農」、做強縣域旗幟不動搖,用情、用力、用心做好「三農」金融服務。
(5)金融機構支持三農擴展閱讀
農業銀行大力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把握「大三農」「新三農」「特色三農」的發展趨勢和特徵,不斷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鄉村旅遊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農業農村新產業、新主體、新業態加快發展,助力「三農」轉方式、調結構、增收入。
農業銀行創新「政府增信+銀政共管」、特色產業帶動、光伏扶貧帶動、龍頭企業帶動等金融扶貧模式,扎實做好產業金融扶貧、精準到戶金融扶貧和定點扶貧工作,確保每年對扶貧開發重點縣新增貸款不低於700億元,新增精準扶貧貸款高於400億元,帶動100萬以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增收。
F. 什麼是「三農」和金融解決「三農」問題
「三農問題」是指農業、農村、農民這三個問題。
金融解決「三農」問題,主要通過以下途徑:
1、盤活存量資產。培育村級集體經濟增長點,開拓新的發展領域,首先要考慮的是集體經濟的原有資產積累,對其進行改造,以擴大規模。盤活閑置存量資產,對集體原有閑置的辦公樓、廠房、祠堂和廢棄學校等設施,通過整修或翻建,提高存量資產的利用率,培育穩定、可持續收入來源。盤活「四荒」資源,對村集體統管或農戶承包的荒山、荒水、荒地、荒灘等,可由村集體統一牽頭,單獨或聯合農戶參股開發,創辦農業基地,通過發包經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提高資產經營效益,通過對村集體統一經營或臨時發包經營的採石場、沙場、茶果園、經濟林、水面等經營性、資源性資產,採用公開招投標方式推行專業承包,實現收益最大化,提高資產的經營效益。
2、提高土地經營效益。土地是農村集體資產中最重要的資源,在農村實行集體化道路的過程中,要全面開展村級土地、房屋資產的清查,積極開展宅基地、農用地整理,增加有效用地面積,拓展集體資源的運作空間。在具備一定條件的農村,村集體可以建造標准廠房、專業市場、倉儲設施,開展物業租賃經營等,從而提高集體土地經營效益。
3、大力發展二、三產業。從當前全國所有富裕村來看,它們都具有雄厚的集體經濟,即村辦集體企業和第三產業。二、三產業的發展壯大是農村首先富裕的重要條件。農村實行集體化以後,參加集體勞動的畢竟是少數,還有大部分農村勞動力就業需要解決,為此集體一方面要鼓勵、引導一部分有一定資金和技術的農民外出打工或經商,另一方面就是要大力發展二、三產業,讓農民就地務工,走「亦工亦農、工農並舉」的道路。
4、加大對村級集體經濟的扶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集體發展農業產業化、山區開發、綠化造林、生態保護、農業綜合開發、小流域治理等財政資金的扶持力度,要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結合起來,提高扶持資金使用效益。對集體經濟相對薄弱、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又有明顯帶動作用的荒山(地)開發、農業基地建設等項目,可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自身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各級財政、工商、稅務部門對集體經營收入、收益分配、項目建設的稅收,屬地方財政可支配部分,可實行免徵政策。各級金融機構要把扶持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加大對村集體經濟組織項目的信貸投入,並實行優惠利率。
G. 急:為什麼要支持"三農"
所謂「三農」問題,是指農業、農村、農民這三個問題。
實際上,這是一個居住地域、從事行業和主體身份三位一體的問題,但三者測重點不一,必須一體化地考慮以上三個問題。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三農」問題關繫到國民素質、經濟發展,關繫到社會穩定、國家富強。
農業問題,主要是農業產業化的問題。市場經濟是以市場為導向、根據市場配置資源的經濟形態,農業的購銷體制不暢是農業不能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常常聽到農民兄弟抱怨種了東西賣不出去或賣得過於低廉,根子在沒有遵循市場規律。產供銷形成一條龍是當前農業在市場經濟中大有作為的一著好棋,黨和政府在創設「產―供―銷」鏈條的活動中起著關鍵作用。農業產業化的另一個問題是中國農業目前基本上屬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沒有形成規模經濟。加入世貿組織後,如何應對國外的集約型農業的挑戰?這將是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面臨的嚴峻問題。從現在看來,目前中國應在解放剩餘勞動力的同時,通過加快農業機械化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拋棄小農經濟的自給自足,迎接入世挑戰。
農村問題,目前突出表現的一個問題是戶籍制度改革。以往戶籍制度將城鄉予以二元分割,形成了城鄉之間經濟發展、文化水平的較大差異。這種戶籍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自上而下行政管理的必要,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已經受到理論界的一致質疑。目前,各地興起的戶籍制度改革紛紛向這種不合理的制度「開刀」,希望能夠藉此進一步解放農村剩餘勞動力。但需要前瞻的是:戶籍制度改革以後,解放的剩餘勞動力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安置和疏導,形成的移民潮會給社會治安造成相當大的壓力。因此,城市化的步驟需要控制,小城鎮是消解城鄉二元對立、改革戶籍制度的必要配套措施。
農民問題,可以分為素質和減負兩個問題。農民素質問題,主要是指文化素質。據統計,截至2000年底中國義務教育即普九中人口覆蓋率達到85%,在普九未能覆蓋人口中,農村人口佔大多數。同時,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也受到一定抵制,在「放一隻羊是放,放一群羊也是放」的錯誤觀念指導下形成的便是「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如果沒有一定文化素質的國民如何與強國競爭?因此,提高農民素質是富民強國的重要舉措。
農民問題的另一個重大問題是減負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再三強調要減輕農民負擔,但個別地方「令不行禁不止」——農民負擔照原樣,引發農民抗交國稅和集體上訪等事件發生。農民負擔重直接影響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民負擔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改革力度不夠,目前還有些地方政府部門仍是「管事的人不多,吃飯的人不少」。因此,減輕農民負擔首先應該考慮加大力度進行機構調整,減員增效,把農民增收放在第一位。
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接近9億,佔全國人口70%;農業人口達7億人,占產業總人口的50.1%。「三農」問題的解決必須考慮農業自身的體系化發展,還必須考慮三大產業之間的協調發展。「三農」問題的解決關系重大,不僅是農民兄弟的切盼,也是目前黨和政府的大事。
解決「三農」問題關系國民經濟全局,要把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雖然解決「三農」問題的許多措施都與資金的投入密切相關,但是近幾年來的金融體制改革所存在的問題在相當程度上削弱了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對縣域經濟,特別是對農村經濟的信貸投入相對不足。農業產業本身的體制問題也影響金融資本向其流動,不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
一、農業經濟沒有形成規模化的經營,加上基礎設施差,難於容納較多的金融資金
目前我國的農業體制主要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種經營方式只能容納少量的小額農貸資金。一是這種經營方式農戶的資產較少,不能承擔較大的信貸風險;二是這種經營方式限制高效農業和農業深加工的發展,農民不需要較多的貸款。因此,目前的農村信用社出現三種情況:一是還有不少農村信用社由於歷史的問題較多,加上當地的金融風險較大的影響,目前還出現支付的困難,沒有錢支農;二是部分農村信用社存款多,但又不敢支農,資金閑置;三是有的農信社實際上辦成了商業銀行,在城市裡與商業銀行爭存款,爭貸款,不願支農。
二、金融解決「三農」問題的幾點建議
目前的金融體制對農業的支持、對縣域經濟的支持相對來講嚴重不足,那麼,從金融的角度看,如何解決「三農」的問題?
(一)要盡快恢復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農業務,同時運用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既想發展農村經濟、啟動農村市場,又不想付出代價,這是不現實的,只不過我們如果對政策性金融管理好一點,減少人為的失誤和腐敗,我們的損失就會少一點,以最少的代價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對支持「三農」的政策性投入,國家要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財政補償機制,在國家的財力允許的情況下,要及時向政策性金融提供貼息資金和呆賬損失的彌補,以及時化解政策性金融的風險,不要讓風險積聚過大。
(二)在政策性金融的帶動下,積極引導商業金融加大支農力度。一些農業高科技、規模化、產業化和農副產品深加工項目,在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下形成一定生產能力以後,商業金融要及時給予配套資金。對於長期只存不貸或達不到存貸比例的商業金融營業網點,要強行退出市場,遏制從農村大量抽走資金的做法。
(三)扶持農村信用社建康發展,提高支農能力。對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應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責。那些認為農村信用社不是國營的金融機構,就不能享受同樣待遇的思想是對農村信用社的歷史不了解,其結果是導致農村信用社的風險越來越大,不但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極為不利,而且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崩潰,甚至出現全國性的金融災難。
(四)郵政儲蓄組織的資金,大部分應通過政策性金融反哺「三農」。由於郵政儲蓄的存款大部分來自縣以下,主要是農村,這部分資金應通過政策性金融用於支持縣域經濟,特別是農村經濟。同時增加農村信用社的支農再貸款,提高其支農能力。這樣有利於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縮小貧富差距,擴大內需,進而有利於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五)適當改變目前的農業生產模式,進行大規模的產業化生產,這樣才能吸納較多的資金,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目前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對於調動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解放生產力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農村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只能解決農民的溫飽問題,而不能解決農民的小康問題。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以下弊端:一是不利於機械化生產,影響勞動生產率的進一步提高;二是不利於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生產,沒有資金投入搞科研,即使有科研機構研究出新的技術,推廣也困難;三是難於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現在農民的生產往往是生產出產品找不到市場,雖然有公司加農戶這樣的模式,但畢竟多了一個環節。當市場出現變化時,要麼是公司不講信用,要麼是農戶不講信用;四是不利於農副產品的深加工。一些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為什麼發展不起來,主要原因是難於有穩定的質量和數量的原料來源,一家一戶的農戶來生產,要麼是質量難於保證,要麼是數量難於保證。上述的四個問題,都是在市場經濟中生產遇到的主要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農村經濟是不可能有質的突破,即使金融的改革能重構農村金融體系,加大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農村也沒有很好的投資環境吸納較多的資金。硬性地加大對農村的投入也只是沒有多大效益的投入,最終又形成更多的不良資產。因此,要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土地的再承包,使土地集中在懂經營的農業企業家手中,形成規模化、產業化的大生產。農民既得到一定土地承包費,又可以干其他的副業,可以從面朝黃土背朝天的低生產率的勞動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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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從以上資料總結出 要支持 「三農」的原因。
H. 我國金融服務「三農」的主力軍是下列哪一類金融機構是不是農村信用社
是農村信用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專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屬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是目前由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其宗旨是「農民在資金上互幫互助」即農民組成信用合作社,社員用錢可以貸款。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
(8)金融機構支持三農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合作社雖然定義上是社員入股組成,從來都不是農民自願組成的,而是官方一手操辦的。最初的信用社,大部分出資來自國家,農民的出資只佔很少部分。
50多年來信用社的體制經歷了無數次的改革,但「官辦」是一以貫之的。2004年,央行和地方政府曾拿出大量資金給農村信用社的虧空買單。所以說信用社的所有人就是政府。
我國「三農」主要是指農業、農村和農民,它是一個從居住地域、從事行業和主體身份三位一體的問題。
I. 如何完善財政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政策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